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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zgyqzs

狗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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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20: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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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洋中工商所”以发帖方式回应消费者的指控。



    前几天,福州12315女士说,你来“面对面”调解。“我们不能光听你说,也不能光听他(指无良商家)说。”是啊,我已经说的很多。如果将我的投诉帖编辑出版,书籍会有我的身高,(著作等身)被投诉方,都说了些什么,无从知晓。只是通过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红头文件”以及2011-2-9,洋中工商所那位女士的两次来电,得知无良商家“简短两三句话:“您拿回手机后发现手机的SIM遗失,疑是商家盗走。商家对此予以否认。”;“消费者......发现手机内SIM卡遗失了,疑是售后盗走,遭到售后否认”;12315一位女工作人员第一次来电,说:他们(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讲,“‘尾插’质量没问题”。   12315那一位女士第二次来电说,“他们讲,那天(2011-1-28  第二次来店),并没有接收你的手机”。相对于我的长篇累牍的“炮轰”,无良商家为什么无话可说?




至于洋中工商所,对于我指控他们“猫和老鼠”狼狈为奸,为什么三缄其口?




本人希望被告方----“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洋中工商所以发帖方式回应消费者的指控。在我的投诉帖所在版块发帖,或且在我的投诉帖跟帖,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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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21: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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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洋中工商所应该回应消费者的指控。沉默等于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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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8: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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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洋中工商所应该以发帖方式回应消费者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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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20: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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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要求一再降低,足以证明我的诚意


我的要求一再降低,从开始“要求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洋中工商所在网址首页发表“致歉声明”(承认员工偷走我的手机;承认工商人员曾经撒谎)到“我只要求接听电话撒谎的工商人员以及偷走手机卡的大个子以个人名义发表“致歉声明”(改为在我的投诉帖所在版块)。最后只要求“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洋中工商所”以发帖方式回应消费者的指控。

为了促成问题的解决,也为了顾及“被告方”的脸面,我现在不再提单位(个人)发表“致歉声明”,只要求“被告方”发帖回应消费者的指控。这足以表明楼主的诚意。但是,他们仍然采取“鸵鸟政策”,对于消费者的呼吁,“又聋又哑、又瞎”。他们为什么这样?只能说明,他们无理、心虚,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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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1: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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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良商家不承认“两次从我手上拿走手机卡的事实”;洋中工商所不承认曾经撒谎(“我们有打电话反馈,是你没有接到”  、“探头录像资料只能保存三天”)“调解”就无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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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0: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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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商局应该依法查处福州台江工商分局违法问题而非“面对面调解”,并且以红头文件向投诉者反馈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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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23: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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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取消“经济赔偿”。如果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认员工偷卡、洋中工商所承认工作人员撒谎,我将立即停止发帖,这一事件自动结束;如果仍然否认指控(或不予回应),怎么“调解”?




所以说,这一事件不存在“调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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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20: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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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洋论“狗官”





新华网1月6日在重要位置刊登汪洋谈做人为官的文章,谈话内容来自汪洋在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闭幕会上的讲话,文章中汪洋大谈为官之道:要先做人后做“官”。汪洋强调,领导干部要〝先做人、后做官〞。只有做好了人,做官才能成为“人官”,而不会被老百姓骂为“狗官”。

注:汪洋现任广东省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今秋“十八大”,有望跻身中共最高权力机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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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21: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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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效能办、福建省工商局、福州市工商局没有在法定时间内对投诉举报案件给予反馈,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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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2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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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违法,谁来追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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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0: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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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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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0: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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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违法,谁来追究呢?”



UN总部报告?可这是内政,“家务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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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20: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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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为什么对于消费者的指控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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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9: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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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网友都看清楚了:福州台江工商分局洋中工商所和无良商家演绎“猫和老鼠好”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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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9: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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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网友都看清楚了:福州台江工商分局包庇无良商家、违法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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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21: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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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网友都看清楚了: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包庇违法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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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20: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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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的网友都看清楚了: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为了包庇违法下属,拒不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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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9: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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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发现,福建是个神奇的地方:许多猫都和老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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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7 21: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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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道变了,猫本来是老鼠的天敌;现如今,猫和老鼠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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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19: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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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真的很黑!”



福州刚被中央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这是荣誉。可是楼主却给福建、福州抹黑。这是为什么?



不可否认,福州越来越漂亮了,像一个花园。但是,“恶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所披露的省市工商系统违法问题,至今无人过问,这说明社会的黑暗面;另外,司法环境非常恶劣。备受关注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即将水落石出,它将曝光“庐山真面目”,希望广大网友们拭目以待。



这条跟帖,戳到某些人的痛处,不知是否会被删帖,网友们快点看啊。我以为,还是不要下令删帖,那样作,不是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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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20: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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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中猫、大猫、老猫,都不抓老鼠,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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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0 20: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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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看黑猫警长是否能镇住“猫们”的胡作非为。全世界的网友,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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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21: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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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真的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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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 20: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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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和老鼠好,这个世道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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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 22: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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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福州市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要包庇无良商家、违法的洋中工商所?




因为他们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深知,包庇无良商家、违法下属,就是保护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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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3 19: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点击率超二万五人次!

祝贺“‘狗官为何封杀古稀老汉进城挨宰记’?”点击率超二万五千人!




截止2012-2-3  19:45,本帖点击率为2500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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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楼主的网帖被“阿波罗论坛”评为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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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19: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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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是“福建省工商局、福州市工商局、福州台江工商分局”的头头们包庇无良商家、违法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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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23: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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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轰邪恶势力!!!




炮轰中兴手机客户服务中心(福州星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炮轰福州洋中工商所!!!



炮轰福州台江工商分局!!!





炮轰封杀投诉帖的狗官!!!





炮轰福州市工商局!!!


炮轰福建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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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20: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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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爬墙”并没有被认定为“违法”










去年下半年,“福州晚报”报道,中共福州市委效能办告诫:禁止在上班时间登录浏览“境外网站”(这句话是否可以解读为,8小时之外,他们不管?)从此,可以看出,“爬墙”已经是普遍现象。








我猜,胡温也可能偶尔“爬墙”,那是为了了解社情民意;“国安”人员也要“爬墙,那是为了了解敌对势力的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人员也要“爬墙”,那是为了收集官员违法犯罪线索;吴华英们几乎天天“爬墙”,那是要声嘶力竭“喊冤”;更多的人“爬墙”,是因为欲了解境内无法看到的事情......,既然是方方面面的人都在“爬墙”(某一境外网站,点击率超过3亿人次),法律就无法界定“爬墙”违法,只不过政府不希望子民不安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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