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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二手女人真太现实了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有亲身经历的。本人四年前离婚至今已谈过N个女人,基本上是离婚的占绝大多数。未婚的咱不敢要也要不起,虽然我有稳定的收入有房有车无孩,但毕竟是结过一次婚的,不想找未婚的然后以后吵架让人家用这个说事,何必呢!结婚就是搭伴过日子,彼此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两好合成一好,谁结婚不图个和和美美啊。
现在离婚的不少,好多带孩子的,这种情况我能接受但必须是女孩。先说说D女士吧,某职业大学英语老师,有个女儿判给了男方,兼职作导游,在外租房住,其实和好几个男人过从甚密,但和哪个都若即若离,属于那种典型的吃着盘子里的看着锅里的那种,月收入过万,但和我说最多结了婚交3000元(典型的没诚意)。
再说说L女士,政府的一个办事员,老公和别人胡搞所以离了,心理一直不平衡,但又指着老公一年给20000元的抚养费兼带着给孩子辅导功课,所以交朋友的条件是自己的房子要留下,住到我这里来并且和孩子住一间,我住另外一间,不明白是和我结婚还是带着孩子和我搭伴过日子,我想即使结了婚和偷情恐怕也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合法的偷情是不是很累,所以同居了一段时间也就算了。
最典型的是X女士,家在湖南,到外地打工作项目经理,人长的很一般但是特精明的那种,我给她起外号“小刀片”,给人感觉和她在一起是要被慢慢宰割的,不过她也很吸引我,应该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男人就这么贱)和我结婚的条件是给她买一辆汽车,10万元左右的那种,不知是嫁给我这个人还是嫁给车,后来我略施小计考验她一下介绍她给我表叔认识,我表叔没结婚但是特有钱也比较花,略一勾引就和他上床了,靠.......好在我唯一的损失就是丢失了一些精液,就算射到马桶里去了吧。
至于什么Z女士M女士等等,和我结婚的前提是即使孩子判给了男方,也要把户口迁到我这里,因为我住的地方学校好,孩子上学方便,要不就是看我有钢琴且弹的不错,所以提出的条件是教她孩子钢琴就可以考虑嫁给我,呵呵......
其实以我的条件不至于找那种带孩子的,但是真找也无所谓,但是女方提出很多很现实的条件就让人有些接受不了了。
真有意思,所以写出来大家看看,也奉劝那些离异女士,追求自己的幸福,孩子只是一个附属。和老公过好了不会亏待你的孩子,否则一切将无从谈起。拉拉杂杂说了很多。。。。有时间我再接着写,如果大家喜欢看的话,若是您也有这种经历不妨帖出来我们大家一起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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