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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中国需要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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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4: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廖祖笙:中国需要平稳过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企图像金庸笔下的日月神教一般,“千秋万载,一统江湖”,根本就是痴人说梦。中国百孔千疮和百弊丛生到了这等田地,中共的垮台已经是定数,剩下的问题,无非也就是何时垮、以什么形式垮的问题。


中国需要平稳过渡。只要中共还在执政,就不该破罐子破摔,就该有历史性的担当,而不能不负责任把中国逼进血雨腥风的轮回。回归理性,在民怨沸腾中争取有个华丽的转身,既是给共党以出路,也是给几千万的党徒以出路。


世上从来就不曾有过“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政党或帮会。在中国史上留下了种种浩瀚篇章的唐朝盛世,从公元618年统治到了公元907年,结果也一样被宋朝所取代,更别说中共不过统治了中国一甲子,就已是这般危机四伏。


中共要有在野的思想准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之类的疯话,自娱自乐说说就算啦,切莫当真。历史前行的轨迹充分表明没有任何一个群体,能强迫人民的选择只能是一锤子买卖,中共要有再次接受人民筛选的心理准备。


中共要学会从狭隘走向博大。走向博大并不意味着就万劫不复,相反将意味着政党生命之树的常青。大陆彼岸的台湾,已经有了鲜明的旁证。国民党当年从狭隘走向了博大,该党并未消亡,曾跌倒过的国民党,再度站立在台湾。


中共要有这种信心:在尚未被中国人民彻底埋葬之前,抓住一切所能抓住的机会,从方方面面争取有一个华丽的转身,自觉从狭隘走向博大,不但能最大限度减少中国社会有效转型的代价,还一定能重新赢得国人的尊敬和信任。


而继续把残暴和无耻当作“执政”,只会断送这个来之不易的政党。破罐子破摔肯定不是办法。奉行故事,倚重暴力和谎言,决非救党良方。任何统治集团灭亡之前,在武力上都占有优势;任何谎言在信息时代,一定会被戳破。


杨佳愤而弑警,瓮安民众愤而“火攻”政府大楼和公安大楼,校园血案不断发生,各种官民对立的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这都说明国人对专制暴政的忍耐程度已经达到了极限,这是社会大变革之前的一种前奏,来得甚为惨烈。


只要不是盲人和傻子,就不难察觉一个天翻地覆的时代,已经在血泪之中孕育。这样的社会变革前奏,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太大,其韵律中少的是舒缓,多的是颤音,令全社会几乎无可承受。轮回已难避免,但中国需要平稳过渡。


民怨沸腾之中,中共靠着“维稳”收拾残局,民主国家和地区何来这种神经紧绷的“维稳”?一个自谓“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要在群情激愤中“维稳”到何时?中共自作自受,难道非得在危机全面爆发后走向永不超升?


蠢人执政+恶人执政=“和谐盛世”,再套用这混帐公式于破罐子破摔中得过且过,不但会让社会动荡加剧呈现,也将让中共失去最后的自我救赎机会。回归理性,全新亮相,既给自我以机会,也能给中国社会以该有的平稳过渡。


国民党当年是共党手下的败将,而今中共该向国民党学习。不要总觉得积重难返,只要真正沉下心来去应对,任何社会问题一定可以是迎刃而解的。就是有再多亏欠人民的陈年旧账,也还完全可以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许多事情一味靠了强权压制,结果会是压不住的,该到来的终究要到来。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光辉必将穿透云层,遍撒中国,这不是哪种阴霾所能阻挡的。中共如果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性,就该在平和中,让中国走向平稳的过渡。


写于2010年5月17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402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和相关照片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天下公然剥夺!)


廖祖笙谷歌博客: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廖祖笙博讯博客:http://boxun.com/hero/liaozusheng/
发表于 2010-5-17 19: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蠢人执政+恶人执政=“和谐盛世”。。。。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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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9: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但愿这个过程能够像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那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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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4: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廖祖笙:话说中国共产党成被告

维权网18日有消息说,成都著名右派人士、自由撰稿人陆清福等60余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对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务院的诉讼,要求3名被告向被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55万多受害者赔罪道歉并依法赔偿。

就在我“翻墙”看到以上消息的当天,在国内某“权威”传媒,我看到一朵喇叭花在绽放:“我们党历来有着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全党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求真务实贯彻到治党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无言。

老右派们的起诉书已“转交给最高人民法院”,但在中共垮台前,上述3名被告不可能被推上被告席。法院的终端老板是党老大,法官端共党的饭碗,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只是一党独大之下的分支,起诉无疑不会被受理。

由此中国共产党成了被告,也只是停留在以往“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起诉书中,不会真的呈现在某个法庭之上。中共没完没了杀人、整人和抢人,在国内从未被国人推上被告席。审判中共,只能寄望将来,而不能寄望于时下。

故此要让中共等以上3名被告“赔罪道歉并依法赔偿”,这一愿望目前也将落空。人家可是“伟光正”,会向曾经被踏在脚下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赔罪道歉”?无赖凌驾于法律之上,若要“依法赔偿”,当初还能去整你吗?

但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在某份起诉书中成了被告,也并非就全无意义,最起码这份起诉书传递着几十万“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愤怒和诉求表达。被压迫者虽无奈,但有其鄙视和憎恨的权利,有说不的权利。

这权利在人类社会与生俱来,不可予夺。中共在所谓的“法治国家”长期横行不法,尽管对异己不断百般残害,甚至以法西斯手段对其实行肉体消灭,但国人是杀不绝的,也整不服的,中共永远也休想让国人成为心灵上的奴隶。

在起诉书里让中共等成了被告的陆清福等60余人,当然也清楚地知道在党天下,胳膊不可能扭得过大腿,但这些“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即使这时告不了你,在“法治国家”提告,让你明确知道有人讨厌你、追究你,这总可以吧?

这就像胡锦涛待访民若猪狗,赵国莉“爱”上了胡锦涛一样,“爱人的心应该没有罪”。“共产党不要脸我也不要脸”,要赤身裸体冲进中南海行不通,那么以德报怨,“爱”上了胡锦涛,“寻找梦中情人胡锦涛”,总可以吧?

一群曾饱遭暴政蹂躏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对中国共产党、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国务院的诉讼,不会进入司法程序,得出具体的诉讼结果。和许许多多目前看来也许无效的抗争形式一样,只是火花一朵。

但别忘了光明正是由无数光子所形成。没有当年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也就没有后来的纳粹党被国际法庭宣判为非法组织,并将其予以取缔。不愿做共奴的国人,在暴政的铁蹄之下,在生存的绝境中,除了抗争,已是别无选择。

写于2010年5月18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403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和相关照片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天下公然剥夺!)

廖祖笙谷歌博客: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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