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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怎能用钱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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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9 10: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赵作海含冤,出狱后国家赔偿65万。咱先将这一事件放在一边,看看另一个事件。山西大同的一位煤商因为没有给时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高建勋200万,最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并且被起诉至法院。虽然法院最终一审二审均判其无罪,但为此,这位老板被拘押941天,家里财产也所剩无几。
将这两起事件放在一起比较,是因为两个案件都涉及金钱与权力。前者赵作海案后,国家赔偿给予赵作海65万赔偿。有人据此说赵作海比较幸运,虽坐了一回冤狱,却也不是一无所获。有人计算了一下,赵作海坐监平均每天176.10元。反过来,大同的这位煤商由于不想花钱,最终落了个没自由,还把自家的财产搭上,身上没了分文。
这两起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权力对自由明码标价。在一般人的眼里,自由、生命乃是无价。自由、生命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无故剥夺。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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