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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图]江西宜黄县官员信口开河混淆视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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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8: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图]江西宜黄县官员信口开河混淆视听(四)  
                     
          作者:江西邹引娇母子


    09年9月30日宜黄县信访局自拟了一份黑协议,狡辩我母子俩反映的三个问题,经过“调查”,都“不属实”……事实上,我母子俩反映的三个问题均可提供相关事实与材料,完全属实。我87年响应计划生育留下后遗症和儿子01年在复旦大学医学院附属五官科医院治病,根据保存的病历资料,完全可以说明:因医院草菅人命,导致我母子俩受到严重伤害。家中谋生店面被几名当地官员以“市容整治”为名拆毁炒卖地皮一事,亦完全属实,下面我具体谈一下。

    87年我自愿自费响应计生留下后遗症,长期吃药。为此,我多次向县、市、省有关部门反映,宜黄县信访办于91年捏造事实整理了黑材料《关于对邹引娇上访问题的调查汇报》抄报上级部门,药费未得解决。93年起我自己经营店面,自赚药费,维持生计。该店面砖木结构上下两层,占地面积14.28平方米,位于西马路县物质局旁,地属县城较繁华地段,有房地产开发升值潜力,被当地几名官员看中。安排人员出面跟我提出花钱购买店面被拒绝后,这几名官员恼羞成怒,就在我店旁建垃圾窖,企图以此逼迫我把店面卖给他们。99年4月12日县供销社贴出《通告》称“为了搞好大院内的环境卫生”,决定取消县社大院内的垃圾窖,要求所有住户将垃圾一律送到县社斜对面物质局门口我店旁新建的垃圾窖内。垃圾引来成群的苍蝇,我不得不在窗户和门口都挂起窗纱,虽可挡住苍蝇,但垃圾的臭气无法消除。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我仍坚持开店自力更生,未要求政府任何照顾。见垃圾窖没把我吓跑,这几名官员便借政府名义下文强拆。99年7 月9日宜黄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西马路进行市容整治的通知》,通知上说“西马路是我县县城一条重要街道……县政府决定对西马路进行市容整治”,并煞有介事地强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以全县大局出发,把该项工作视为是振兴宜黄经济,改变宜黄形象的大事来对待,认真抓好落实。”当时县政府市容整治文件中规定的拆除范围为整条西马路,实际上只拆除了我店面所处地段的数间并排店面,并借口属临时建筑,不赔分文,拆下的砖瓦木料也被县建设局运走。拆除之后,几名官员投资建商品房。同一地段,我无权无势,店面办不到房产证,公民基本的谋生权益亦得不到保障,而某些官员却可以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打着“市容整治”的幌子巧取豪夺,毁民店建高楼大厦高价出售。官员生财有道,百姓谋生无路。店面被拆后,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抚州市信访办做了重要信访批文要求当地解决,但宜黄县官员官官相护,整理黑材料欺骗搪塞上级部门,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现在十年过去了,西马路并未整治,道路弯弯曲曲,两旁建筑参差不齐、杂乱无章,其中离马路最近的房屋不足两米。可见,所谓的“市容整治”只是当地腐败官员毁民店建官铺巧取豪夺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在当地等待多年得不到处理后,07年10月起被迫多次赴京上访。店面被拆一事,我要求由宜黄县政府补偿材料做工费壹万元,另安排一块地重建店面。当地官员表示地皮安排不了后,我提出由县政府给我两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我店面被拆已十年,即使按每月一千元收入计算,经济损失也达十多万元,更不用提该地段店面十年来已升值。我要求两万元,但县信访局官员却说,宁愿花一百万截访,也不给你钱。我母子俩多次上访申诉后,宜黄县委副书记王小林在09年2月1 7日给出处理方案,但之后一再反复,至今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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