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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一副区长与有夫之妇开房被拍照 称曾遭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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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15: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有媒体报道了宿州市埇桥区副区长靳某某与有夫之妇在深圳一宾馆开房、被女子丈夫拍照并写下保证书的事。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靳某某,他称曾遭到女当事人丈夫段某殴打和勒索。昨天,记者未能联系上宿州市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表示没听说过此事。
  发帖人电话无人接听
  昨天,记者试图与报道中女当事人的丈夫段某取得联系。据了解,此前,段某在深圳市各大网站上发帖引起媒体关注。但记者反复拨打段某电话,电话处于连通状态,却一直无人接听。据相关媒体报道,段某今年三十多岁,与其妻子2007年结婚。妻子年龄比他大,目前在深圳一家企业担任中层职务。事情发生之前,段某就觉得妻子有些异常,于是在事发当天(2010年12月23日)悄悄跟踪妻子,发现妻子去机场接到了靳某某然后去开房,接下来就发生了“捉奸”的一幕。
  副区长称曾遭到殴打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宿州市埇桥区副区长靳某某。他说已看到相关报道,目前“组织上非常重视这个事儿,正在做进一步的核查,组织上会有一个公正的评价。”在电话里,靳某某这样表示。
  靳某某向记者强调说,写保证书时曾遭受到段某的殴打,事情真相也并非像段某所说的那样,而段某还曾声称要对他家人不利。段某之所以在网上捅出此事,是因为他向自己敲诈未果,故而采用的一种报复行为,靳某某认为自己是一个受害者。
  纪委工作人员称不知情
  按照媒体报道,从事发的去年12月底到目前,段某曾向靳某某所在的当地纪委进行过实名举报。昨天,记者联系到宿州市纪委,该市纪委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此事。记者随后又联系到该市纪委信访室,而一位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并没听过此事。记者又向宿州市纪委埇桥区纪委询问,办公室工作人员先表示要请示领导,但随后称各业务处室都在忙,不方便询问,而他个人从未听说此事。(新安晚报 见习记者岳三猛 记者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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