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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融荣,央企高薪说蠢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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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0: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恐怕是世界上工资制度最混乱的国家,是行业、职业之间工资差最大的国家。根据青年报2009年5月5日《08年银行员工薪酬排行浦发人均45万排第一》的报道,在14家上市银行中,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的人均薪酬最高,各为45.62万元、39.82万元和34.61万元,人均薪酬最少的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分别为13.04万元、14.79万元和15.36万元。根据新华网2009年5月6日《百家券商去年人均薪酬29万元》一文的报道,2008年国内100家券商去年人均薪酬约29万元。中国高工资行业与低工资行业的工资差超过了40倍,而世界多数国家的这一差距不会超过2倍。
中国高薪行业都属于央企,这和国际惯例恰恰相反。资本主义国家的高薪均在私营企业:私立学校工资高,私立医院工资高,私立科研所工资高。国外公务员和政府注资企业职工工资都明显低于私企。
那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种与市场经济相悖的现象呢?中国一些人总把央企高管工资与外国极个别私营企业CEO比较,其实这根本就没有可比性,好比是让蛤蟆与大雁比赛,根本就无法比,一是因为国家富裕程度不同,一是因为人家的老板是私人而不是国家。不错,国外有极少数私企老板花一千万甚至一个亿雇用CEO,但那是人家个人的私钱,别人无权干涉,就是人家本国政府注资的企业老总也不和私企的天价CEO比工资,因为法律制度不允许这样比,他也没那本事去这样比,如果他有那本事,私企早就把他给挖走了。
中国这些年来的工资改革成了“吃唐僧肉”,各官员、各部门、各行业都想法设法为自己或自己部门谋求高工资,都说自己的工资低,变着法地给自己涨薪,可就是没人为百姓说句公道话,说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工资低,从而导致目前严重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工资改革必须有个利益回避制度,绝不允许自己给自己定工资标准、自己给自己加薪。公务员自己给自己涨薪,这在世界上是个天大的笑话。公务员是人民雇用的仆人,工资标准当然由人民制定,也就是由人民的代表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这样才是合法的。国际惯例是,政府企业各级人员的薪金标准参照公务员工资制定。因为政府企业也是人民的,其各级职员工资也必须得到人民的批准才合法。
作者通过对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研究得出的国际惯例是:“吃皇粮的”工资必须经人民批准才合法,要建立可比性工资制度和利益回避制度,工资参照系是人均GDP、法定最低工资和全国人均工资,法定最低工资是人均GDP 的58%左右,平均工资是人均GDP的83%左右。
要想理顺中国的工资关系,必须从最低工资入手,只有确定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才能产生全国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和各个职别的工资标准。目前,中国不少地区的最低工资在6000元左右,如果按照世界惯例,中国的最低工资应不低于 22252×58%≈12906元,平均工资应是22252×83%≈18469元,公务员工资不应高出平均工资,央企高管年薪为 22252×2.1=46729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目前的工资出现了严重的剪刀切,最低工资比国际惯例低了一半多,而“吃皇粮的”平均工资反而比国际惯例高出0.7倍。
中国目前内需不足,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定最低工资过低,因为任何私营企业都倾向用最低工资雇工,这就造成占全国从业人员85%的人工资一直偏低。根据消费边际效益递减理论,给多数收入低的人加薪要比给少数收入高的人加薪更能提高国民消费水平,这是个很简单的市场经济理论,可就是听不到有哪个所谓的“专家”“教授”建议政府根据这一市场经济理论制定工资政策。
权贵能够很好地照顾自己,现在不需要为他们说话。现在需要的是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社会是个共生体,一个不能照顾穷人的社会最终也不能保全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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