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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惊天大新闻:《民事诉讼法》被直接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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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5 10: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6月10日,广东肇庆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件。肇庆中级人民法院的伦志球法官,代替了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宣布了《民事诉讼法》作废。
事情缘起詹其瑟与田世璞、何炽斌之间的合伙投资纠纷,经端州区法院判决后,因詹其瑟认为一审判决明显错误,依法向肇庆中院提出上诉。这一上诉,就导致了《民事诉讼法》的悲惨命运开始。
肇庆中院受理了本案后,由伦志球、徐俭玲、陈永康三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伦志球担任审判长。伦志球法官接到该案,与相关人员达成不能说的默契后,使出三招绝世武功,弃民事程序而不用,直接把《民事诉讼法》作废了,以达成其好事。
第一招 凌波微步,断其根
肇庆中院受理了本案后,伦志球法官脚踏凌波微波,把民事诉讼法踏于脚下,不向当事人送达任何举证通知,直接通知开庭,全国人大赋予人民的举证权利从此消失,于是,《民事诉讼法》的根被伦法官的凌波微步踩断了。
这一招的目的何在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伦法官不把举证通知书送给当事人,当事人只是一个平头百姓,自然不会知道自己原来在开庭前享有这么多权利,原来还能对自己的案件提供证据。而法院审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庭上的事实,归根到底就是由证据组成的。伦法官故意没有告诉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他从中要认定怎样的事实,也好处理了嘛。然而,伦法官的好事能成了,而《民事诉讼法》公正、公平的根本却被他断了。
第二招 分花拂柳,毁其身
众所周知,对于二审的案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三位甚至更多的法官同时进行审理,而本案开庭时,审判席上只有伦志球一人,其他法官去了哪里呢?原来,伦志球早已练成分花拂柳掌法,在开庭前就已经把另外两位法官拂到了火星,于是,便只有伦大人高坐公堂,自此,《民事诉讼法》的身被伦志球法官毁了。
为什么伦法官要使出这招呢,原来,如果有三位法官到庭,其他法官必然会发现伦法官的企图,并把以下的程序错误都一一纠正过来,为了防患于未然,伦法官先下手为强,先把其他法官弄走,免得在审理过程中坏其好事。
第三招 横扫千军,灭其魂
本案当事人在收到开庭通知后,先后两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而该案的书记员也已经电话通知证人在开庭当日在法庭庭外等候作证。刘孝友、谭夏文两名证人也在开庭当天准时到达庭外等候出庭作证。
然而,正式开庭的时候,当代理律师申请这两名证人出庭的时候,伦志球法官却使出了一招横扫千军,宣布:“当事人没有告知法庭有证人出庭,证人在庭外等候,有可能听到庭审内容,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证人出庭。”如张飞喝断长板桥般,证人惶惶不敢前,最终两证人未能出庭作证。
好一招横扫千军,不但把当事人递交的证人出庭申请书当成白纸,也把庭上的书记员置于无地自容。令人惊叹的是,证人在法庭外面等候是各级法院的习惯做法,精明睿智的伦志球法官却从中发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必将推动我国的司法改革。
而最令人拍案叫绝的莫过于伦志球法官发明了证人出庭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这个规定。多少法学名家呕心沥血都没有想到,没能践行的规定,在今天,被伦志球法官做到了,中国法学史上必然会留下伦志球的名号。好一招横扫千军,把《民事诉讼法》扫得魂飞魄散。
证人出庭作证,本是法定程序,也是当事人重要的权利,为何伦志球法官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坚决拒绝两证人出庭作证呢。据了解,该两证人对本案的对方当事人极为不利。是否存在不能说的秘密呢,会不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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