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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破天惊!名门美女奉命被美军“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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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4 08: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破天惊的真相!名门美女奉命被“强奸”
打印版 阿波罗新闻网2009-06-17讯】  
  石破天惊!名门美女奉命被美军“强奸”——断章师爷 从漫画家丁聪先生的去世说开去日前从网上看到漫画家丁聪先生以93岁高龄去世,不禁想起以前在《读书》杂志中看到老先生笔下栩栩如生的漫画形象。据亲友好回忆,丁聪先生是一个淡泊、低调的人,57年陷入没顶之灾,文革中又历尽沧桑,却还能保持豁达、幽默、开朗的心态画他的漫画,实在很难得。文中还提及“丁聪去世后,夫人沈峻写了一封信揣在他的胸前,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做最后的告别。”


沈崇事件后风起云涌的学生抗议




学生要求美军“滚”出大陆
各个大学游行的队伍汇合一起,呼喊“美军滚出去!”


由沈峻两字,我不禁联想起以前看到过丁聪夫人是沈崇的说法。沈崇女士的芳名我是在太祖选集第四卷的注释中第一次看到的,大意是“1946年12月24日夜八时左右,北京大学女生沈崇准备到平安影院去看电影。当她由王府井走到东长安街时,突然被美国海军陆战队伍长威廉斯.皮尔逊和下士普利查德架到东单广场,遭到皮尔逊强奸。”

我还记得在什麽地方看到过诸如“文革后据党内披露,沈崇事件是一宗政治计谋。沈崇为中共地下党员,奉命色诱美军,然后制造强奸事件以打击美军和国民党” ;“沈崇在解放后进入外文出版社工作,已婚,不少七、八十岁左右的文人名流都知道其人。” ;“沈崇在文革期间被红卫兵批斗时承认,她未遭美军强奸,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党的事业。” 等说法。

为此,查了查《维基百科》上关于沈崇事件的介绍:“根据《人民报》的报道,沈崇后来嫁给画家丁聪为妻,1990年代,沈崇移民美国,对外澄清这次强奸事件乃子虚乌有,并未遭到美军强奸。”


我在网上又钩了下,看到一篇文字[1]中提到:“《人民画报》副总编辑丁聪住在我家前院,……终于有一天,我见到小丁叔叔的女朋友。父亲带我去西单长安大戏院看京戏,李少春的《野猪林》。小丁叔叔带来女朋友,比他个子高,穿一件薄呢短大衣,清秀大方,见了父亲一口吴侬软语。这位上海小姐姓沈名峻,毕业于北京大学,在国务院外文局工作。……一直到了80年代,小丁叔叔和沈阿姨仍是父亲家的常客。那时候我有了继母张敏玉,我们叫她张姨。张姨对我说:“你的沈阿姨,就是‘沈崇事件’那个北大女学生。崇山峻岭,把‘沈崇’改成‘沈峻’了!”上文录自胡小胡先生的博客。他的父亲胡考是丁聪的同事,母亲戈扬是《新观察》的主编,上述说法应该是可信的。

我还在网上钩到一篇短文[2],文中提及: 我还在网上钩到一篇短文[2],文中提及:"丁聪与郁风是几十年玩在一起的好朋友。由于丁聪年事已高,听力不便,昨日,其妻沈崇代替丁聪接受了记者采访。 "

由此可见,美军强奸北大女生事件中的女主角沈崇女士即丁聪夫人沈峻是无疑的了。那么,沈崇女士是否真“奉命色诱美军,然后制造强奸事件以打击美军和国民党”呢?

于是,我继续在网上搜索,又钩到一篇文字介绍了原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聂绀弩的回忆:“红卫兵审查沈崇时,她坦承自己扯下弥天大谎。当年中共地下党指示她色诱美军士兵皮尔逊,实际上她并未失身。她承认:制造这一假案是为了‘积极打击美国,孤立国民党’。” [3]

而且,网上还有一篇谢泳先生的演讲[4]提到:“据现在美国的周启博先生(历史学家周一良的公子)介绍,当时沈崇案由军事法庭审理,案卷存军方档案库。因涉外国公民,管外交的国务院也有相同的一套案卷。他从国家档案馆取得国务院这套案卷的复制件,全部为英文记录,共150张。最初对皮尔逊的控罪共有五项:1、强奸;2、企图强奸而攻击;3、自愿性行为;4、有害秩序和记律的行为;5、可能损害士气风纪的不道德行为。……军事法庭最后认定,根据事实和上述法律,对控罪1及其说明的调查结果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予以撤消。根据对控罪2和控罪4的调查结果,对法庭判决和下令审判的机关的相关决定,予以撤消。总军法官认为,下令审判的机关根据以上陈述和建议采取的司法程序和行动是合法的。这个陈述和建议后来得到了海军部长苏利文的批准。”

尽管谢泳先生未曾明言沈崇女士是中共地下党员,但是文中提供了与沈崇事件有关的翔实资料。例如194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曾在给董必武、吴玉章等人的一份文件中[5]指出:“北平美兵强奸女生事,已造成有力的爱国运动,上海、天津闻亦将响应,希望在各大城市(平、津、京、沪、渝、昆、港、蓉、杭等)及海外华侨中发动游行示威,并坚持下去。”北平地下学委的领导王汉斌也撰文[6]详细讲述过当时的情况:“第三种是北大。……北大暂时不能成立学生自治会,我们就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团结群众开展社团活动。……组织学习会、读书会、办墙报、出专刊。评介时局,揭露国民党打内战的反动政策,宣传党的方针。团结教育群众。经过这些活动。很快使我们在学生中扎下了根子。”而沈崇女士当时正是北大先修班法文组的新生。所以,谢泳先生在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现代史上有些公共事件是制造出来的”。句中的公共事件自然指的是所谓沈崇女士被美军强奸一案罗。

可是,在《维基百科》沈崇案的条目里还有这样一段话:“根据《名人传记》2000年第8期和《北京晨报》的报道,丁聪之妻名为沈峻,毕业于复旦大学,主修俄语,且多年来一直居住在北京。”这一段话,似乎与前列说法相左。

网上钩不到《名人传记》2000年第8期,我倒是钩到了《北京晨报》上那篇陈4先生写的《丁聪的房子》。凡是看过《读书》的朋友对于陈4先生不会感到陌生的,他是丁聪先生的搭档。几乎每期《读书》封二的“诗.画.话”专栏内,陈4先生都会写一篇针砭时弊而不伤筋骨的短文,再附上一首讥弹世态却只及皮毛的打油诗,丁聪先生则配上一幅招牌菜式的漫画。

说起来,这位陈4先生也是我复兴中学的校友,不过他要比我高好几届。陈4先生1962年毕业于复旦中文系。我对他的唯一印象是1963年复旦剧社在上海邮电俱乐部公演话剧《红岩》,不知是否因为陈4先生的母亲周女士是复兴中学党总支委员兼体育教研组主任的缘故,当时学校组织高中部的学生一律去观看话剧《红岩》。剧中,陈4先生扮演外号“猩猩”的渣滓洞特务头子,现在依稀记得的只是他在台上声嘶力竭的吼叫和穷凶极恶的行状。

据说陈4先生在复旦时颇受知于刘大杰教授。刘大杰教授是著名的文史学家,他的《中国文学发展史》可谓影响远被。遗憾的是“成败皆萧何”,正是这部书后来的几次修订却玷污了他的人品和声誉。如果说建国初进行的修订是为着响应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或许还有些进步的意思;那麽到‘文革’期间用“儒法斗争”来进行诠释,实在是太偏离学人本色了。学界普遍认为除了“梁效”中的几位北大学者之外,当年对上跟得最紧的南方学人,非广州的杨荣国教授和上海的刘大杰教授莫属了。唯独陈4先生挺身为恩师辩解:“大杰先生的第二次修改文学史,使他不见谅于同辈人,骂他的话有些很难听。听说,那时曾有人劝他:‘刘先生,你这样做,身后怎么过得去?’大杰先生回答说:‘我不这么做,现在就过不去。’”[7]

然而,同是文史学家的山东大学陆侃如教授则认为中国文学发展史不应以“儒法”划线,尤其把杜甫强行拉到“法家”阵营,十分地不妥。于是侃如先生写了一封长达万言的《与刘大杰论杜甫信》。在《文史哲》1977年4期上发表。请注意,侃如先生此信完稿于1976年11月1日,当时学术界还在“文革”的影响下,太祖生前倡导的“批儒尊法”运动的硝烟尚未散去。山大中文系又以出过李希凡和蓝翎这样两位“小人物”而引以自豪,可想而知侃如先生所处的环境。但是,侃如先生以一个“摘帽右派”的身份,居然写了这样一篇文章,其勇气、胆识、学术良心,实在令人钦佩。陆刘二人的人品行止,立判高下。
青年时期的刘大杰教授是才情艳艳的岳阳才子,但是他也犯过一个很低级的错误,在标点林语堂校阅的《袁中郎全集》时把“色,借日月、借烛、借青黄、借眼,色无常。声,借钟鼓、借枯竹窍、借……”点作“色借,日月借,烛借,青黄借,眼色无常。声借,钟鼓借,枯竹窍借……”鲁老夫子在《骂杀与捧杀》一文中,刻薄地讽刺他说:“借得他一塌糊涂,正如在中郎脸上,画上花脸。”对此,陈4先生又进行了解释[8]:“……一位明白底里的朋友告诉我,那本由时代图书公司印行的《袁中郎全集》的标点,其实并非出自大杰先生之手,而是一位从事革命活动的朋友(也是一位文化界名人阿英),因生活无着,借大杰先生之名,标点此书,弄几文稿费谋生的。”

然而,另一篇文章[9]则对陈4先生的解释予以针锋相对的驳斥:“……进行注释《花边文学》的华中师范学院中文系的几位教师走访了病中的阿英先生。他听了刘大杰的意见后,淡淡一笑说:‘这是大杰记错的。当时他是三十上下的青年。他在文坛上虽已露头角,但名气还不大,所以他标点后还要挂上‘林语堂校阅’的牌子。如果是我标点的,我名气比他大,要借用他的名义作什么。至于反动派追捕我,那是1935年的事,这书是1934年出版的,那时我还在文坛上公开活动,也没有必要借用他的名义。’阿英正由当时的女婿吴泰昌扶着在室内散步。谈到最后,阿英还说了句:‘大杰以为我已是植物人了,所以把这件事推在我身上。’……刘先生听了我们转述的阿英的话,和我们查阅的结果,沉思片刻,说:‘我和阿英是老朋友,过去一直是互相帮助的。他既然这样说,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你们看着办吧。’”

由此看来,我的这位老学长陈4先生确实是从学问到道德都传承了恩师刘大杰教授的衣钵。

已过子夜,仍无睡意,索性再敲上几句闲话。却说陈4先生的妹妹陈5女士和我有五年同窗(初中三年,高中二年)之谊。平心而论,陈5女士是我们班上最漂亮的女同学,书也念得不错,还有文艺天赋,曾得过全市中学生普通话朗诵一等奖。按时下说法,陈5女士是班上极大部分男生(自然也包括在下)的梦中情人。高中毕业后她考取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文革期间陈5女士参加了哈军工红色造反团文艺演出队,我曾在上海文化广场的一次万人批斗大会上看到过她担任报幕员,率领会众呼喊革命口号,那可真是有点英姿飒爽,风情万种的味道。后来,陈5女士和同班一位高干子弟结婚。她学的是航空工程,70年小两口一齐分配到上海龙华的一家飞机工厂。“四人帮”倒台,飞抵上海出任第一把手的公公将儿子媳妇从近郊的工厂调入市区的轻工设计院,又替他们张罗到一套住房。当时我们高中班上考取大学的的同学,不是流落到天涯海角就是埋没在穷乡僻壤。比较起来,陈5女士的运气算最好了。花开也有花落时:先是老公公骤然逝世;紧跟着夫婿独自回京;再就是独女远嫁美国;最后是她自己罹患了直肠癌。前些年我回国,与沪上的几位老同学一齐去看望过她。坐在阳台上听她娓娓介绍自身病情,言者从容,闻者失色。前后动了两次手术,精神还是开朗乐观。尤其可贵的是老太太修饰得体,举止优雅,风韵犹存,年近花甲而望之如四十许。

从去世的丁聪先生写到他的未亡人沈崇女士,又写到他的搭档陈4先生。由陈4先生又联系到他的恩师刘大杰教授,最后还牵扯到他的妹妹陈5女士。无轨电车开了一程又换一程,就此打住吧!干脆把题目写成《从漫画家丁聪先生的去世说开去》,免得被人责为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了。


参考文献
[1]胡小胡博客:《丁聪夫人沈峻即沈崇》
[2]华夏经纬网:《丁聪妻子沈崇:生病也不能耽误玩》
[3]谭人玮博客:《关于沈崇被强奸案的几种说法》
[4]谢泳《个人遭遇如何成为公共事件:以沈崇强奸案为例》(见《2004年中国最佳讲座》李公明选编,长江文艺出版社)
[5]《中央关于在各大城市组织群众响应北平学生运动的指示》
[6]《解放战争时期北平地下党是怎样领导学生运动的》
[7]陈4《臆说前辈》
[8]陈4《〈袁中郎全集〉与〈双峰记〉》
[9]史建国《刘大杰的“怯懦” 》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
本文网址:http://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09/0617/article_79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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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5 10: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一起有预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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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3 18: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太道德

强奸这种大事,还能无中生有?特别是还能被安排强奸?我不相信,任何女性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默许被强奸的。特别还是学生年代。三、四十年代女性那和现在的一样,“谈强奸”和吃饭一样平常?所以怀疑楼主是为了吸引眼球才这么干的,使得该女性又一次“被强奸“,有点不道德。
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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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的女性不可能接受这种事情和任务吧?何况是和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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