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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这么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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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02: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7月1日晚,对我来说就是一场噩梦,直到现在我也无法相信和接受老公已经离我远去这个事实。7月1日是老公的28周岁生日,命运选择让他在这一天离我而去,不知道冥冥中是否真的有注定:注定我们无法白头到老,也注定我们的宝宝再也见不到爸爸,注定我的公公婆婆从此失去了他们最宝贝最宝贝的谁也无法替代的儿子,注定他的朋友们失去了一个肯为他们两肋插刀的好兄弟、好哥们,注定亲人们失去了那个乐观、善良、懂事、感情深厚的好孩子。   我始终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不愿意去想这些事情,可是我出离伤痛和愤怒的心情让我必须要直面这一切。事情的起因从7月1日上午说起,老公的朋友齐某因其私家车停在自家小区(北镇市新客运小区)被不明车辆刮蹭,齐某与其妻子到物业处找到小区物业经理王志强查找视频等影像资料,未果。后就物业保安是否应对此事承担责任,以及是否有义务帮助协查肇事车辆产生口角,进而发生纠纷。7月1日白天,因此事齐某与其朋友再次到物业处与其理论,其中包括老公、韩某等人,再次未果。
   7月1日晚8点20分左右,当时下着小雨,齐某开车与其妻子、韩某在来我家为老公过生日的路上,接到自称是何猛的电话,此人为客运小区开发商,由此可以判断物业经理王志强已经将此事通知给其内弟何猛。何猛已经召集了10几个打手在小区内等候(后通过公安局的鉴定结果得知),但是不知情的齐某等几个人以为事情有了转机,于是继续开车到达我家,老公与当时同在饭桌上的刘某一起随着齐某再次到达客运小区,在他的生日桌上离开了家,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几个人并没有将车直接开到小区物业处,而是停在了离小区门口还有一段距离的路口,齐某与妻子先行下车到物业处进行协商。其他人留在车上等候,几分钟的时间,就见到齐某被人从小区追着跑了过来,后面的人数至少在10个以上,并且在路灯的照射下,可以看到他们手里明晃晃的凶器,对于手无寸铁,毫无准备的几个人来说,逃跑是最好的求生办法,于是在对方穷凶极恶的追打下,齐某与妻子,韩某逃脱,刘某左大腿根被砖头砸伤,右腿肚被打伤,而老公因躲避不及受伤最为严重,在凶手李仲、王大秋、李树有(后通过公安局得知凶手姓名)等人用雨伞、棍棒类、刀具的攻击下,右脑后中一棍,凶器疑是铁棍或者是镐把,左腹部中一刀,两处均为致命伤,对方看到有人受伤严重,马上掉头停止追赶,但是老公虽然及时送到医院,终因伤势太重,晚上10点10分,宣告死亡。
   我不想再过多的描述在当时医院中的细节,因为那样只会增添我的伤心和痛苦,我也不想再过多的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和以后的困难,因为所有人都能够想象和理解,当我在抢救室中被人从他的病床边拖走的时候,我明白了,从那一刻起,我没有了丈夫,我的孩子没有了爸爸,我们曾经约定的宏伟蓝图都已经来不及实现,他曾经对我许下的多少诺言都已经随着他的离去烟消云散,从此家里再也不会响起他的脚步声,他的笑声,我心中会一直幸福下去的三口之家在他还来不及看到孩子的时候宣告解体,我不知道以后当孩子问我要爸爸的时候我该如何回答他,我现在唯一的感觉只是恨,恨凶手为什么这么残忍,恨他的朋友为什么一定要叫上他,恨我自己为什么当天晚上不能拦住他不让他出门,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痛定思痛,可是到今天我仍旧想不明白,为什么在我们的和谐社会中,居然有这样一撮穷凶极恶明目张胆的人,他们与土匪有何区别,与黑社会有何区别,有很多情况都可以证明受害人的无辜,证明几个人当时并不是去迎战或者是斗殴。
   第一,几个人一起到了小区,但是并没有将车直接停到物业处,也没有一起下车,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打架意图;
   第二,他们毫无准备,身上车上都没有任何能伤人的东西,只有刘某手上的一把用来避雨的雨伞。
   第三,齐某带着妻子一起去找他们理论,如果是有打架意图,试问这种情况谁会带着妻子前去。
   即便是这样,对方也没有放过他们,从受害人的伤势上看,当时他们这些人手中至少有三种凶器:刀、铁棍类的钝器、砖头,我想知道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利去伤害这些无辜的生命,下手如此狠毒,狠毒到伤伤致命。通过齐某、韩某等人的描述以及当时的形势分析,我们可以确认以下几点:
   第一,这些人肯定是有预谋的犯罪,在自称是何猛的人电话通知齐某之前就已经准备好打手在原地等候;
   第二,有主使人、被主使人组成的团伙作案,我确信动手致死人的凶手完全不认识我老公本人,与其本人毫无恩怨纠葛,所以完全可以确认为有人召集,有人主使此事,并且基本可以确定是这个叫何猛的人;
   第三,打人者准备了不止一种的凶器,完全可以预料手中的凶器样样都可以致人于死地,不但没有限制自己的行为,还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我认为定性为故意杀人一点也不为过;
   第四,从情况上来看,这些打手长期被人豢养,几乎全部是无业游民,只以此为生,这种情况与黑社会团伙性质可谓一致。
   此事中小区物业公司、保安、小区开发商全部都有关联,而他们背后又是否有一股更强大的黑恶势力在支撑和怂恿他们做这些无法无天的勾当,这个叫何猛的又应该是个什么角色?他的后面又是否有另外一伙更加胆大包天的人?这些情况有待我们的公安机关、人民公仆去为我们讨一个说法,还我们一个公道。
   社会上关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发商的矛盾的新闻报道、类似案例一直都是社会焦点,新的《物业法》即将实施,业主不应该是弱势群体,物业公司、开发商无视法律,无视业主的利益只手遮天,滥用私刑,业主的正当权利又该如何保障,社会公民的权益该如何保障,物业公司、开发商不但对于业主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反而对业主、甚至是其他无辜生命痛下杀手,天理何存,正义何在?
   事情发生第二天,尸检结束,第四天,尸检报告送到我们手中,老公的右后脑几乎已经被打碎,有大块淤血,腹部刀伤深度直达大动脉,情况惨不忍睹,可以说这两个伤口都是致命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凶手是多么的惨无人道,我无法理解打人者究竟与被害人有多大的仇恨,还是受谁的利益驱使,才会下这么重的狠手,也许当时只有几秒钟的时间,这样一个活生生的无辜至极的生命就这样倒了下去。
   事发后我们先后多次到公安局和检察院找到公安局副局长白某、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某及批捕科科长张某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通过公安局方面初步了解,凶手共8人,仅拘捕6人,先后还释放了4人。目前2人在逃,据说这两个人均有前科,目前都在缓刑中。8月2日,案件终于有了新进展,我获悉主犯何猛投案自首的消息,但是就在一周之后的8月9日,我又得知了一个消息:何猛与另外一个嫌疑人物业公司经理王志强又被释放。
   听到后面这个消息用震惊两个字都无法形容我的心情,镇定下来,关于释放何猛王志强的决定我有太多的疑问:
   第一,何猛所谓的投案自首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为什么在藏匿了一个多月之后,在案件即将移送到检察院的时候投案自首,而就在案件在检察院的一周审查期限内,本来确定为故意杀人性质的案件主使人却被取保候审,看上去毫无关联的几件事却仿佛是一条已经铺垫好的路,背后是否有人在教唆何猛做出这些决定?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几乎已经认定的事实为何又被全部推翻?
   第二,据我所知,所谓这件事情的证人,全部都是对方的亲属或者是同伙,为何公安局和检察院只采用对对方有利的口供和证据?这些口供是否可信,又是否有人以取证的借口在何猛和其他犯罪嫌疑人之间教唆串供,以达到逃脱罪责的目的?
   第三,尸检报告显示:老公的身上有2处致命伤,分别是腹部和头部,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被害人腹部致命伤的凶手,可是另外一个头部致命的凶手为何至今为止都没有任何结论,究竟是谁所为,这个人是否在通缉人员当中,又或者背后有人在支持他隐匿到今天,我们都无从知晓。
   我痛心于我们社会中竟有这样一撮穷凶极恶的暴徒,难道因为他们就让本分的老百姓终日生活在恐惧和黑暗中吗?当前,全国都在打黑除恶,希望有关部门能全力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尽早抓住凶犯,给受害者亲属一个交代,也给社会和老百姓一份承诺。
   事发当天8点30分,他给我打了这辈子最后一个电话,告诉我他在去往北镇新客运小区的路上,一会就会回家,让我注意身体,困了就先休息。9点30分我再打电话,就再也无法接通,而半个小时后,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冰冷的抢救室里,再也无法睁眼看看我,看看我肚子里面的孩子了。
   他走了,可是他的身后事才刚刚开始,我和公公婆婆到现在也无法接受失去亲人的事实,而他的朋友们虽然没有受伤,不用受到法律制裁,但是道义和感情会让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在愧疚中度过一生。主案犯和其他凶手依旧在逍遥法外,案件目前处在返回公安局补充侦查阶段,我不知道要等多久才会有新进展,而最现实的死亡赔偿问题摆在眼前,我们也无法得知要多长时间这件事情才算告一段落,要多长时间我们才能真正面对这件事情,可是案件可以侦破,审理可以结束,我也相信凶手会受到惩罚,可是这刻骨铭心的伤痛,会陪伴我们终生。

  事情发展到现在,我不知道应该求助于谁,检察院说证据不足,公安局说抓不到人。可笑啊,

  现在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纠纷不在少数,我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共鸣,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关注类似事件事,如果有网友可以帮助我将这伙穷凶极恶的人绳之以法,我愿意用一辈子去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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