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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华英:旧冤未了,又添新冤——看守所札记(连载三十五)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11月18日 转载)
文章来源:维权网
《旧冤未雪
又添新冤》终于写完了。在记录过程中,我只感到悲愤难抑,不为自己入狱一年,而是为我蒙冤在狱九年的弟弟吴昌龙。有时侯,我写着写着,就泪眼蒙蒙,情不能已。 最近去福州市永泰县看守所送衣物,我才获知,弟弟的左耳已完全失聪,令我心如刀绞。他的左耳完全失聪,也是当年酷刑逼供的有力控诉。 原因在于,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其领导的传呼,令其到单位取邮件,触发机关,被当场炸死。 案发后,遂由时任福建省公安厅督办的牛纪刚副厅长亲自专办,成立了阵容庞大的专案组,在福清市展开拉网式大排查。 但令人蹊跷的是,专案组把最为关键的打传呼领导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而将我弟弟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五人,定为涉案人员。 我弟弟历经103天的酷刑拷掠,生不如死,多次自杀未遂,以求解脱酷刑折磨……最后不得不按侦办人员的要求,在编造的“案情”上签字画押。真是锤楚之下,何求不得。他的左耳完全失聪,完全是当年侦办人员酷刑逼供下造成的,这在弟弟吴昌龙《一个“死囚”的泣控》的万言书中里有详尽的记录。 我弟弟和其他“涉案人员”招供后,警方便迫不及待地在《福清日报》及《海峡都市报》上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爆炸案”。 随后,福清市纪委弹冠相庆,对侦办人员大肆嘉奖。发奖金和申报记功,并分批组织他们到武夷山旅游,以表彰他们“迅速破案”。 整整两年后,一审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于2004年12月1日作出“依法判决”:爆炸罪名成立,判处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十年,谢清三年有期徒刑。 九天后,案件的关键人物,所谓电雷管的提供者王小刚,却被另案处理。被悄悄的无罪释放。还恐吓王小刚,不要与同案亲属联系。若被发现,再将其关进牢笼。 2005年12月30日,福建省高院作出裁定,发回重审。 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重审,案件依然岿然不动,维持原判。荒唐的是,早在两年前无罪释放的四川王小刚,仍被以提供电雷管者写入重审的判决书。 在该案的再次上诉前,福建省高院督查的三次意见均是:“本案不能成立、本案没有告破、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 但福建省高院,在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里,既不开庭,也不宣判,更不放人。 此案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国内外媒体均有报道,人大有监督,最高法有行文,领导有批示,但冤案依旧。冤系狱中的“涉案人”,仍度日如年,不见天日。而众多涉案人的亲人,也因为诉案不断,而饱受打击报复。有的甚至招致异国追杀,命丧黄泉。 我为弟弟不懈伸冤。八年的上访历程,饱受屈辱苦辛。曾多次遭到冤案制造者的恐吓威胁和打击报复,曾被三次治安拘留。2009年,又因“闽清严晓玲案”,招来一年牢狱之灾。 每逢佳节倍思亲。想到弟弟是我们家唯一的男孩,想到弟弟对我的依恋和亲情,这么多年来,每当别人家节庆团聚之时,却是我最感伤心难过的时刻。 这么多年来,我与弟弟之间最基本的通信权,也被剥夺了。我与弟弟之间的见面,是在枉法裁判的法庭之上。那种悲愤伤心的场面,刻骨铭心。 再过几天就是弟弟的生日(11月26日),在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弟弟在冰冷的狱中渡过了十个屈辱的生日。从27岁到36岁,从青年到中年。 当年,弟弟即将完婚,却飞来横祸,冤系狱中至今。弟弟的女友眼看弟弟出狱无望,最后远嫁日本。 弟弟蒙冤之初,我是相信政府相信党,不懈地申诉弟弟的冤情。但我八年的不懈申诉,不但没有引起“党和政府”的重视,反而遭到冤案制造者的多次打击报复。 “福建三网民案”与“福清纪委爆炸案”交织在一起,案情错综复杂,堪称福建司法联手打造的案中之案。 这么多年来,我们向福建省、市乃至中央诉冤,向相关信访部门呈状,多达五百多份。向福建省委主要领导拦轿呈状,也不下40次。仅向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展工呈状,就达25次。我也数次在福建省政府大门口拉黄状请愿。不但没有引起“人民政府”的重视,反而被三次治安拘留,随意性传讯、传唤还不算。 2009年4月份,我向莅闽的中央巡视组揭露“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6月份,就以“诽谤罪”获刑一年。而写了文字记录的范燕琼,则获刑两年。协助拍摄的游精佑,也获刑一年。还有五位仗义呼吁的福建网民,也先后被关押,最后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出来。他们是厦门的郭宝峰,福州的陈焕辉和林雪云夫妇,闽清的林爱德(林秀英的哥哥),福州的陈仰东五人。 我帮痛失女儿的闽清林秀英拍摄了一个视频记录,就说我涉嫌诬陷诽谤。讲述者林秀英没事,却对记录者肆无忌惮的构陷迫害,但始终说不出我到底诬陷了谁?诽谤了谁? 随后,原“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陈科云的律师林洪楠,接受我的家人委托,为我出庭辩护。在法庭之上,林洪楠律师不畏权势,仗义执言。让幕后的决策者恼羞成怒,甚感难堪。他们又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林洪楠律师,对林律师进行打击,借五年前的“泄密案”,被停止执业一年。 我反复追问福州公、检、法:“我诽谤了谁?诬陷了谁?他们均沉默以对,无法回答。 也可说,我是21世纪的杨乃武的姐姐。但我的遭遇,却不如专制时代的人物幸运。 杨乃武的姐姐在滚过钉板之后,弟弟冤情得以澄清。而我漫漫八年的诉冤之路,无数次在滚滚的车轮下讨说法。弟弟的冤情依旧,至今找不到雪冤之途。 2010年6月30日,我一年刑满,走出了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而身陷囹圄九年的弟弟吴昌龙,还在永泰县看守所中,继续超期羁押着。 我出狱后,当地的福清市政府,奉命在我家必经之路的楼道口,安装了监视探头。小区的居委会,专门开会,布置了对我的监控分工。当地的派出所,经常到我家来骚扰和巡查,并要我到派出所“报到”……而我弟弟的冤情,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分,何曾如此用心?何曾“关心”过分毫? 我出狱后,想把荒废了一年的“功课”补上,遂到福建省人大、省检察院、省委、省法院等信访部门申诉,反映“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冤情,反映严重超审、超期羁押等问题。我要求与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院长见面申诉,希望他对此严重超审、超期羁押的案件,能给我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结果,马院长位高权尊,坚不露面。 2010年8月初,福建省高院发出“大干150天,打响清案攻坚战”的号召。而今100天过去了,这起积压九年多的冤案,至今久拖不决。 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就《办案不力,致久押不决者,将被追责》与记者杜萌对话。他表示,羁押8年以上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对那些因办案人员不负责任,导致案件久押不决的,将依法追究其失职、渎职的责任。孙谦还提出,力争在10月底之前,把久押不决的案件清理完毕。如今已是11月中旬了,“福清市纪委爆炸案”,无疑检验着最高检的执法公信力。 不管是福建省高院“大干150天,打响清案攻坚战”,还是最高检“力争10月底清理8年以上案件”,究竟是怎样的结局?是不是当下中国特色的作秀演戏?是不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九年不决的“福清市纪委爆炸大冤案”,无疑是一块试金石。 近期,听到不少曾参加马尾法院3.19和4.16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案”的围观者,被秋后算账。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前些日子,如热心的维权人士王荔蕻和屠夫被拘留。近期,灵魂飘香女士也不知所踪。王译(真名程建萍),被河南警方劳教一年,将被送往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 九载“讨说法”的漫漫苦旅,“6·24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的真相,仍被重重乌云笼罩着,难见天日。 九年来,饱受苦难冤屈折磨的我,只看到用法律捍卫自身权利的公民,却被法律无情的戏弄着。这是一个怎样的“法治社会”呀! 最后,容我再次向全国热情正义的网民表示由衷的感谢。他们的正义之举,像春天的阳光一样,温暖着我这颗饱受苦难和屈辱的心,也温暖着我们不幸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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