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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黑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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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 17: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2010年8月4日我被天津河北区法院法警殴打骨折后,即向天津市政法委、天津高级法院、河北区检察院、河北区政法委、河北区人大常委会五个政府部门进行了控告。可是,至今日杳无音信,无人管。假如在我被流氓法警殴打的过程中,若因反抗时动了流氓法警们的一根毫毛,其结果肯定是以各种罪名判我刑事罪的。事实如天津某区一公民为了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在反抗政府暴力拆迁时,伤到了暴力机关一人员的毫毛,却被以暴力妨碍公务等罪名关押至今。     据有证可查,近一年中被天津河北区法院殴打致伤的案件时有发生,到目前已经发生了多起。而且受害人始终得不到一个说法,更是将受害人的控告案件遥遥无期地拖延下去。
    是谁在指使、包庇、纵容这些公权力部门的流氓行径?是谁在害怕人民利用网络和照片来揭露贪官污吏一手遮天的罪恶勾当?由此可见,在河北区法院以贪赃枉法、颠倒是非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已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各地区法院也存在着超乎寻常的贪赃枉法案件)。如此的公权力、司法界,究其原因人民不难找出答案,那就是:公权力本是一家人。这就是中国的特色之一。也难怪在我向110报警时,公安人员对我说:公安对法院没有执法权。可想而知,民众们也就不难理解其言外之意是:公安只有对无权无势的百姓有执法权。在特色的中国那些负屈含冤的民众们到所谓的有关部门上访或是控告以后,而这些公权力部门所采用的一贯手段大多都是:一拖、二骗、三镇压。事实也已经证明了这一规则,即使在大约两年前,天津的市长在接到我(们)联名举报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贪官污吏的材料后,不也依旧是杳无音信、石沉大海吗?几年来向中纪委等多个有关部门的联名举报也依然是杳无音,石沉大海。即使后来政府的某大官员所承诺的能解决小的问题,至今还不如放屁一样没了音信。然而,利益集团的贪官污吏们长期以来对我的打击报复及灭绝人性的迫害和镇压至今却一天也没停止过。在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敢于公开对举报贪污腐败的人进行灭绝人性的报复和迫害——只有在特色的中国敢为。
    特色的中国现状充分证明了腐败不是一种现象,而是一个阶级。腐败阶级为了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可以采取一切灭绝人性的手段来镇压反抗的民众。而在把绞肉机开足马力的同时,还要不断地去割那些负屈含冤的人们发出痛苦之声的喉咙。如今,当仇恨转变成高聚的能量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这是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今天的罪恶历史是一定要清算的——血债一定要用血来偿。
以下是致天津市政法委、天津市高级法院、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天津市河北区政法委、天津市河北区人大常委会的控告材料。
致天津市五个政府部门的控告状
8月4日下午4点多钟,我路过天津河北区法院门口时见到有人高举“冤”字表达意愿。在法院人员用摄像机将围观群众和我一并摄入在内的同时,就有围观群众抗议这种随意摄录围观群众的行为。此时,为了真实拍下他们摄录我的场面,我也拍照他们。在我用相机要拍下那个对我摄录的法院人员时,突然10多名法警上来抢夺了相机并强行加我拖入法院内殴打。这次我真的领教了他们打人是多么的内行。首先他们用穿着皮鞋的脚去剁我的脚面,他们的目的是让我失去反抗的能力。而后打击我的肚子和颈部。这样一来即使有内伤也看不出来。当时我的胳膊被扭伤。头部转动时有眩晕的感觉。脚面肿胀的像个面包剧痛难忍的不能行走。我当时就估计是伤着骨头了。后到医院经拍片诊断为脚骨折。
    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在殴打我的过程中,一个警号为120584的法警对我狂妄地说:“我穿与不穿这身衣服(警服)弄死你老B(脏话)也不会有人知道,你信吗?”。
    我难以想象,在湖北省委门前发生“信访专班”的六警察毫无人性地的殴打老年妇女而遭到全国人民一致谴责的事件之后,在我们天津依然复制着同样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暴力行径!
    对我殴打后,被带入室内装有铁笼的审讯室接受审讯。此前,他们将我的手机强行搜走时我要求将机内的卡还给我,他们置之不理并索取了手机内的隐私内容,相机所拍的图片也被他们强行删除。
    在法院里,我谴责他们的暴行,多次向法院负责人员及属地公安人员提出抗议并要求立即给我医治脚伤并去医院检查其他伤害情况。然而他们根本不予理睬。
    晚7:20左右我被他们赶出法院,随后就我被殴打受伤之事两次向110报警要求备(立)案。
    接到110报警中心出警指令的鸿顺里派出所,他们的答复是:“在法院里面发生的事情,派出所对法院没有执法权”。我愤怒地质问:如果我在法院里把他们的人杀了,派出所也没有执法权吗?警察无语......。

    从始至终,我没有任何违法的行为!我只想拍下当时的情景,这是我的自由,是我神圣不可剥夺的公民权利。
    近些年来,关于“拍摄执法惨遭毒打”的事件,时常暴露于大庭广众、见诸媒体报道。比起那些因拍“执法”而被殴打致死的不幸公民,我还是庆幸这次“小命没丢”,没让那些地痞流氓般的“衙役”们把我“弄死”!
    执法本是光明正大的事,理应欢迎公众利用拍照等多种手段共同予以监督。只有滥用权力,违法乱纪的流氓执法行为和执法行为人,才害怕人民群众监督,害怕路人手中的相机。
    人民法院最应是守法、讲法、用法的地方,在人民法院这样裁断是非、贯彻法制的国家机关,随意打人的行为决不能容忍继续存在!
    我强烈要求天津市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对主使河北区法院法警对我非法拘禁、殴打,抢夺相机并删除照片的负责人予以严厉惩处!对狂妄叫嚣、扬言弄死人的法警予以严厉制裁!这样的人决不能留在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部门。
    我也要求政法系统认真检讨所谓的“维稳机制”,要求各级公检法机关人员必须遵守法律,尊重人权。对于执法过程中的野蛮粗暴行为,各种流氓行为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各级机关的警醒和重视。打骂管理对象是一种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制止。个别执法人员动辄殴打拍照群众的行径,必须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事件发生后,经医院拍片检查,确诊我的右脚所伤之处为骨折。
    在此,我强烈要求天津市政法委等部门责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要求公安机关对我的伤情做伤情司法鉴定。
    我将保留一切伸张正义,行使保护自己人权及尊严的权利
   控告人:张建中  电话:13102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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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11: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在指使、包庇、纵容这些公权力部门的流氓行径?是谁在害怕人民利用网络和照片来揭露贪官污吏一手遮天的罪恶勾当?由此可见,在河北区法院以贪赃枉法、颠倒是非所造成的冤假错案已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当官的不为民做主,该下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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