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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a记者亚微/根据中国媒体报导,山东济南女大学生王静在自己创办的网站上痛斥父亲“包二奶”,被父亲以及被指称为“二奶”的女人告上法庭。这个案子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由此引发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发人深省。
*女儿:父亲不如西门庆*
山东省济南市女大学生王静年仅20岁,她因为创办反包二奶网站“父亲不如西门庆”,揭露她所说的父亲王志华包二奶的不道德行为,被父亲以及被指称为二奶的李翠莲告上法庭。亲生父女为何要反目为仇,竟然要靠打官司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呢?这件事要从王志华向妻子杨锡莉提出离婚开始说起。
*突然要离婚深夜才回家*
王志华是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个国家干部。他曾经在济南当兵,1985年和中专教师杨锡莉结婚,婚后生下了女儿王静,一家三口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据王静本人叙述,到她上高二的时候,家庭气氛突然发生了变化。她回忆说,2003年9月的一天,父亲突然告诉她他要和母亲离婚,这很出乎她的意料。
王静说:“有一天,我爸爸吃完中午饭,进到我的房间里来。我妈妈的工作单位非常远,中午不回家,晚上才回家。我爸爸说:‘我要和你妈离婚’。这让我感到很突然,因为之前没有任何预兆。他希望通过我把这个信息传达给我妈。我妈肯定不愿意,她让我劝劝爸爸。
“我爸离婚的理由是:我妈和老家人的关系,也就是和爷爷、奶奶的关系不好,这让他受不了,因此要离婚。我妈和老家人的关系好不好,我在旁边看得很清楚,我妈尽到了一个儿媳妇的责任。”
王静说,他父亲对她讲了他的意图后就经常半夜一两点钟才回家,后来乾脆从家里搬到单位去住。虽然王静当时功课非常忙,但还是抽时间去父亲的单位劝说他不要离婚。但是,父亲始终不听她的劝告。
*杨锡莉:丈夫包二奶的秘密*
王静的母亲杨锡莉说,她是2003年10月发现丈夫包二奶的秘密的。她说,有一次,他丈夫骗她说去外地出差,可是,杨锡莉偶然看到丈夫在自己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杨锡莉跟踪他到离自己家只隔一栋楼的单元里。
不久,从王志华进入的房子里出来一位妇女,杨锡莉上前和丈夫以及这个女人对峙,双方打闹起来。杨锡莉说,后来她才得知,这个女人来自丈夫老家山东定陶县,名叫李翠莲,而且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李翠莲的丈夫牛辉礼仍在老家。
杨锡莉说,她通过向邻居调查发现,李翠莲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杨锡莉的丈夫经常出入这里,给人的印象是他们是一对夫妻,而且在这之前,李翠莲还曾经和他们一家住在同一个楼里,杨锡莉家住在六楼,李翠莲住在一楼。但是,杨锡莉母女却一无所知。
*否认有不当行为*
记者试图采访王志华,打通他的手机后,他否认自己是王志华,记者又联系上王志华在老家的父亲,他父亲一口回绝了记者的采访,并表示根本不知道儿子的情况。
不过,根据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节目的报导,王志华本人矢口否认他和李翠莲之间有任何不正当的行为。他辩解说,李翠莲是姨父家的一个表妹,2003年,姨父来济南看病,表妹也一同前来伺候老人,因为考虑到住在自己家里不方便,因此在外面找了一套房子,姨父病好后独自回家了,表妹却留下来了。
*杨锡莉一口咬定*
但是,杨锡莉反驳说,她和丈夫生活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表妹,而且这个所谓的表妹来了之后,一度住在自己家的楼下,丈夫也只字不提。
杨锡莉还说,李翠莲的丈夫牛辉礼曾到她家打听过妻子的下落,因为李翠莲离开老家时告诉丈夫,她到济南后会住在表哥王志华的家里。但是,王志华却假装一点都不知道。种种迹象让杨锡莉一口咬定丈夫在外面包二奶。
由于王志华和杨锡莉夫妻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导致两人关系彻底破裂。王志华提出要和妻子离婚。
*两家从此拆散*
杨锡莉说,这给当时正在准备高考的女儿王静造成了很大压力。
她说:“我的孩子当时受到了很大的压力,这是一件丢人的事。她也不想和她爸爸走到这一步。我们本来有一个很好的家,但是让她爸爸毁了,他毁了我们的家,毁了牛辉礼的家,也毁了几个孩子的幸福。”
为了不影响王静的高考,法院在王静高考后的2005年10月才批准王志华的离婚申请,而在这之前不久,李翠莲也和丈夫牛辉礼离婚。两个家庭从此拆散。
但是,王静并没有因此就保持沉默,她认为,父亲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她的权益,因此决定采取措施,让父亲承担自己的责任。她只身一人跑到北京,到中纪委举报父亲包二奶。
*举报发帖办网站*
2005年,法院判决王志华和杨锡莉离婚之后,王静到父亲的单位和山东省纪委反映父亲的问题。王静认为,父亲已经失去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资格,因为党纪明确规定,包二奶以及有不正当关系行为的人,一律开除党籍。
2005年7月,王静又只身赶到北京的中纪委,要求给予父亲开除党籍的处份。
王静说:“一开始,中纪委接待人员的态度非常好。他们告诉我:你回家好好念书并照顾好你的妈妈。你爸爸的级别太低,我们不能直接办他,但是会督令省纪委去办。
但是,之后,谁也不管这件事,甚至作假往上报。我因此又去了一趟中纪委,但是,这一次,他们不接待了,而且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在官方这条道路被堵死之后,我就去‘网易’这种大网站的论坛上帖帖子,时间长了,他们把我列入黑名单。
这样,我就没有说话的途径了。我想,现在路子比较广,既然他们不让我说话,我倒不如有一个自己的网站和平台为自己说话。”
*官方之说*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在接受中国媒体的采访时表示,他们对王志华包二奶的指称进行了调查,但是没有查出他有任何问题。不过,事件发生后,王志华还是被调离济南,到山东临沂去工作了。
*反包二奶网站*
在通过官方渠道举报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下,王静在2006年6月18日父亲节这一天,开通了自己的反包二奶网站,希望通过舆论的方式对父亲的行为予以谴责,她给自己的网站起名叫“父亲不如西门庆”。
西门庆是小说《水浒》中的一个富家风流子弟。王静认为,西门庆在与潘金莲通奸的时候,还对自己的家庭承担责任,但是她的父亲连西门庆都不如。
王静在自己的网站上,大胆披露她父亲包二奶的不道德行为。王静说,一开始,她的网站一天只有十几个人浏览,因此没有任何影响力。直到北京的“法治早报”率先报导后,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跟进,这个事件才在全国上下引起广泛关注。
*法庭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
2006年7月,王志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庭判令王静立即停止对他的名誉侵权,删除网站上所有攻击、影射他的文章和评论,并且在有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王志华在接受“齐鲁晚报”采访时感叹说,他的政治前途从此毁了,女儿也不和他在一块儿了,他目前是生不如死,活着也没什么意思。
同年8月,被指称为二奶的李翠莲也提起刑事诉讼,要求法庭以侮辱罪和诽谤罪追究被告王静的刑事责任,判令王静立即停止对她的名誉侵权行为,删除“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上所有侮辱、诽谤她的文章和评论。
2007年2月5日,山东省定陶县法院就李翠莲提起的刑事诉讼做出一审判决。法庭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根据这个判决,王静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五日之内删除网站上所有侮辱李翠莲的文章,而且两年当中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这是一个什么社会啊”*
王静的母亲杨锡莉谈了对判刑的感受。她说:
“我听到济南市大街小巷以及报摊上喊着我女儿被判管制两年的消息时,作为一个母亲,我心里非常难过。如果我的孩子真有罪,也就罢了,但是她没有罪啊!她所做的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护,二奶,奸夫淫妇的权益反而却得到保护,这是一个什么社会啊!”
法院判处王静管制两年。但是,王静当庭提出上诉,因此一审判决没有法律效力,这个案子还要继续打下去。
*司空见惯也应反对*
无论王志华包二奶的指控是否成立,包二奶所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却在老百姓当中引起了激烈的辩论。在法律层面上,包二奶的界定似乎很不明确。因此,人们在这个涉及道德的问题上意见不一。有人赞成王静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也有人指责她大逆不道。
王静认为,在包二奶问题上,法律应进一步完善。她说:
“我认为,国家在包二奶这个问题上还存在法律空缺。我希望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有些人可能对包二奶这个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有道德感的人都应该站出来反对,甚至给政府提意见,使有关法律条文得到完善。
“我希望大家能把这件事重视起来,这个事件曝光之后,不少人说,包二奶已经司空见惯了,何必再说出来呢?我觉得这种看法是非常错误的,因为这涉及社会风气的问题。”
*婚外同居行为*
婚姻律师网的站长、律师杨晓林婚姻律师网的站长、律师杨晓林北京婚姻律师网的站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杨晓林介绍说,2001年经过修改的中国婚姻法把两种婚外行为视为过错行为。他说,如果构成重婚,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违法者可以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他说:“一种是有配偶者婚外与他人有同居行为,但这不涉及刑事责任。另外一种是重婚,重婚在中国触犯刑法,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重复进行结婚登记,也就是在合法婚姻的前提下与他人重复进行结婚登记,另外一种是法律上的重婚,也叫事实上的重婚,它是指某人已经有合法的婚姻,但又与婚外的他人以夫妻的名义相称和对外自居,使周围的公众误以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杨晓林律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把婚外同居行为界定为“有配偶者在婚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杨晓林律师认为,中国的包二奶以这种情形居多。
*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在谈到王静一案时,杨晓林律师认为,由于案情现在还不明了,因此无法确定王志华是否构成上述两种婚外过错。即使有过错,也很难判断王志华属于那一种情况。
杨晓林律师指出,假设王志华只是和李翠莲同居,但是没有和她以夫妻名义相称并对外自居,那么他更多要承担的是道德方面责任;假设构成了重婚罪,王静的母亲杨锡莉有两种形式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一种方式是,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直接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对方承担重婚罪。另外一种方式是向检察机关举报重婚行为,然后由公安或检察机关立案进行侦察,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包二奶属于道德范畴*
在王静的案子中,北京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许金国指出,在中国,包二奶只受道德约束,法院对这种行为不能制裁。他说:
“在中国古代,通奸是犯法的。但是,封建社会结束后,特别是民国以来,通奸和包二奶这一类行为,就不属于违法行为了,而只是属于道德范畴。由于它不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法律不能制裁它。这个行为被看作是成人之间的一种自由,法律就不再管它了。
*构成离婚理由*
许金国律师说,中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妇的一方重婚或与第三方同居,另外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法院必须判予离婚。
他说:“中国法律上没有包二奶这个术语,只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说法。婚姻的一方可以把另外一方有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的行为作为离婚的理由,同时以这两种行为为由,要求对方给予精神赔偿,因为这种行为有过错,对婚姻不忠诚。”
*政府高官因包二奶被惩处*
目前,包二奶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二奶村”,不少政府高官因涉嫌包二奶被拉下马。
例如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2006年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处份。根据《新华社》报导,对他如此处理的原因之一是他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另外,原中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也因涉嫌犯重婚罪,而被开除党籍并免除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新华社》报导说,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和法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政治影响。
目前刘志华和邱晓华的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政府似乎意识到包二奶问题严重损害了中共的形像,因此开始加强了惩治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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