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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护理费可能上涨九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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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1: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10-20 02:00: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向市政府提出医院护理费标准调整方案,已实施了10年的医院护理费标准可能提升9倍,一级护理最高可达90元/日。卫生局同时表示,目前的护理费是纳入医保报销之列的,患者看病成本不会增加。



新京报10月20日报道 北京市已经实施了10年的医院护理费标准可能提升9倍,一级护理每日标准从9元或升至90元。昨日记者获悉,北京市卫生局已经向市政府提出了调整方案,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商议中。


护理费占总收入不足0.5%


今年3月,北京市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由护士取代护工。目前共38家三级医院、27家二级医院申报为试点医院。其中,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宣武医院等11家医院被确定为卫生部“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在不久前的调研中表示,该项工作明年要在全市展开。


截至今年9月底,38所三级试点医院试点病房数量由98个增加到276个,试点病区陪住率下降了30%至50%,患者自聘护工减少。


据北京市卫生局相关人士介绍,按相关规定,医院的人员编制为每张床配1.6个人至1.7个人,但大部分医院将编制配给了医生,而不是“带不来利益”的护士。目前,护理收费占医院总收入不足0.5%。


经核算一级护理成本96元


实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后,医院在人力、财力上投入了相当大的成本,但北京市的护理费收费标准仍然沿用1999年制定的《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该标准规定,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每日标准分别是25元、7元、5元、3元,三级医院可在此基础上加收2元,二级医院可加收1元。


目前,护理服务价格已成为制约“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广的瓶颈。为此,北京市卫生局专门做了成本核算,按照服务项目、频次,一级护理的成本为96元。据此,卫生局提出了“90(一级)、70(二级)、50(三级)”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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