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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联是这样一位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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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2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一位局长大家看看
河北省元氏县司法局长梁文联贪污腐化,包养情妇,全国罕见。
一、2000年,元氏县南因镇农业税收征收任务是70万元,梁私自加收20万元,三年共多收60万元;办理二胎证县定标准是500元/个,梁加收到1500元/个,三年共多收20万元;结婚证县定标准是9元 /个,梁加收1000元/个,多收20万元;另有36万元计生罚款梁通过不入帐的手段私吞。至今当今梁文联亲信刘文宾在乡财政还有37万元借条无法入帐;梁文联在南因镇三年仅吃喝一项入帐就达60多万元,其中到底有多少被私吞?为了掩盖贪污,梁竟将整本出租车票入帐。为了造假帐方便,梁竟将管财务的人员刘巧珍包养起来。
二、南因镇原有东杜乡大院价值100万元以上(可评估),梁文联私自做主仅卖了36万元;原乡化工厂价值超50万元(可评估),梁仅以20万元低价处理;乡原有三部汽车价值15万元,梁以4万元处理;2001年南因镇支付郭北村(梁原籍)7.8万元,实际占为己有。
三、梁以调整产业结构为名,私自运用乡经费近百万元,建苗木中心进行洗钱,几分钱的苗木白条入帐后变成了十几元。苗木中心承包唐山至天津高速丰南段 20KM(2001年),投资50万元,获利几十万元,连本带利落入梁的腰包。梁调走后将公产镇苗木中心绿化资格证据为己有,与情妇之一刘巧珍承包绿化工程营利,其情妇调到槐阳镇四年一天也不上班。梁调到司法局后基本没有上过班,造成其它十几名干部三年不上班。
四、由于梁贪污额巨大无法造假帐,梁从南因镇调走后,怕日后被查出,指示亲信盗走其任职期间的帐本。梁在赵同乡、前仙乡、南因镇、司法局期间对下属随意打骂,以不听他的话为由,阻挠下属年终考核,每年司法局考核会成了打骂会,在乡局工作期间不仅不发展党员,还私自随意作废下属的党员资格。与下属多次发生打架事件,引发十几名干部多次集体上访。在赵同乡期间一个老百姓忍无可忍将梁的一条腿撞伤。在元氏梁的所作所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随便到他工作过的单位问问就能知道梁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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