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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可打折,笑看深圳计生“新政”的多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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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13: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展开,作为一位已生二胎深圳市民也很乐意配合相关工作。且不说计生这项政策或工作本身就违反人类生育权。荒唐的是深圳计生委借这次人普工作,把二胎或未婚生孩入户当作新的创收,设置各种条条框框,限制市民入户,还准备对各位市民开出巨额罚单(十多万人民币,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更可笑并荒唐的是,还通过《南方都市报》2010年10月12日以新闻稿形式报道说还能打折,可分期付款。下文为内容节选: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已经在深圳启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透露,户籍人口如实申报超生人口的,并愿意接受处理的,可按较低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监考处负责人表示,以前的“超生罚款”是按照夫妻可支配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委员会相关政策,如果此次普查如实申报,社会抚养费可以降低至夫妻可支配年收入总和的两倍。

    罚款可打折,看似人性化执法的背后却昭示了有关部门的随意性。弹性执法给相关人员以权力寻租的空间,早已被人们所诟病。而抛开这个不谈,仔细研读深圳计生委计生监考处负责人的话,不难发现,深圳计生委所谓的“新政”居然出现多重荒唐。

    深圳市计生委搬出“国家人口普查委员会”这块“金字招牌”的用意很明显,这是深圳计生委扯起大旗作虎皮,为自己日后的行政违法做铺垫。“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委员会相关政策,如果此次普查如实申报,社会抚养费可以降低至夫妻可支配年收入总和的两倍”——给公众的感觉是,有国家级的“委员会”政策依据,深圳对本次人口普查中如实申报超生人口的进行“罚款”是合法的。

“国家人口普查委员会”是一套什么样的机构?事实上,我国目前只有“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国家人口普查委员会”这套机构子虚乌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如果此次普查如实申报,社会抚养费可以降低至夫妻可支配年收入总和的两倍”也当然是深圳计生委杜撰而成。

鼓励公民如实申报超生人口很有意义,但随附部门“创收”的尾巴却不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中央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人口普查具有保密性,对于超生人口的如实申报,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0号)规定:“对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也明确指出:“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普通民众往往不会直接跟国务院打交道,相反,普通民众接触得更多的是地方最基层的政府相关部门。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的所作所为就是代表着中央政府的形象。而深圳“新政”不但瓦解了国务院的中央权威,更消弭了公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公信力的最基本信任。

背信弃义,言而无信;见利忘义,自食其言……我们不得不问: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难道还是法律特区、政治特区不成?而作为地方政府的一个小小工作部门,深圳计生委又为何敢于挑战中央政府?

更可恶心的罚款还可以打折,就这一点,已经把三十年前的人口政策,进一步变味成赤赤裸裸的合法化人口生育买卖关系。按此推论,只要有钱,就可以生育小孩,这不是披着政策的人口贩卖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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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7 11: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止是深圳呢?我们县不也一样吗?全中国不也一样吗?都是超生罚款的,美其名曰‘社会抚养费’,实则搜刮民财,一下就把人家两三年的收入给掠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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