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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绮被新一期出版的《壹周刊》报导她裸身拍高雄房地产广告,并刊出她拍广告时酥胸半露的性感照。昨天(22日)她所属的伊林经纪公司却发出声明稿表示,“林嘉绮拍摄当时确实着有小可爱与黑色短裤,周刊封面与内页之全裸图片皆为计算机修片。伊林模特儿经纪公司要求建商与周刊为未经授权擅自修改照片提出说明。”
林嘉绮对照片修成全裸委屈掉泪,“我觉得自己被剥削,被二次消费。”伊林总经理陈婉若表示看到报导相当惊讶。面对伊林兴师问罪,负责统发不动产的博是博公关发言人朱小姐解释:“我们给《壹周刊》的照片就是现场的画面,他们有说嘉绮身上的小可爱让曲线很平,可否修得性感一点,我们有要求他们若修片,要事先跟伊林打个招呼。”《壹周刊》执行副总编辑黎慕慈昨回应说:“这中间有一些误解,当时问建商能不能修片,建商说要跟伊林说一声,我们和建商彼此以为有人去跟伊林打招呼。”
林嘉绮的原图
被杂志处理后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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