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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是不可忽视的教育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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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6 10: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7-11 19:15 发表
  从近两年的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其动态看,未成年人犯罪从单纯的侵财、伤害等几类犯罪,向多类犯罪和暴力犯罪大案要案增多,如杀人、投毒、放火、爆炸等案件;单亲家庭与外来务工的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他们大都因家庭教育的失控和放任,学习成绩不好,离家外出打工后结交“哥儿们”,为显气魄,为讲义气,而陷入了犯罪泥潭中;少年犯罪年龄低龄化,未成年人犯罪首次触犯刑律平均年龄从16-17岁提前到14-15岁,8年中,犯罪起因突发性较强,常为一些小事激动、兴奋、怄气,报复性犯罪往往无酝酿时间、无深思熟虑、无明确目标,实施犯罪行为时不计后果,只为解一时之气;犯罪组织形式纠合化,大多数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都是多人纠集起来形成团伙作案,借助于团伙的力量互相壮胆,以减轻自身的恐惧心理;从犯罪的手段看,凶狠残暴,无所顾忌。有些青少年犯罪分子模仿美国、香港电影中的打斗手段,用打碎的啤酒瓶、匕首等锐利凶器朝被害人的要害部位猛刺猛扎等,置被害人于死地;从认罪态度上看,多数都没有后怕的心理,对待法律的惩罚没有恐怖感,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期望感。

    是什么使这些青少年会不顾一切伤害他人的生命?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据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张教授介绍:13岁-18岁是青少年的心理危险期,父母对孩子期望过高,孩子感到压力太大,出现思想问题得不到及时沟通,心理容易趋向偏激逆反。从一些青少年杀人犯罪案件中还可以看到一个极端性:受害者是作案者的父母、同学、朋友、同事,有的青少年杀人后,还能正常上学、工作、生活,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没有恐惧感,没有罪恶感。“现在的孩子们不怕死,是因为不知道生命的可贵。”张教授讲,现在的在校生教育过分强调智育,忽略了或淡化了人性教育。我们应该让孩子们从小就学会宽容地对待他人、宽容地对待生命、宽容地对待生活。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懂得生命的价值,应该成为青少年教育的主题。

    让“冷漠围观”少些再少些

    而在当下,国人围观不仅多了些盲从,更多了些冷漠与麻木,多了些可悲。成都一男子以死相逼讨工钱,爬上成都沙湾路某酒店顶楼作势欲跳,引来大批路人围观。众目睽睽之下,竟有看客大喊“一、二、三——跳嘛!”;重庆一返乡民工因血汗钱被骗爬上雨棚要自杀,并挥刀自残,其间竟有围观者大喊:“再来一刀!”;河北衡水闹市街头,一个19岁女孩被拾荒男子尾追进公厕,惨遭了20余分钟的蹂躏,现场围观的40多名市民,却没一人制止,也没一人报警。在冷漠、麻木的围观者眼里,一切与自己无关的人间苦难都成了难得的风景。

    上个世纪初,鲁迅先生曾对麻木不仁的“围观”作过入木三分的鞭挞,虽然今天对大多数围观者进行一味斥责可能不太恰当,但频频上演的冷漠围观现象,还是应当引起每个国人的反思。一个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和道德底线,那么这个人,这个国家和民族是可悲和危险的,即使是有一些热心的正义人士想挺身而出,群体的“冷漠”和“麻木”也很可能将他们仅有的良知淹没掉。希望国人的“冷漠围观”可以少些再少些,甚至消失。因为,当今天的你做心安理得的围观者时,明天的你就可能会成为被围观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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