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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两级法院躲猫猫,百姓欲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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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6 02: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
烟台市两级法院躲猫猫,百姓欲诉无门
烟台市、牟平区两级人民法院拒不受理起诉状,又不出具不予受理书面裁定,现已超过法定最长三个月要开庭审理的最后期限,公然枉法。
2010年5月4日,曲庆祥家属向牟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状告牟平区公安局长王国政滥用职权,非法拘禁。可反复去了几十次,都不予受理。期间,当问及为何不予受理时,行政庭副庭长苏宁雪态度恶劣,说情况特殊,没有理由,领导说不受理;庭长姜振明在13天后说经请示院长还是不予受理;杜副院长在14天后说口头裁定不予受理,但就是拒绝给予书面不予受理裁定;后来电话联系了院长李同民反映情况,可他竟推脱说不清楚,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后来又三次反映到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是口头不予受理,但是诉状已经递交给了接待行政立案的慈法官。后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烟台市两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又不出裁定的事实情况,省高院告知也没有办法,必须到当地的牟平区法院立案,高院不受理也不接诉状。
在牟平区谁都知道,在系山土地案是公安机用刑事行掩盖行政法。扣押维权者,阻止剥夺依法维权察院介入,维权者被提起公;位置倒,被告原告(维权者反成被告);法院不公正理,村民提起的行政诉讼,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在收到诉状后7天内予以受理或裁定不予受理,7天后不出裁定的即为受理。根据法律规定,自立案起最长三个月必须给予开庭审理,家属递交的材料到现在也没有退回,现已超出法定的三个月了,烟台市两级人民法院执法犯法,公然枉法!!!
难道公民提起行政诉讼都没地方受理了?有冤无处可申了吗?烟台市牟平区两级法院公然枉法,践踏法律!难道就没有部门处理此事吗?望尽快给予我们百姓一个满意答复。


举报人:曲正广;电话:13553101711
信箱:67497292 @QQ.com





2010年 8月20

此事件有北京国家人大调研组去烟台牟平实地调研考察后刊登在网上的调研结果报告,网址: http://xinwentegong.blog.tianya.cn/
事件详情在社会与法电子版的新闻栏目和社会法制网http://www.fzsh.org/html/shwx/5117.html
http://www.439711.com/html/46/t-12146.html分别都有相关报道,以及中国百姓权益网也有两篇的报道,网址分别是http://bxqyw.com/show_news.asp?id=4134http://bxqyw.com/show_news.asp?id=4154。《廉政观察网欢迎您》的<法眼观察>和<关注民生>及<政法之窗>栏皆有登载,网址:http://www.lzgcw.com/,点击率更是高达四百六十万次以上。敬请关注。

补充:
9月6日上午9时,牟平区法院对土地案被刑拘半年之久的五人公开宣判,五人中两位是判一年半实刑,其他三位判一缓二。9月7日,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法院血案中被无辜刑拘的三位村民,期间家属取保候审未予批准,现仍继续关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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