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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求归还经租房一事致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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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8 07: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要求归还经租房一事致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公开信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自19551216,《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出台以来,这场由贵党发动的‘经租运动’已经过去五十五年之久。
根据已知的情况,我们确信:从1956年至1966年,全中国共有近百万户城市私房主的合法私有房产被纳入国家经租,经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一亿平方米。
值此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隆重召开之际,我们全国经租户再次重申要求归还全部经租房的坚定立场,理由如下:
一,61年前,贵党以军事手段推翻了民国政府,我们做为远离政治、略有薄产的普通市民,当年选择了留在大陆并积极支持新中国建设。我们很多人的私房都是响应贵党政府的号召或指令才出租的,目的主要是为帮助缓解城市住房紧张状况。时至今日,由于自家房产被经租,享受国家福利分房的资格被剥夺,我们的家庭成员又逐年增多,住房紧缺的情况十分严重。同时,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经租户基本沦为了城市贫民阶层,我们实在无力购置商品房、两限房、经济适用房。
二,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贵党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表述,私人出租房做为生活资料,不属于社会主义改造的范畴,不应纳入社会主义改造。
三,城市平民出租合法私有房产,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的行为,不构成‘剥削’。
四,贵党全面消灭私有制,尤其是消灭城市房屋私人所有制的大政方针,业已彻底失败。
五,出租房屋面积少(改造起点以下),为社会所做贡献也小的大陆私房主;国民党军政要员、敌视或畏惧贵党,弃房出逃的海外华人、华侨,他们的出租房却未被经租。这等于是支持贵党,贡献巨大的我们,反而是罪大恶极,以至于要将我们的合法私产加以经租并收归国有!这太不公平,难以令天下经租户心服口服!
今天是中国传统重阳节,众多老无所养、老无所居的年迈经租房主们,却依然为讨还公道而被迫四处奔波。我们郑重恳请十七届五中全会关注中国经租户这一特殊群体的悲惨遭遇,早日还产于民,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
                                 中国经租房产权人  谨呈
                                         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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