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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司法体系最黑暗的角落之一: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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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08: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日前(15日)国内媒体报导,湖北省精神病患达80万人,其中重度患者57万人;此消息一出,引来网民热议,谈论焦点并非所谓的“惠民工程”,而是病因。许多人认为这些病患是“被精神病”,也有人说:“肯定都是上访的!”事实上,如同网民的质疑,公安部的涉入已是公开的祕密。2010年5月26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在武汉市召开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媒体曾对《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会议进行报导。换言之,正常人在警方的同意之下便可摇身变成精神病患,精神病院也自然成为另类的监狱,将非法的虐待行为合法化。
根据中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必要时,得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强制医疗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被强制医疗人员已发生了触犯刑法的行为,涉嫌犯罪;第二,被强制医疗人员是经法定鉴定程式,确认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然而,实际上公安机关并不按照法律行事,将许多非精神病的正常人关入精神病院,如访民、法轮功人士,基督教家庭教会人士、社会维权人士。这些讯息事件近年已陆续被外媒报导。
而国内维权组织也曾对中国人民“被精神病”的现象加以追踪和统计,以湖北的民生观察工作室为例,其创建的“中国精神病院受难者数据库”所公布的第一批 300多名受难者名单显示:在已收录的案例中,涉及到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在受难者人群分布上,访民、法轮功人士、异议人士占的比重最大。
纵观来看,诸多雷同案件的背后,将异议人士送进精神病院的幕后推手就是政府维稳办和公安机关。因此有分析人士质疑,湖北省针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的综合管理,究竟是“惠民工程”还是“监督工程”。
在外媒和本土维权组织的揭露下,中国警方至今仍能保有以精神病院(安康医院)之手段来“维护社会治安”的一套完整体制,公开违反法律和侵犯人权,显示这不仅为公安体制的片面因素,而是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制度支撑、纵容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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