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组伤情照,两个鉴定中心,给出的结果居然相差一点五公分。众所周知,直尺或者曲形尺,即使是伪劣产品,对同一参照物所量出的尺寸不可能相差如此之大。请看: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密级:秘密鉴定文书(荆)公(刑)鉴(活)字[2010]127号“罗国伟顶部正中发际上5.5cm有-7×0.1cm愈合疤痕”。湖南省株洲市湘江司法鉴定中心,株湘司鉴[2010]
临鉴字第518号“罗国伟头顶有8.5cm长‘V’型伤口”。
伤情照见:http://sns.dahe.cn/space.php?uid=26777&do=blog&id=2037449
http://bbs.langya.cn/dispbbs.asp?boardid=5&id=216432&star=1&page=1
http://www.860527.com/viewthread.php?tid=114037&extra=
http://www.topddhw.com/htm_data/2/1005/5860.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67d0a90100ic17.html
http://c.genben.cn/blogSpace.pb?op=view&id=107227
http://bbs.longhoo.net/thread-770585-1-1.html
http://124.193.201.28/bbs/uchome/space.php?uid=52&do=blog&id=53
本人实名发帖,如果以后再无实名发帖,即证明我或者我的家人中有人遇不测,比如“70码”“躲猫猫”“睡觉死”“喝水死”“鞋带上吊死” ………如此等等。这一切都与湖北荆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主任陈天智和掇刀政府及相关部门脱不了干系。
加上一句,我是被掇刀政府称为“钉子户”的被暴力拆迁至伤的“不和谐份子”。 湖北荆门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主任陈天智,他是水平有限,还是道德缺失,是有所图谋,还是另有所惧?我个人不发表意见。拒绝五毛回帖。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街道办事处双泉村受害人:吴官海
身份证:420800195210210917
电话:07242442398 15872193133
QQ89391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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