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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西省运城市部分官员的控告信(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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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19: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声明:本文内容全部转自互联网,其真实性本人没有做深入的考究。但是信中涉及的某些人员也为本人所认识,可以肯定信的内容并非子虚乌有,况且有的信还署有作者名字和联系电话,感兴趣的同志可以自己去证实。顺便说一句,本人不是唯恐天下不乱之徒,也从不做恶意中伤之事,如果文章与实事有出入,请某些人不要太介意,虽然中国公众的舆论环境很不好,但非曲直自有公断,时间最终能证明一切。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这些信能说明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我们所深爱的运城这块热土,透过GDP不断增长的华丽外表,某些官员的腐败行为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已经由人民的公仆沦为人民的公敌。还能证明的一个其实大家都知道但不敢说、不想说或者不能说,都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问题是,要想有效遏止党的腐败,除了从体制度上进行彻底改革外,别无他法!最重要的还是想通过这些信,唤醒我们十多亿民众,丢掉幻想,抛却麻木,时不我待,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样,民主、民权、民生就会离我们一点一点的接近。——题词
一、山西临猗县县委书记胡宝堕落成为残害人民、无法无天的“政治土匪”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委书记、县长胡宝无法无天、祸国殃民的罪行如下:
山西省临猗县一农民依法护地,反被判刑三年。2009年2月27日上午,在山西省临猗县引起极大震动的杨怀锁“破坏生产经营罪”案,终于在山西省临猗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何能在当地引起强烈的反响,令人费解的是,当地的群众又为何纷纷为本案的被告人杨怀锁鸣冤叫屈呢事情还得以从杨怀锁家的7亩土地被当地政府强行征用开始说起:
(一)杨怀锁不同意征地被逮捕
杨怀锁,男,1944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退伍军人,山西省临猗县猗氏镇兴教坊村民,务农,小学文化程度。2007年9月18日上午8时许,与杨怀锁同村的邢建设上地干活时,发现一辆铲车将杨怀锁家7亩梨树铲的所剩无几,急忙挡住铲车询问司机是谁让铲杨的梨树,司机回答是西安铁峰房地产开发公司让铲的,邢建设告诉司机杨怀锁的土地没有被征用不能铲,随即骑摩托车到杨家把梨树被铲的事告诉了杨怀锁,待杨怀锁的儿子杨斌赶到地里时,发现铲车司机已弃车逃走。当杨斌就7亩梨树被无故毁坏向临猗县公安局报案时,公安局的答复却是县政府行为公安局不受理。对杨斌没有签订征地协议,地还没有被征走,也没拿到一分钱的征地款的诉说意见丝毫不予理会。在杨怀锁找村委主任何云杰反映7亩梨树被铲的情况时,何云杰告诉他,当初就县政府征地征求群众意见时,因他不同意征地,所以在召开群众会议时就没有通知他。后杨怀锁和其他几户被强征土地的农民向临猗县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临猗县法院的答复同该县公安局同出一辙,县政府行为法院不受理。唯一不同的是,临猗县法院立案庭的负责人向他们说出了心中的苦衷,法院惹不起县政府,如果受理此案,他的工作也就干到头了。对百姓的遭遇,他只能口头上表示同情,最后连一纸不予受理的通知书也不给他们,致使杨怀锁及其他几户群众维权上告无门。
据杨怀锁陈述,铲车司机弃车逃走以后,他一直在地里看着,也一直没有人找他要过车,更没有人和他谈征地赔偿的事。一个多月后,临猗县七级派出所所长王军拿着铲车钥匙找他,说明铲车是他自己的,受雇于西安铁峰房产开发公司干活,要把铲车钥匙交给他,被他拒收。后因怕自己不在现场时铲车被人偷偷开走了,逐放了铲车轮胎的气和铲车燃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决定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2007年10月25日,杨怀锁向山西省政府信访局反映了临猗县政府强行从农民手中征地,出让给西安铁峰房产开发公司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10月27日,山西省政府信访局批复让临猗县把征用的土地恢复耕地,由当时的县委书记刘建政负责落实处理。同年11月15日,临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双林、猗氏镇长景世俊、猗氏镇人大主席陆福泰及兴教坊村委主任何云杰等一行数人到地里找杨怀锁协商,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双林告诉杨怀锁,你不愿意卖地,可以把土地租给西安铁峰公司,杨不同意,并告诉罗不要带头违反国家政策搞以租代征。此后,罗双林等人找杨怀锁数次,一直没有达成协议。目的达不到,临猗县政府开始采用高压手段,后临猗县公安局开始找杨怀锁上话。据杨怀锁陈述,临猗县公安局民警武俊峰告诉他,西安铁峰房产公司把买地钱已经给—了县政府了,肯定要在他的地里盖房,他不同意卖地,致胡宝县长不满意。
2008年5月30日,临猗县公安局民警武俊峰、牛小楷开车到地里找到杨怀锁,让杨到公安局继续商谈。上车后,武俊峰对杨说县领导要把他送到看守所,杨怀锁问自己犯了什么罪,武俊峰说他也不知道,冤枉也得冤枉你。2008年6月10日,杨怀锁被临猗县检察院冠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之罪名批准逮捕。杨怀锁被临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次日即(5月31日),其子杨军与同村不愿卖地的村民温科仲、李玉明等人再次到山西省政府信访局反映情况。省政府信访局责成临猗县政府派人到太原给予答复。临猗县信访局长、猗氏镇长及兴教坊村领导等人到省政府信访局向杨军、温科仲、李玉明保证回到临猗后一定解决。2008年6月4日上午,温科仲、李玉明来到临猗县信访局后,却被该局张局长扣了一顶犯罪的帽子,称越级上访是犯罪行为。临猗县公安局随后来了十余名民警,强行把温、李二人带到公安局,在得知杨怀锁之子杨军还没有回到临猗县时,又急忙把温、李二人释放。同时警告二人不得离开临猗县境。
(二)开庭审理
2009年1月8日,临猗县人民法院准备开庭审理杨怀锁“破坏生产经营罪”案,在杨怀锁的辩护人提供了被征的土地属于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山西省无权审批的相关证据后,临猗县检察院提出撤诉进行补充证据,而审案的法官却让辩护人向杨怀锁做工作,只要杨怀锁承认错误,保证不再“闹事”、上访,当天就可以将杨怀锁释放回家,但倔犟的杨怀锁却不肯向权势低头,以他的党性和数十年的党龄保证,他没有做过违反国家法律及政策法规的事,不承认自己有罪。
2009年2月27日上午,经临猗县检察院三次退回临猗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后的“杨怀锁破坏生产经营罪”案,终于在临猗县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方紧紧围绕杨怀锁扣铲车,放铲车轮胎气及铲车燃油向法庭提供证据,并提供了铲车损失的评估报告,证明杨怀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但对铲掉杨怀锁7亩地500余棵正在盛产期的梨树的损失却只字不提。只要是对杨怀锁有利的事实,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没有做过任何调查,自然也不会向法庭递交任何对杨怀锁有利的证据。就在审庭过程中,公诉人之一荆宝柱竟然离开自己的公诉人席位,跑到辩护人席前要求辩护少向法院提供一些证据。个中情由,实在令人费解。在庭审过程中,临猗县检察院没有向法庭提供当时县政府的“征地请示报告”,只是向法庭提供了山西省政府、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分别下达的两份征地批文,批文中并没有明确被征土地的四址。在向法庭提供的两份土地预证协议书中,竟然也没有明确被征土地的四址。而杨怀锁的证人温科仲、吕兔娃用证据证明被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保护的基本农田,山西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均无权审批的证词,却在判决书中只字未提。临猗县政府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土地批文,目前尚不知情。从临猗县政府及公、检、法四家急于将杨怀锁关进大牢的迫切心情中,或许可见一斑。
在庭审过程中,临猗县检察院对从该县政府购买土地的西安铁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基本情况却不知情,是否有房产开发的资质、是否办理有营业执照等均无提供证据,但却在法庭上以西安铁峰房产公司是西安一家大企业,推定该公司“应该”有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方,临猗县检察院提供了一份临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罗双林在公安机关的一份询问笔录,证明县政府统征土地时支付被征地农民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3.4万元,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每亩4000元,这一标准是否合理暂且不论,即使按照这一标准征用杨怀锁7亩土地,也应补(赔)偿杨怀锁266000元。而庭审调查却查明应付杨怀锁的各种补偿费仅仅是80333.2元。剩余的185666.8元,究竟去了哪里,目前还是个迷。
(三)判决结果
休庭之后,审判长王泽民再次要求辩护律师给杨怀锁做工作,只要杨认错,当庭就可以释放,但杨怀锁表态仍然太让“政府”失望。在临猗县人民法院2009年3月6日下达的(2009)临刑初字第22号“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中”,载明了2007年西安铁峰房产公司“依法”受让临猗县人民政府统征土地365亩,同时也载明公诉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杨怀锁提起公诉,•当庭所举证据不足,征地审批手续存在明显瘕疵,不能确认西安铁锋房产公司的生产资质,并因此认定公诉罪名不成立。最终以杨怀锁7亩地500余棵梨树竟要求索赔600万元,丧失理智,已触犯刑律,并“依照”我国《刑法》第274条之规定,对杨怀锁冠以“敲诈勒索”之罪名,将杨怀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
(四)群众感言
收到判决书后,当地的百姓也有了热门的议论话题,他们得到的启示是:法律就是橡皮泥,是由有权的人把捏玩弄的。有人说杨怀锁忘了“屈死不告状”的古训,结果反受其害;也有人说法官是怕公安局和检察院的人,在临猗县县长胡宝面前抢了头功,而故意更改杨怀锁的罪名,显示自己的独到之处,以取得胡宝县长的另眼高看,是是非非,还是由大家来继续评说。究竟杨怀锁及山西省临猗县这些被当地政府强行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平头百姓该到哪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期盼着热心的您给予帮助。
杨军:山西临猗猗氏镇,兴教坊队
杨怀锁儿子的血泪控诉
“我叫杨军,是临猗县兴教坊村居民杨怀锁之子。前一段,我父亲因与西安铁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强行征地纠纷,被县法院违反法律事实,强行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至今已含急入狱近一年。最近,西安铁峰公司又纠集社会黑恶势力和不法公安人员,对我多次进行恐吓威胁。3月28日,铁峰公司挖掘机在我地里违法施工,我上前阻拦,社会闲杂人员强行我拉开。3月29日,我又去地里看护,下午五点左右,4个黑社会人员把我强行推上一辆白色无牌面包车,拉东张黄河滩,威胁说:“再敢阻拦铁峰施工就把我扔到黄河里。”到晚上九点左右,又把我拉到一租住地,之后,县公安局七级派出所所长王军威胁说:“铁峰工程是我在干,你阻拦也不顶用,只会召来杀身之祸,只要你父亲承认错误,我可以找政府协商。”然后放我回家。我的父亲冤情重大,多次上诉未果,我和家人又受到黑势力的威胁,尤般无奈之下,向您如实反映情况,请您在百忙之中为我和我父亲沉冤作主。”
二、运城市平陆县一些政府官员违法违纪侵吞农民集资的互助金
农民,一个中国历史长河中厚重的群体。苍天厚土,两千年来农民的利益、农民的生存环境决定着一个统治者执政能力的好坏,左右着历史进程。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对全国的“三农”工作十分重视并颁发了一系列中央文件,确保党中央“三农”和保护农民政策的贯彻执行。近年来,我们敬爱的胡总书记和温总理为了做好“三农”工作和保护好农民利益,不畏烈日酷暑、不畏风雪严寒,经常深入农村、农户,坐在农民的炕头与农民促膝谈心,认真倾听农民的苦衷和烦心事,并放下国家领袖的架子,为农民讨要工资和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十七大报告史无前例的将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作为战略性的政策大计。“群众利益无小事”,即百姓的烦心事、百姓的疾苦、百姓的生存利益等都在党中央的关怀和着力解决之列。正所谓的“得民心者得天下”,党中央的爱民、富民政策深得全国上下一致拥护。
记者接到平陆县原经管局局长马超英两本厚厚的申诉材料,随着一页一页翻看,材料所述事实令记者心情凝重。通过走访和调查核实,一起欺骗坑害农民,剥削农民利益的事件渐渐呈现出来,令人震惊,并引发了人们许多耐人寻味的思考:
(一)农村合作基金会原本是帮助农民解除燃眉之急的救命钱,是农民一辈子辛苦积攒的“救命”、“防老”、“养老”钱,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些钱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如果这些钱出了问题,他们今后将如何生活为了做好“三农”工作和保护农民的利益,为了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资金困难的燃眉之急,数年前,国家曾提倡在全国农村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组织,也就是把农民的血汗钱集中起来,然后通过基金会组织、科学地帮助一些农民解决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作为处于社会经济地位最底层的农民,没有特殊的生财之道,只知道依靠自己的勤劳和节俭,辛苦积攒微薄的收入,他们不敢奢侈消费,不敢企及享受生活,将饱含血汗的有零有整的人民币存入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将来万一出现特殊状况时拿将出来以解燃眉之急,作为自己在年迈体弱失去生活能力时,保障生活最基本的吃饭钱。
平陆是国家级贫困县,老百姓生活的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生活在这样条件下的农民们深知生存之艰难,深知在基金会存入一点微薄的资金对将来生活即意味着最底线的“幸福”。他们将幸福未来的筹码全寄托在他们深信不疑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上。但是,我们的领导在面对农民老百姓深重寄托的血汗钱时,却隐藏着不怀善意的“笑容”。
(二)农民把自己含辛茹苦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滴汗水摔八瓣的血汗钱交给农村合作基金会,未曾想到他们的血汗钱却蒸发缩水,农民该信任谁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善良朴实的平陆县农民就怀着对政府的信任,各自把积攒起来的血汗钱上交给农村合作基金会。几年时间里,平陆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就筹集农民的资金高达4000多万元。
说起平陆县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不能不提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平陆县政协副主席李勇。这个重要人物利用在县里的特殊影响和特殊手段,勾结一些贪婪的党政干部,将“黑手”伸向了农村合作基金会,伸向了农民存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血汗钱。
李勇自己在原“三讲”的《个人剖析材料》第三页写到:“在县罐头厂私自上马一个为全县妇女健康服务的妇女卫生巾厂......后又在东韩窑买院一座准备迁厂,直到调离单位时也未能投产,沉淀资金六、七十万元,给下任领导带来困难,给国家造成损失。”何以能给国家造成损失,办一个卫生巾厂何以夸张的称为“为全县妇女健康服务”?所谓国家的损失其实就是老百姓的损失。这里蕴含着百姓血汗凝结的养老钱,在我们的国家干部眼里和良心上却根本没有感觉到这是农民的血汗,这是农民未来的养老钱。
还是这个李勇,据说在违法动用农村合作基金会款为自己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后在查账时被迫清帐。对待基金会贷款未还的用户,李勇及其他掌控基金会清理整顿大权的一些人,随意签字豁免借款人的本金和利息;将农民的血汗钱当作自家钱到处送人情,到处谋私利,甚至有部分不明财务支出供领导干部们挥霍享乐专用。另外李勇本人还因其他问题存在贪污、挪用等重大问题,但因其在平陆县“权高位重”,关系网复杂,百姓对其无可奈何。
记者在采访中,听农村合作基金会内部工作人员反映,清整办主任胡康福从基金会帐上提取了5万元,去逛新、马、泰,恣意挥霍;据城关镇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因为一些人为整治阻碍他们挥霍农民血汗钱的马超英,县政府就花费了70万元的巨额财力。如此高昂的成本投入令人吃惊,到底农民血汗钱的监管漏洞有多大,一些腐败人员的挥霍浪费“黑洞”有多深,虽然群体利益严重受损的百姓要求查看帐务,但该帐务至今为止从来不敢公开,成为个别人的秘密、隐私!
(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历史场景再次显现,我们的部分党员干部的胡作非为,觥踌交错,花天酒地的帝王式待遇是建立在农民的痛彻心肝的苦痛之上农民满怀希望和百分之万信任地将从牙缝中抠出的血汗钱存入农民合作基金会,竟然成了个别县领导干部们的“唐僧肉”,在监管措施失控、党纪国法失效的真空地带,基金会的财务严重亏损,据不完全统计高达上千万元。在此情况下,为弥补自己挥霍造成的巨额亏空,只有向善良的百姓施以违背良心的“恶毒”的计划。为实施该违法违背良知的计划,他们所有能用的“下三滥”手段都不惜派上用场,上演一起“闹剧式”的荒唐剧目。
手段一:开大会威逼群众,按投入基金会的存款数额60%兑现,称“如不兑现立即作废”。
手段二:比例不停更换,有如股票市场涨跌不可预测。有的乡镇以70%,有的60%,有的则是50%;有的是早同意兑现的比例高,兑现迟的比例低,兑现更迟的干脆就置之不理。
手段三:冒充市领导给农民作工作。在南村乡一股民王立法家,基金会清整办主任胡康福和关文生及另一人,胡康福授意让另一人冒充是运城市的王市长,对股民进行蛊惑欺诈,宣称“基金会股票兑现60%就很不错了,其它县分文不兑现,凡没有兑现的就全部作废”等。
手段四:编造借口威逼群众。因为平陆县按60%兑现存款,群众十分有意见,在去运城市政府上访时被接回平陆县,李勇在大会上公开讲到“你们不按60%兑现,行吗?这好比你们买了瞎眼驴,这没有办法。现在北京闹学潮,北京动了武啦,你们再闹就没有好下场”。
以上的手段仅仅是他们惯用的伎俩一部分,通过他们各种不正当手段,从2001年8月至收购股票结束时兑付1200万元,实际入股农户得款700余万元。
(四)这些蔑视胡锦涛总书记亲民爱民的谆谆教诲,漠视人民疾苦,只为自己捞钱的冷血式“官痞”,无视农民利益,不顾百姓死活只为自己享乐,大肆剥削、恣意挥霍的恶劣行径,竟然胆大到挑战党纪国法的张狂程度。国务院办公厅【1999】3号文,对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保护农民存款的合法权益,不能侵害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只有在资金出现缺口时,对集体和单位存款式股金才可以按比例支付。
但是,在平陆县该文件竟然成了一纸空文,部分国家干部党政官员为了自己私利,为了掩盖自己恣意挥霍百姓血汗钱的缺口,不惜一切代价,不惜动用各种不正当手段,盘剥农民,致使农民的血汗钱缩水蒸发。这种漠视百姓利益,视群众利益为“唐僧肉”的官僚干部,应该彻底查办。这些干部在胡作非为,用百姓的血汗将自己喂养的“脑满肠肥”后,不仅得不到处理却照常在各种大小会议上出席讲话,宣讲三个代表,宣讲反腐败,宣讲十七大精神,他们的灵魂已经彻底失去了党性,失去了为人的善良体恤百姓疾苦秉性。
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李勇等人就挥霍和侵吞掉平陆县广大农民存入基金会的存款1700万元。李勇等人把贪占农民的血汗钱拿着去买官卖官、去嫖娼、去赌博、去花天酒地。李勇等人给无数个一贫如洗的农民家庭造成了令人气愤和辛酸的悲剧。仅平陆一个县的政府管员就违法挥霍掉饱含着农民血汗的互助金1700万元,那十个县累计起来就是1.7亿元、100个县累计起来就是17亿元,如果全国所有的县累计起来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几十个亿对国家来说不算什么,如果对全国农民来说,那将是断送农民生活的救命钱……
平陆县常乐镇车村的焦高财,在农民合作基金会存款19000元,农民合作基金会停办后,该基金会负责人让其到其它村按60%兑换,但直到现在本金、股息分文未得,损失数万元。现在看着村里其他家庭都住进新房,他们一家还生活在破败不堪的旧房中,老伴为此气的浑身有病,焦高财几年来一直向县里反映,却至今得不到解决。
平陆县南村乡的王立法,年逾七十,上有九十多岁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亲,妻子多病缠身,儿子英年早逝,还留下了三个孙子需要抚养。前多年在基金会存款84000元,在基金会停办后,受个别领导欺瞒哄骗,以70%兑换了存款,连本带息损失五、六万元。事后,王立法知道中央政策是应该全部返还,于是向上级部门反映,却遭到打击报复,被平陆县公安局非法关了6个多小时。
在平陆县许多农民以上类似的悲惨遭遇罄竹难书,由于个别领导干部的贪占侵吞农民血汗钱,造成了无数家庭从“已脱贫”状态一夜之间“返贫”,有的人因为受不了突然打击诀别人世,有的家庭支离破碎。其场景之悲惨,令人痛心疾首!
采访中,平陆县许多受苦的农民告诉记者:“在社会主义优越的制度下,在依法治国的晴空下,在伟大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今天,在胡锦涛总书记一再倡导的全党干部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今天,平陆县竟出现了新中国成立后已根绝数十年的吸农民血、吃农民肉、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新‘地主’。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像新生的李勇这样的吸农民血、吃农民肉的大地主,比旧社会的地主还坏,还残暴。旧社会的地主把地租给农民耕种,地主每年只让农民给他交租子,旧地主还知道给农民留一些活命粮。我们平陆县出现的象李勇这样的剥削农民的新地主,比旧社会的老地主更残暴,更没有人性。李勇他们将农民存款全部侵吞和挥霍,让农民赔了个精光、血本无归。由此不难看出,我们共产党内的一些干部剥削欺压农民的腐败现象已经达到了令人触目惊心、不能容忍的程度。平陆出现这种新地主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的新动向,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局部的,象平陆出现的新地主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的怪异现象,在全国也普遍存在。全国有亿万农民在无奈地忍着象李勇这种新时代地主的残酷压迫剥削。为此,我党必须痛下决心,在全国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既打雷又下雨的“斗地主、分田地”的政治运动。如果党中央不这样做,我国广大农村表面和谐现象的下面,永远隐藏着象李勇这样的新地主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的罪恶。党和国家领导人设计的“三农”政策永远是纸上谈兵,永远是空中楼阁……
(五)怎样用党纪国法保障党和国家泽惠农民的好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怎样才能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这是摆在我党和国家领导人面前一个值得重视和深思的重大课题马超英作为原平陆县经管局局长,负责全县农村财务和农村合作基金会,当时为了同腐败势力斗争,为了维护百姓群众利益,却无形中逾越了个别干部营造的腐败“关系网”,触犯了“潜规则”,无端遭受了接蹱而至的迫害,先是被羁押逮捕,经伪造证据篡改国家文件手段,被平陆县法院一审判决构成玩忽职守罪;经二审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实,宣告无罪。据了解该无罪判决也是在平陆县部分领导干部多次协调,无法判决有罪情况下,折中的以马超英涉嫌犯罪的情节轻微而无罪释放。这种获得自由的“正义”总是有些打折。目前,马超英还在不停的申诉中,已经数十次的奔波于省城和北京上访,不为别的,就为正义能得以伸张,但是他的冤案总是得不到解决。面对如此漠视群众、大肆剥削农民的党政干部无法得到惩处,而敢于坚持党性、敢于挑战腐败的勇士被无辜陷害事件,的的确确反映出我们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国家严厉的法律在执行当中还有真空,还有很多漏洞,致使一些人逃脱制裁。平陆县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事件在全国的大局中虽不算重大影响,但却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值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深深思考和认真对待,真正确保国家的泽惠农民的好政策从上而下统一地无折扣执行,确保身处社会底层农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丧失党性原则公然违法乱纪的党政干部践踏。从而,以党纪国法的威力让现时代滋生的象李勇这样吸农民血、吃农民肉、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新地主,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在神州大地上彻底消亡。否则,如果长期发展下去,我们将面临着亡党、亡国的危险。我国农民中将会重新出现起来造反的“李自成”,这不是危言耸听……
(六)平陆县公安局循私枉法、残害人民的真实故事。公安机关的职责本应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然而,由于金钱的诱惑,平陆县公安局一些干警把法律、正义、良心、责任置于脑后,干出许多包庇恶人的非法丑事和勾当。
2000年5月12日,平陆县一弱女子屈爱强被人用铁棍活活扎死。按理公安人员应依法秉公办案。然而一些爱财的干警拿了凶手家人送来的钱后,就违背良知和责任,干出了一系列违法勾当:凶手丁银凤,明明精神正常,但办案人员硬是收集了一些伪证,证明凶手丁银凤患有精神病,并把丁银凤保释出狱。
致屈爱强死亡的铁棍明明是有人故意照着她脑袋投下来的,可办案公安人员硬说是凶手丁银凤失手扫下来的。
致屈爱强死亡的铁棍上留下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气味,公安人员首次出警时,就指使犯罪嫌疑人家属悄悄把这根铁棍埋掉。给后来的破案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2004年5月的一天晚上,记者与平陆县一位知情人在河南三门峡市大鹏宾馆一起住宿,这个知情人与平陆县最大的黑社会头子尚小军通了电话。他以关心的口气探问:“小军最近你安全不安全,县公安局最近找您的事没有?”尚小军回答说:“我每月给张治平(平陆县公安局副局长)送几千元保护费有啥不安全的,他绝对不会找我麻烦。”
平陆县一些人告诉记者:“平陆黑社会头子尚小军,为所欲为、无恶不作。但是由于尚小军每月给张治平交几千元的保护费,尚小军总是屡屡逃避打击,为所欲为地祸国殃民,总是得不到法律的制裁。”
2002年6月12日22时许,平陆一女子马贵云在家中遇到流氓成随新暴力挑衅,成随新在施用暴力强奸不成马贵云后,便爬在马贵云身上,双手紧紧掐住马贵云的脖子,企图把马贵云致于死地,马贵云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依法采取了正当防卫措施,她奋力捡起身边的菜刀向企图暴力强奸她、并想把她置于死地的成随新身上连砍三刀,以她无畏的正义之举维护了女姓的尊严和自己的生命,可是平陆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治平在收受流氓强奸犯成随新的2.9万元贿金和性贿赂后,便违背事实,违背法律,硬把用正义之举正当防卫的马贵云说成是故意伤害犯并逮捕入狱,硬把用暴力强奸他人并想致他人死地的强奸犯成随新说成是被人伤害的受害者。此案后在检察机关的干预下马贵云才被无罪释放。
我国东北某市一个黑恶势力的头目,因为拥有大量的金钱,因为有一些党政官员和公、检、法官员的包庇纵容,他已经达到了无法无天、不可一世的地步:他拥有自己的一支保卫队伍,并配有武器和警用装甲车。他经常开着警用装甲车在该市的大街小巷里兜风、示威。他横行乡里、无恶不作,他欺行霸市、欺压百姓。致使该市广大市民怨声载道、义愤填膺,但他们都敢怒而不敢言。使受黑恶势力压迫的人民,对党、对国家都失去了信心。
记者感言:综上所述,现在,我们的公安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一大批循私枉法、残害人民、祸国殃民、包庇黑恶势力的败类。他们的为所欲为,不但严重的损害了公安民警的形象,极大的削弱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而且他们为党、国家和人民生存和安危,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为此,现在坚决依法惩处和清理公安队伍中的败类,努力扭转公安队伍中普遍存在的“猫”变成了“鼠”的不良现象。努力重新凝聚公安队伍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战斗力,重塑公安民警是党、国家和人民保护神的良好形象。是我们党、国家,特别是公安系统的当务之急。而且这一当务之急的严峻任务,一分一秒也不敢再拖延了。如果再拖延下去,我们将面临着亡党、亡国、亡民族的危险……
三、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局个别无执法资格人员违法乱作为查案暴力致死人命案所引发的思考
中共十七大刚刚闭幕,党中央求真务实、关注民生的治国方略还萦绕在耳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字字珠玑,代表着党中央和人民政府对人民的真切关怀。但是,在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却发生了一起利用公权践踏百姓生命的恶性事件,无疑是在向世人宣示着党中央的政策在这里被扭曲被践踏,我们基层百姓的生命尊严,百姓的人身安全在个别人的眼里仍旧一文不值!
阳光下的罪恶——盐湖区公安民警借办案之名公然向百姓索财索命,情节恶劣令人发指
2007年11月6日上午十时许,在运城市盐湖区工农西街木材公司院内一处已弃置不用破烂不堪的工房借住的李晓鹏,与往日一样用过早饭,告别了妻子和刚满三岁的儿子,骑上摩托车带着修理好的锯条给人送货。下午3时许,李晓鹏妻子胡蓄萍突然接到运城市急救中心的电话,被告知李晓鹏正在监护室抢救。等胡蓄萍赶到时,看到的却是李晓鹏冰冷的尸体!
李晓鹏究竟是如何死亡的?请看第二天盐湖区检察院牵头,有法医、盐湖区公安警方和死者家属在场所作的尸检解剖情况:胸肌有两大片红色血印,胸部外表严重凹陷;胸骨中段横向骨折;两侧肋骨4、5、6均骨折;心包有大量淤血;心脏左心室横向破裂5厘米;两侧肾脏均已破裂;后腹有大量淤血;胃内有大量油样血色液体;臀部有擦伤;头部多处擦伤及血迹,头皮破裂。
惨烈的伤情令在场的亲人泣不成声,让人听起来也不寒而栗,究竟是谁与李晓鹏有什么刻骨仇恨,竟然施以如此暴烈手段将李晓鹏活活打死?原来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荒唐”:
中午1时许,李晓鹏正骑摩托车行至货场(木材加工场)附近时,被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巡警中队张瑞生、李兵拦住,要求查看摩托车手续,李晓鹏摩托车手续齐全。一看以罚款不成,张瑞生和李兵又编造事实以“莫须有”罪名,以有人举报其“嫖娼”要求带回公安机关审查,李晓鹏不从。张瑞生和李兵经请示中队长王运保,该王队长即派警车将李晓鹏带到公安机关,摩托车被弃置在路边。
如此简单的事情起因,却造就了李晓鹏如此惨烈的死亡;年仅29岁的花样年华,在困苦的生活中为父母双亲,为妻儿忙碌奔波,但却永远离开了令他牵挂的亲人;世间一个家庭被我们的公安干警无情地撕扯成碎片。我们不仅要问,是谁给了这些公安干警对善良百姓惨下杀手的权力,追寻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不由得引发我们无限深痛的思考。
思考一、盐湖区公安分局执法是为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是为了追求私利最大化?
李晓鹏生前曾数次遇到盐湖区公安分局巡警中队拦车查手续,因当时证照不全,被多次罚款,有300元、有500元,少的则是全凭运气。为避免无端受罚,李晓鹏专门将摩托车的各种手续办理齐全,平时手续就放置在摩托车座下面。事发的11月6日,李晓鹏死亡时其原放置在摩托车上的手续却发现在其上衣口袋内,如此即能说明当日我们的公安又是以“查摩托车手续”为由将其拦截。原本上路查车手续是交警部门的职权,但是盐湖区公安分局的干警却超范围“积极执法”,为的是什么?很显然就是为了诈取老百姓的血汗钱!
公安理应是人民利益的保护神,应是百姓利益的捍卫者。但是,在李晓鹏事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盐湖区个别干警为了追求个人或部门私利,一切向钱看,将罚款作为唯一执法目的,不顾形象在路上任意拦截车辆进行所谓的“执法检查”。这种将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不顾形象超越权限范围胡乱执法,向百姓强索钱财,将头上的“金盾”作为实现个人私利的工具,我们的这些公安干警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则沦落为比“劫匪”还不如的坏东西。
百姓在面对无奈现实时常说:世道变了!盐湖区公安分局的部分人员竟把执法当成做生意,为了钱财公然的在“太阳的光辉”照耀下,强索百姓钱财,甚至强索性命。
思考二、执法随意,理由多种,借口乱编,谁在支使他们公然违法?
事发后,据检察机关人口述,当时巡警中队是接到有人举报李晓鹏嫖娼,所以才将其带走的。李晓鹏已冤屈死亡,那么究竟是谁举报的李晓鹏嫖娼,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嫖娼,公安人员掌握了什么证据等等,却没有下文。李晓鹏惨死,竟然还被恶毒的干警栽以“恶名”,让家属蒙羞。带着这个疑问,当天李晓鹏从上午离开家门所去的每一处地方和时间,家属都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根本不是他们所编造的事实。
这恰恰印证了民间流传的个别公安人员整人的逻辑(借口)“没有经济问题,就有作风问题”,“对付男的说嫖娼,对付女的说卖淫”等等荒唐的办案思维和罚款理由。
应当说,部分公安干警在执法时为所欲为,随意编造借口,不仅仅是个别干警职业素质问题,背后定然有已经严重扭曲变形的部门利益机制在作怪,必然有有个别领导在“睁只眼闭只眼”,有意纵容!
思考三、盐湖区公安分局为何能让地痞、流氓一类的社会渣子以公安名义执法?巡警中队的张瑞生和李兵,原本是社会渣子地痞之流,但却被盐湖区公安分局以招聘名义混入公安队伍,让这些人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疑是“用狼牧羊”,人民群众的安全将受到双重侵犯。盐湖区公安分局人员招聘的大门难道如同地下黑市,不问水平不问素质,只看有没有胆子向老百姓索来钱财?
这些人员是如何进入公安队伍的,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让这些人代为行使,人民何来安全?
思考四、百姓的生命在盐湖区公安分局个别人眼中是什么?
看看李晓鹏死亡时的惨烈景象,可以想象他在公安机关受到了何种残忍的暴力侵犯。不论李晓鹏对待公安干警非法借口的态度是怎样,他毕竟是一个上有老人下有孩子中有妻子的小伙子,他的生命尊严至高无上,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但从其死亡的惨烈景象,可以肯定一点当时李晓鹏在公安人员的眼中,连一只可怜的小动物都不如,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公安败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数年前,中国总设计师邓小平说道“我是人民的儿子”,情真意切、寓意深长,振聋发聩。今天,当我们在说这句话时,看一看我们的李晓鹏在公安人员的眼里是什么?得到了什么“待遇”?
思考五、百姓疾苦谁人知?当老实本份的百姓遭遇到暴力执法,遭遇暴力致死的恶性事件后,我们的公安人员怎能无动于衷?
李晓鹏一家人近几年来连遭厄运,先是前几年李晓鹏哥哥在新婚十五天在山上干活时,被山上落下来的石头砸中头部,花费数万元,家中债台高筑,性命虽然保住了,但却留下了终身残疾,整日神智不清,生活不能自理,新婚妻子也撇他而去。全家生活的重担全压在李晓鹏的肩上。未婚妻胡惠萍家里原本是让李晓鹏入赘到其家里,奉养老人,在这种景况下,李晓鹏只有肩负起自己和妻子家里的重担,成为两家人生活的“寄托”。
走进李晓鹏在运城暂住的“家”,一个废弃已久的工棚,房间内各种杂物无序堆放,整个家里除了用了多年的“旧电视机”外,再无任何值钱的东西。很难想象,李晓鹏生前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为了两家人,为了妻儿,劳苦奔波。我们见到了李晓鹏的父母,还有李晓鹏的“岳父母”,四个老人除了落泪再无片语,残酷的现实已将他们击打到无法站立。难道偌大的世间竟无李晓鹏和家人的生活空间,上天不给他们幸福生活的权力,党和政府不能给他们一丝闵怜!
面对如上窘境,我们的公安人员,平日里将“为人民服务”,将“三个代表”,将“百姓利益高于一切”挂在嘴上,却能在自己亲手制造的惨烈事件后,无动于衷!这些公安人员怎么了,谁让他们变的如此麻木不仁,谁让他们失去了正常的人性?
思考六、迄今为止,盐湖区公安分局的冷漠态度令人寒心,共产党讲究的实事求是,敢于负责的态度哪去了?
事发至今一周多过去了,盐湖区公安分局无人出面解决此事,相反却出现了一些怪异的事情:
1、从检察机关听到盐湖区公安分局的解释是,李晓鹏是涉及嫖娼被带走的,为何公安机关不能拿出涉嫌嫖娼的证据?为何不敢对质这一事实?
2、期间,李晓鹏妻子胡蓄萍还被不知姓名的公安人员探问过“李晓鹏生前是不是患有心脏病”,尸检报告中的“胸部严重凹陷,胸骨骨折,两侧肋骨4、5、6均骨折,心包大量淤血,心室破裂,两侧肾脏均破裂”等等,如此严重的伤情,任何一处都是致命伤,竟然他们妄图将死因推给李晓鹏个人身体原因?
3、张瑞生和李兵两个临时招聘的社会渣子被刑事羁押,其他责任人却相安无事。听到的消息说,这两个人是私自在外假借公安机关名义办案,与盐湖区公安局无关。如此荒唐的借口连小孩子也明白,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两人如何能通过他人派警车将李晓鹏带到公安机关?
4、盐湖区公安分局巡警机动中队的队长王运保和其他参与殴打李晓鹏的人员为何至今没受到刑事制裁?
李晓鹏是带着痛苦带着无限冤屈离开人世,生命不可挽回,但在此事件的处理上却充分反映了盐湖区公安分局对待百姓生命上,不是本着事实求实,关心百姓疾苦,严查内部犯罪的态度,而是高高在上衙门作风,以强权霸权在为内部人员的犯罪进行包庇。
我们不仅要问,公安局的权力是谁给的,谁给了盐湖区公安分局如此凌驾人民头上随意草菅人命的特权,谁在纵容盐湖区公安分局对待百姓生命漠不关心,消极懈怠,百般推卸责任的霸王行径?法治社会需要法律的利剑刺穿“谎言”,斩断“黑手”,将假借公权欺害人民鱼肉百姓、将假借公权满足个人小利益、将纵容侵害百姓利益的不法干部推上正义的审判台,等到这些人灵魂迟到的觉醒时面对的已是血淋淋的现实!
记者感言:综上所述,我们的公安队伍中,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为了给自己敛财、丧失责任良知,由人民的保护神,沦落为黑恶势力的保护者。并人为地颠倒是非、指鹿为马,并制造了许多人间冤案和悲剧:他们收受了别人的巨额贿金后,就蔑视法律、丧失责任良知,把十恶不赦的罪犯反说成是受害者;却把受到罪犯侵害的受害者,诬说成是违法者。人为地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人为地加剧了党和人民之间的矛盾。为此,这也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重大而严峻的政治社会课题:今后,我国应该制定一个什么样的行之有效的法规,来强制和约束公安人员?今后,我国如何加大公安督察的监督性和惩戒性?今后,我国如何对公安队伍进行一次革新洗面的大整顿、大清洗?
四、运城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国宏目无法纪、故意撕破法网、有意放纵罪犯、为自己大肆敛财
(一)山西省运城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的王国宏,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机关当作自己的一个“聚宝盆”,绞尽脑汁、不择手断、巧取豪夺地为自己大肆敛财。
2005年11月,王国宏违规去美国、韩国、日本等地用公款旅游,仅此一项,他就在机关报销了11万元。
2005年10月至2008年7月,王国宏先后8次,让市检察院行政装备处,给其在太原的个人账户汇款2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其中,2008年1月,王国宏在太原开会期间,一次就让给其账户上汇款4万元。
王国宏在运城市院任检察长期间,三年多时间,以请客送礼等名义,先后多次在机关报销达60多万元,予以贪污(有,账可查)。同时,他还给外单位的朋友多次非法报销达50余万元。王国宏在运城市院任检察长三年时间内,就违规超标给自己买了两辆新车,价值高达150余万元。他每年虚报修车费、汽油费高达30万元。三年内他共虚报冒领高达90余万元。
2008年11月,王国宏得知自己即将调走的消息,让其司机在机关财务上,先后5次虚报15万元,予以贪污。
记者感言:综上所述,王国宏的所作所为,不但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品质。而且,他也丧失了一个市检察院检察长应有的职责。检察长是一个责任重于泰山的职务,要想做好一个检察长,就必须首先做好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堂堂正正的君子。如果,一个人都做不好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和堂堂正正的君子,见利忘义、见钱眼开、用法换钱,那他怎能佩做一个合格的检察长呢?从而,也向人们揭示出了一个检察长任用工作中的一个软肋:像王国宏这种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用法换钱的小人,是谁竟把他提拔成运城市检察院的检察长?王国宏违法乱纪、大肆受贿的问题,在运城被暴露后,王国宏不但没有
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反而又异地做官——到忻州市检察院任检察长去了。王国宏的带病异地做官,又向人们提出了一个严峻而又沉重的政治话题:检察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是容不得有半点沙子的,它必须做到高标准、高质量、严把关,绝不能让一个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带病提拔为检察长。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山西就出现了王国宏带病异地做官的怪异现象。做为王国宏的上级机关,省检察院的领导,不要说你们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难道你们还不应该对给你们头上带上乌纱帽的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负责?
(二)将权力当作为自己敛财的“摇钱树”。
2006年3月,运城市检察院反贪局对垣曲县副县长赵庭杰的经济问题立案侦查,赵在分管移民办工作期间,一年内将390万元移民专用款存入个人账户使用,该院查清后,检察长王国宏受贿30余万元,将此案撤案。
2006年5月,运城市检察院反贪局对垣曲县移民办主任冯乐仓(正县级)立案侦查,该贪污移民办移民款300万元,用于送礼等,市院查清后,检察长王国宏受贿20余万元,将此案撤案。
2006年8月,运城市检察院对垣曲中条山有色公司动力分公司经理贺建民立案调查,该挪用公款50万元给自己办了一个公司,检察院将贺建民批捕后,王国宏收了10万元好处费将此人又放了,使此案不了了之。
2007年3月,河津铝厂经理贪污公款100万元,市院反贪局调查后,该经理给王国宏送礼15万元,使此案不了了之。
2007年10月,市院在查处新绛县房产开发商王保平1000多万元问题时,王国宏收受其好处费30万元,将此案摆平。
王国宏是一个“敛财狂”,只要王国宏收了你的巨额贿金,不管你犯多大的罪,他都敢蔑视党纪国法,冒天下之大不韪,疯狂地进行包庇。你贪污十万元,他敢包庇。你贪污百万元,他敢包庇。你贪污挥霍千万元,他也敢包庇。你贪污截留公款一亿元,他还敢包庇。
几年前,平陆县政协副主席李勇、并伙同县委书记姚十保等人把平陆县几千户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滴汗水摔在地上成八瓣,辛苦挣来的1700万元,交给了县“农民互助基金会”。从中想挣些利息,然而,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存在县“农民互助基金会”的1700万元,却被县党政官员贪污挥霍掉了。
运城市公安局根据受害人的举报,以公文形式责成平陆县经管局原局长马超英调查核实此事。马超英率人经过认真地核查,证实受害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此时李勇、姚十保等人不是积极退还贪污的脏款,为农民挽回损失,反而姚十保利用手中的权利,唆使县公检法部门的亲信,非法将马超英逮捕入狱,进行残酷的迫害。去年山西日报记者接到了平陆县受害人的含泪泣诉,在经过认真地调查和采访后,写了一篇题为“新生地主把农民集资的1700万元剥削去了”。为了能让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此案,尽快为农民挽回这1700万元的损失。记者以特快专递的形式专门给王国宏寄去,后来记者又多次给王国宏打电话,催促其尽快查处此案。然而,王国宏总是以种种理由进行推托,一直推托到他调离运城。人们不禁要问:数额巨大的1700万元农民集资起来的互助金被党政官员贪污和挥霍掉了,难道这还唤不起王国宏的同情心和义愤。假若这些受害人是王国宏的父母、姐妹,他还会这样麻木不仁吗?巨额的贿金真把王国宏的良心给泡醉了。
王国宏收到别人送的贿金后,他不但敢疯狂包庇贪污千万元的罪犯,而且,他受了贿后,贪污截留国家亿元以上的特大案子的罪犯,他照样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疯狂进行包庇:运城煤炭运销公司茅津煤检站原站长张林,在一年时间里,他非法疯狂贪污和截留国家资金一亿三千万元。面对如此严重的犯罪分子,王国宏收了张林的巨额贿金后,照样敢进行疯狂地包庇。王国宏荒谬而令人啼笑皆非地认为:张林行为不构成犯罪。贪污截留1亿多元公款、罪大恶极的张林,至今仍未受到法律的制裁。
面对张林逃脱法律的制裁,运城当地许多人气愤地说:王国宏太不像话了,他把国法当作自己的家法。他把权利当作自己大肆敛财的“摇钱树”。他的责任良知和党性原则全让狗吃了。像王国宏这种检察队伍中的败类,执掌着检察长的大权,何谈秉公执法?何谈公平正义?何谈良知责任?何谈百姓安居?何谈法律威严?何谈社会长治久安?
王国宏在运城工作三年多时间,先后插手十几起大要案件,当事人本应追究刑事责任,而王国宏收到当事人的贿赂,使这些案件都不了了之。
记者感言:综上所述,王国宏的所作所为,不但玷污了一个检察长的光荣的称谓,而且他还沦落成为一
个法律的亵渎者和出卖者。王国宏违法乱纪的为所欲为,向人们敲响了警钟:检察机关永远不能演变成“金钱和法律的交易所”;检察机关和检察干部永远不能成为法律的亵渎者和出卖者。这又向人们提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重大社会课题:检察机关是国法威,严的忠实捍卫者,检察机关是维系党、国家、人民的钢铁长城,检察干部是这道钢铁长城的忠实守卫者。因此,今后国家要时时重视检察队伍的建设、检察队伍的吐故纳新、检察队伍的清除害群之马、检察队伍的机制和体制改革,检察队伍干部提拔和任用的严格把关。只有这样,我们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干部,才能时时无愧于他们神圣的职责。否则……
(三)将检察机关变成了“法律与金钱的交易所”和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
2005年10月,运城市安邑办周家坡村民韩保吉举报该村村长贪污、挪用收入不入账3000万元一案,王国宏受贿10余万元,将此案不了了之。2008年3月,举报人遭到迫害,将韩保吉腿打断了,住院几个月,至今问题还没解决。
2006年3月,盐湖区检察院控申科科长申运香、运城市检察院控申处陈翠霞,在调查周家坡村村长一案中,向举报人韩保吉3次索要好处费1万元。韩保吉向检察长王国宏反映后,王国宏一直推托不作处理。
2007年12月,在王国宏回长治老家期间,原夏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坚让自己的司机开车追到长治,给王国宏送去了5万元。面对部下给自己的行贿买官的不法行为,王国宏不但没有拒绝部下给其行贿的5万元,反而心安理得的受了人家的贿。王国宏受贿后,很快心领神会的把张志坚调出了贫困的夏县,任命到财力十分雄厚的闻喜县任检察长。
记者感言:综上所述,王国宏放纵自己、纵容部下,违法违纪的所作所为,向人们揭示了一个检察长失去制约和监督、为所欲为、无人管束的党纪真空和法律盲区的重大政治课题:今后,如何让检察长时刻置于党和人,民的严密监管之下?今后,在检察系统如何实行,因包庇和纵容下级造成重大严重后果的行政问责制?今后,我国将出台一个什么样的严格制度,来约束检察官们的违纪违法行为?这些在检察系统出现的党纪真空和法律盲区,势必会给一些思想不健康的检察长和检察干部有空可钻,势必对检察系统出现的腐败分子提供温床。为了让我们全国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干部真正的尽好职尽好责,必须给他们头上带上约束他们违法犯罪行为的“紧箍咒”,必须在他们的活动空间为他们架起一条不可触摸的“高压电网”。
五、运城奇事:“双规”逃匿牵出财政局长
抓住他!抓住他——”
在山西运城市的一家宾馆,一位40多岁的人慌慌张张地夺门而出,他手里拿着几页纸,边跑边撕。后面一个小伙子一边追,一边喊。
这是发生在该市街头的一幕场景!
今年年初,为了打击煤炭领域中的官商勾结,山西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反腐败斗争。运城市纪检委发扬“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精神,抓大案,攻难点,首当其冲,被传为佳话。
2009年8月,根据群众反映,运城市纪检委将某公司的财务科长和某银行的涉案人实施了“双规”。在查账中,该财务科长发现有一笔巨额款项牵扯到运城市财政局局长孙太平,急忙将账本抢过来,把其中有关的十几页撕下来匆匆逃匿,工作人员穷起直追。该科长边跑边用打火机将账目烧掉,在当地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据查,该案涉及到运城市财政局局长孙太平私自入股煤矿等违法乱纪行为,一个隐藏多年的弥天大案终于露出冰山一角。
孙太平,男,1953年出生,初中毕业,原为公社借调干部。后任山西省芮城县煤炭公司经理兼风陵渡煤焦出境管理站站长。1993年调任运城市煤炭运销公司副总经理。为将来捞取政治资本,报上了山西省委党校函授班,毕业考试时,在别人的帮助下,获取了大专文凭。在任副总经理期间,为把提拔他的总经理赶走,他上蹿下跳,极尽污蔑、挑拨之能事。1995年,他如愿以偿被提拔为总经理。1999年又被运城市委任命为运城市财政局局长至今。孙太平被提拔为市财政局长后,不是兢兢业业为党工作,而是利用职权,排斥异己,为自己及小集团敛财、牟利。该市河津境内煤矿储量丰富,一大批腰缠亿元的煤老板脱颖而出。孙太平和现运城市人大副主任张道中为了给个人谋取私利。置国家矿产资源权转让规定及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煤矿开采令而不顾。强行把河津曙光公司船窝煤矿的老板赶走,让自己的亲信贺跃进管理。他们俩当幕后老板,坐享其成。为了避人耳目,孙太平让自己妻子的哥哥(农民)出面,占有公司20%的干股(计3000万),每年分红获利。
  据群众反映,孙太平利用职权,每年还在煤运系统报销五百万元之多,供自己的花销和挥霍,并且让煤运公司在海南三亚为其购得别墅一座,连同装修费共四百多万元。孙太平骄奢淫逸,几乎每月都要坐飞机去三亚旅游。他声称,那里气候环境好,养人。而且他在那里所有吃喝嫖赌的费用全都让煤运公司报销。据运城煤运公司负责人讲:仅此一项孙太平每年就得花费煤运公司一、二百万元左右!
  孙太平为了给自己的提拔铺平道路,置有关规定于不顾,结党营私,拉拢人心。每年私自给关系户批上几十万或一、二百万元是家常便饭。群众讲,孙太平每年违规批的此类款项多达五、六千万元。每逢年底,孙太平都要通知与己关系不错的局长和掌握生杀大权的单位来财政局领钱。
  为了伺机提拔,长期掌握财政大权。孙太平私改档案年龄,送给运城市委组织部原干审科科长一辆轿车,结果将年龄改小了6岁。群众讽刺说,孙太平的女儿现已四十左右了,我们孙局长10岁就生下他女儿了,真是创造了人类的生育奇迹,该获诺贝尔大奖了。
  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孙太平担任市财政局长后,为了将儿子、女婿提拔到重要岗位,瞒天过海,造假作假,欺骗组织,把党的原则完全玩弄于自己的股掌之中。他通过关系不仅把20多岁的儿子提拔为夏县公安局长,而且把自己的女婿也提拔为垣曲县的县长。其儿是个彻头彻尾的假干部,没上过学,原是工人,根本没有参加过转干考试,造的假履历,档案中装的是假干部手续。群众反映,女婿也是假干部。孙太平为了儿子、女婿的提拔,瞒天过海,造假作假,欺骗组织,费尽心思,把党的原则完全玩弄于自己的股掌之中。
您忠实谏言者
中共共产党员王永海
山西日报记者
手机:13934616698
2009年9月27日
六、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区委书记于波贪污腐败和违法乱纪问题
一、政治资本、钱、权齐全。为了捞钱,目无党纪国法和国务院的三令五申,未经审批,擅自非法征用基本农田耕地壹万余亩,大兴土木,投资了数亿元,以修舜帝陵名义,捞取政治资本。将修建舜帝陵的所有工程全交由他的亲侄子于敏(运城市纪委司机)干,于波从中收取好处费达近千万元之多。在舜帝陵工程结束后,为了掩饰自己的罪恶,造成烂账,于是就把他另一个侄子提拔成为舜帝陵管委会主任。周边农民群众对舜帝陵工程怨声载道,说这纯属是于波个人的做秀工程,对于敏独自把持舜帝陵工程的施工建设,群众更是敢努不敢言。运城老百姓中流传:修了舜帝陵,肥了姓于的。
二、利用权力循私舞弊。2008年,盐湖区土地区局在《运城日报》发布发公开挂牌出让一块160多亩的用途为住宅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当时有好几家竞买人都报名,因为该地块处于临大街大道位置,地理位置好,有开发价值,按运城市土地市场价格可增值到每亩50万元以上,但于波滥用权力恐吓威胁其他竞买人,不让他们公开竞价,却私下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给了运城市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裴小波,于波堂而皇之的理由是由裴小波给盐胡区搞经济房,这样,每亩土地就给国家造成损失30多万元之多,造成土地流失价值近伍仟万元,开发商为了感谢于,给了于书记2000万元的好处。
三、官商结合,中饱私囊,置巨额国有资金流失于不顾。于波运用手中的权力把地处运城市商业黄金地块的盐湖区体育路和盐湖宾馆强行给了运城鑫源兄弟集团,多年了所欠区政府款却不向鑫源集团追要,给国家造成极大损失,于波本人每年却从这个鑫源集团拿到数百万元的好处费。开发商扬言咱们不吃亏,不给交钱光省下利息就够给于书记了,羊毛出在羊身上,何乐而不为呢?盐湖区体育场和盐湖宾馆的问题,几年了一直得不到解决,国家应收的钱一直收不上来,这和于波在中间作梗有直接原因,开发商给其身边人说只要把于书记笼络住就行。盐湖区群众称于波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四、把提拔干部作为自己谋利的工具。于波任盐湖区委书记后,每年都要提拔一批干部,这些干部为了提友,竞相给于波送礼,多达四、五十万元,少的也要十几万元、二十万元,在干部队伍中影响很坏。盐湖区甚至市里领导都知道,每次提拔副科级和股级以上干部,只有于波一人有干部任用名单,并说这个名单于波是放在包里,藏在心里。于波动用干部,十分霸道,曾对盐湖区的组织部长讲:你只是具体办事的,我说用谁就用谁。
五、严重违反干部任用规定,任人唯亲。于波把他的司机(工人)违反规定提拔为盐湖区安监局局长,把他的侄子提拔为舜帝陵管委会主任,影响极坏。在盐湖区的干部,要不给于波送钱,要不给于波叫叔,皆成了群众的笑柄。
六、作风败坏,奸淫嫖娼。于波作风不正,多次酒后嫖娼。有一次酒后强奸一按摩女,该女孩哭闹不休,扬言要告状,于波托其司机和其他人说合,给了对方三十万元才算息事宁人。
盐湖区委书记于波在盐湖区可以说是一个贪污书记、腐败书记、恶棍书记,却稳坐书记之位,让广大干部群众敢努不敢言,有这样的人在,社会如何和谐,经济如何发展,党和政府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又何在呢?
七、山西省运城市国土局局长秦世昌的违纪事实
一、为纪检干部提供豪华车辆
1、05年之时秦世昌为讨好原运城市纪检委书记周振华,利用周在北京看病期间方便为由,出巨资为周购买一辆丰田霸道车供其在北京看病期间使用,到现在周已死去多时那辆车也不知去向。
2、08年年底,夏县纪检委在调查该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违法乱纪的行为之时,某些案子牵扯到秦世昌本人,秦便迫不及待从省国土厅要回一辆丰田帕杰罗豪华旅行车提供给夏县纪检委书记当坐骑。
二、超标准盖豪华别墅
秦世昌贪图享受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超标准盖豪华别墅。2004年,秦世昌利用局职工集资建房之际为他及局领导建成12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豪华别墅”,每套建筑面积高达300多平方米.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不知为什么市财政局一位主管土地出让金入库的谭副局长也住进了土地局的豪华别墅里(知情者透漏:现在还有近两个多亿的土地出让金还没有入库)。
三、贪污二百多万仍然逍遥法外
2006年,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成功破获秦世昌的贪污犯罪一案,仅原财务科长就交代出有200多万是供秦世昌一个人享用的(当时其他副局长知道此事时都非常气愤),最后该科长做了替罪羊,一审被临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由于该科长在狱中表现良好,勇于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作斗争,引用捍卫了秦世昌的利益,前不久,在秦世昌的“帮助”下,该科长不但顺利出狱而且被秦世昌任命为运城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发放土地证的地籍科科长。
四、每天都抽高价烟的局长
秦世昌烟瘾大,在运城市乃至全省土地系统都不是秘密,每时每刻都烟不离手,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他手中的烟全是软中华(据常和秦始昌在一起的人透漏,秦每天都要抽7盒左右的软中华,这样算来,每天烟钱500元左右)。
五、每年40多万供两个女儿在国外享用
土地系统的所有职工都知道他们的秦局长有两个女儿,而且都于4、5年前双双飞出国门,走向海外。秦世昌曾对好友说过两个女儿的国外花销每年都要40多万。
六、......
以上这些事实仅仅都只是冰山一角,就在2002年运城市开发新区的时候,好几个开发商在少交甚至不交土地出让金的时候就将土地证办到他们自己名下大搞开发,不言而论,这些吃亏的是国家,能给这些开发商提供方便的是谁,当然都是秦世昌局长;还有前些时候好多假借补办协议出让土地手续的土地用户们,他们能把土地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不感谢秦局长那是万万不行的。
无论是南京抽天价烟的周久耕局长还是河南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给自己盖豪华别墅的熊传明局长,他们可能比起秦世昌来都是自叹不如,简直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都一样的抽天价烟,都一样的超标准盖豪华别墅,他们就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但是秦世昌局长就稳坐钓鱼台。仅仅运城市检察院办的“关于秦世昌贪污200多万的大案”就应将他绳之以法。
但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转自正义的眼睛网】
八、运城市国土资源局原财务科长李世杰贪污案
李世杰由最初被临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到现在李世杰摇身又成为该市国土局大权在握主管办理土地证的地籍科科长。这起呈现在众人面前留给人们太多的思考及疑问的事件,至今没有得到彻底解答。好多同志一直以来不断追问,这位科长到底有没有罪?如有罪,怎么还能带罪提拔,加官进爵?如没有罪,运城市检查院怎能无故将李世杰非法关押长达两年之久?而且至今不给任何说法。为什么当广大同志们对于真相的诉求呼声趋向迫切和激烈的时候,疑问却始终不被解开?
细心的人们仔细观察不难发现为什么平白无故,国土局长秦世昌要一次次的给纪检书记们购买豪华车辆?原纪检书记周振华死去后,秦又不失时机的让市纪检委临时负责的毋昆锋书记的哥哥每年在国土局拿走近千万元的土地拍卖服务费。一切疑惑,耐人寻味!
几位退休的老同志气愤的说道:“秦世昌带头以权谋私,以权欺人,运用人民赋予他的权力为所欲为、为非作歹,同时还不忘肆意提拔一些亲信,即便他已是带罪之身,即便他的行为已激起很大的民愤,但什么样的不满在权力面前、在金钱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只要你有钱,只要你有关系,他的眼睛就可以随便地在该睁的时候闭上,他的嘴巴也可以随便在该张开的时候合上。真是有钱(权)能使鬼推磨啊!
做人的不如做狗的受宠爱,做事的不如告密的受信赖,敬业的不如贪污的提的快。几句“顺口溜”生动的反映出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的现状。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得!二百多万国家财产到底哪里去了?
运城市国土资源局全体退休老干部
九、荒唐山西临猗惊爆“磕头门”事件
曲径
2009年8月11日下午3时,山西省临猗县委对替子泄私愤逼大学生下跪的“磕头门”事件的肇事者———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作出了停职检查的决定。
安局副局长王建生之子王某,在该县一家游泳馆与3名大学生、4名社会青年发生争执,双方出现了推拉撕扯现象,后经法医鉴定王某为轻微伤。然而,就是这么一起普普通通的治安案件,由于当事者王某特殊的家庭背景,使事件不断升温,最终竟上演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2009年8月5日下午4时,副局长王建生当众逼迫参与打架的7人向其子下跪求饶,在公安局院内发生了一起“磕头门”事件。此事既出,很快在当地百姓中引起一场轩然大波,人们纷纷谴责该副局长的“流氓、阿飞”作风。
据学生家长讲,2009年7月26日,3名暑假返乡大学生相约4名社会青年到某游泳馆游泳。期间,一名学生在潜水时不小心碰撞了一陌生男子的嘴部,经道歉,得到了对方的原谅。但出人意料的是,陌生男子的同伴——站在游泳池外的另一青年(该正是王副局长的之子王某)却出言不逊,大肆责骂,遂即双方发生争执,撕扯扭打在一起。后经游泳馆工作人员劝解,双方才肯罢休。
当天晚上,临猗警方便开始依次传唤参与打架的3名学生和4名社会青年。此时,已知王某系公安局副局长之子的3学生和4青年倍感恐惧,并纷纷躲藏于外。次日,在家长们的劝说下,他们相继到公安局“自首”。调查中,临猗县公安局局长张立强告诉笔者,此案发生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到公安干警的子弟,有一定的特殊性,局班子成员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专案组,他还告诫办案人员:“务必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此案,务必要依法办事、不偏不向,要办成铁案,让老百姓心服口服”。
就在公安局做出这一决定后不久,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因儿子被打而怒气难消的副局长王建生,托人转告3学生和4青年的家长,让他们与其子王某进行公开比武,谁赢了其子,他便不再追究谁的责任,否则他有办法将学生们送进监狱。他还声称,输者如果能当众给他的儿子连磕三个响头,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对方责任。
接到公安局副局长口头发出的“挑战书”,无可奈何的家长们被迫同意了对方的要求。8月5日下午,副局长王建生吩咐手下在局班子成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安局六楼会议室腾出作为比赛场地,还叫来一名熟悉散打的民警出面担任裁判,准备让曾参加过散打专业训练的儿子在3名大学生和4名社会青年的身上大显身手。
当日下午4时左右,7名大学生、社会青年在父母的陪同下走进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面对气势汹汹的王副局长和他的儿子,根本无人敢与之出手对打。在场的家长们只得强忍着委屈,流着眼泪让孩子们依次跪在副局长王建生及其子面前磕头求饶。面对当着家长的面跪在儿子脚下的孩子们,王建生趾高气扬的说:“你们不敢打,还算你们有脑子,否则非打死你们不可!”一位家长告诉笔者,磕完头后,他们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而遭受了奇耻大辱的孩子们,回家后嚎啕大哭,至今也没脸面出门见人。孩子们含泪兑现了“磕头”息事承诺,而蛮横无理的王副局长并未与他们签订事先许下的“免于责任”协议。截至发稿时,参与打架的大学生、社会青年和他们的家人仍旧在极端恐慌中度日。
8月8日下午至晚上,笔者多次拨打王建生副局长的手机,而该王拒不接听。公安局副局长逼迫7名大学生、社会青年向其子磕头认“罪”这一恶劣事件发生后,当地百姓无不感到震惊和愤怒。有不少人气愤地说:“王建生到底是流氓、阿飞,还是公安局副局长呢?!”
十、山西运城市“测速车”多,罚款一年收入近4600万
交通违章公式,(2006-11-12)日“测速车”违章记录车辆为630辆汽车,违章代码为:1303(超速),按每辆罚款200元,扣三分。630辆*200元=53600元*365天=45990000元,光“测速车”一项的罚款一年就高达4600万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此高额的收入罚款,资金流向何处,应该实行公式制度,对人民群众有个交代,而且测速与罚款是真的为了交通安全吗?
运城市主要马路都有测速装置,部分道路上还有不少警车在测速。现在司机开车不但要全力注意路面情况,还得不断的留意限速牌和车速表。搞得司机车都不知如何开车了,司机怨声四起。目前不是倡导和谐社会吗?司机个个在被摄像和被罚款的恐惧之中开车,社会何来和谐?司机对限速为何这么反感,由此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值得大家深思。还有我们运城的万荣县交警,更是可恨,在209国道一级公路南张路口限速40公里,有多少车每天从哪里过,如果超过60公里就要被罚1000元,而且都是隐蔽执法,有时候藏在老百姓地里,有时候藏在树林里,又是藏在土堆后面,,,,大家可以可以看下这个帖子【山西运城的国道万荣县境内,我们的交警是这样工作的!!!】测速是为了降低交通事故,而在我们运城则是成了当地政府无休止的摇钱树,他们这么隐蔽执法,就是在诱导人超速,目的可想而知。
1.限速的依据是什么?
限速显然不能由交警说了算,交警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随着汽车工业和道路建设的发展,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是必然要求,几年时间里,火车已经提速5次了,事故并没有同步增加。公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要与时代同步发展,这种不按车型,不分车道,不分时段。通通采用相同的限速标准是否科学?不同的地区用不同标准来罚款是否公平。
2.超速多少要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超过限速的50%以上才罚款。而太原地区的罚单则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罚款200元,扣三分。有意思的现象是:贫困地区的罚款特别多,据说有70%司机都有超速被罚的经历,大部分新开通的道路成为罚款特别多的“黑路”。正所谓“穷山恶水出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国性的法规,贫困地区需要资金号召大家捐款就是,乱罚款则司机不服。
3.计量标准吗?
限速60公里,开61公里算超速吗?警察手里的测速雷达准确吗?就算测速雷达准确,汽车上的速度表准确吗?我们知道,控制一辆汽车精确车速是很难的。基本上都只能控制在一个数字左右波动。司机如果将大部分时间盯住车速表,安全有保障吗?
4.限速要考虑司机的处理过程
好多高速公路的匝道,多为弯道,从时速50~60的主道下来,常常是个弯道,司机看到40的限速牌时,往往来不及处理。再说处理总有个过程吧,过程的长短与车型和司机的驾驶习惯有很大的关系,而我们的警察们也常常喜欢躲在弯道后伏击。难免有设套之嫌疑。
5.滋生腐败,影响公安交警在老百姓中的光辉形象。
罚款究竟是否有提成?至少可以提高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吧!许多因超速等待处罚的车辆,纷纷托关系、找熟人,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故送红包,贿赂警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更为可怕的是,其它地区纷纷效仿,不惜投入巨资买来设备“搞创收”。更为可怕的是,部分地区的“电子警察”非政府购买,而是由公司投资和执行的,投资是要讲回报的。由投资人来执法能否“公平”。
6.查询违章信息“黑”!
违章被罚已经心有不平,查询违章信息也被人“黑”。因各种原因,不是每个违章司机都能及时知道自己违章,为杜绝杜宝良事件的发生,多数司机已经知道可上网或电话查询违章记录,但运城的违章记录息网上查不到。应该说开通网上查询是很容易的事情,不是这些罚款不合法就是他们另有企图。利用收费奇高的声讯台。而声讯电话查询真“黑”,不仅难使用,收费贼贵。查询一次十分钟以上,收费每分钟二元。都把司机当唐僧了。
7.“电子狗”产业的畸形发展
“电子狗”是专门对抗电子警察的装置。许多购买“电子狗”的人并非完全想违法行驶,只是不想冤枉被罚,近年“电子狗”神奇般的好卖,浪费了多少资源,由此产生的后果可想而知。求中央领导给运城500万人民做主。还运城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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