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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入行前的案底 古天乐曾被判刑2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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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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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0 04: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往不少艺人在入行前,因犯法而留案底,甚至被判入狱,影响一生。

吴镇宇

1979年,17岁的吴镇宇(原名为吴志强),在一间运动品牌店任职期间,同事盗取了公司一批波鞋,且预留了一对给他。当时人赃并获,最后他被罚款五百元及留案底。

古天乐

1994年加入无线的古天乐,曾于1990年11月因抢劫被判入励敬教导所,服刑22个月并留案底,1992年获释。

陈小春

陈小春14岁时涉嫌非礼未成年少女,结果罪名成立,判留案底及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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