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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诺贝尔评奖委员会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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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5: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和哈维尔
先生的一封信》
尊敬的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和哈维尔先生:

我们是多年关心并参与中国民主运动的流亡海外作家、异议人士和海外华裔。我们一直谴责中共政府的一切迫害行为,我们同样反对今天中共政府对作家刘晓波的迫害。

但是,我们不认为刘晓波先生是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合格候选人。因为,就在最近,被非法拘留近一年的刘晓波于2009年12月23日在北京法庭审判中歪曲事实地发表了《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的陈词,刘晓波授权妻子于2010年1月21日将此陈词发表在自由亚洲电台和德国之声等网站。在此陈词中,他仅凭中共司法机构在他拘押期间刻意对他个人的特殊待遇,粉饰中共政权恶劣的人权和司法状况。他在此文中前后矛盾,既说中共对他的治罪是以言治罪,又称赞中共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是“标志着人权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根本原则之一。”在同一文中,刘晓波还称赞监狱的“柔性化的管理”,“
为在押人员提供了人性化的生活环境”,“让人感到温暖”。

当刘晓波在监狱中受到“柔性化和人性化”的特殊待遇的同时,在同一个极权国家、同一个年代、同一个司法制度下,中国人权律师高智晟等其他良心犯却受到警方施加如电击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酷刑。刘晓波明知中共在残酷摧残高智晟先生和其他良心犯的同时给予他特殊优厚待遇是别有用心,他却仍在他的《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中说中国政府“对普世人权标准的承认”这类完全违背事实的谎言。刘晓波早在1989年的北京天安门运动后,就在全国联播的电视台讲话中,为中共在天安门广场的屠杀洗脱罪名、掩盖事实。他的这些表现都使他丧失了一位诺贝尔奖得主应具备的道德形象。
众所周知,
中共一贯拒绝民间社会的任何力量与它分享权力,它把任何要它放弃独裁专制的人都视为威胁到它的政权的敌对势力并加以残酷迫害。无论是以抗争的方式还是以规劝的方式,中共都不能容忍,即使刘晓波以《零八宪章》这类规劝中共接受民主制度的谏言书的方式,中共也不能容忍。这次刘晓波的被捕再次说明,认为中共会自行改良、和平转型成民主制度的幻想彻底破灭,也说明刘晓波的劝说和谏言之路是完全走不通的。

刘晓波如何说话是他的自由,但是作为公众人物的“异见人士”,他不顾事实地对一贯践踏人权的中共公开赞扬的行为,他的既为自己辩护又为中共恶行洗脱的矛盾说辞,都立下了一个混淆和颠倒是非的先例,对中国民主运动起到误导作用和恶劣影响。

中国的异见人士争论的焦点是: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的极权专制统治?这个争论导致中国异见人士分为“抗争派”
和“合作派”。前者彻底否定共产极权政府、唤醒民众抵制专制、建立民主政府,后者与极权政府合作、幻想共同建立“民主制度”。由于中国异见人士队伍中的这个严重的分歧,加上中共情治机关的渗透和收买,使得异见人士这个队伍越发混乱和复杂,中国当前的民主运动就像当初东欧国家共产党倒台前的情况一样混乱和复杂。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刘晓波这样一个有争议的“合作派”代表人物,也许只有时间才能说明他的真实面目。

最后,我们要再一次说明,我们反对中共极权政府的任何侵犯人权和自由的行为,无论对“抗争派”、还是对“合作派”的迫害和监禁,都是以言治罪的非法行为。然而,如果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给刘晓波这样的形象有缺陷的“合作派”代表人物,这将对中国人民争取人权、自由和民主的事业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鼓舞正在反抗中共暴政的正义的中国人民,在诺贝尔和平奖的中国人选上,我们希望诺贝尔评奖委员会考虑那些真正为争取中国人民自由和人权作出实际奉献的其他合适人选,如:还正在遭受着中共迫害的高智晟律师和胡佳,还有被中共迫害而逃离中国的高耀洁医生。
一群关心中国民主事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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