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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拿什么反抗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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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7 19: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我们拿什么反抗暴令?


俗话说,“军令如山倒;军人的天命就是服从”,从古至今世界任何一个角落的军队,无不默默奉行着这一圣经般神圣的职责,而抗命者也屡屡受到严惩。
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就喜欢看战争片,从影片里,还有自己的长辈那儿得知,作为军人的天职便是要服从上级的命令,即使是错误的命令,也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只有遵循这一法则,你才有可能是一名合格的军人。那时的我就曾想,任何情况都必须遵守命令吗?上级命令我杀死自己的亲人、残害我的同胞,我也必须奉命吗?当我和的老爷爷争论时,爷爷皱紧了眉头,只是无语。而我也一直把这个问题带到了现在。
长大后,我依然很多回痛苦的思考,至今仍是不解,每次思考的结果都是,“绝对服从”是从古到今的统治者为达到对军队的绝对控制而制造的一把精神上的枷锁。凡事应一分为二,任何情况下都执行任何命令,这如何不是愚忠?军人也是人,他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军人,必须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道德有情操的正常、正直的人,做为一个正常正直人就必须有其敬畏和心爱的东西,必须有其恪守的做人的准则和底线。比如说自己的父母、妻子、孩子,当上级命令我把屠刀砍向自己的亲人时,我可以说拒绝,我也必须拒绝;还有战争中的无辜平民,当上级命令我们去屠城,一如当年日本人占领南京时的大屠杀,如果我是其中的一名士兵,一定会断然拒绝屠杀的命令;如果我是1945年柏林战役中的苏联红军,我一定会拒绝上级的奸淫德国妇女的命令。上述“屠杀、奸淫”等命令,如果我遵守,那我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连一个正常人都不是,谈何“军人”!!只可惜,我这个“正常”人却要被“不正常”的上级以“抗命”的罪名而打入牢狱,甚至枪杀。
民主国家有“三权分立”,新闻和法院很好的控制着政府官员的权力泛滥,亦有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国际公约,可以很大程度的限制军士的职权滥用(但万一上级军官发出疯狂指令,则下级陷入两难,最终的结果还是有可能选择执行);在专制国家的军队里,却只有“一言九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限制上级“滥发号令”,也没有什么力量保护下级军士在接到“反人类、反人性的变态命令”时可以理直气壮的抗命不从。正因为“军权”这只魔头缺乏监控,才铸成人类历史上的不计其数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大抢劫、大性乱、大破坏”。故而,我强烈呼吁开展这方面的研讨,制定出具体的属于每个人的权益条例,广为宣传,让地球上的每个人从孩童时代就懂得,如果有机会成为军人(或警察),必须遵守军令,但还有一些命令是可以违抗,且必须违抗的。
在这里,我先拟定一全世界所有军可以拒绝执行的命令,希望大家共同来探讨,修补完善之,使之成为“全地球人公约”,成为暴行的挑战书,以及真善美的保护盾。
1条:如果上级下达对我的亲人加以抓捕、屠杀、酷刑、辱骂、恐吓等命令,我有权拒绝执行
2条:如果上级下达对战争中保持中立的无辜平民的屠杀、酷刑、辱骂、恐吓等命令,我有权拒绝执行
3条:如果上级下达对已缴械,无反抗及危害我方意识的战俘的屠杀、酷刑命令,我有权拒绝执行
4条:如果上级下达对女性战俘和平民的性侵犯命令,我有权拒绝执行
5条:如果上级下达抢夺或破坏与战争无关的战俘和平民的私有财产,我有权拒绝执行

在民主国家,军官如果无视上述“公约”,颁布了上述命令,并强迫下级履行,则下级在拒绝的同时还可以将上级告上军事法庭,以此举来限制反人类行为的产生和扩展。国际媒体要积极吸纳因维护人性闪光点而拒绝暴令的人事加以颂扬,并且要建立一个保护组织,为全球各地的因“合理性抗命”而遭受人身威胁的军人提供救援、避难和保护,在全世界掀起一场讲正义、反暴令的革命。


建议人:小鱼儿
来自:中国大陆 江西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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