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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爆政府赖帐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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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16: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5年,一苏姓老农响应双桥镇政府号召种植垂叶榕绿化苗,并与镇政府签订了产销合同。20054月,镇政府伙同南宁绿都公司按合同取走了老苏的成品苗木,但一直以种种理由未付货款。2007年,该老农一纸将镇政府与绿都公司告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12月,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令由双桥镇政府和绿都公司共同支付货款及赔偿经济损失总共66537元。但判决书下达后,双桥镇政府仍拒绝履行。
200834日,老苏依法向武鸣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了,但提出一个极其荒唐“不可能完成”的要求:请如实提供双桥镇政府的财产状况和可以执行的线索,否则,法院就不能执行。(如图)我晕,从古至今,都是政府管人民的,一个普通百姓哪有资格和能力去查询政府的家底呢?于是法院法院当场就表示,双桥镇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构,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已停止了本案的执行。
至此,可怜的老苏分别在2008714日、16日、24日、29日和98日、10日分别到武鸣县人大和县政府信访。本以为中央《信访工作条例》和开展的行政效能监察活动能帮他一下,尽快落实赔偿款项。可是,谁都知道:自古官官相护,镇政府与县政府、人大本是同一条船上的人,早已互通一气,以种种理由替镇政府开脱。大多数情况下,接待老苏的所谓“领导”大人们这样答复:行政机关没有钱来赔偿。一切费用都是财政专项拨款,不能执行镇政府,只能叫绿都公司强制执行。而大家公认的事实是:绿都公司早几年已因债务问题,早已名存实亡了。
至此,老苏不惜血本拼死拼活种出了苗木,本以为政府和法院是可以依赖的,但至今辛辛苦苦打赢了官司,得到的却是一张“法律白条”。双桥镇政府打着“政府”的名义,在外搞中介,搞“创收”。“狗屁”镇长拿公章签合同但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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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8 16: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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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8 16: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太多了,不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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