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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祸中共折腾 旱涝灾害不断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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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10: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科技日报





  近十多年来,我国极端天气不断增多。东西南北中,旱涝灾害不断,而且愈演愈烈,原因何在?

  专家认为,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环境下,除受异常大气环流和洋流(如厄尔尼诺、拉尼娜现象)等诸多因素影响外,也与我国湿地面积大幅减少、环境自身调节能力减弱不无关系。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在维护生态平衡、调节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却不断占用湿地,采挖矿产、种植水稻、养殖鱼虾、开发房产,在获取丰厚经济利益的同时,却受到大自然一轮比一轮更为严厉的惩罚。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些湿地保护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压力下,湿地保护的脆弱性令人担忧:是把湿地当成“摇钱树”,还是还其环境“调节器”的原有功能?如何找到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

  湿地应该得到保护,但是,每一个湿地保护区所在地的政府,都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是如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二是如何解决民生问题。

  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的唐海县,湿地保护区面积占县域面积的74%,城市发展和工业布局都受到极大限制。唐海县副县长李季莲说,解决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提供生态补偿,同时要适当发展生态经济,引入高效的生态经济项目。

  “以生态指标而不是GDP指标来评价官员业绩,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辽宁省湿地保护中心主任王忠海认为,生态地区就应建立生态评价体系,否则难以抑制当地对湿地进行不合理开发的冲动。

  “给湿地保护区内的农民、职工提供适当的生态补偿很有必要。”王忠海说,湿地是当地群众的,也是全国人民的。牺牲当地群众的发展权来搞保护,理应给予生态补偿,否则就很不公平。以盘锦市湿地保护区的几万苇场职工为例,他们月均收入仅为300多元,而周围农民的收入要高出好几倍。“让他们饿着肚子看护芦苇、水鸟,能看得住吗?”

  “湿地上的几万只野鸭,一会儿工夫就能毁掉几百亩稻田。打鸭子犯法,不打鸭子饿肚子,如果不给老百姓补偿,他们的利益如何保障?”走进每处湿地,都有人这么说。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湿地保护区的建立,往往是在地图上划一个圈,就让保护部门去管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当地乡镇政府和农民的,湿地保护部门根本无权管理。农民开垦水稻田,基层政府搞项目开发,保护部门去管就很尴尬。”王忠海说。

  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严承高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适合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于许多破坏湿地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就没法阻止和处置,这对于湿地保护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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