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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是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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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19: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天津流氓法警殴打骨折而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给立案已经是第147天了。8月4日我在围观法院人员“执法”时用相机反(返)拍下了法院人员对举牌喊冤的访民采取了及其“光彩”的行为,才招致了我被多名流氓法警拖进法院内殴打骨折。法院的行为如果是光明正大的还怕我用相机反(返)拍他们吗?。法院对我囚禁、审讯后将我赶出时,我多次打110报警说明被打伤的情况,而所属鸿顺里派出所不出警也不给立(备)案。对我所要做伤残鉴定的请求至今不予理睬。再看看我向天津市政法委、天津市高级法院、河北区政法委、河北区人大常委会、河北区检察院的控告、前4个政府部门对此控告都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在我的努力之下终于有河北区检察院受理并对此事进行所谓的“调查”。有人调查总比杳无音信,石沉大海要强吧,即使是再大的且针对公权力部门的举报、控告的案件,公权力也常常采取的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的手段来对付民众。下面再看看河北区检察院对此事的调查结论吧。12月7日我接到河北区检察院田检察官的电话,让我转天到河北区检察院,对关于我被法警殴打骨折一案给予答复。8日下午我来到河北区检察院。随即被田检察官和另一工作人员带进一指定的约谈室。在我走进约谈室之前,田检察官就警告我,不要把录音器带进来,否则“后果”自负。至此我就不懂,公权力为何如此的害怕民众的录音和相机?只是怕留下违法乱纪的证据罢了。待我进了约谈室后刚刚坐下,随即又进来一工作人员用摄像机对我进行录像,我立即向他们指责并抗议,然而这种抗议是无效的,随即我起身要离开,此时的田检察官见状才不得以让摄像人员停止了录像,并向我说,这是正常的工作程序。我以为正是这种盛行的强权势力对弱势群体的欺凌,才导致了因我在法院外反(返)拍强权势力的那“光彩'行为才被多名流氓法警殴打骨折的结果。然而,作为检察机关调查法院法警对我施暴的结论也颇为耐人寻味。在田检察官还没有说出调查结果之前,我就明确向他们表示,我早已预想到检察院的调查结果了。其间,因为在我几次打电话向田检察官询问调查进展情况时,他都以调查内容保密为由拒绝回答我。在此我终于明白了在这个特色的“法治”国家里民与官的区别。(在我前期的关于被流氓法警殴打骨折情况通报1-3中也预料到了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负责此案件的田检查官说:“经我们(河北区检察院)向法院人员和属地派出所调查并提取法院门前的(固定)监控录像核实后证实,没有证据证明你(张建中)的骨折是被法警殴打的,法警也没说过弄死你老B也不会有人知道这句话。对所控告的事实不存在,所以我们(检察院)不予立案”。而且田检察官一再强调法院里面没有(固定)监控录像以及法院领导以院长、党员、人格等来保证其法警是不会打人的。如此的保证能说明什么呢?任何一个贪官污吏不都是在入党时和被查处前都信誓旦旦地表明自己的吗?然而对我所提出的质疑,田检察官都以调查内容保密为由拒绝向我说明,如1.调查我在被打骨折后向属地派出所多次报警(不出警)的证言情况。2.如今,都早已草木皆兵地武装到了牙齿的公权力部门为了自身安全而配备的警力及监控录像比比皆是。而且在我介绍事发经过的帖子中,就已经提到了有法院人员对法院里(内)的现场监控探头做着“维修”以掩盖当时的情景,怎能说法院里面没监控呢?3.我所质疑的有法院人员对我在现场反(返)拍的录像哪里去了?而田检察官不作回答。而且还特意向我说明了检察院在调查时,在法院看到了我所写的“悔过书”复印件。在此,我特意声明一下,当时在我等待着法院决定要对我拘留期间有多名法警用暴力逼迫我写“悔过书”。他们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但我写的不是什么“悔过书”,而是他们用暴力逼迫我写下的“自愿”删除照片内容。事实是相机和手机被法警抢夺后一直在他们手里,照片内容是被法院删除的。由此事实告诉人们,几乎任何人的所谓“悔过书”、“认罪书”都是在暴力机关用暴力逼迫当事人写下的。这也就留下了所谓的罪证。随后我又向田先生问道:您口述不予立案的理由和在给我的不予立案的通知上是否也有同样的文字解释。田先生说:没有。随后,我要求播放一下田先生带来的由监控录像烤制下来的光盘证据也被拒绝了。基于不予立案的理由没有像田先生那样所说的文字内容,所以我没有签字也没领取那通知。
    由此可见,法院作为道德和良心最底线的地方,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我殴打骨折的事实,只能更进一步的说明了什么是道德沦丧和强权暴力。所以,河北区检察院也很“合情合理”的做出了“没有证据”证明我的骨折是被法警殴打骨折的。因为我是被法警拖进法院里殴打的,一切证据都是在法院里面的。法院的人是不可能为我作证的,只是他们为了掩盖真相还来不及了。要证据那只有1.提取法院里面的监控录像。2.对属地鸿顺里派出所在场人员的真实证言。3.只能凭借法院人员的人性和良心了。如果他们能有良心的发现,也就不会有因贪赃枉法办案而造成诸多的冤民了.之所以经常发生殴打当事人的事件是必然的,因为公权力是一家,有着极强的相互保护势力。不然也就不会有千千万万的冤民了,也以至于有河北区法院的法警将年轻弱女子的耳膜打穿,以及为了开发商的利益与其狼狈为奸殴打、拘留被拆迁户高中禄、王春江、徐淑霞、赵树敏等人。流氓法警每当在殴打当事人时为了掩盖其罪恶行为不被民众看到,而采取拖进警车里对当事人进行殴打。事后还对被打者说:打完你了,有本事去告啊,你有证据吗?看看这如此嚣张的公权势力,就知其背景的根本原因所在了。这也正是流氓法警为何要把我拖进法院内殴打致骨折的原因,且检察院也认可法院这种不承认事实的结论,致使上述高中禄等人至今告状无门。如今,法律只不过是权贵们可以用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司法的源头已经腐败至极才导致使司法的大倒退。流氓终归是流氓,再粉饰也不能改变其流氓的本性,这也造就了特色中国的第57个民族——上访族。所以,绝对的权力决定着绝对的利益。绝对的利益决定着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决定着绝对的暴力。如此的社会现状何谈依法治国,只不过是警察社会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张建中(反腐义勇军)电话:13102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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