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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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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福州台江工商分局充当无良商家、违法下属保护伞的丑恶嘴脸!

“意见书”是“反馈件”的“翻版”,回避要害问题,通篇拿“尾插质量问题”、“质量检测”说事,关于要害问题,不是回避,就是轻描淡写。无良商家偷走我送检的手机卡,应该是要害问题。“意见书”  不敢再讲“至于您怀疑商家盗走手机SIM卡事宜,因双方均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故无法进行调解”。改用一句“疑是售后盗走,遭到售后否认。”一笔带过。


我在抨击“反馈件”关于“双方均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跟帖中说:
﹏﹏﹏﹏﹏﹏﹏﹏﹏﹏﹏﹏﹏﹏﹏﹏﹏﹏﹏
“我有铁证!

这就是无良商家店堂探头拍摄无良维修人员大个子两次从我手上接收送修的手机,商家却矢口否认,这证明手机卡是他们偷走。

反馈件故意回避要害问题,只字未提“‘执法人员’是否前去查看探头拍摄的视屏资料”;“视屏资料是否只能保存三天”。这是为什么?!

福州市台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包庇无良商家、违法的洋中工商所,充当无良商家、违法下属的保护伞!!!”


﹏﹏﹏﹏﹏﹏﹏﹏﹏﹏﹏﹏﹏﹏﹏﹏﹏﹏﹏
“意见书”仍然只字未提“执法人员是否前去查看探头拍摄的视屏资料”;“视屏资料是否只能保存三天”;洋中工商所是否说过“我们有反馈,是你没接到电话”(经反驳,承认说谎)



福州台江工商分局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刻意回避要害问题???



铁的事实证明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是无良商家、违法下属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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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21: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福建各网站

                             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
                                 台工商信访告字[2011年4号]


林世锐先生:

        2011年10月18日,您提出的关于我局包庇无良商家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并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请耐心等待,并配合办理。

          特此告知




                               台江区工商局(盖章)

                                    2011年10月18日

注:邮寄日期 2011.10.25    (邮戳显示:福州 2011.10.25.11  工业路4)


红头文件在出笼一个星期后,才拿到邮局寄出。这说明,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的头头们,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是没有自信。因为自己为了包庇无良商家、违法下属,只得处处作假。刁老头一定会在网上公布,经不起网友们雪亮的眼光的“审核”,经不起刁老头炮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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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1 19: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福州台江工商分局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刻意回避要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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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2 20: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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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洋中工商所不反馈、不查处的铁证:

恶官“下令”“新浪网”(新浪杂谈)、”“东南快报网”(东快论坛)、“福建之窗”(福建论坛)封杀我的投诉帖,以“涉黄”为由查封“福建便民网”。“福州新闻网”在八月底解禁我的投诉帖。按恶官旨意,删除能够证明洋中工商所不反馈、不查处的相关跟帖。解禁后的帖子,“面目全非”。但不知何故,“留下尾巴”。第5、7、8、9、10、12、14楼7条跟帖真实反映了当时的情况(洋中工商所不反馈、不查处楼主的投诉)以下是7条跟帖的截图:








搜狗截图_2011-12-10_21-14-56.png
搜狗截图_2011-12-10_21-20-50.png
搜狗截图_2011-12-10_21-22-10.png
搜狗截图_2011-12-10_21-23-38.png
搜狗截图_2011-12-10_21-24-33.png
搜狗截图_2011-12-10_21-31-20.png
搜狗截图_2011-12-10_21-32-1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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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22: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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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七幅跟帖截图就是铁证!


恶官以为,“销毁”了洋中工商所违法的证据,就可以说“未发现洋中工商所在受理该投诉件过程中有包庇商家的行为”。哪里知道“福州新闻网”管理员版主没有彻底“销毁”,遗漏了“7条能够证明洋中工商所违法的跟帖”没被删除。这是怎么一回事?是管理员版主工作疏忽还是有意“留有一手”?可能是后者吧。感谢“福州新闻网”!感谢有正义感的新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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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20: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说明:


       一,七条跟帖中的“福州台江工商分局”应为“洋中工商所”。2011-2-1(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我向 “福州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一位女工商说,“转台江分局查处可以吗”,我说“可以”。所以,春节长假后,2011-2-9,一位女工商说,“这里是12315,.....”我以为是台江分局,直至一星期后还没有反馈,我按照来电号码打过去,一位男工商说,“这里是洋中工商所......”至此时,我才知道,2011-2-9,给我来电的是洋中工商所。




福州五区八县工商部门有几百个吧,每个单位都说自己是12315,这样不妥,这给违法者可乘之机。2011-2-9日,给我来电的女工商应该“自报家门 ”,说明“这里是洋中工商所,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局指定我所受理您的投诉事宜”。这是我的建议。希望省市工商采纳。




    二,前些日子 ,我网上搜索,找到相同网名的“福建便民网”,打开后发现面目全非,版块设置完全不同,更没有我的两个投诉帖:“ 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恶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




     这该如何解释?我想,因为我在帖子中替“福建便民网”喊冤,说恶官是为了“销毁证据”,以涉黄为由,查封该网站,他为了证明并非如此,又让该网站“复出”。查封网站并非工商职权,但是,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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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19: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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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将陆续发表被“福州新闻网”封杀的相关跟帖




“福州新闻网”在八月底解禁我的投诉帖时,“受命”“拿掉”揭露洋中工商所违法的帖子






古稀老汉舌战违法工商


   春节长假后,2011-2-9  上午九时二十分左右,12315一位女工作人员第一次来电,说:他们(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讲,“‘尾插’质量没问题”。我说,无良商家还故意丢弃我送修的手机UIM卡。

   2011-02-09  09:25分,12315那一位女士第二次来电说,“他们讲,那天(2011-1-28  第二次来店),并没有接收你的手机”。我当即反驳说,该店工作人员大个子两次从我手上拿走手机,可以店堂探头录像为证。她说:马上前去调阅当日录像资料。此后,再没有收到12315信息。


   我预感,12315工作人员和无良商家“好上了”,将我的投诉抛到九霄云之外。

   我等待一星期,12315没有任何反馈信息。2011-2-16 上午九时许,我按照2011-2-9 来电显示的号码(83269853)打去,对方一个男士说,“这里是洋中工商所。”在此之前,我以为是福州台江工商分局,如果知道我“来意”,他不会“暴露真名实姓”,对外统称12315.

   以下是我和洋中工商所的对话实录:


             ﹌﹌﹌﹌﹌﹌﹌﹌﹌﹌﹌﹌﹌﹌﹌﹌﹌﹌﹌﹌﹌﹌﹌﹌﹌﹌﹌﹌﹌﹌﹌﹌﹌﹌﹌﹌﹌﹌﹌﹌﹌﹌

   我问:一星期前,你们答应马上前去调阅当日录像资料。怎么至今没有反馈调阅探头录像情况?

   洋中工商所男士:有去查看录像,由于那个视屏资料只能保存三天(意思是,2011-01-28至2011-2-9,已过去12天,无法证实你说“大个子两次拿走我的手机”)

   我问:为什么不反馈?

   洋中工商所男士:“我们有反馈,是你没有接到电话”。

   我反驳:我是中国电信e9套餐用户,我的手机、多部固话会同时显示来电号码。


   洋中工商所男士:。。。。。。可能我们忽略了。


   我问:那就是说,你们没有反馈。

   洋中工商所男士:是。


            ﹌﹌﹌﹌﹌﹌﹌﹌﹌﹌﹌﹌﹌﹌﹌﹌﹌﹌﹌﹌﹌﹌﹌﹌﹌﹌﹌﹌﹌﹌﹌﹌﹌﹌﹌﹌﹌﹌﹌﹌﹌﹌﹌﹌﹌﹌﹌﹌﹌

   通话时,话筒声音噪杂,工商所现场,有几个人,先后有两个男士与我对话。


   我对12315不反馈的行为预感到其中有诈,因此,此次通话,利用录音电话机,就是怕“执法人员”对已经说过的话“不认账”。
                  

   古稀老汉舌战违法工商的“经典对话”可以成为赵本山小品的素材啊。在古稀老汉面前,洋中工商所执法人员显现出“低智商”!


   老汉一句“我的手机和固话同时显示来电号码”,戳穿了无良商家和违法工商人员共同编造的所有谎言。

   第一句谎言:“去查过了,录像只保存三天。”是洋中工商所与无良商家合谋,编造的谎言;第二句谎言是洋中工商所全所执法人员达成的“共识”,死咬住一句话:“工商所有打电话反馈,是你没有接到电话。”你老头子有什么办法?


   洋中工商所万万没有想到,久经沙场的执法人员,竟然败在古稀老汉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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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6 20: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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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在一个年逾古稀的老汉目前,洋中工商所显现出“低智商”!


2011-2-9 9:25  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第二次来电,一位女工作人员无心听我讲述,我说,我已经上网投诉,您可以上网查看。2011-2-16,我也同样告诉接听电话的男工作人员,请他上网查看,并且我在电话中最后一句大声吼道:我要上网,把你们搞臭!!!

   看来,他们并不怕。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所有工作人员“统一口径”:“有去查看录像,由于那个视屏资料只能保存三天”。“为什么不反馈?”。“我们有反馈,是你没有接到电话”所有工作人员“团结一心,一致对外”。对付不了一个古稀老汉?!

    我想,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是高学历,都是大学生吧,可是在一个年逾古稀的老汉目前,显现出“低智商”!

    一句“我参加中国电信e9套餐,一部手机与固话会同时显示来电信息。”就把那位“执法人员”击垮!只得承认“可能我们忽略了。”没有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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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19: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洋中工商所包庇无良商家---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洋中工商所说,中兴手机售后服务中心(福州店)录像只保存三天,你信吗?

    自从2011-02-09  09:25分,12315一位女士第二次来电答应说,马上前去调阅当日录像资料。此后,再没有信息。

    一星期后,2011-2-16  上午九时三十五份左右,我按来电号码显示83269853,打去,对方一个男士说,这里是{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我问,一星期前,你们答应马上前去调阅当日录像资料。怎么至今没有反馈调阅探头录像情况?

   洋中工商所(男士)说:有去查看录像,由于那个视屏资料只能保存三天(意思是,2011-01-28至2011-2-9,已过去12天,无法证实你说“大个子两次拿走我的手机”)

    网友们,你去过三星维修店吗。有一醒目的提示标语:为了维护您的权益,你将被录像。


    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台安装的探头,是聊天视频用的那一种,它面朝柜台。安装目的主要用于防盗。(因为有时服务台没有人)里间的维修人员通过前台探头录像可以监控服务台。


    假设,三天以后才发现前台少了一件物品。而探头录像资料只能保存三天。因此,无法破案。一个能租得起天价店面的企业,用于防盗的探头(电脑)竟是如此低级,网友们,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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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0: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洋中工商所与无良商家演绎现代版“猫和老鼠”的故事

  
  网友们,你听说“猫和老鼠”的故事吗?
  
  
  猫的天职,就是抓老鼠。老邓说过,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可你听说过吗,有的猫不但不抓老鼠,还跟老鼠好上了。包庇老鼠干坏事。
  
  请看现代版的“猫和老鼠”的故事:
  
  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欺诈古稀老汉。老汉向12315投诉:该店出于报复、耍弄心理,故意丢弃手机卡,可以店方探头录像为证。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谎称:“去查过了,录像只保存三天。”“有打电话反馈,是你没有接到电话。”
  
  第一句谎言:“去查过了,录像只保存三天。”是洋中工商所与无良商家合谋,编造的谎言;第二句谎言是洋中工商所全所达成的“共识”,死咬住一句话:“工商所有打电话反馈,是你没有接到电话。”你老头子有什么办法?
  
  谁知古稀老汉利用现代高科技(商家店面探头录像以及“来电显示”)一一击破“猫和老鼠”共同编造的谎言。
  
  
  老汉一句“手机和固话同时显示来电号码”,戳穿了为非作歹的“猫和老鼠”的所有谎言。
  
  猫和老鼠“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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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20: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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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偷盗我的手机卡,没有使用(丢弃) 这是为什么?

    2011-3-12,我登陆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中国电信要在每月11日之后才能提供前一个月通话清单)查看被“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偷盗的手机卡通话清单,显示于 2011-01-28 15:13:40(我中午离开该店之后)  拨打中国电信10000号, 时长3分钟,此后8天,直至2011-2-5 我办理“补卡”之前,那张被偷盗的手机卡并无通话记录。我当时认为,这说明,无良的中兴手机售后服务中心(福州店),“偷盗”手机卡的目的,是出于耍弄、报复心理,故意丢弃我的手机卡。这是当时的分析。

     现在,我又想,偷盗我手机卡的维修人员,是拨打中国电信10000号后,才知晓此卡是中国电信e9套餐,与另一部“固话”“捆绑”,只要有人给“固话”来电,偷盗的手机(卡)也会响(只能整天关机),感觉不好用。另外,他可能也会考虑,他用偷盗的卡打免费电话,是否可能被“跟踪”到?偷盗者当时只是看到70多岁的乡巴佬,是“上好的目标”,事后考虑到,老头子再糊涂,家人也会投诉啊,所以,偷盗者考虑再三,还是丢弃的好。

     我投诉“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偷盗我的手机卡后,他们竟然否认两次从我手上拿走手机的事实。好在他们的探头“为我说话”。从而戳穿了无良商家和洋中工商所共同编造的谎言。

     至今,有将近七十万人点击浏览“恶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知道了“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是大黑店。光是福州,就有十几万人次看到曝光其恶行的帖子,它倒闭的日子指日可待。

     顾客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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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21: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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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是出于偷盗目的,盗窃我送修的手机卡。


      我说过:偷盗我手机卡的维修人员,是拨打中国电信10000号后,才知晓此卡是中国电信e9套餐,与另一部“固话”“捆绑”,只要有人给“固话”来电,偷盗的手机(卡)也会响(只能整天关机),感觉不好用。另外,他可能也会考虑,他用偷盗的卡打免费电话,是否可能被“跟踪”到?

现在想起来,完全可以“破案”。只要登陆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或且,到中国电信营业厅打印月份市话详单),查看被偷盗的手机(UIM卡)2011-01-28 至2011-02-05  通话清单“被叫号码”,偷盗者与谁通话,一目了然,通过“被叫号码”倒查,可立即揪出偷盗者。


    所以,该店偷盗我手机卡的维修人员,只拨打一次中国电信10000号,得知此卡是中国电信e9套餐,与另一部“固话”“捆绑”,再不敢拨打其他电话。


“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是出于偷盗目的,窃取我送修的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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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21: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周伯华局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周伯华局长您好!
  
   我是一个74岁老人,因为投诉无门,才向您投诉。这不是一起消费维权、消费纠纷等消费投诉类案件,这是一起工商执法人员包庇无良商家的典型案例。希望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查处。去年年底,我遭遇无良商家欺诈,向福州12315投诉,12315和无良商家一起欺诈我。2011-2-5,我向福建省消委会投诉,并以此投诉件在新浪网“新浪杂谈”、“东南快报网”(东快论坛)、“福建论坛”(福州生活)“福州新闻网”(家住榕城)”福建便民网(投诉曝光),“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等网站发帖,福建某一位官员下令“东南快报网”删帖,(“福州新闻网”不让跟帖,等于封杀)至此时,已有大约十四万人浏览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以新浪杂谈为例,浏览量已达十二万。新浪网“新浪杂谈”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网址为: http://forum.book.sina.com.cn/vi ... 28853&highlight ,为了全面了解事件,恳请局长在百忙之中点击浏览。(因为留言字数限制,无法在此黏贴帖子)
  
   这是一篇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纯粹是一条曝光无良商家的帖子,它“不谈政治”,没有攻击任何一位官员,因此,没有任何违法之处。跟帖部分,也没有射影含沙,针砭时弊。只是在跟帖中,揭露了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执法违法问题。本该引起社会同情、声援,为什么被封杀?
  
   我的第二条帖子“狗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揭露洋中工商所和无良商家“天启星”勾结,欺诈消费者、执法违法问题。估计是福建方面施加影响,新浪杂谈不予发表。只在“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第373楼,以“跟帖”"形式予以发表。
  
   “天涯杂谈”予以发表。请查看新浪网“新浪杂谈”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第373楼跟帖“恶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
  
  
   “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是一篇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纯粹是一条曝光无良商家的帖子,它“不谈政治”,没有攻击任何一位官员,因此,没有任何违法之处。跟帖部分,也没有射影含沙,针砭时弊。只是在跟帖中,揭露了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执法违法问题。本该引起社会同情、声援,为什么一篇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被某些官员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下令封杀?
  
  
   因为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曝光无良商家,在跟帖中揭露了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执法违法问题。如果引起纪检监察机关关注,可能牵扯出更多、更大的案件。比如,徇私舞弊、接受被查处商家行贿、买官卖官等等案件,下令删帖的恶官考虑更深层次的“隐患”啊,因为,如果洋中工商所涉案人员被查处,也有可能“引火烧身”。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跟帖部分,更是剑指恶官,让恶官坐卧不安。所以,恶官必然下令封杀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
  
  这位恶官何许人也?福州市(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某位领导?省市某一位党政领导?
  
  不管是谁,不管他职位多高,古稀老汉决意与之斗争到底!!!
  
  
  网友们,为了良知,为了正义,恳请您声援孤立无助的古稀老汉,万分感谢!!!
  
  
  
  
  
   福建闽清     2011-3-11
  
  
   ﹢﹢﹢﹢﹢﹢﹢﹢﹢﹢﹢﹢﹢﹢﹢﹢﹢﹢﹢﹢﹢﹢﹢﹢﹢﹢﹢﹢﹢
  
  
  
   我在新浪杂谈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436楼跟帖说,“中消协秘书长杨红灿、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部副主任冀铁军做客搜狐畅谈“消费与民生”,说得好!
  
  说一千道一万,能否公正解决“天启星”欺诈古稀老汉、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包庇无良商家、福建官员违法指令删帖事件等问题,是检验中消协的试金石。
  
  人们拭目以待!”
  
   恳请周伯华局长在百忙之中关注此案,并给予公正查处,谢谢!
  
  
   福建闽清南北大街137号 林世锐        2011-3-13
  
  
  
  (这封公开信以留言形式发送。)
注:新浪网在福建恶官施压下,已于2011-4-30 封杀“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最后一次跟帖时间为2011-04-30 13:09  点击率为 424326人次。2011-12-20 19:14 点击率为454337人次。请登录“天涯杂谈”,浏览“恶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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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3 19: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查询向福建省消委会投诉查处情况,竟显示:“非法请求!”

引用:
原帖由 zz097531 于 2011-2-23 14:02 发表
但愿由于福建省消委会介入调查,正义得以声张。
刚才,我登陆福建论坛“315直通车”(福建省消委会 福建之窗) 查看2011-2-5,以“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帖子作为投诉件向福建省消委会投诉查处情况, ...

“刚才(2011-2-23  14:02),我登陆福建论坛“315直通车”(福建省消委会 福建之窗) 查看2011-2-5,以“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帖子作为投诉件向福建省消委会投诉查处情况,输入查询码,显示:
      
       “东宝回复:
  东宝发布这起投诉,请本站特约记者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向本站反馈,谢谢大家的通力合作。”
但愿由于福建省消委会介入调查,正义得以声张。”
              …………………………………………………………………………
此时,我登陆“福建之窗”与“福建省消委会”主办的“315直通车”,再次查询以“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帖子作为投诉件向福建省消委会投诉查处情况,输入ID码,页面显示:
        “ 非法请求!”
             ………………………………………………………………………
无法无天!!!
这是狗官对福建省消委会施压的结果。要不,上次查询,页面显示:“请本站特约记者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向本站反馈”。才过11天,再次查询,页面显示“非法请求!”
虽说狗官会对福建省消委会施压是意料之中的事,但看到“非法请求”这四个字加上“!”,我震惊,我愤怒!
这是什么社会?邪恶当道!

我抗议!!!

注:此帖是“新浪杂谈“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的·跟帖,由于我是“流水作业”。同一时间,也发表于“”福建论坛、“东快论坛”、“福州新闻网”、“福建便民网”、“天涯杂谈”。前四个网站封杀我的投诉帖之后,五月份,才在“福州便民网”、“福州家园网”注册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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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19: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跟帖

“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下令封杀帖子,令福建省消委会“封口”的狗官,绝没有好下场!!!

    “315直通车”是“福建之窗”和福建省消委会共同创办的一个子栏目,“福建论坛”也是“福建之窗”子栏目。既然狗官的权力能够令“福建论坛”封杀我的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当然也能够令福建省消委会“封口”。
下令封杀帖子,令福建省消委会“封口”的狗官,绝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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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5 21: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正告命令删帖的狗官:


         你要下令“东南快报网”(东快论坛)、“福建之窗”(“福建论坛”----“福州生活”)、“福州新闻网”(家住榕城)“解禁”帖子“福州‘天启星’欺诈古稀老汉”。让新浪网“新浪杂谈”解禁帖子,否则,你将被天天“炮轰”!!!  


      你以为,只要手中有权,可以一手遮天。可以任意“封嘴”。你打错算盘了,信息时代,任何一位狗官,都不能完全控制媒体舆论。


     你知道吗,那些被你控制的媒体人,对你深恶痛绝啊。总有一天,他们将把你的恶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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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6 19: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福州新闻网”按照恶官旨意删除的跟帖:



正告下令封杀帖子的狗官:


你利用手中的权力,下令封杀帖子“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只能欲盖弥彰。暴露自己的罪恶。你终究要被追究。

这条帖子已经使你惶惶不可终日,好戏还在后头,你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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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20: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省市工商局实行“鸵鸟政策”?




       楼主于2011-10-10,在外省通过邮局邮寄致“中共福建省纪委、中共福州市纪委、中共福州市效能办、福建省工商局、福州市工商局”投诉件,投诉福州市台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包庇无良商家、违法下属一案。与此同时,向省市工商局网站、媒体网站投诉。邮寄邮件最迟应该在2011-10-16日寄到。




       依据“信访条例”规定:“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信访事项应当自行政机关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前些日子,几次登录“福州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查询反馈信息。页面显示:

    “您所查找的登记号为20111009000000320的信息不存在”。我讽刺说,可能是我在按“提交”时,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网站的电脑“坏了”。今天再次查询,多次点击“查询”,页面“一动不动”,我想,可能是我的电脑“死机”?截图如下:

[localimg=400,121]2[/localimg]

   

        前几天,登录“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查询反馈信息,页面显示:


[localimg=400,28]8[/localimg]



省局也学市局的样?他们可能觉得不妥,又“改变策略”。我今天再次查询,页面还是如前显示:

搜狗截图_2011-12-25_09-07-23.png



省市工商局真的是把“鸵鸟政策”学到家 。
什么是“鸵鸟政策”?请看“维基百科”的解释:鸵鸟政策是......指不敢正视现实的政策,以消极的心态应对危险状况!据说鸵鸟是一种很有趣的动物,当它遇到危险的时候,就把头埋到沙子里,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见自己了,殊不知,自己大大的屁股露在外面,更加引人注目。


    我把省市工商局比喻为“鸵鸟”,不一定确切。但是还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省市工商局“死活不认账”的无赖嘴脸。




   我之所以要“三管齐下”(向五部门邮寄投诉件、向中共福建省纪委网上举报、向媒体网站投诉)就是怕某些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诿(因为它是“烫手的山芋”)




    今天再次登录中纪委监察部举报网,进入“省级”、“查询”,还是显示:


“您好,您的举报已收到,请耐心等待!”。



   纪检监察机关可能比较严谨,没有“两个月要回复”的规定,但愿不会是像以前那样,长期显示“您的举报已经转交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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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20: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再次登录福州工商局网站,多次点击“查询”,页面“一动不动”,我想,可能是我的电脑“死机”?截图如下:



搜狗截图_2011-12-25_09-04-1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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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7 20: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登录“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查询反馈信息,页面显示:


搜狗截图_2011-12-21_19-14-02.png 。”

省局也学市局的样?“死活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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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8 20: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市工商局“死活不认账”,违法不反馈

多次登录福州工商局网站,点击“查询”,页面“一动不动”,我想,可能是我的电脑“死机”?截图如下


搜狗截图_2011-12-25_09-04-16.png







前几天,登录“福建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查询反馈信息,页面显示:

搜狗截图_2011-12-21_19-14-02.png



     ﹌﹌﹌﹌﹌﹌﹌﹌﹌﹌﹌﹌﹌﹌﹌﹌﹌﹌﹌﹌﹌﹌﹌﹌﹌﹌﹌﹌﹌﹌﹌﹌﹌

难道省局也跟着市局学“鸵鸟政策”?他们可能感到不妥,几天后,点击“查询”,页面重新显示:


搜狗截图_2011-12-25_09-07-23.png


从此,可以看出省市工商局对待“福州台江工商分局包庇无良商家、违法下属案“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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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8: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即便是“电脑坏了”(省市工商网站);“邮件在途中发生意外,没有收到”,我先后在九个媒体网站发表的投诉帖“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恶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相关官员没有看到(听到吗)吗?这两条投诉帖全球已经有将近七十万人(次)点击浏览,他们当然知道。




为什么相关部门不主动介入,或且拒绝消费者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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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20: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网友们登录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福州工商局网站,可以看到一条醒目的横幅标语:



搜狗截图_2011-12-25_09-12-23.png




不要作秀了,认真查处违法案件,才是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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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20: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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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20: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省市工商局收到我的投诉件的一个证据:


                    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告知单


                  台工商信访告字[2011年4号]



林世锐先生:

        2011年10月18日,您提出的关于我局包庇无良商家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并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请耐心等待,并配合办理。

          特此告知




                                    台江区工商局(盖章)


                                             2011年10月18日


注:邮寄日期 2011.10.25    (邮戳显示:福州2011.10.25.11  工业路4)


    我于2011-9-30在网上发表“致中国福建省纪委等五部门投诉件”,次日的“说明”说,将于国庆长假后,邮寄投诉件。恶官为了“毁灭证据”,赶忙在10月6日令“福建论坛”封杀我的投诉帖 :“福州‘天启星’手机店 欺诈古稀老汉”;以涉黄为由,查封“福建便民网”。




    我于2011-10-10在外省将“致中国福建省纪委等五部门投诉件”邮寄,五部门至迟在15--16日收到。令人意外的是,2011-10-1-26日收到福州台江工商分局邮寄的“受理告知单”,“被告”受理“原告”的案件,滑天下之大稽!从此,我猜,省市工商局“通气”了:谁也不理睬,还是让“被告”---福州台江工商分局出来应付吧。所以,下令福州台江工商分局出面“受理”,才有了“受理告知单”。




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的“受理告知单”是省市工商局有收到我的投诉件的证据!




另外,“受理告知单”是2011-10-18日打印完成,却压在办公室七天---于2011-10-25日才寄出(我于26日收到)迟迟不敢寄出,这说明,他们心中有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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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 2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回复今日上午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来电




     今天上午09:59,一位自称是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的先生来电(号码为83325551)说:你是林世锐吗,你说“酷派”手机店.....(怎么是“酷派”,“酷派”在一层。难道这位先生不知道无良商家为“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你来福州,到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我们带你和他(指无良商家)同去福州工商局。意思是“面对面调解”。我答道“考虑一下”。这里予以回复。



    我认为,没有必要去福州“面对面”,在互联网时代,只要通过“视频”,就可以“面对面”了。昨天还是坚持“鸵鸟政策”,今天就来一个大转弯,要调解?




   最主要的是,无良商家不承认“两次从我手上拿走手机的事实”;洋中工商所不承认曾经撒谎:“我们有打电话反馈,是你没有接到”  、“探头录像资料只能保存三天”(这些问题是“调解”的前提)“调解”就无从说起。




    我现在表示,不再提“经济赔偿”(110元)我要求:




    一,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在以下网址首页发表“致歉声明”(承认员工偷走我的手机):“新浪网”、“天涯社区”、“福州新闻网”、“福建论坛”、“东快论坛  ”、“福州家园网”、“福州便民网”、“福建便民网”。





   二,2011-2-16上午,接听我质问电话的洋中工商所那位工作人员应该承认曾经撒谎,以福州市洋中工商所的名义,在上述网站首页发表“致歉声明”,我将不再追究“深层次的原因”。




    如果对方能够做到上述两点(这需要勇气),我将立即停止在各网站发帖。有诚意,就应该不护短,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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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 18: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正:“回复”正文中第8行“手机”应为“手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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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20: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今天上午福州工商局来电




     今天上午(2011-12 -30  10:50 )一位自称为福州工商局12315的女士来电说:“请您来到福州工商局,与商家‘面对面调解’”



     我说:“不会去。如果会请来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在福州工商局主持下,消费者与商家面对面调解,我会去(这可能吗,我只是打比方,表示不会去)。除此之外,我不会去。你们省市工商局,长时间拒不受理我的投诉件,‘您所查找的登记号为20111009000000320(20111009-8876-19530)的信息不存在’。如果不是我利用网络,向网络媒体投诉,让全球网民知晓---只是向台江区工商分局邮寄投诉件,分局裁定‘因双方均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故无法进行调解。’‘未发现与当事人双方有利害关系。’;‘未发现洋中工商所在受理该投诉件过程中有包庇商家的行为。’我输了,再向福州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结果一定是‘维持台江分局原裁定’,即便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一定是败诉。”我越说越激动,说“你们真是太黑了!”




     福州工商局12315女士打断我的话,说:“你不愿意调解?”我说“随你怎么说”(台江工商分局一定会说:消费者拒绝“调解”)我怎么不希望调解?自从2010-12-18日与无良商家纠纷以来,已经一年有余,自从2011-2-5日在“新浪”、“天涯”、“福州新闻网”、“福建论坛”、“东快论坛”、“福建便民网”发帖至今(差六天)十一个月整,一个没有学过拼音的古稀老人,打字要花比常人多很多的时间,我心神俱疲。所以,我是希望这一事件尽快了结。




     我只是不会同意“去福州面对面‘调解’”,为什么?说白了,不相信省市工商局能够采取公正的态度。半年来,他们对我的投诉,采取“又聋又哑又瞎”的办法,不予理睬。“你所查找的 登记号为201110090000003209(20111009-8876-19530)的信息不存在”,对于这样的政府部门,我怎能相信?




      当然,不愿意“到福州面对面调解”,还有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我妻打趣说,“你去福州,当心被杀”。“鸿门宴”?我想不敢如此无法无天吧。但是,由于我树敌“太多”,不能不考虑安全问题。比如,2011-7-29日,暗访无良商家并发帖之后,我还去过福州四五次,不敢再去无良商家探访,因为怕报复。再比如,为了预防不测,我家在多处安装“针孔探头”。这些,都是出于防范目的。




       我只能接受一个办法:福州工商局向“中心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将所得结果(他们怎么说的)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向我反馈,我再将反馈件上网,让广大网友们评判,谁是谁非,一目了然。




      为了给洋中工商所、无良商家一个台阶下,现在,我只要求接听电话撒谎的工商人员以及偷走手机卡的大个子以个人名义发表“致歉声明”。应当署名:福州洋中工商所﹡﹡﹡;“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我原来要求,在各网站首页发表“致歉声明”,考虑到首页不可能腾出版面,现在要求改为在我原来发帖的板块发表“致歉声明”帖。它们是:“新浪网”(新浪杂谈)、“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福州新闻网”(家住榕城)、“福州﹡﹡网”(家园拱趴)、“福州便民网”(畅谈天下 )  



    如果他们能够按照我的要求发表致歉帖,我将立即停止在各网站发帖,结束旷日持久的“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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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5 19: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各网站的帖子

为什么非要“到福州面对面‘调解’”?


     媒体记者经常是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五大洲采访对象,制作成文字、音频资料,然后在平面媒体(见报)、网站(播出)


    市局查处台江工商分局包庇无良商家、违法下属案件(到了市局,问题已经不再是投诉者与无良商家之间的问题,应该是消费者投诉台江工商分局违法问题)为什么非要“到福州面对面”?


    由于这个问题的特殊性(消费者质疑省市工商局的公信力)只能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调查(调解):福州工商局向“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调查,将他们所说的话,以“红头文件”方式,邮寄给我,我再将它在网上公布,让网友们评判。当然,仲裁者仍然是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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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6 20: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便民网”的帖子

向伸张正义的媒体人、围观声援的网友们拜年!




     近一年来,感谢媒体人伸张正义,感谢网友们的围观、声援!所以,我才能坚持到今天。在与邪恶势力的斗争中,取得“阶段性的胜利”!




     我今年已经75岁,再过五年,就算是“国宝级的公民”了,或且说,是“濒危动物”,理应得到保护。可是,某些人出于某种目的,他们长期全天候、全方位对我实时监控(2011-7-14日,发生“第二次偷走”事件之后,我在网上予以痛斥。不知那以后,是否停止对我的监控)他们这样做,是见不得人的,也是违法的。不仅违法,而且徒劳,因为我没有违法。他们捞不到一根稻草。维稳费用花在一个古稀老人身上,难怪维稳费用超过军费。




     正告某些人,立即停止对我的监控!


详情请点击本帖1370、1372楼(第69页) 1382、1383楼(第70页)




或且点击链接:http://bbs.fzbm.com/read.php?tid=1413491&displayMode=1&page=69#9304631




http://bbs.fzbm.com/read.php?tid=1413491&displayMode=1&page=69#93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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