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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太极式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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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8 01: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司法不公已是司空见惯,本人福建省莆田市灵川镇P民,多年来冤案纠起。02年的时候弟弟坐别人的摩托车,被五十棱工具车撞倒,造成一会死亡,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案件。原湄洲湾北岸经办案人黄晓胡乱断案,把坐车无责任的弟弟认定为骑摩托车的负主要责任。众多证人都能证明当时骑摩托车的是死者,办案人员不知道昧着什么心把案子办成铁案。
后来灵川镇划归城厢区管辖,案件也一并移交到城厢区交警大队,巧合的是原北岸交警大队长曾玉宗和经办人黄晓也调到城厢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宝座继续由曾玉宗坐。
04年的时候我弟弟被捕入狱,后来证据不足由检察院退回交警补充,这一退就是整整8年,如果案子还是原封不动。
每年不下二十次去莆田市城厢区交警大队找说法,气人的是案件一直由付大队长周凤珊保管,每次都是拖不解决。
现如今家人到处上访,可笑的是莆田司法机关穿一条裤子。推之诀被莆田公检法用的天衣无缝,却让露出真正的司法黑暗。刚开始在网络给省长发邮件吧,回复说什么司机没抓到,正在抓捕之中,没想到的堂堂一省之长尽然也相信这样的话。试问当初司机抓起来是谁放出来的,现在周凤珊付大队长尽然说司机构不成拘捕的罪名。这不是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找信访办的吧,每次过去就是拿份材料转达就完成,艹,那些材料不用钱复印的啊,你以为P民跟你们一样可以报销的啊。找公安局的吧,人家说了那是交警的事,得去找交警,艹,交警不是属于你们公安局管的吗?一派无言。市检察院倒好,我们都没有去反映情况,他反而捷足先登寄了一份推卸责任的文件,什么退回区检察院等等。每到一处都会有一些内部人员说这起冤枉案件整个莆田都知道,却得不到解决。
20108月份城厢区付大队长周凤珊携城厢区交管股股长陈兵到灵川,原来说好是协商解决案子,没想到被他们忽悠了,他们是在走形式,推销责任。要求去交警大队复印案件的档案,被告知不行,就是律师去了也不能复印。
最后致莆田市司法领导,犯了错就必须承认,勇于承担责任,不是用推拖的办法就能解决案子,哪果你们说先前不知情,那么现在知情了,是不是应该重新调查认定。想想莆田成为全国上访最多的一个地方,难道你们就希望莆田这样烂下去而不为之。
今年是全国的盛世之年也是莆田重要的一年,世博会、亚运会、省运会,难道真的要逼我们到处喊冤你们才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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