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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我在公安部信访接待室被接待后,一出门没走两三步,就被吉林市截访的孙红旗等人,拽头发扯胳膊推搡踢踹进车里,绑架到位于九敬庄(九敬庄路甲一号)的吉林省公安厅驻京办,当时抢去了我一个手机。到驻京办后我们被关押在一楼的最里面的一间房里,屋里有八张床,我们这四个上访人还有两个看押我们的男人都住在这一个屋里。我被扭伤了腰,躺在床上起不来,第二天凌晨我打了110报警,救护车来了,却被石英杰(驻京办领导)等拦住,硬把我从担架车上抬回床上,赶走了救护车又指令孙红旗带人,两次由孙按住我的手来搜身,扯开我的衣服裤子,肆无忌惮的伸手进乳罩裤头里面一阵乱摸,终于抢去了我藏在胯间的另一个手机,裤子后兜里的一千多元钱也没有了。
11月15号我们来到大红门派出所报案,可是他们竟没收了我的身份证,叫来了驻京办又把我们强行带到驻京办关押起来了。又被强行送回了吉林市。由于这次朋友们一再的报警,他们没敢在关押我,中午放我,下午坐车我又回北京了。
我在被绑架的地点(公安部信访接待室门口)多次报警后,建国门派出所为我做了询问笔录,又拿来了病例和诊断证明,可是却不给《接受案件回执单》也不给我做伤情鉴定。因为我一直追究,竟被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抓回吉林(20010年1月22日),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3月22号放我出来时给了我一份《劳动教养决定书》(劳教一年)。我不服,起诉到法院却不给立案,也不给不立案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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