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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女儿被轮奸(接上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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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18: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任亚波(13285417524)13岁的女儿在2009年五月末被五个人轮奸,报案之后当地公安局:黑龙江省二九一公安分局,周副局长说犯罪家长和解问任亚波要多少钱,任亚波不同意,罪犯家属把任亚波拉到车牌为黑R67777车上说要杀死任亚波。半年来法院连续给13岁女儿做鉴定反复做笔录就是不给解决。
  【事件经过】
    我叫任亚波,现在住黑龙江省。手机号码:13285417524
    今年五月末,我未成年的女儿突然失踪,好不容易在南方一个城市找到她后,我才知道她躲起来的原因是被五个人轮奸了,她不想再见任何的亲人。
    报案之后,经过审查公安机关抓到了四个犯罪嫌疑人,剩余几名涉嫌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没有追究。但是当地警察却把犯罪嫌疑人都放了。
    当地公安局的名字是黑龙江省二九一公安分局,副局长姓周。办案人姓马。(马强)
    放人的理由是:其余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抓到,要等其他人抓起来后,一并审查。
    那段时间正是北京奥运,地方上不允许到北京上访,我偷着来了北京,地方公安很害怕,就把另外两个人抓起来了。
    但是这个周局长找到我,说对方家长愿意出钱和解,问我要多少。
    我说我只希望把五个人全都抓起来。结果,周局长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这几个人都放了。
    对方家长把我拉到一辆车里,告诉我,钱我们用在公安局和检察院身上,用在狗身上也不会给你赔偿!
    他们威胁我说,让我等着早晚让我死在这儿。那辆车的车牌号是:黑R67777
    再后来更是一场恶梦,我跑遍了无数的部门,检察院,更高一级的公安厅,都无法解决,他们都互相推着托着。
    现在孩子她妈眼睛都哭得快看不见了,这半年来,我已已经瘦得不成样子,我女儿的精神状况也非常差。我快坚持不下去了。
    而且我非常不明白的是,信访的时候,省里一位高官还接待了我,他后来打电话给下面的公安局,不知道这事情为什么也不了了之了。
    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不管我以后是活着,还是死了,我都会向这位周局长要求一个说法。
    我是在别人的帮助下上网的,我以后会经常来这里。
  
    2008年6月23日,我把13岁的女儿找到带回家后,到291公安分局给我女儿做被害询问笔录时,291公安分局办案人马强找借口要求我18岁的大女儿在场,让我出去等,不让我(法定代理人)在场。  过了三天在我迫问下才拘留犯罪嫌疑人刘宗飞和张加奇,把犯罪嫌疑人张恒放跑了,公安局副局长说不着急抓,还说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云鹏应当拘留,后来也给放了。
    第二次作笔录打电话又让我大女儿带着我小女儿去的,又不让我去,然后第一次作笔录时还没有给我两 个女儿看被害人诉讼权力义务告诉书,我去了进屋问,为啥头一次没给我女儿看呢?马强说大意了。
    后来我又问马强,那你们是怎么办案的?国家赋予你们的职权是 怎么用的?拿国家的法律当儿戏?他无言以对,说了句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
    然后办案人让我带着女儿去红兴隆公安局做法医鉴定,之后在一家保健院做了鉴定, 收了50元钱,我们要发票和鉴定结果他们不给,只让我们看了一眼,就拿走了。然后就让我们回去。
    公安局要求给我女儿做第三次笔录,没办法我找律师去的,回来律师也不让我们问太多,之后我又去公安局问犯罪嫌疑人张云鹏和张航怎么还不拘留,周局长说张云鹏家要求取保,和拘留一样,还说张恒跑天津去了找不到。
    我问周局长,谁让你当时不抓,给放跑了,周局长无话可说,在问他,他什么也不答复了。我气的骂了周局长一句,就回家了。
    
    随后犯罪嫌疑人张家奇的亲属开车到我家门前,把我叫出去了,不让追究张家奇的刑事责任,给几万块钱,我没答应,他们说是公安局的,让我好好想想,下午 再来找我。
    然后下午又来了,让我上车里去说,到车里连威胁带恐吓的,说你们要是在上公安局追究张家奇的刑事责任,得判10年。我们也不让你好过。你们要是 在不同意私了就让你们全家都死在291这。
    还说他是在佳木斯开洗浴的,黑白两道都行得通,你在不接这钱,我们把钱花在公安局和检查院的办案人身上,也不给 你赔偿。
    我气得不行了,就下车了,他们威胁我说,让我等着早晚让我死这。我说一家四口人随你便吧。之后我记下车牌是黑R67777。
    291公安分局和红兴隆公安局办案人员要求给我女儿去公安局作骨龄鉴定,到公安厅法医看卷宗,说卷宗上有被害人的户籍证明,不允许作骨龄鉴定。
    过了几天之后我去农恳总局公安局找大局长。有个警察说大局长不在。信访办的一位接待了我。我问,为什么把犯罪嫌疑人都给放了?
    他说让我在外等一会。给红兴隆公安局打电话问问此事。
    之后我进信访办公室,接待我的那个人说,刚才打电话问了。还按照程序把犯罪嫌疑人报到检查院批捕。我一听得等到什么时候。
    就是公安厅申诉科接访处,那天是孙厅长接待日。我把女儿被害的事实经过说了一遍。
    孙厅长说,下边办案乱来。把卷宗调上来。查清事实。严查督办此案。
    孙厅长也明确认可卷宗上有户籍证明登记效力。
    后来我得知去抓在逃的网上通缉嫌疑犯张某。家里这几个犯罪嫌疑人也逃跑了。大约半个月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位。
    经过我多次追问案件进展情况得知,仍然按照第一次侦查的方式,没有移交检查院批捕。之后又要求给我女儿做笔录,我想从办案到现在过去几个月了,
    还要做笔录。考虑到给女儿做笔录一次次的受到精神刺激,无奈让女儿回了家。办案人马强和一个女侦查员到我家让我女儿去公安局作笔录。
    我女儿说身体不舒服,情绪特别不好。我要求在家给我女儿作笔录可以吗?办案人马强用强硬的态度说不行,必须到公安局作笔录。然后就让我骂了。
    你们这些黑心的警察。把犯罪嫌疑人都给放了,也不通知我们。而我女儿身心伤害到这个程度你还往孩子伤口上撒盐。真是畜生不如的警察。
    赶紧滚出去。找个有正义感的警察来给孩子作笔录。
    然后办案人就走了。之后红兴隆公安局鲍局长派来一个姓庄的侦查员和291的一个女侦查员来到我家给我女儿作笔录。
    我听了询问过程不符合逻辑特气愤。这问一句那问一句的。给孩子都弄蒙了。我要求回避他们的询问。姓庄的侦查员不让我说话。
    做完笔录,孩子看了看,就让孩子签字。孩子根本就看不明白。一个大人还不懂呢,何况一个13岁的孩子。
    之后让我签字。然后我要求看笔录,侦查员小庄说,不可以看。要求给我念一遍也被拒绝了。
    侦查员小庄说让我签完字再看。签完字侦查员说不允许我看。只能孩子本人看。
    我说她能看懂你们写的东西吗?气得我真想把笔录撕了
    随后小庄就把笔录装起来带走了。之后我咨询律师,律师说办案人不让监护人看笔录是违法行为。
    第二天我给鲍局长打电话,我说你们公安局来的侦查员小庄不让我看笔录,却让我签字。然后鲍局长说,侦查员小庄大意了。
    还说给我复印一份材料,或者让我到法院提出来不要这份卷宗也可以。之后,我在给鲍局长打电话要这份复印材料,
    鲍局长说小庄已经封卷了。我问他要复印材料。他说没有复印。我说你们这些警察不作为。还穿警察的衣服干啥。
    之后我又找到有关领导,都没有给我明确答复。说法不一。作事不管。上上下下这几个办案人的违法行为真让人怵目惊心。
    国家法律的规章制度对这几个办案来说,毫无权威而言。试问这是中国的法律!!这是人民的警察呀,这样的作为能不让人寒心吗?
    这不是明显的偏袒犯罪嫌疑人纵容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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