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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遗嘱20年后曝光 邓颖超起草执行办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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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6 20: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81年5月29日,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在北京逝世。一瞬间20多年过去了,当年“执行宋庆龄同志遗嘱”的八人临时小组成员,如今唯有一人健在,他就是81岁高龄的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顾问、上海宋庆龄研究会顾问李家炽先生。他的回忆向世人披露了当年执行宋庆龄遗嘱的有关内情,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弥足珍贵的史料。

  胡耀邦批示同意邓颖超起草的“办法”

  李家炽先生在1985年离休前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处理宋庆龄寓所和孙中山故居的行政事务,深得宋庆龄的信任。



1981年5月20日上午,李家炽(右一)与沈粹缜看望病危的宋庆龄


  1981年5月中旬,宋庆龄病危,中央内部成立治丧工作小组,上海方面由李家炽参加。6月3日,宋庆龄追悼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6月4日,李家炽随中央派的专机送宋庆龄骨灰到上海,在万国公墓(今宋庆龄陵园)安排处理好宋庆龄骨灰安葬仪式后,又重返北京,继续参与处理宋庆龄的后事,住在北京饭店。据李家炽回忆,6月15日,中央办公厅打电话给他,说下午3时要送一份急件给他。有关同志专程送来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高登榜的一封急件。信封上写着“急送北京饭店中楼5051号房间上海机关事务管理局李家炽局长亲收”,落款是“中办高处571号”。他并不清楚信的内容,当他急切地拆开信封,内有高登榜的一封便函,内容是这样的:

  家炽同志:

  送上邓大姐关于《执行宋庆龄同志遗嘱的办法(草案)》报告(复印件)一份,请收阅。

  又及:此件据述周同志说他未看过,请给他看一下,谢谢。15/6

  敬礼!

  高登榜

  15/6

  信中讲的“述周同志”,即宋庆龄秘书杜述周。

  李家炽至今保存着高登榜的信和邓颖超关于《执行宋庆龄同志遗嘱的办法(草案)》报告的复印件。他回忆道,报告是由邓大姐在参加上海宋庆龄骨灰安葬仪式返京后起草的,看笔迹应是她的秘书赵炜同志誊抄后,于1981年6月10日报送胡耀邦批示。胡耀邦当天就批示“同意”。6月14日,时任中央组织部长的宋任穷也批示“我完全赞成”。

  《办法》究竟有哪些具体内容呢?据李家炽先生介绍,《办法》共有六点内容:

  第一,《办法》明确由有关的同志组成临时小组。

  第二,临时小组由“高登榜、汪付(副)局长、李付(副)局长、杜述周、沈粹缜、童小朋、廖承志、邓颖超八人组成,由高登榜同志召集会议”。

  第三,小组任务是“只作原则的决定,具体处理,由北京、上海两地有关的机关及同志执行”。

  第四,遗嘱中凡赠款赠物,除应交国家及拟展出的交由有关机关执行外,均照遗嘱执行,遗书只告接收的人员阅看原件有关部分。

  第五,邓广殷(廖承志表兄邓文钊之子)已有声明,所赠书籍,不接收,交公处理。

  第六,北京、上海住宅原则保留,建议由中组部、统战部、文物机关议处后分别报中央和上海党、政领导机关批定。

  李家炽先生解释说,当时报告中并无“八人小组”的称法,对其他7名成员,他都熟识,有过工作接触。其中汪志敏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沈粹缜是邹韬奋夫人、中国福利会秘书长,童小朋是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廖承志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央对台工作负责人,邓颖超是全国政协主席。在8人中,邓颖超的职位最高,但在名单排序时,邓颖超把自己放在最后,这充分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风亮节。

  李家炽在收阅报告后,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海的党、政领导作了汇报,市领导的意见非常明确:照中央决定办理执行。

  高登榜在中南海三次召集会议

  《办法》只定了原则,为了具体落实《办法》的有关精神,高登榜先后三次在中南海中央办公厅召开“八人小组”会议。1981年6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在中南海中央办公厅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高登榜召集,“八人小组”成员除邓颖超外,全部出席了。童小朋在开会时就解释说,邓大姐因去中央党校给学员作讲话,不能来。他首先口头传达了邓大姐的有关指示:北京宋庆龄的住宅作为她的故居以及部分作为北京少年科技馆用。这项工作由汪志敏执行。上海宋庆龄的住宅作为故居用,由李家炽执行。北京、上海的执行情况,由高登榜检查,执行完毕后要写报告报告党中央。

  童小朋还讲了邓大姐对在宋庆龄逝世一周年时出版宋的文集的有关指示,要求将宋的遗嘱处理完毕后,就着手搞文集。

  廖承志接着讲话。他特别强调,如有人问起遗嘱问题,以无可奉告答之。并要求高登榜将会上传阅的遗嘱原件及复印件收集后一起存中央档案馆。

  据李家炽先生回忆,那天开会时让大家传阅宋庆龄从1979年2月起写的几份遗嘱,因主持人没有说遗嘱不能抄录,为了便于向上海党、政领导汇报,李家炽便抄录了几份遗嘱。在他的印象中,遗嘱共有5份,既有中文的,也有英文的。遗嘱都很简短,抄录并不费力。

  廖承志在会上还强调,遗嘱执行的时间,以最后的一份时间为准,如前后有矛盾可以把前面的作参考。李家炽先生说:“我领会还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但那天,唯独宋庆龄的最后一份遗嘱没让传阅,按李家炽先生的说法是:因“八人小组”中也有人分到钱的,故不便让大家看。宋庆龄把这份遗嘱锁在自己的卧室里,钥匙交给深得她信任的保姆钟兴宝保管。在宋庆龄去世后,钟兴宝就把钥匙交给了中央派来的同志。李家炽先生说,宋庆龄在一份遗嘱中说,我妈妈送给我的黄金饰品是不能分的,是纪念品。对于传阅的几份遗嘱的内容,李家炽先生说大致有以下内容:一是说北京住宅的书籍赠给邓广殷;二是讲某一张国画送×××,××衣服送×××,银器餐具送×××、瓷餐具送×××;最后叮嘱赠钱的问题,受赠的共有10人,各人多少不一样,最少的500元,有的几千元,最多的一人是l0000元。受赠钱的人主要是上海、北京寓所在宋庆龄身边工作的同志,包括已故警卫隋学芳的两个女儿隋永清、隋永洁。当时在会上明确:钱由两地故居清理,上海管上海,北京管北京,赠款也由两地故居分别处理。最后如有剩余可作为两地故居的房屋维修基金。

  1981年6月30日,高登榜召集第二次会议,由汪志敏汇报北京宋庆龄住宅的清理情况。8月下旬,高登榜又召集了第三次会议,主要内容由李家炽汇报上海宋庆龄住宅的清理情况。

  妥善处理隋家姐妹的问题

  隋学芳是东北人,在东北参军,后由公安部从中央警卫团挑选考核派到宋庆龄身边工作。隋学芳中风后,宋庆龄考虑到他子女多,生活困难,就把他的两个女儿隋永清、隋永洁接到家中抚养。为此,李家炽先生讲了这么一件事:“宋庆龄在上世纪70年代一次会上,有位外国记者问"这两位姑娘是谁?是您养女吗?",宋庆龄答道:"不,不是养女。她们的父亲是我的警卫,几年前瘫痪了。她们从童年起就住在我这里"”。

  在李家炽先生印象中,他第一次见到隋家姐妹,是在宋庆龄北京的家中。他每次去看望宋庆龄,临别时,宋庆龄总要叫两个女孩子来一起送他,并喊他李局长。宋庆龄就像慈母一样承担起隋家姐妹的抚养、教育的责任,给予她们无微不至的关爱。这种感情集中体现在她所写的遗嘱中。

  宋庆龄在遗嘱中除说把自己的一些物件在她身后赠送给隋家姐妹,还向她们赠送钱款。对隋家姐妹,“八人小组”在执行宋庆龄遗嘱时,完全按照《办法》所定的“遗嘱中凡赠款赠物,除应交国家及拟展出的交由有关机关执行外,均照遗嘱执行”的原则执行。当“八人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时,廖承志就妥善处理遗嘱受赠人隋家姐妹的问题有专门的讲话。廖承志说,遗嘱中分给隋永清、隋永洁如家具等是国家的,还要作故居布置陈列用,国画、油画也不能分,总之,要保持故居的本来面目。对外国友人送给宋庆龄的礼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宋庆龄的首饰、名戒是文物,不能给隋永清、隋永洁。宋庆龄的衣服可以分点给她们做纪念。按遗嘱给隋永清5000元,隋永洁10000元。

  李家炽负责清理上海宋庆龄故居

  在“八人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明确对北京、上海的宋庆龄住宅进行清理,并要详细登记建册、上报。

  高登榜在“八人小组”第二次会上说,中央已批准北京、上海两处宋庆龄住宅做宋庆龄故居,要在10月10日辛亥革命70周年纪念时对外开放。上海孙中山故居也要对外开放。

  李家炽在8月下旬召开的“八人小组”第三次会上,汇报了上海宋庆龄故居清理的情况。李家炽介绍说:上海是宋庆龄几十年的老家,所以物品较多,清理了近一个月。在宋庆龄卧室的壁橱文件箱里有26件重要的历史信件,其中有汪精卫、蒋介石、李宗仁、毛泽东等致宋庆龄的4封特别重要的信。此外,在壁橱的一个藤制的元宝形的篮子里,保存着孙中山所有用过的印章,包括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印,有满满的一篮子呢。

  李家炽先生说,宋庆龄故居对外开放坚持保持原貌的原则,但有些地方为了宣传的效果也作了补充或调整。

  (摘自《世纪》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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