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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赃枉法 吉命变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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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0 20: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衢州人徐生,官任新喻(今江西新余)县丞。上司命他前往庐陵(今江西吉安)审断一个案子。当他行至离吉水还有三十里的地方,天色已晚,准备到附近的旅舍歇息。这时,本地的一个富户老人,也姓徐,十分诚恳的把他迎接到家中,烹羊置酒,招待得十分殷勤周到。徐县丞以为老人这般热情,是看在同姓同宗的缘故。

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老人悄悄的对他讲:“我住在这里,从来未与官府结交。昨天夜晚,我梦见有一大官,从门口经过。前面开道的人,举着写有‘徐侍郎’的牌子。今天您就来了,正是姓徐。您今后可任侍郎,富贵无疑。我愿将子孙托付给您,请多关照。”

徐县丞原是少年登科,自恃才能卓越,官运不错。听老人这么一说,就高兴的应承下来。并约定,等他到庐陵办完公事,返程时,再登门拜访。第二天,徐县丞就告辞上路。

一个月以后,徐县丞在庐陵办完公事,返程东归时,就直接来到徐老人家中。老人仍然款待了他,但礼节与敬重的感情却很冷淡。临别时,老人十分严肃的说:“徐县丞这次庐陵之行,莫非做了亏心之事吗?前日夜晚,梦见神人告诉我,您收受他人五百千银钱,贪赃枉法,制造冤狱。您的官职将被削降,寿命也不长了。您为何不守节自重,辜负我对您的期望呢?”

徐县丞听了,大惊失色,惭愧得无言以对。回家后,接到上司通知,要他前往临安改任。不久便死在途中的旅舍。

再讲徐县丞的父亲,这人是米贩子的经纪人,跟随其子到任所,经常教儿子多行不义。庐陵之案,是一富户打死了人,徐县丞收了这富户的贿赂,就枉屈富户的家仆承担罪名。仆人被冤枉坐罪而死。所以,阎罗罚罪于徐县丞。他死后,其父还活在人世。但所获取的不义之财,很快便随手散尽,仍然像当初一样的贫困,被众人所鄙视。(事据《夷坚志》第六卷)

做官的人,应该廉洁奉公。古人讲:“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刘向语) 又讲:“为官长者,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吕祖谦语) 岳飞讲:“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则天下太平矣!”这真是至理名言。徐县丞贪财害命,还有他父亲教子行恶,都没有好下场。可见:天理昭昭,罪责难逃。邪恶遭报,只是迟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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