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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很多农产品都会大幅涨价
该文来自乌有之乡网站 作者:李昌平(http://www.wyzxsx.com/Article/finance/201008/171899.html)
大蒜、绿豆等农产品暴涨了,还会有多少农产品会步大蒜、绿豆后尘大幅涨价呢?我的结论是会有很多很多。
在中国“炒”大蒜需要多少钱?
有人跟我说,没有发现大量的游资流入金乡,所以,不存在有人炒大蒜,大蒜价格暴涨完全是产量锐减所致。
大蒜产量是不是锐减了,先不讨论。先讨论炒大蒜到底需要多少钱?
全国每年大蒜总量为400万吨,其中山东金乡占60万吨,占15%。全国大蒜价格看金乡。
假如1,金乡的大蒜产量和上年不变;假设2:金乡大蒜加工企业和批发商增加6亿元,比上年扩大储备15万吨(占金乡产量的25%);假设3,加工企业和批发商将这15万吨大蒜囤积延迟投入市场,市场上就会减少供给25%;假设4,大蒜供给价格弹性为0.2,15万吨的囤积可导致大蒜供给价格上涨125%;推论1:囤积行为导致大蒜价格开始大幅上涨后,舆论导向预测大蒜价格还有上涨空间,蒜农惜售20%,可以导致大蒜价格上涨100%;推论2:二级批发、三级批发和零售三个环节各惜售20%,每个环节都可导致大蒜价格上涨100%,三个环节惜售共导致价格上涨600%。
山东金乡大蒜和甘肃等地的大蒜有时间差,只要山东炒大蒜得手,用更少的资金就可以将甘肃等地的大蒜炒得比山东金乡的更高。因为:第一,农民惜售;第二,可以定金的方式圈定正在成长中的大蒜;第三,更多的人都加入炒大蒜的行列;第四,中间商更多。
在我看来,炒大蒜根本不需要很多的钱,甚至钱不是最重要的。把大蒜价格炒起来,需要如下几个条件:第一,产量没有增长,减产更好;第二,产地集中;第三,加工企业和批发商集中度较高,有龙头老大;第四,有仓储;第五,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第六,有媒体和专家的配合,制造涨价舆论。
我的结论是:钱不是炒大蒜的关键。只要大蒜减产这个“由头”存在了,在金乡炒大蒜其实轻而易举,比炒房地产还来得容易。其实,大蒜是不是真减产了,也不重要,“被减产”了也可以炒。据说2010年,金乡大蒜比上年扩大面积10万亩,单产较低,总厂减少3%。鬼知道是不是减产了3%。相对于储备和惜售的延迟供给量,3%的量是微不足道的。
大蒜为什么可以炒?类似可以炒的还有哪些农产品?
大蒜特点:
第一,产地集中;第二,可储藏;第三,生长周期长;第四,必需品,无替代品;第五,人均日需求量小,涨价再高也不伤筋动骨;第六,无国家储备;第七,可加工;
类似大蒜的农产品还有:花椒、桂皮、孜然、茴香、莲子、百合、野生菌、特色原产地产品……绿豆、红豆、黑豆……特种养殖的水产品、畜牧产品……中药材……等等。
粮食、棉花、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可不可以炒?
如果没有国家储备,都是可以炒的。我国的粮食商品粮大约为5000亿斤,如果用1000-1500亿资金,足够把我国的粮食价格炒高1-3倍,甚至更高。
即使国家有充足的储备,储备粮占商品粮总量的40%,如果有2000亿资金加入粮食收储和加工行列,也完全可以使我国粮食价格上涨1-2倍。
粮食可以炒,棉花、油料作物当然更容易炒作了。
未来几年,各种农产品必遭轮番炒作
第一,相对于“种房子”,“种庄稼”的收益实在是太少了,百分之一都不到。高房价至少比农产品价格超前了20年以上;
第二,最近25年,一般公务员工资上涨了60倍左右,农产品价格上涨了6倍左右。农产品价格落后公务员工资10年以上;
第三,最近25年,农资的价格涨了20倍以上,主要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只有6倍左右,相对农资涨价,大蒜、绿豆价格飙升到现在水平也不过分;
第四,我国农产品价格,相比日本、韩国、欧美要低10倍以上。
第五,我国流动性泛滥前所未有,农产品价格是洼地,游资投机农产品比投机楼市股市更能赚钱。
第六,也最关键的一条,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存在严重缺陷。中间商可以轻而易举隔开生产者和消费者,独占定价权,而生产者和消费者不能直接见面,对价格无任何发言权,成为市场的弱势群体。
我国农产品价格上涨很正常,是好事;
我国主要农产品价格实在是太低了,必须涨价。
非主要农产品涨价,对大局影响不大,不必太在意。
农产品涨价好处多:
有利农民增加收入;
有利农民工涨工资;
有利扩大内需;
有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升级;
有利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贸易体制创新;
有利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利农业生产关系改善,有利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有利发掘农产品增长潜力,增加农产品供给;
农产品该涨价,但涨价要归农
大米涨价一倍,城市居民每人每月多开支20元,这不是很大问题。
中国不是农产品价格太高,而是弱势群体收入低、社会保障水平低。
农产品可以涨价,关键是要保障涨价归农。
第一,
要扶持农民生产合作社发展,增强农民自主性;
第二,
要扶持城市社区居民消费合作社发展,扩大消费者市场议价能力;
第三,
要扶持农村生产合作社和城市居民消费合作社联盟,产销直接见面,抑制中间商乱用定价权;
第四,
要扶持龙头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份额,要形成龙头企业主外贸、农民生产合作社和城市消费合作社主内贸的格局。
第五,
要国家控制主要农产品收储,但收购价要合理,要保障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和其他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基本相当。
第六,
要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房价上涨。今后很多年,生产资料涨价、房价上涨速度幅度不能超过农产品涨价幅度。
2010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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