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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沙迷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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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05: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都在各自的虚拟世界里,通过打字诉说,通过打字感受对方的心情,通过打字了解彼此的喜怒哀乐,通过打字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这种游戏很吸引人,这种游戏到了一定的境界,就可以通过打字,感受到对方不愿意诉说、或者是隐瞒的某些事情。这种感觉以外的感觉,很难描述,但是屡试不爽。说到此,可能会有网友嘲笑:你小子就在那里吹吧,反正不缴税。
到底是不是这样哪?见仁见智吧,反正我能通过打字,感受到对方的一些东西,让对方都吃惊,让对方都怀疑,怀疑我这人是不是一个算命先生,也许这就是“特异功能”吧。
我是在本市的一个聊天室认识的莎,当时我的名字叫:泥鳅,和很多网友一样,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然后选择房间,寻找你喜欢的异性,第一眼,就看到了莎。心想,今晚就是她了,为何选择她哪?
喜欢钓黑鱼的人,都认识泥鳅,尤其是把泥鳅往鱼钩上挂的时候,很不容易,因为泥鳅即滑、又粘,所以,大多情况下,是把泥鳅捞出来,撂到地上,等泥鳅浑身沾满沙土,再往鱼钩上挂就好多了。从这个角度看,沙土是泥鳅的克星。什么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沙土沉到水底,这个时候的沙土,就成了泥鳅的庇护所了。
这就是我为何一进聊天室就看到“莎”,而且选择她做我的聊友的一个原因。
只要真诚、坦荡、彼此尊重,认识一个异性朋友不是难事,我们就这样成了虚拟世界里的 “蜜友”。不管什么时候登陆,每次进聊天室她都会和我打招呼,也不管她什么时候登陆,每次进聊天室我也会和她打招呼,有时两个人都纳闷,为何总是这样巧和?对方是不是开网吧的哪?
我们一起畅游虚拟网,论坛、博客、专业的网站、不专业的网站、朋友邀请的、不请自到的,尤其是某些论坛,都留下了我们两人的身影。
那段时光,我们都感觉很快乐、很幸福。
和很多聊友一样,当到了无话不说的时候,彼此就有了见面的欲望,这是大家经常遇到的。莎说:“我们都在同一个城市,也不远,找个时间见见面好不?”
我不懂美术,但是我会看,我知道什么是美。我喜欢朦胧的美,我不喜欢那种赤裸裸的,敞开门就进去,头不拱地不罢休的美。
作为一个成年人,尤其是彼此都有家庭的人,这种见面尽量避免为好,不是不敢见,而是怕见面控制不住,难受,所以还是不见得好。
西方国家,男女之间只要彼此喜欢,只要彼此能产生爱,哪怕是瞬间的爱,找个地方两个人“折腾折腾”,这很正常。在我们国家不行,万一被熟人看到,万一被查房的JC捉到,罚款不说,还要把事情公布于众,更有甚者,来一个挂牌“游/街”。你说,以后怎么面对家人?怎么面对同事?怎么面对朋友?所以~~~~
莎答应了我,不再提见面的事,虽然有一些惋惜,但是静下心来想想,事实确实如此。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这句话好像不是我说的。
既然是无话不说的“闺中蜜友”,莎自然就知道我有好几个博客。有一天,莎对我说,你的那篇小说写得不错,为何不去投稿,出本书哪?
我说,我就喜欢写,对于出书的事,我不感兴趣,因为在我们国家,宪法是允许自由出版发行的,但是到了地方,宪法就被某些人,当土地老爷供在那里了,要磕头作揖,要送礼,要托关系等等,等等。再说,也不缺吃,不缺穿的,找那个头痛干嘛。你要是喜欢,不嫌麻烦,你就拿去出版,用你的笔名,我不在乎。
没想到,我随意的一句话,害得我的“闺中蜜友”差点把命搭上。
反正是玩,只要开心就好,莎就把我博客里的那篇一个月点击次数不到100的、名不见经传的破小说,用她喜欢的笔名,并通过她的公公,找到一个大作家写了个什么序,点评了一番,此书顿时名气大增,莎也因此成了本市的一个小名人。
在网络里待久了,网络自然就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打开电脑,登陆想要去的地方,找到心中的“蜜友”,这好像成了习惯。奇怪的是一个星期居然没有见到莎,我们以前的巧合,连续7天没有出现,这在以往,是很少出现的。心情很失落。像我这样“自负”的人(网友这么贬我),岂能受这等折磨?
漫无目的的在网络里游荡,就好像一个夜游神,日子很难熬,这种心情,这种状态也许就是人们描述的网恋吧?
查房回来,看到护士手里抱着一本书,在聚精会神的看,于是,这个不长眼的护士,就撞倒了我的枪口上,当我看到那本书的名字后,肾上腺素迅速升高,心速加快:这本书是哪里来的?护士说,是110病房21床那位女士的。
“就是前些天被人用刀捅成重伤,抢救过来的那位女士吗?”我赶紧问。
护士点点头:“她说是这本书的作者。”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一切都来得让人不能理解,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模糊,又变得那么清晰。
不管怎样,当被突发事件击昏,能瞬间恢复到常态,这就是男人不同于女人之处。
一个医生,整天拿着把手术刀,割这个,割那个,每天不知道要割多少人,根本没有时间去了解病人的家庭、事业、社会以及网名叫什么,反正拿着刀割呗。没想到,到头来反让莎,在我的地盘上、在我的心上狠狠地割了一刀。
电话找到公安局里的朋友,了解案情:抢劫杀人已经定案(未遂),只是凶手没有捉到,疑惑的是,据当事人回忆,凶手曾经问她要什么紫色的包,莎说没有,才遭此厄运。
紫色的包?会不会是那本书惹得祸哪?难道~~~~?



回忆过去是痛苦的,也是快乐的,每个人都有回忆,回忆就成了一个人困惑、迷途时的指明灯。
很多年前,也是在网络里,也是在聊天室。不同的是,那个时候的聊天室,不是本市的,我认识了一位西北边陲的教师她叫:大漠里的水。和我认识莎的过程差不多,因初涉网海,那种激情、神秘、美好很难形容,一段时间以后,水提出要见我,我答应了~~~(那时候我还是单身)
见面前,水就已经告诉我,大约需要几天,做什么车,大约几点能到,让我去长途站接她。那一天,天气很不好,早上就稀稀拉拉的下小雪,天黑了以后,车进入本市地界,小雪转成大雪,那场雪很大,大的好几天不通车,这也是水为何留在我这里三天的原因,也许这也应了那句:“人不留人天留人”的老话。
汽车小心翼翼的行驶,因此晚点。等我们两人面对面坐在餐厅的时候,时钟已经指向23点。
这几天的雪很大,泥鳅只好躲在水中取暖。
水说我很有写作天赋,让我一定学着写文章。她就像一个武师,发现了练武奇才一样,几乎到了苦口婆心。后来水给我讲了一个大漠里发生的故事作为素材,让我尽最大努力,整理出来,一定会是一篇很轰动的文章。
哈哈哈~~~心想,就我这两下子还能写文章?我不加思索的答应了水。
我是一个不受约束、闲游野鹤型得男人。用范伟的话说:“不按路子出牌”,所以水说得那些,我只是应着,并没往心里去,因为当时的心,不在这上边。
时光是短暂的,但是回忆却是美好的。
雪化了,水流了~~~
她给我留下了一个故事,一个不属于我的、很漂亮的紫色花包,走时,水一再嘱咐我,替她好好保存这个包,因为水知道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相信我能做到。
后来我根据水给我讲的那个故事,试着写了一篇小说,并传输给遥远的水,她看了以后略作修改,说很好,并让我到她的好朋友开辟的论坛发表,帮他们的论坛增加一点人气。
这个简单,不就是复制、粘贴吗,几分钟就可以发好多论坛,即帮了朋友,又满足了水,何乐而不为哪?这篇小说就是后来莎发表的那一篇。
自从在论坛里发表那篇小说以后,我的QQ里就来了很多陌生人,其中一个中年女人,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有违聊天的常规,问题很多,很古怪,很偏激,很激动,东一头,西一撇的让人搞不清楚,她到底要说啥,要问啥,只是一个劲的问,不停的责怪,漫无目的的指责,刚开始我没在意,以为她更年期,没想到,她经常变换身份,少男、少女、大女人、小女人,频繁的来问我,不幸的是,她恰恰遇到了我这个有“特异功能”的男人,她不管换什么样的身份,只要和我打字,我就能识破她,好玩的是,这个女人屡败屡战,很有韧劲,锲而不舍。
一段时间后,我静下心,从这个中年女人,支离破碎的聊天纪录里,找到了某些答案,那就是我写的那篇小说,可能刺痛了她。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可能就是小说中的某人,或者说里面的事情,牵扯到她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些事情,是不能公开的、甚至是见不得人的。
找到病根以后,我就很诚恳地和她说,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对你也不会造成什么危害,即使你以前遭遇一些事情,我深表同情,但是,你这样不停得追问,又不直接说明原因,让人感觉你好象做了很多坏事,怕人们知道真相,急于想摆脱什么,但是又不敢明说。作为一个虚拟世界里的朋友,我还是要奉劝你,不要这样,那只是一篇小说,没有人知道里面的人是你,放弃有时候是一种得到,你难道不知道吗?
很遗憾,这个中年女人没听我的。
没办法,我就把此事告诉了水,希望她能帮我找到答案,因为问题就出在她给我讲的那个故事上,可能水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留言,再留言,登陆,再登陆,找遍了所有有水的地方,看到的却是漫无边际的沙漠,水失踪了,确切地说,在网络里失踪了。
水很了解我,她知道我的一切,但是,我对她却一无所知,只知道她是一个来自大漠的女人。
泥鳅就这样被无情的撂在岸边,就这样被太阳无情的干晒着、卷曲着、翻转着、挣扎着。
这次事变后,对我的打击很大,所以,在以后的网络世界里,再也没有的人知道我是谁,以及我的详细情况,包括现在近在咫尺的莎。
那个中年女人,还是在不停的找我,喋喋不休的追问我,直到莎出事以后,这个女人也和水一样,悄无声息的流走了。
莎,出版的那本书,描述的是一个女人的感情纠葛,里面牵扯很多大、小人物,因为当时我认为那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所以在整理的时候,名字、地点、时间难免有些出入,只是大体骨架没有变。如果这个中年女人,是书中的某个人物,或者说是某个人物的妻子,那么,水给我讲的故事,一定就是现实里所发生的事,而且,这个事情牵扯到这个中年女人。
如果是这样,莎的遭遇,就明朗了。他们可能误认为莎就是水,水的手里有中年女人想要得东西,抑或是什么把柄,否则,莎受伤没法解释。
此时,我豁然想起了,水当时离开我的时候,让我替她保存的那个紫色的花包,可能就是伤害莎的嫌疑人问莎要的那个包。
回家后,我赶紧找出来那个保存已久的包,看着眼前的小花包,心中泛起涟漪。一幕幕,如过眼云烟,水~~~泥鳅,泥鳅~~~~水。
如今,我的眼里却只剩下了水。
打开,就会违背水的意愿,违背我的誓言。不打开,莎,却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人到了左右为难的时候,往往会产生一种自我安慰自我解脱的念头,这种宽大是对自己而来的:为了莎,我一定要打开,相信水能原谅我的。
紫色的花包,打开以后,上面有一纸条,写着两个QQ号码,以及密码,下面一行字,我能确定这是水的笔迹:“用密码登陆QQ、如果能登陆,你就可以给我留言,如果登陆不上,说明QQ被人盗了,就不要留言,我知道你会打开包的,只是时间问题,如果QQ可以登陆,你就给我留言,如果一个星期我没有回复,你就把包里的东西,送到JC那里,最好你不要看,这样对你有好处,切记!!!切记!!!”
最后那三个字,看着虽然模糊,但是我看清楚了,大家一定也会猜到是哪三个字。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是不是看了花包里的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莎的伤好了,而且好得很快,比预期的时间,提前了10天出院,她很高兴,和网络里的她一样,依然那么真诚、依然那么善良、依然那么迷人。
莎出院的那天,向我辞行,手里拎着一个花包,说是送给我的。我当时心头一震,老天爷呀,绕了我吧,我现在看着包、尤其是花包就打怵,赶紧说,你什么也别送,真要是送,你就送我一本有你签名的书就行,因为我是你的粉丝。
莎,很吃惊,但是,很愉快地答应了我。
为了保留那份美好,我没告诉她我就是泥鳅。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为巧合★★★

(注:沙:意指莎,迷沟是方言,意指:泥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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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14: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为巧合

呵呵!原來只是故是啊!看來樓主很會寫小說喔!
期待您更精彩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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