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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共中央首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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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8: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中共中央首长:
您好!
我叫尹慧敏,住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90号101室,身份证号:31010419640416242X。我要向您控诉《两次挨打的经历》。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捏造事实,伪造法律文书(申请书)、伪造证人(证人询问笔录皆空白),使我三次遭受迫害被行政拘留。长宁区法院法官徇私枉法,我诉过错方(陈荣)重婚和遗弃罪,法院包庇其脱逃“重婚和遗弃”罪行不予受理,故重婚案演变成为普通的离婚案酿成大祸,老问题未彻底解决又有新问题不断发生,导致我一再进京控告和申诉。长宁区法院法官多次枉法判决和违法违纪是不争事实(我有凭据证明)。包括2002年我诉上海电视台名誉侵权纠纷案,长宁区法院枉法判我败诉,最终以庭外调解方式,经济补偿我聘请律师的费用和诉讼费用而告终!我的所有控告事实皆属实,若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请求中共中央首长明鉴并出面为我弱势孤儿寡母主持公道!
上海市驻京办里有一批便衣警察流氓打手,对我们手无寸铁进京告状的访民拳脚相加一再暴力伤人恶性事件不断。2007年8月我在北京状告长宁区法官枉法判决及执法违法违纪等和长宁区公安干警包庇参与违法,司法腐败没有人管。当我被接到接访车上,有一便衣警察受市驻京办领导指使,一边狠狠地甩了我三个大耳光,一边问我:“北京,你还来吗?”打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多次上北京告御状!如今地方官员包庇法院和干警违法违纪并积极参与违法,

我第一次被非法拘留发生在2007年4月20日,执行法官打击报复我进京告御状!伪造毁坏法律文书(申请书)的罪名和伪造证人(证人询问笔录皆空白)使我被拘留,把我送进拘留所里的意图很明显欲叫我畏惧屈服缄口和沉默!当时在司法执行期间,如果我所写的申请书与执行案卷宗相干或者是本人真有妨害司法执行的过激行为发生,法院完全可以司法拘留我,又何必大费周章,把我移交长宁公安分局虹桥路派出所行政拘留我?!2008年7月30日,我给总理寄信于2008年8月1日回到上海,长宁区华阳街道政法委书记(冒充证人和报案人不署名)以“平安奥运”为借口,包庇法官、干警违法违纪对我的控告检举事实实施打击报复行为,无法律依据捏造事实称:给总理寄信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法官勾结长宁公安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所长和华阳街道政法委书记,第二次把我强制送入长宁区拘留所,采用非法拘留和经济制裁等手段欲逼迫我“息诉息访”,对我进一步进行精神上、肉体上的残酷伤害。他们美其名曰是为了“奥运安全”实质上是借机报复整人!怕自己的不法和丑陋被人揭露!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法制办领导,在我2008年11月行政复议答复时称:2008年8月1日我回上海后被行政拘留,是因为北京西城区警所里有警察证明:2008年7月30日我从北京西城区中南海邮局(寄信)出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了!既然现场有违法行为发生了,为何北京西城区警察现场不作处理也没有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给我这个“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的当事人?!2009年1月 5日,当我在跟市驻京办领导要求:请他们出面帮助我查找上述“证人”时,我的话尚未说完,有一便衣打手跑上来就对我准的后脑部狠狠的一巴掌!宪法赋予我们公民说话的权利都被他们非法剥夺了!我《行政诉讼状》自2008年12月14日邮寄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至今未得到“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回复;我多次挂号举报信邮寄给市一中院和长宁区检察院举报中心及院长皆无回音。
2008年10月29日,我和一大批上海访民半路被截持回上海,送走了大批人之后,我们市驻京办有一位领导(人称小山东),要求我们老弱共19人在北京南站救济所里留宿一晚,理由是车票难买。他对我等说:“要么乖乖的听话,不听话的话马上把你们这两天在北京——中央接待处领导接待你们的接谈记录全部从电脑里销掉删除掉”还问我们:你们相信不相信!
国办和中纪委等多处信访接谈室内部,经常看见我们上海市驻京办工作人员滞留的身影,中纪委里有领导帮地方政府说话:“拘留你是因为你上访,我们不接待你。”我问中纪委信访接待处领导:“上访有错吗?法官违法,警官和地方政府官员参与违法,党员干部违法中纪委管不管?非法拘留欺负孤儿寡母导致严重后果,到底是谁在违法?请中纪委领导主持公道!……”那位领导未正面回答我,却立即叫保安把我拉出了中纪委信访接待室的门外!
现在已造成这种到处没人管的混乱局面,难怪进京上访的人越来越多层出不穷!有多次,我到国办信访接待处等候信访,访民的长队排到了全国人大大门外。这种混乱状况不知道尊敬的中共中央高层首长们是否了解!地方领导向上级领导汇报我们上京告状的访民无理取闹或越级非法上访等等与事实完全不相符合!事实是地方某些官员为了阻止一大批真正有冤情的信访者正当维权;为了包庇某些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的不法分子逃脱罪责,寻找托辞和借口捏造事实迫害访民,编造虚假材料汇报欺骗上级领导,不择手段帮助某些已经严重违法的、给党纪党风抹黑的司法败类掩盖罪恶和丑陋,使其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是一个精神上历尽磨难和遭受残酷精神伤害的离婚案(原重婚案)的受害者,由于被逼无奈多次上京告状申诉无门,并已有两次遭人凌辱无辜被打的经历。由于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法官枉法违法行为导致我一家老少四口人遭受到残酷的精神伤害。眼下,家已破人亡仅差那么一点点!地方政府包庇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法官继续违法,只要我不“息诉息访”,他们欲将人民内部矛盾升级为敌我矛盾!请求中共中央首长能够有人出面像古代的清官一样微服私访体恤下情。访民上京告状有罪吗?由于执法者不依法行政才导致越来越多的冤民走上“非正常上访”的路。被逼者被冠以“违法”的罪名,有何法律依据?!究竟是谁在违法?!又是谁在与中共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唱反调,这不是在促进和谐而是在制造不和谐的混乱局面!
此致

敬礼
(请求回复,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90号101室。邮编:200050)

控告人:上海访民尹慧敏
2009年1月6日
2009年7月30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8-13 16: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你,我两次挨打的经历

不知你是何方神圣?会说,我的信出不了长宁区!让我告诉你,这封《给中共中央首长的一封信》,我在北京中南海邮局已投出了几十封!就是因为我到中南海邮局寄信,上海长宁区法院才大发雷霆,我才有多次被整,被无辜拘留和两次挨打的经历的。
在拘留所里为给我颜色看,法院勾结长宁区拘留所狱警,强迫我补办手续,这些手续本应该是在进拘留所之前办理的,他们已经违法即违反了法定程序,非法拘禁他人在刑法里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甚至动用重刑将我手铐脚镣吊起正身关禁闭,就因为我不肯配合狱警“尿检血检”等。所以,我走司法途径行政诉讼至法院,法院一直不肯立案和书面答复!因为他们心中有鬼,害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长宁区公安局成为上海长宁区法院窒息异议的打压工具和帮凶,他们以权代法滥用职权欺压弱势维权人士!
我不服法院枉法裁判徇私违法乱纪等,不服法院勾结公安非法拘禁我,将我的高龄父母残害成精神病而且是一级重残,我不服他们滥用公权力残害无辜,所以我要呐喊,我要申诉!我要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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