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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金口须慎开/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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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4 16: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5月4日的《人民日报 海外版》上,刊登了一篇该报记者对财政科研所贾康所长的专访,在谈及‘经租房’问题时,贾所长坦言:“开征房地产税在市场经济国家有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我国完全可以结合本国国情与实际,借鉴吸收而形成“后发优势”。当然,中国近些年的“小产权房”、历史上形成的“经租房”等问题,确是其他国家没有的情况,需要稳妥处理,但在配套改革中,这些都是可以设计对策方案、渐进合理解决的”。此言一出,令全国上千万经租房主们着实欢呼雀跃了大半年!
本月10号,在上海朱家角召开了《中华经租房主联谊会(筹)》成立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经租房主代表,兴高采烈地就贾所长的上述言论各抒己见。大家一致认为:做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财政部顶级专家,贾所长决不会信口雌黄、愚弄公众,他的观点多少可以反映出中央政府对于‘经租房’问题的态度。为慎重起见,与会代表委托笔者,在回京之后,直接向贾所长核实。
身负全国上千万经租房主的重托,笔者于昨日下午,斗胆拨通了贾所长的办公室电话。对于笔者的请益,贾所长明确答复如下:一,接受专访时谈及的‘经租房’就是指1958年被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二,关于提出‘渐进合理解决’经租房问题,这只是其个人意见或建议,不能代表政府。
通过与贾所长的简短交谈,笔者发现:对于‘国家经租政策’和‘经租运动’的大致情况,贾所长实在不甚了了。而且,贾所长似乎也无意真正弄清楚这些问题。既然如此,贾所长又何苦在《人民日报 海外版》这种中央级别的喉舌上,针对自己并不了解的‘经租房’问题,大放‘不能代表政府’的豪言!
1958年对出租私房所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是一场无法无天的‘经租运动’,最终演变成了一项跨世纪烂尾政府工程。中共中央在建国最初30年的基本经济政策,就是要彻底消灭包括城市私人房产在内的一切私有制,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各地政府首先动员直至强迫城市私房主出租私房,然后再以‘出租房屋面积达到改造起点’为由,对绝大部分城市私房强制实施‘国家经租’。然而,这仅仅是当时社会形势下的一种权宜之计。文革期间没收所有私人房地契,一举消灭了城市房产的私有制,中共中央的真实意图才告达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于改革开放及统战的需要,陆续发还了改造起点以下私房、自住私房,海内外名流的经租房、代管房也相继退还。在彻底消灭私有制名义下所出台的一系列‘经租政策’早已名存实亡,如何收拾‘经租运动’的烂尾残局,日益成为了海内外各界高度关注的敏感话题。
也许正是由于中共政府长期对‘经租运动’光辉历史的讳莫如深,才让贾所长这等‘国师级’的经济专家都被弄得一头雾水,竟然稀里糊涂地主张‘稳妥处理、渐进合理解决’经租房问题。我们全国经租房主在对贾所长感激涕零之余,也想奉劝贾所长,日后在涉及‘经租房’问题上,尊驾务必要‘三思而言’。以贾所长的身份地位,让人很难相信其在《人民日报 海外版》的言论‘不代表政府’。
全国上千万涉经租房人口,几十年来始终都在望眼欲穿地期盼中共政府良心发现,尽快把‘经租房’归还给原房主。幸亏这次及时澄清了贾康谈话的本意,否则,一旦政府迟迟不‘渐进合理解决’经租房问题,社会又该不和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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