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729|回复: 0

欣看上海法院的“进步”

[复制链接]

0

主题

42

回帖

5763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5763
发表于 2010-3-11 15: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亚莲/欣看上海法院的“进步”
——就上海法院拒受访民被拘案致全国人大、社会各界的“表扬”信


2009年始,上海三级法院都统一口径:凡因进京上访被拘留的案件,法院一概不予受理。此情况出现即遭到全体被上海当局非法迫害的访民同声谴责、口诛笔伐,中国“法律”完全变身为官方的私家藏品、上海司法系统挂羊头卖狗肉的超级招数,让民间维权者愤怒却无奈中只得响应政腐召令更频繁地集涌北京,或到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控告上海法院“违法”,或向北京参与抓捕的机关查证无“扰乱”“滋事”“妨害”……等等的信息,或到中央机构“表彰”政府自揽罪责、不去拖累法院的壮举、或干脆到联合国人权驻京机构“宣传”中国政法部门治民弄法的“出类拨萃”。


但在上海访民同仇敌忾怒责法院时,本人却欣喜地看到了上海法院的“进步”,并热切期待着中国司法的公正,会在法官们的集体努力下有大大的改善和推进;中国的“法律”,能早日摆脱权力的操控,不再是变幻无常的妖魔,不再是制裁民众、维护官面的工具。我更声声祈愿、祷告:我的如此认定绝非自作多情。


首先,从事实和本质来看,上海法院违法不受理访民的各类诉状由来已久,并非2009年首创。但那时法院的不受理完全视各级法院、法官们卑躬屈膝听权的奴性和胆大妄为的渎职践法程度而定,并不是统一的,内也有各法官的良知和该院领导的决策因素。


例如:1998年我起诉非法强迁案被南市区法院无任何理由拒受,为此我走上上访之路。后因政府压力太大,亟需法院帮忙“解围”,就竭力劝导访民们走司法道路,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权益。时任南市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周富长,在他不幸被我费尽精力“撞上”后,接待时当动迁组等人的面说“马亚莲,你赶快去打官司,我保证你这个官司肯定赢。”我说“去过了,法院不受理。”周富长说“不受理有我,我会让他们受理的。”我说“现我已了解过了,法院与动迁组穿一条裤子,完全乱判的,且很多案件故意拖着不判,南市区法院一审就可拖六年至今不判,司法腐败之极。且按现在的惯例,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政府就以此借口抽身而出,结果我们二头不着边。”周富长说“不要紧,有我呢!我会让他们不要乱判的。”我说“法院不受理,你一句话他们就受理了;法院乱判,你一句话,他们就不敢乱判了。那何必再弯弯绕呢,你直接解决不就得了。”周富长即刻无语。之后,为将当时双脚健康、动辄要找区长诉情的我弄到法院去耗着,竟然令动迁组以开发商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我父亲子虚乌有的“合同”,企图将我拖入司法枉判的泥沼,以拖延问题的解决。由于此案太过荒唐,故政府部门抽身、甩掉我的企图未能达到,反而弄巧成拙地将他们置于尴尬。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庭一位接待法官摇头叹气说:“这样的案子,他们竟然能够受理,且还判得下来,你们上海法院真是太乱来了。”之后,最高法院接待室俞主任和李军法官(均取音)二次调令上海法院和政府到京开协调会,要求必须先解决马亚莲的临时住处,然后再协谈正式住房的解决。上海方面在最高法院完全答应,然回到上海我即被拘留、劳教了。



法院从拒不受理到违法受理、乱判,本人亲历的此案,铁证了法院完全掌控在政府官员的手中,法官只是傀儡和帮凶。上海地区,鲜有民众赢得行政或者动拆迁案官司的。即便有少数不畏权利的法官依法判决民众胜诉,也因权大于法而无法落实,流于空欢喜。



再例如:2001年本人就有包括第一次劳教案在内的共4个行政诉讼案,被法院无理拒受,尽管已按法律规定逐级上告至最高法院,但迄今依然石沉大海;2005年本人就第二次劳教案分别向二中院、上海高院、最高法院提起的再审申请,也无任何答复(见:昂然渎法枉法,中国法院独有的风景)。 20084月,访民奚仁娣因20071030日被闸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转行政拘留、市公安局复议决定维持,她向闸北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闸北区法院完全不理,奚仁娣依程序规定逐级上告中院、高院乃至最高院,也都如泥牛入海。……。



上海民众依法维权非但落空,还进一步领略了上海法院亵法俯官踢民的冷漠和恣意,体会了权、钱才是进入上海法院的敲门砖和赢胜槌。



2009年起上海各级法院不受理冤民被拘案,却集指令性、统一性、整体性和普遍性。


2009年,上海市各区因进京上访被上海当局拘留的案件,全都被退或者不理睬。如黄浦区的马亚莲、韩忠明、杨玲妹、杨崇新、……;静安区的魏勤(见:穷人和访民,上海法院拒收!http://www.german-proxy.de/b.php?u=Oi8vd3d3LnBlYWNlaGFsbC5jb20vbmV3cy9nYi9jaGluYS8yMDEwLzAzLzIwMTAwMzA2MTMzMy5zaHRtbA%3D%3D&b=1);浦东新区的张英(三件拘留案被法院拒绝受理);徐汇区的奚国珍;长宁区的李惠芳等人;闸北区的……。本文在此不一一举例。



其次,揣摩法院拒不受理的因素,抛开少数对法律理解错误的访民诉状被驳回外(法院大多也违法不出具裁定书),笔者分析无外乎三种情况,其中第一、二种情况属殊途同归,无甚新鲜。但我却更看好和倾向、希望是第三种情况。


第一、与其违法乱判,冤民们“闹”到最高首府、最高法院,索性不受理,企图使访民无法运用司法程序而达到堵塞他们上告的目的,并省去地方法院枉法裁判的成本。按最高法院规定,必须有地方中级法院以上的判决书(实际上严格限制在高级法院以上),最高法院接待室窗口才会让来访者登记,否则就扔出来。故反正一样要被访民告,就横竖横地帮地方政府将无赖撒到底,小小弱民又能怎么着!


第二、进京上访被拘案都无北京公安部门管辖权移交的文书,且越来越多的访民事先已到北京相关部门调取了“无违法”“无激进”等证明上海公安违法抓捕的证据,甚至有民众直接向北京法院起诉北京公安部门配合上海驻京办截访、滥捕的违法行为。将北京相关部门牵扯进去,而连累、惹恼京官们,这还是其次,大不了,中国最富裕城市、刮民成精的上海政府,到时再多拿出“交际费用”;但若万一未能搞定北京方面,北京的判决出现与上海法院相背的结果,则必令上海法院跌入尴尬,尽管上海法院早就死猪不怕开水烫,只要讨得官们高兴,管你百姓如何痛骂。他们头疼的是二份不同判决书万一同时递交到人权机构和各类媒体,就丢尽了颜面。



第三、在世界民主潮流的推动和唤醒下,在民众对上海司法系统全方位的控告和谴责下,上海三级法院的院长们,身为法官的自尊意识、法律主导意识大长,早就厌烦了傀儡角色的他们,在铁血执政的严酷中国,绝不敢公然翻“毛腔”,于是就采用迂回战术,用另一种形式的抵制和抗拒,来挽回他们早已名存实亡的“法官”之称。于是,既然无权依法审判,索性概不受理,法院不愿再充当政府的帮凶和打手,不再帮政府解围,不再成为替罪羊,就让民众直接找政府抗议,以此作为重振司法独立的契机和转折点。


20093月我因欲向全国二会秘书处递交冤状和建议,被上海黄浦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天。326我向黄浦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黄浦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也出具了编号“20080116诉讼材料收据。但时过一个月,黄浦区法院既不出具受理通知,也未下达不受理裁定,完全不理我的起诉。故按行诉法相关程序规定,我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岂料,二中院法官竟也无理违法拒收。无奈下,200955我用挂号信再次邮交起诉状和控告信致二中院院长王信芳,也无任何答复。200979,我依据法律规定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迄今杳无音讯。



200954日上海二中院立案庭法官拒受我诉状时,让我们“就盯着政府”的话,既言诉了残酷的“法治”事实,也道尽了他们的苦衷,发泄了法官们代人受过的“冤情”。



那天,我与访民韩忠明到二中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和情况说明,立案庭法官审看后,立即退还给我说:“一、此类与进京上访有关的案件我们都不受理;二没有理由的;三不给书面答复的。”我据法、理力争,强烈要求给出书面答复,该法官说“我们也没办法,奉上面指令,你再说也没用的。”且他拒不出示工号。我无奈说“你们这样做,是否要让我们盯住政府,因为政府违法你们管不了。”接待法官立刻笑着扬声说道“对了,你拎清了,你们就盯着政府。是他们乱抓人的,不是我们法院抓的。”



被法官“拒受”的本人,幡然顿悟法院、法官的“技巧”和“进步”。



用不作为抗拒官令下的乱作为,以无声胜有声,在当今时代,这是多么因地制宜而又令人回味、精妙的策略和进步,虽然这样的“进步”太过令人心酸、太让法律难堪。



但明知大厦蛀空无力复原下,盲目修筑、补漏反而是一种反动,费力、费财不讨好,还会殃及更多的人为灾祸,何况连修筑的能力都没有,只枉耗了心力和白费的牺牲。故明知将倾,不去扶持与维修,以大乱、无秩警醒当局,迫其体制改良,扫除、摒弃一切旧陋、顽习与肮脏,洁净社会风气,整顿社会乱象,重建新秩序,以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改写法律被奸淫、被悬空的篇章。



我由愤怒变欣慰,由沮丧变振奋,我祷告上苍保佑我“看”到的“进步”真实可靠,我期望着法院能在此基础上有更多正面的、直接的措施和进步,我更翘首盼望着冤民们破涕为笑的日子早日实现。



找政府去!在“进步”了的法院、法官们共同努力推动和鼓励下,访民们定当不负厚望!中国法治的走向必会有一个全新的开端!再次祈愿我的“欣看”非一厢情愿!



马亚莲2010 年3 月10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凝和路147弄1号102室(临时房)
邮编:200010
手机:13761265924

上海市黄浦区尚文路133弄18号201-3室(父母家)
邮编:200010
电话:63690316




附证据:
一、马亚莲分别致上海三级法院的起诉状、证据和挂号信收据、邮政回执等。
12009326马亚莲致黄浦区法院的起诉状;
22009326黄浦区法院出具给马亚莲的“20080116诉讼材料收据;
3200955向二中院提起诉讼的情况说明和邮寄收据、邮政查询回执;
4200979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的情况和邮寄收据、邮政查询回执;
52009313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第20120096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200988日、22日张英分别寄起诉状到浦东新区法院、一中院的挂号信收据。
三、200941日徐汇区法院代收魏勤的诉讼费收据和魏勤分别寄起诉状、控告信到徐汇区法院、一中院的挂号信收据3张。
四、2008年4月7日、18日奚仁娣寄给闸北区法院、院长的起诉状、控告信和挂号信收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8-7 07:2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