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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
王桂兰(湖北省恩施公民,15027189111)
杨 昭(湖北学生,15827603696)
王桂兰:绝食感言
刘贤斌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公民可以参政议政的权利。我不想“刘贤斌”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
为了争取早日无条件地还刘贤斌等以自由,我自愿参加声援刘贤斌绝食接力行动,以行动促进国家早日进入法制、民主的社会。
杨 昭:绝食感言
为了刘贤斌的自由,我愿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注:该接力绝食活动将持续地进行下去,直至刘贤斌先生获得自由为止。每次绝食人数不限,本着自发、自愿的原则,以实名或得到公众认可的笔名公开,不论是否曾参与“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均可报名参加,请将名字、职业、地域和联系方式发到“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团公开邮箱lxbgzt@gmail.com或“我是刘贤斌公民关注组”skype群里,以便安排绝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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