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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被说成是人民的“耻辱”,每到危机时刻就要往事重提。但我问过许多人,当年英法联军以什么理由或者说是以什么借口烧毁圆明园,却没有多少人答得上来,人们想当然的认为:帝国主义对外扩张血与火的本性决定了他们所到之处的野蛮行径。不过,难以想象的是,当英国及法国的道德水准只是停留在烧杀抢掠层次之上的时候,他们怎么可能创造出空前繁荣的物质文明;如果他们真的只是象那些当年烧毁罗马的野蛮人一样随便在北京放火,很难想象在他们中间竟会产生出几乎是不可尽数的思想大师,深刻影响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仅以英国来说,大约与中国满清王朝建立之时起至今的几百年中,就有霍布斯、约翰·洛克、培根、牛顿、贝克莱、休谟、亚当·斯密、边沁、斯宾塞、达尔文、马克思、密尔,乃至本世纪的凯恩斯、哈耶克、卡尔·波普尔、乔治·奥韦尔等等,在这些名字中有许多对于我们来说还非常陌生,但他们的思想已经成了我们今天常识的一个部分。在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的国家中,当今最流行的思想观念竟然全部是来源于西方,不仅是中国,当今全球流行的三大主要观念,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也是同样产生于西方,其中两个滥觞于英国,另一个是在法国。观念的生产也与产品一样,由中心制造,在边缘消费。
我注意到,对于英法联军当年用于焚烧圆明园的借口,被小心翼翼的掩盖起来,似乎其中真有什么难言之隐。十多年前有一场火爆的电影,片名就叫《火烧圆明园》,里面的英国人莫明其妙就把圆明园给烧了。其实,对于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的可耻借口,完全可以公开予以揭露,他们用以掩饰其滔天罪行的所谓理由,应该予以坚决驳斥。但在中国的历史著作当中,对此居然讳莫如深,最多也就只用几个字提及,一掠而过,好象是害怕泄露什么国家机密。当人们对事情经过知之甚少时,怎么就可以发表那么多的感概。
由此进一步想到,对1840年以来的中国历史,有可能在很多地方都进行了这样的处理,以适应现实政治的特殊需要。历史被说成是要为政治服务,发挥出教育人民、团结人民、动员人民的巨大作用。尽管现在已经不提这些惊世骇俗的口号,却并不意味着这些想法已经消失。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历史必须有用,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用以长久维持自己的统治,《诗经》中“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表达的就是这种想法。除此之外,历史的另一个作用是向人民进行宣传教育,收敛他们犯上作乱之心,这是孔子当年对于历史所寄予的厚望。所以后来人们说: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自古以来功利主义历史哲学对于历史用处的强调,理所当然导致历史为现实政治服务,决定历史学自身也在历史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例如历次政治运动就是选择历史作为突破口。而为了达到政治动员的目的,需要按它的标准来解释历史,对史料的精心剪裁和编排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成为历史学教授、学者的终生职责,他们不少人曾经自诩为是宣传战线上的普通一兵,并在政治斗争的火线上蒙受重大伤亡。这当然不是历史,而是历史的终结。[①]
人们把历史看得如此重要,除了历史一无所长。怎样看待历史,就决定了他们怎样看待现实;怎样解释历史,就决定了他们怎样解释现实。当历史的视角被固定的时候,现实的视角也被固定,当看待历史只能有唯一的视角的时候,所有的人也就被精心抚育成一样的观点。正是在这一过程当中,才充分体现出历史学的主要价值。毫不奇怪,我们经常会看见万众一心、举国一致的场面,这被宣传成是发展及进步的必要条件。
时至今日,我们还在相信这种层次之上也能够发展、进步和强大?一百多年以来,中国人一直希望举国一致去寻求富强,却仍然远远落后于当年的西方列强,甚至还不及一些新兴国家,差距不断加大。这还仅仅是按照经济指标计算,而经济的增长并不等同于发展和进步。如果按照一些更为全面的人文指标衡量,中国几乎是落在全世界的最后面。尽管不少人自我感觉良好,但据加拿大政府最近的调查,中国生存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两个方面)的恶劣导致了中国人大量向外合法及非法移民。当然,人们总是可以把它归咎于某个政府的无能、某项政策的失误、某些个人的破坏,从满清皇帝、袁大总统、蒋委员长,以及后来的毛泽东、林彪、四人帮,甚至刘少奇、邓小平一律成了替罪羊。美帝和苏修当然也被说成是阻挠中国发展、进步的国际绊脚石。为什么中国的发展总是有这么多的障碍,是天不助我还是另有原因?
限于篇幅,我不能在这里对举国一致的乌托邦发展模式进行冗长论证。我只是直接提出我的观点,即任何物质上的发展、进步及强大,都依赖于思想的发展、进步及强大,都只不过是思想观念的具体物化。思想源于思想,思想的发展、进步,依赖于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对话,它们必须经受住严厉的反驳才能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而这一切,首先需要有一个自由的平台。既然如此,发展、进步、强大最终就取决于自由的程度,它们与自由之间就呈现出正比的关系,是先有自由再有发展、进步和强大。这不仅为西方国家的历史所证明,同样也为中国20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所证明。据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对于社会科学中的许多理论而言,要检验它是否正确,却不能采用实践的方法,而是要看它能否经受得住批判和反驳,因此,实践并不能代替自由交流的平台。理由在于:首先、受资源的限制,我们不可能把所有流行的理论全部用于实践中去检验。其次、把整个社会投入到一场实验中去将涉及到道德伦理上的严重问题,谁又拥有这样一项道德权利可以把亿万人民的命运用于一场试验以检验一个理论的正确呢?第三,即使试验者本人出于崇高的道德目的通常并不屑于考虑人们的权利问题,一个社会也无法如同自然科学的实验室一样,被单独隔离出来进行试验。和自然科学差异更大的是,试验者本人与他用于试验的客体同属一个世界,他和他们之间是互动关系,因此,试验与最终结果之间就不再可能是一种直线发展似的前因后果,而是一种渗透着双方期望、反应、偏见及情绪的共同反射的过程,由于在它内部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及与外界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互作用,使得人们可以对试验结果作出任何解释,例如乌托邦的失败是由于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等等。第四、以整个社会的命运来证明某项理论的正确,如果最后失败,代价岂不是过于惨痛,历史上这方面的例子已是屡见不鲜。于是,我们只能以反驳和证伪的方式来达成思想的发展。在这一过程当中,我们以我们的思想代替我们自身去接受适者生存的检验,以便当我们的思想在反驳中不能生存的时候,我们自己能够生存下来。
天下没有免费餐,任何发展、进步总是会带来许多事先不可预见的后果,总是要付出代价,有可能付出的代价会超过所取得的进步。问题在于:用于指导这些发展、进步的思想观念,只有从一开始的整个发展过程中不断经历最严厉的反驳、并在反驳与批判中逐步加以完善,才有可能将代价减至最少。因为它的负面影响,已经在严历的反驳和批判中被提出来加以讨论过了,全社会对此已有充分认识,从而能够加以预防。人性天生的弱点,使他们一厢情愿相信天下免费餐的许诺,不愿意看到虚假的许诺遭到反驳并被揭穿。根据一种理性至上的幻想及对知识与科学的迷信,人们相信可以事先制订出完善周全的乌托邦计划来避免付出代价,而分散的个人行为只有被统一在计划当中才不至于危及计划的实施,于是举国一致成了计划的必要条件。人们最终不得不以极权和专制的手段维护举国一致的局面,制止对计划的怀疑、反驳和批判,结果是放弃了对于那些事先不可预见的后果的任何心理及物质上的准备。要想在这样的态势之下迅速发展、进步,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因此,当一种历经批判与反驳而发展起来的思想与一种依赖极权及专制手段才能生存下来的观念之间相互竞争之时,体现在相应的两种社会结构中的巨大差异必然导致在最终历史发展方面的不同结果,谁胜谁负,在最初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决定了。
其实,多想一下就会明白,按照我们的标准,所有西方国家,都是一派天下大乱、四分五裂的模样。议会里唇枪舌战,互相攻讦,大街上示威抗议此起彼伏,愈演愈烈,这被说成是它们腐朽、垂死的征兆,曾让人情不自禁站了出来准备充当掘墓人。赫鲁晓夫曾向美国人高喊:我们将埋葬你们!到头来,掘墓人反而先被埋葬,庞大的苏联帝国已经土崩瓦解、烟消云散,其中的道理,足以让人深思。
黑格尔曾说:历史的主要教训就是没有什么人会从历史中汲取教训。因此,可以想象,尽管不乏前车之鉴,人们还是会继续维持万众一心、举国一致的大好局面,在这一过程当中,他们一如继往的把历史作为制造各种政治神话的工厂,源源不断的为之生产出政治动员的重大题材。
言归正传,再回到圆明园的问题上去。显然,有了前面的一段铺垫,我将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一段历史并提出新的解释。
被人们称为“第二次鸦片战争”的那场战争,借用塞缪尔·亨廷顿的话来说,本质上是一场文明的冲突。当时满清政府与英法两国激烈交涉的主要焦点是“公使驻京”一项,被清方列为谈判中的“第一要事”。至于在今天被人们所看重的“利益”,如开放外贸口岸、允许外国人内地旅游、协定关税、保护传教士、赔款、领事裁判权等等,对于手操生死予夺大权的皇帝来说,都是可以随意处置的小事一桩,双方很快就在这些小事上达成了协议。后来,皇帝还提出以向西方商人全免关税等更多优惠来换取英法两国取消“公使驻京”的要求。
在解释这些史实时,需要从中国传统的“天下一统”观念谈起,按照这一观念,中国是世界的中心,皇帝为天下共主,所有国家都是中国的藩属,所有人见到皇帝都必须磕头表示臣服。但这一观念必须得到夷狄们的认同,所以,中国传统外交主题就是让夷狄们前来磕头,并由此建立了一套被费正清称为“朝贡体系”的完整外交模式,也可以更形象的称之为“磕头外交”。现在的麻烦在于,夷狄拒绝磕头,而且他们还要长驻北京。公使驻京必然导致觐见皇上,而对皇上不行跪拜之礼将在事实上促使“天下一统”观念的破产,而这种“天下一统”观念长期以来被人们广泛接受,与儒家“礼治”思想的结合,就汇成了古代中国独裁专制制度合法性的主要源泉。这一改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使合法性的来源逐步枯竭。如果有人---尽管是一些犬羊之性的夷狄,可以公然拒绝向皇帝本人磕头,其他人是否可以同样效法?如此推导下去皇帝天下共主地位就会摇摇欲坠,那他还能在金銮殿上稳坐多久?除此之外,公使长驻北京,又被看作是类同古代的“监国”,按照满清政府当时的理解,驻京外国公使可以在京城里任意收税,干涉政令,折迁民居衙署,建立高楼,布署各类武器,总之是如同太上皇似的为所欲为。中国沦为外夷监守,自然万不可行。
因此,拒绝公使驻京,就成了皇帝维护其磕头外交的第一道防线。当第一道防线被英法联军强大火力突破之后,皇帝又在“亲递国书”条文上设置了第二道防线,即使西方公使驻京,但不“亲递国书”,皇帝也不用与他们照面,自然不会涉及到磕头与否的问题。在前不久美国公使到达北京之后,清方坚持由他人代表皇帝接受了国书,这一重大的“外交胜利”曾让满清政府相信他们能够坚守住第二道防线。但在北京附近通州谈判的最后关头,英方在照会中坚持要向皇帝亲递国书,突破了皇帝的第二道防线,直达皇帝的第三道、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把磕头问题直接端上了谈判桌。
满清政府当时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太平天国击溃江南大营,攻占苏州、常州,威胁上海,英法联军集结通州,随时可能进攻北京。可是满清政府却下定决心不在磕头问题上退让半步,他们的底牌是西方公使要么向皇帝磕头、要么不亲递国书,口气异乎寻常的强硬,毫无妥协余地。如果达不成协议,满清政府将不顾自己力量虚弱而背水一战,并调兵遣将,作好了开战的布署。
当时英方提出递交国书一项,只是按照西方的国际法惯例行事,并没有考虑到满清政府的特殊国情。当满清政府提出见皇帝需要磕头时,被他们以国家之间一律平等的理由加以拒绝。他们毫不理解磕头一事维系着满清政府统治合法性的公开证明,就象皇帝弄不明白选票就是西方政府合法统治的公开证明一样。他们反而怀疑皇帝拒不接受国书里面包藏着巨大的阴谋,更加顽固坚持要亲递国书。
其实,在满清王朝的两百年历史当中,也有允许西方来使不向皇帝磕头的先例,而且还有皇帝与他们握手(行西礼)的记载,但那是在满清王朝统治的合法性还没有受到广泛怀疑的时候。随着这种合法性的逐步丧失,任何诸如磕头之类的烦琐小事,只要看起来象是能够证明皇帝及满清王朝统治的合法性,都成了不惜为之一战的重大利益。皇帝害怕在这类事情上的让步就如同堤坝上的漏洞,最终会导致大河决堤,使大清江山毁于一旦。因此,当他得到英方拒不磕头的奏报之后,感到所有三道防线全被突破,忍无可忍,无处可退,立即作出开战的决定。
对于导致通州谈判破裂的直接原因“亲递国书”一项,直到战后,满清政府才明白过来,这只是西方各国的通常作法,并没有特别要为难皇帝的意思,而且英法联军虽然在谈判中坚持要亲递国书,却并没有打算为此事开战。双方背后都没有阴谋。如此看来,这场战争的真正原因就是奉行“磕头外交”的满清政府与奉行国际法准则的英法两国在国与国之间行为方式上的冲突,这两种行为方式又根植于“天下一统”和“国家平等”这两套绝不相容的观念之中,在它们的后面,则是由不同文明所构成的知识背景。正是这种文明的差异,使得双方对于对方行为完全无法理解,只能按所谓“利益分析法”去猜测对方的动机与目的,最后得出错误的结论。
按照现在的认识,中英双方出现的种种争端,在国与国之间关系中是十分正常的,应该通过双边协商谈判来加以解决,而标榜“鲜血凝成”、“同志加兄弟”、“巴依巴依”[②]似的国家关系才是荒谬绝伦的。但满清王朝尽管在第一次中英战争中惨败,仍然拒不承认英国的平等地位,拒绝与之谈判与协商。在他们眼里,天下只有中国一家,其余各国都只是中国的藩属国,根本就没有资格与中国平起平坐。叶名琛在广州对英方谈判修约的要求一概拒绝回答,甚至连英方谈判代表的面也不见。而英方代表在中国沿海到处递交信件,甚至北上白河,要求与中方谈判,又都被推至广州,英方自然感到被戏弄一场。蒋廷黻就此写道:“总而言之,外人简直无门可入。他们知道要修改条约,只有战争一条路了”[③]。当后来英国驻广州领事及香港总督不幸由巴夏礼、包令这样的强硬人物充任之后,他们便不顾英国外交部一再告诫,积极挑起事端。事情闹到伦敦以后,巴麦尊内阁面临的任务已不是决定大英帝国是否应该对华开战,而是大英帝国是否应该支持其在远东的代表未得到许可便已发动的一场不宣而战的战争。[④]
公平的说,满清政府磕头外交的荒谬行为也受到了中国历史学家的批判,但这些批判所依据的却是西方的国际法行为准则,而中国为什么又要接受西方的国际法行为准则呢?从中国“天下一统”观念看过来,西方国际法中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才是荒诞可笑。因此,这就出现了两套用以判断国家对外行为的价值标准。用西方国际法行为准则去衡量满清政府的外交政策,对不符合它的那些观念和行为痛加批判,除了肤浅之外,还总有一种事后聪明的感觉。就如同当年的阿Q批评城里人错误的把“条凳”说成是“长凳”一样,他所依据的只是未庄的标准,并不足以作为凭据。理由在于:国际法并不因为它是国际法或者它今天流行就理所当然正确,它同样需要证明,同样需要我们去批判,而证明和批判都需要有一个更为基本的前提和标准。在这样一个基本的前提和标准之上,我们才可能既判断满清政府“磕头外交”的观念和行为是否错误,也证明国际法的标准是否正确。如果有必要,甚至这样一个前提和标准也需要由一个更加基本的前提和标准来加以证明,通过这样层层递进,我们将会到达一个终点,这个终点就是我们用以证明国家所有观念及行为是否正确的基础。因此,更具体的说,要对“天下一统”观念及“磕头外交”的行为进行批判,需要最终深入到有关国家与个人(而不是“人民”)权利相互关系的层次上,需要解释有关国家形成的理论,需要实际上去分析整个统治合法性的理论基础,这远不是那些肤浅的道德批判就能办到。这里只是提及而不赘述。
通州谈判破裂之后,按照事先的部署,清方当场拘禁了以巴夏礼为首的英法谈判使团共39人,押送北京,以“叛逆罪”投入大牢。给巴夏礼等人定下的罪名,再好不过的说明了满清王朝所坚持的“天下一统”观念之荒谬。他们仍然认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是满清王朝的属国,因此,英法联军对中国的进攻并没有被看成是侵略、入侵或是战争,而是被当作是“叛乱”;满清政府对英法开战则被理直气壮的宣布为“剿夷”、“讨逆”。
满清政府一直把巴夏礼看着英法联军的最高统帅,根据“擒贼先擒王”的传统计谋,他们在通州谈判另外怀有的一个目的就是诱擒巴夏礼,期望巴夏礼就擒之后,英法联军群龙无首,必定自乱,然后乘机大举进剿,稳操胜券。当天中午,英法联军4000人就与清军精锐僧格林沁部近万人在通州张家湾交战,结果清军惨败。数日后双方在通州八里桥再次交战,英法联军约6000人大败清军精锐约30000人。皇帝闻讯后如惊弓之鸟,厚颜无耻的宣布“朕今亲统六师,直抵通州,以伸天讨而张挞伐”,然后从圆明园苍皇出逃,从此再也不敢回到北京。
那些被逮捕的英法谈判代表则被解押到北京交刑部审问。据一个当时被监禁的英国外交官后来回忆:
沉重的监狱大门被打开,我被带了进去,大门在我身后又轰隆隆的关上。这时,我发现自己是在一群大约七八十个外表粗野的囚犯之中,像在中国的监狱里通常所能见到的那样,这些囚犯因为疾病和不卫生的环境,多数都极富攻击性。他们自然都带了焦虑的神情瞪视着我这新来者······
狱卒们把我放在一块囚犯睡觉用的垫起来的铺板上,并用另外一根粗大的铁链把我牢牢拴在头顶上的梁柱上。这根铁链既长又重,先从脖颈绕一圈,并固定在双脚上,双手被两条交叉的铁链和手铐紧紧捆住,双脚也是一样······
这里所关押的囚犯中,绝大部分都是犯有重罪的社会下层人物,包括杀人犯和夜间窃盗犯。监狱内的生活条件极端恶劣,犯人们面容憔悴,体弱多病,经常有被囚身亡者。[⑤]
这些西方外交官在监狱中还受到了残酷的心理折磨,满清政府通知巴夏礼等人中国决心死战,他们将被立即处死,给两小时写遗书。待巴夏礼等人写完遗书之后,又说将处死日期改在第二天,而第二天又没有行刑。行刑日期一拖再拖,对于已被宣布死刑的人来说,心理压力也越来越大。满清政府对他们施加巨大心理压力的目的,是想迫使他们屈服之后再在狱中与之重开谈判。
尽管巴夏礼等人最后并没有被处死,但一个月后当满清政府被迫释放他们的时候,在被监禁的39人当中,已有21人被虐待致死,18人存活下来。英法两国被彻底激怒,可以说是怒不可遏,为了报复,英国专使额尔金准备烧毁紫禁城,后来为了照顾满清王朝脸面(当时英法正与清方谈判《北京条约》),才另外选择了圆明园。1860年10月18日,英军第一师约3500人奉命放火焚烧了圆明园。
在焚毁圆明园的前几天,英法联军要求清方交出北京安定门“代为看守”。英法联军分四批入城,并将司令部设在国子监。英法联军列队入城之时,清军士兵夹道跪迎,北京居民观者如市,这一场面后来被痛斥为“麻木”,通常也被好心的隐去。
对于当时的咸丰皇帝来说,圆明园被焚毁是他个人的屈辱,他生于斯、长于斯,一直把它看着是和紫禁城一样的圣地。当他听到圆明园被焚毁的噩耗之后,当场口吐鲜血,旧病复发,一年不到就死于热河。不过,对于当时的中国人来说,皇帝的那种感觉似乎离他们远了一点,他们每天为生计奔波,只盼望能有一个平安的日子。在专制极权制度之下生活的人们毫无任何尊严可言,他们每天都在屈辱中生活,早已感受不到屈辱,更不可能理解并去同情皇帝所遭受的屈辱。他们成群结队闯进已无人守卫的皇家禁苑,带走他们所能够找到的一切。他们的行为被说成是“盗贼”,而皇帝大肆搜括民脂民膏建造圆明园以供淫乐的行径却是被冠冕堂皇的宣布为全国人民的崇高道德责任,今天把圆明园说成艺术精萃、辉煌瑰丽,皇帝的行径自然就是一项功彪史册的伟大成就。
皇帝的屈辱后来也被说成是人民的屈辱,圆明园成了人民和国家屈辱的象征,真是天大的笑话。皇帝的遭遇与中国人民有何相干,西方公使向皇帝磕头或不向皇帝磕头与中国人民有何相干?皇帝为了他所认为的屈辱而不惜一战,却是以国家的利益及人民的生命为代价,除了使他本人遭受到更大的屈辱之外,还使中国在这场战争中最终丧失了150万平方公里领土,那是中国为了“以夷制夷”而向俄罗斯付出的代价,这样惨痛的损失永远也无法弥补。在中国近代史上,这是一场代价最为昂贵、同时又最为无聊的战争。正如蒋廷黻教授在本世纪三十年代所写的那样:“当时我们与英、法所争的是什么呢?北京驻使,内地游行,长江通商,这是双方争执的中心。这些权利的割让是否比东北土地的割让更重要?大沽及天津的抵抗是否应移到黑龙江上去?我们一拟想这两个问题,就可以知道这时当政者的‘昏庸’。咸丰四年,西洋通商国家曾派代表到天津和平交涉商约的修改。彼时中国稍为通融,对方就可满意。清廷拒绝一切,偏信主张外交强硬论的叶名琛。叶氏反于全国糜烂的时候,因二件小事给英、法兴师问罪的口实。咸丰时代与民国近年的外交有多大区别呢?”[⑥]不仅是民国,今天我们也可以同样自问,我们现在的所谓民意与咸丰时代又有多大区别呢?
最让人不解的是,如此被人焚毁的圆明园更进一步被贴上了爱国主义的醒目标识,当成了道德批判及政治动员永远新鲜的题材,尽管它只是皇帝们荒淫无耻、寻欢作乐之地。对圆明园的财宝也作了极尽夸张的描绘,字里行间却让人看出某种垂涎的神态,那些都是皇帝本人终生享用无尽的财宝,岂容他人染指。至于谈到圆明园的艺术成就,即使它被吹嘘成“万园之园”、“天上之园”、中西建筑合璧等等,从建筑学的角度看来,并没有太大价值。首先是它的中式那一部分建筑,所谓宫殿楼阁、亭台碑碣、桥廊水榭均为清代风格,较之中国古代如唐宋时期建筑,已经是一个大的倒退。更何况后来又新建了大同小异的颐和园,就更没有什么可希罕的了。而且,在园区的规划和布置中,各景区特点过份突出,比例笨重的官式建筑,往往不能和自然风光相调和,破坏了整个园林的风格。特别是圆明园中的西藏建筑和长春园中的欧式建筑,更是十足的败笔。再说圆明园中的欧式建筑,全都属于洛可可风格。这种在十八世纪演变形成的建筑风格最大的特点是:整个建筑的结构、尺度和质感完全淹没在琐碎的雕刻和花哨的装饰当中,没有任何分寸可言,因此,它只是代表了西方古典建筑中一个颓废的流派,艺术价值非常之低。二十世纪国际主义建筑大师密斯·凡·德罗对此类建筑从来就不屑一顾,甚至拒绝参观,说明它在西方艺术史上的卑下地位。不过,它却深得皇帝喜爱,上有好焉,下必甚焉,皇帝的个人好恶理所当然要演绎为时尚。于是,清代的艺术风格流行着同样是琐碎的雕刻和花哨的装饰,形成了一股到处泛滥的潮流。
在对圆明园被焚毁经过有了一个大致上的了解之后,我们的义愤填膺就不只是指向英法两国了。皇帝拘禁、虐杀英法外交官的行径,不仅违反西方的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中国自古以来“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行为准则,即使这一准则在中国几乎没有多少人遵守。额尔金勋爵在中国,最痛恨那些“把这一古老文明践踏在脚下的人”,由他来下令焚毁圆明园,不啻是历史的悲剧。但无论怎样,比起中国在那场战争中所丧失的150万平方公里土地,皇帝的圆明园实在算不了什么。对圆明园的大肆渲染和对国土沦丧的只字不提或是轻描淡写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对英法联军放火报复的愤怒谴责与对专制制度野蛮暴行的有意隐瞒同样构成鲜明的对比,正是通过如此处理,圆明园才能在政治动员中发挥出巨大作用,除一般的激起狂热情绪之外,还能把社会舆论导向现实政治所需要的主题。
1999/6/27
注释
[①]顺便提到,乔治·奥威尔在小说《1984》中,为我们讲述了历史如何为现实政治服务的恐怖故事。在他的笔下,历史隶属于真理部,其职能就是随时改写历史。小说中的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在真理部任职,每天的工作就是从史料中删去与现实政治不相符合的内容,并修改和编造事实,这让人想起现实中那些被终生雇用的历史学家。当离经叛道的史密斯受到群众狂热情绪的感染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终于开始热爱老大哥及他的国家的时候,现实中即将被迫害致死的历史学家们还在发自内心的祝愿“万寿无疆”,通过小说与现实的对照,人们才能体验到奥威尔的描述真实得犹如一场噩梦。《1984》在西方被评为本世纪最具影响的英文读物排行榜上的第二名(第三名也仍然是奥威尔同一主题的小说《动物牧场》),它对老大哥统治之下人民生活许多细节的刻划,让那些亲身经历过噩梦的人们看了非常熟悉,现在回想起来还不寒而栗。但另一方面,对于历史应该怎样更好的去为现实政治服务,只有恐怖的手段并不太有效,把历史学家组成诸如“梁效”、“石一歌”之类的御用班子为我所用,让他们感恩戴德,充分发挥出他们的主动精神,具有积极得多的意义。
[②]“巴依巴依”是流行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的一句政治口号,意指中国印度两国是兄弟。
[③]蒋廷黻:《中国近代史纲要》、第25页,东方出版社。
[④]黄宇和:《包令爵士与广州入城问题》,载《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十辑,第56页。
[⑤]哈利·S·帕克斯(Harry S ·Parks)的回忆,原载1861年3月30日上海《北中国先驱》。
[⑥]蒋廷黻:《中国近代史纲要》、第169页,东方出版社。
--转自:《思想的境界》,2000-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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