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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仇杰无奈在京讨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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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07: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残疾人无奈在京要饭
残疾人仇杰被大连張成寅、夏德仁、张中、张继先等等人钱权的交易下买通北京等等人 ,不能生存,无奈在京要饭。

IMG_0647.JPG



残疾人仇杰,在辽宁、大连根本享受不了残疾人的待遇。法院枉法裁判、警员无故殴打成(五-六)级伤残、无奈仇杰逐级反映情况,遭到辽宁、大连張成寅、夏德仁、张中、张继先等人的残酷镇压,被两次无故关押在安康医院,不给任何手续。警员以仇杰有精神残疾为借口,多次对仇杰进行毒打至休克,导致他心脏病频频发作,他们不但不给他治疗心脏病,还打毒针、用手铐脚镣将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他动弹,拉屎撒尿在床上,对他的身心进行了双层的摧残,不仅仅如此,为了致他于死地,并用刀将他的动脉血管割断,伪造自杀的迹象。仇杰为了法律的公正,行使了救济的权利,冒着危险拦截温总理车喊冤。结果在辽宁、大连張成寅、夏德仁、张中、张继先等等人钱权的交易下买通北京等等人,被劳教一年。劳教期间警员在大连的教唆下,大队长郑子恒亲自动手对仇杰实行酷刑,利用牢头狱霸迫害,随后送往集训队想进一步加大对其人身和精神摧残,劳动教养释放后。大连继续对仇杰24小时监控,社区片警还随时电话骚扰,让人不得安宁,并对仇杰再次拘留十天、把维系生活的低保也给撤销。
请媒体、网友看看仇杰还能如何生存,请求媒体呼吁保护残疾人。请求媒体和网友帮助给残疾人囗饭吃。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众人拾柴火焰高,
我希望广大的网友、国内外的多方媒体记者给予此事的大力关注。

(中国工商银行、户名:仇杰、卡号、6222023400016764754如有想获得更多真实的信息请与其联系,在此我将其联系方式留下:13591399264
13940893284)

详情请搜索百度查大连市仇杰





[ 本帖最后由 zxccxz168 于 2011-3-10 07: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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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07: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北京看天子脚下的黑恶、迫害冤民残疾人)

控告书
控告人:仇杰,男,49岁,汉族,残疾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
被控告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被控告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
被控告人:北京市劳动教养调遣处五大队。

案由:迫害。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二、要求立即撤销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于2008711 日作出(2008 3588号劳动教养决定书。
三、追究北京市劳动教养调遣处五大队以权代法的责任。
四、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上述被控告在利益的驱动下,接受大连市政府好处后,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以权代法非法劳教身患重病(心脏病)残疾人仇杰一年,其行为已触犯法律。2008年仇杰是在长期遭到大连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公安局的非法无辜镇圧迫害下无耐才行使了自己的救济权力。在54早上750分许。仇杰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7号处因伸冤无门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拦截了温家宝总理的座驾,这是公民行使的合法救济权力。
被控告精神残疾人(残疾证号:21020219600821271161)以仇杰扰乱公共秩序罪为名,当日行政拘留10天。北京东交民巷派处所受贿后,期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转为北京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在刑拘期间分局相关人员又受贿,预审在利益驱动下,超越法律限度、以权代法、违反法律对残疾人的审理程序,判仇杰劳教一年。
仇杰即使拦截了温家宝总理的座驾,也是事出有因(伸冤无门),况且东交民巷并不是公共场所,只是一条马路,既不在闹市区,也不是办公场所和广场,故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不成立,最多只是违反交通管理,据此,被控告人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强加的。《行政处罚法》第10条规定,公安机关只能作出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其它处罚,且本法第3条,第4条,第8条,第9条,第30条,第31条,第41条,《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4条,《刑法》第18条等之规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作出处罚,仇杰作为二级残疾人和身患重病(心脏病)即使违法也应免除处罚,何况并无违法之处,据此,被控告人作出对仇杰劳动教养一年是迫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仇杰被发送到北京调遣处五大队后,大连又再次买通五大队、大队长李长锁、郑子恒,他俩利用牢头狱覇四个人24小时进行看守迫害,对仇杰进行镇压迫害长达一个半月之久,使用迫害损坏的工具都有仇杰赔尝。不仅如此郑子恒还亲自动手对仇杰大打出手,后又送集训队想继续迫害。被控告人上述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97条,第402条,《公务员法》第53条等之规定,请求上级机关严肃查处,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       具状人:仇杰 DSC00066.JPG DSC00071.JPG 12.jpg DSC00017.JPG DSC00021.JPG DSC00064.JPG 公2.JPG 法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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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07: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连市政法委、張中书记、公安局長张继先、迫害镇压残疾人)

控告状
控告人:仇杰,男,47岁,汉族,精神残疾(残疾证号:辽大G字 00368),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玉胜路18号3-7-1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张中书记。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局长;董副局长;徐副局长;唐素华处长;吴军处长;闫开科长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巡警支队;交通支队四大队 :翟山泉、王军、刘志军、刘某某等四名干警
案   由:滥用职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弄虚作假、伪造鉴定、谋杀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二、依《赔偿法》之规定赔偿我由此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三、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在2004年3月23日我因法院的枉法裁判找律师谈案件反回时晚上20点40分许,我乘坐303路公交车回家,上车时已刷卡,同时和我一起上车的人没有刷卡,但车上的修理工和司机叫我再次刷卡,因我不认识同时上车的人,所以发生争执,两人动手打我,引起我精神病发作,这时司机拨打了110,四大队4名巡警到了现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和司机、修理工对我进行一顿暴打后,并强行把我扔下车拖在路边,当我醒时说:“警察打人”,其中一名警察采取法西斯手段对又狠狠地踢我背部一脚,使我当场休克过去。他们遂即架驶110警车扬长而去。经大连第三医院诊断:右7、8、9;左8、9、10肋骨骨折,第八椎体压扁骨折,根据人体重伤鉴定准则已构成重伤害和伤残鉴定办法我伤残为五级伤残,终身丧失劳动能力70%。案发后,我家人用担架把我抬到到大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四大队报案,要求依法惩治伤害凶手,并赔偿损失及支付医疗费用,但该四大队不但不接受我的报案,反而采取法西期手段暴力将我赶出门外,并扬言:你要告我们的话,就有你好看之云云,此时才真正认清公安局的黑恶的嘴脸,充分体现了大连市公安局执警为公的执法精神。

讨公道,我家人将市巡警四大队滥用职权,造成人身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到市巡警大队和交通大队,该巡警大队翟山泉等人,徇私舞弊,伪造假口供、隐瞒事实真相,并作虚假鉴定,对我椎体压扁性骨折不予鉴定,枉法将重伤篡改为轻伤,在利益的驱动下官官相互本单位四伤害凶手四名干警,并说:“当事人全找到了,我们不会立案侦查,告到联合国也无用,我们有特权!”万般无奈,我依《宪法》第41条申诉至大连市委、孙春兰书记、大连市政府、夏德仁市長、大连市政法委“张仲书记”大连市公安局、張继先局长,董副局长等人,没想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同样官官相互袒护下属,对这种明显的侵犯人权致人伤害的犯罪行为百般抵赖,并说:“像这样类似的案件太多,打人是公安的权利符合我国国情,我们管不了,你爱哪告哪告去吧,你能耐就去联合国去告吧!
我为讨公道,我控告大连市委、大连市政府、大连市政法委、大连市公安局、中的贪官们的违法行为,2006年9月21日,大连市委、張成寅书记、大连市政府、夏德仁市长、大连市政法委“张仲书记”勾结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局长等人”指示该局控告处唐素华处长、吴军副处长、闫开科长等20多人到北京将我绑架,期间遭到他们毒打至休克绑回大连致使我心脏病暴发,不但不送我到医院看病,反而不顾我人身权和健康权,非法将我拘禁于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并不通知我家人,在康复医院里面我遭到他们非人的折磨,他们不但不给我治心脏病,还把我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我动弹,非要致我于死地后。我家人得知我被大连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市公安局康复医院里,在我家人强烈抗义下及我心脏病危急生命时,还关压我达32天,该局才将我送到大连中心医院,该局把我仍到中心医院不但不交医疗费用,反而驾车逃之妖妖。我家人四处筹借医疗费用4千多元治疗我心脏病,方才保住性命,但给我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未愈。我出院后,还遭到该局非法监控,每天派警察和居民委员会人员跟踪监视,给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一心想找机会谋杀于我,这就是大连市公安局执警为民侵犯人权的表现,天理何在?

2007年4月26日,大连市委、張成寅书记、大连市政府、夏德仁市长、大连市政法委“张仲书记”勾结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局长等人”指示该局到北京将我绑架,至再次非法送我到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并不通知我家人,在康复医院里面我遭到他们非人的折磨,强行打针吃药,直使我心脏病复发。他们不但不给我治心脏病,还把我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我动弹,并割了我的手脉,非要致我于死地。当我家人得知我又被大连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市公安局康复医院里,在我家人强烈抗义下方才保住性命,再次非法关压42天。我回家后还遭到该局非法监控,每天派警察和居民委员会人员跟踪监视,给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这就是大连市公安局执警为民侵犯人权的表现,天理何在?
2010年两会过后大连市市委书记夏德仁、政法委书记张中不但不执行两会精神尽快解决信访问题,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代法,不仅对上访本人进行非法居留和监控,还对其家属进行威胁和恐吓。3月5日仇杰在北京既没违法也没到上访窗口,在北京的亲戚家伺候病人的时候,被以上官员亲自批示大连警察在其亲属家门口被警察抓住送到大连市驻京办事处,这是大连市第三次无缘无故的抓仇杰,3月6日上午仇杰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公安局分局押回甘井子公安局分局。没有任何理由和手序拘留十天。而且他们对仇杰的爱人也不放过,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社区片警还随时电话骚扰,让家人不得安宁.
被控告人:他们执法犯法,胡作非为,渎职犯罪、徇私舞弊,官官相互袒护伤害凶手,并打击报复、迫害于我,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54条、第397第、第402条、第417条;《公务员法》第53条;《警察法》条22条等之规定,被控告人的渎职行为,侵犯我的人身权利,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我的人身权利和法律尊严,依照《赔偿法》第3条、第26条、第27条;《行政诉讼法》第67条;《民法通则》第121条等之规定:应赔偿我由此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请上级机关依法严肃查处,以彰显法律尊严!
   冤民: 仇杰              电话:13591399264      


(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的批示下、法官枉法裁判的经过)

控吿书
控告人:仇杰,男,49岁,汉族,精神残疾(残疾证号:辽大G字00368),特困户(特困户证号:210211050300006,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玉胜路18号3-7-1的姜世元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张中书记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长:邹岩,姜世元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姜庆涛,牛小琦,谭红梅,刘平等人、、、、、、、、、;
案    由:滥用司法自由量裁权,枉法裁判,贪污受贿。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
二.依法撤销大连市\区法院\市中级法院的枉法裁判. 判决.         
三.依法赔偿安置在大连市人民路34号151平方米房屋和候家沟180平方米房屋的商品房.
四.依判赔偿我一切经济\精神损失
1988年大连市新亚酒家扩建改造与我家置换房动迁,双方签订了搬迁协议,但大连市房产局中山房管处和大连市房产局材料处以产权单位为由废除了我家与新亚酒家的协议, 重新与我家签定了搬迁协议. 按协议要求我家该交的钱交全,该做的事也做完.主要内容:1、为我家解决四套房(一套住旧房加另外给拾捌万元)渤海集团解决二套后,由于涉及到单位投资问题, 和产权单位要求,我家与渤海集团,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签订了搬迁协议, 2、渤海集团给我家安置二处房,其余投资给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由于我父亲是大连市房产局材料处抗日时期离休干部,所以我家又与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材料处签定协议,给我家安置二处住房。按照以上的协议,我家的系属单位支付了动迁代建费29061元给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 他们也称其收到代建费.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协议要求,我家该交该做也全完成,可他们却以种种借口据不履行协议,一拖就是十几年没有结果,最后还是在薄市长的帮助下我们将其起诉到法院。
一审中山法院的法官谭红梅,刘平置法律不顾,长期不给开庭审理案子,无奈我写信找到成书记,在成书记的催促下于是给我开庭审理了案子。然而没想到法院串通被告要求鉴定我的证据为由,骗取我的签字和原始证据(毁灭主要原件),无端刁难,以权谋私,串通被告伪造假材料进行鉴定,五个多月后拿出一个有问题的鉴定并给出了一个枉法裁判的判决书(此判决是在我父亲去世后才拿出来的)。我当场提出质疑,并多次要求重新鉴定,但谭、刘利用手中的权力,极力袒护被告,拒绝我的请求,在整个庭审中压制我,不让我讲话, 案件审理了一年四个月, 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和大连市房产局材料处一起拖延时间,为使我抗日时期的离休干部父亲和有50多年党齢的母亲先后含冤死在只有建筑33平方米、没有暖气并和人合厨的房子里。
2002年11月市检察院正式向中山法院抗诉. 理由有二。
其一,双方提供材料中的印章,根据公章管理法的规定:(公章注册备案后方可启用),被告提出的样本没有注册备案,应该以公安机关注册备案的印章为样,而不应该随意采取哪一方的样本,法院认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其二,只鉴定了一份通知显然依据不足,事实已经收取了原告的代建费29061元,大连市房产局中山管理处也称其收到代建费, 实事存在、应当履行协议。

但中山法院法官张同臻,刘燕青对市检察院的抗诉置若罔闻,根本不理睬,还百般刁难我,串通被告采取各种手段想骗取我在他们写的材料上签字,以达到继续袒护的目的,最终还是维持原错误判决
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
为了维权,我向室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中山法院却极力阻挠,迟迟不交出我的上诉材料,是中院多次催要,无奈才交出原告的上诉材料,市中院的法官姚成滨、杨德生、邹岩认真审理后判决。事实不清,用法不当,发回重审。
此案发回重审后,中山法院故意拖着不开庭,在我多次请求下,才开庭审理,遗憾的是,三审法官姜庆涛、牛小琦、曹广群在庭审中,依然对我进行刁难,串通被告伪造88年的专用公章和房证,继续袒护,包庇被告,在被告拿不出认何有效的法律证据的情况下,又做出了维持原判的枉法裁判,更另我痛心的是,一审毁灭了我主要原件,而三审却以无提供原件为由,结束了这场闹剧。
这次中院开庭审理,被告在庭上对我进行诽谤,中院的法官邹岩不允许我进行辩护,声称我再辩护就把我请出去。并在审案过程中,审理法官邹岩、姜世元、华云捷和代理审理员徐红,目无国家法纪,收受被告的宴请,在市政法委和院纪检的监督下,但是政法委书记、張中、不但不监督处理,反而给下批示强逼中院的法官邹岩、姜世元、华云捷串通被告造假做出与自己(2004)大民再终字第9号;大连市中级法院(2005)大民房再终字第3号,第4号民事判决自相矛盾,显然是枉法裁判。
综上所述:作为法院法官在审判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被控告人置法律不顾,利用职权,凌架于法律之上,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严重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剥夺受害人行使合法权益,对我冤案纠正是他们的神圣职责。其行为已触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22条;《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第5条、第14条;《法官法》第32条、第33条;《刑法》第254条、第397条、第399条等之规定,请求上级机关依法立案严肃查处本案渎职人员,撤销原判,赔偿损失,为我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法律尊严!
具状人:仇杰                        联系电话:1359139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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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07: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处長唐淑华比李刚还“牛”)

     唐淑华这位辽宁省大连市树立的辽宁省公安战线的劳动模范。不仅仅是镇压冤民的罪魁祸首,还是制造冤假错案的元凶,大连市公安局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冤假错案,都是她在接受上级指使后亲手策划出来的。仇杰等人冤案之所以解决不了,还多次遭到人身伤害,都是唐淑华亲自操纵实施的。因为多次听从上级指示,2006年9月21日大连市公安局信访处科长闫开打电话邀请仇杰到大连市驻北京办事处---侨园宾馆商谈解决仇杰公安局被打案件。仇杰一到宾馆里,闫开对周围使了个眼色,一下子12个特警将仇杰打倒在地,其中一个队长乘机将仇杰的手机、鞋和裤腰带抢下来后,特警对仇杰进行一顿暴打。从北京捆绑后押回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非法禁32天。又在2007年4月17日,大连市公安局信访处马立科长要与仇杰家属谈谈。晚上李处长又与家属通电话,让家属做仇杰的工作,让仇杰从北京回来,解决问题。家属经过周折联系到仇杰,经过做工作后,仇杰答应回来。4月26日,仇杰等28人在北京乘坐大连市政府派的接访车,于27日凌晨接到大连市政府后。涉案单位陆续将上访人接走都送回家,只有仇杰和陈风云被留在市信访办。陈风云大约快两点多到家。大约中午仇杰被大连市公安局信访处马立、张庆、程帅接走,当时他们对他进行全身搜查后才带走。12点多钟仇杰家属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仇杰被公安局马立、张庆、成帅强行绑架到大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家属便赶往安康医院,当赶到安康医院时,公安局马立、张庆、程帅都在场,发现保安手上都是血。他们说:“仇杰自杀、动脉血管被割断,正在抢救。”当时家属质问:“为什么又一次关押仇杰。”张庆说:“这是市政府的命令,我们是在执行任务。”当时,由于仇杰心脏病发作,他们让家属送心脏病用的药。因为安康医院不具备救治心脏病的条件。仇杰第二次被大连市公安局无故非法羁押了42天,公安局不仅用手铐脚镣将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仇杰动弹,还给打毒针,吃不明药物,不仅仅在身体上千方百计折磨,而且对他的精神进行了残酷的摧残。大连市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以仇杰有精神残疾为借口,千方百计折磨残疾人。对他进行非法羁押搜身,滥用职权对仇杰进行侮辱诽谤,捏造罪名进行陷害和镇压。让人不堪忍受。出色的完成上级镇压冤民的任务今年被提拔为副局级干部。早在2001年大连港的投毒杀人案,此案在大连市公安局复议时,虽然复议书上签名是公安局长孙广田的名字,实际上是她上下串通,不仅仅维持大连港公安局的错误决定,而且还制造了假的051号刑事技术鉴定书,导致被害人沉冤十年无果。2006年9月21日唐淑华派大连公安局的人,在北京将仇杰派抓回,其家属不知道,家属因联系不到人,到处找人,最后听上访的一些人说仇杰被带回大连,并关押在安康医院。仇杰妻子不知道安康医院是个什么样的医院,就找人问了具体地址,就匆忙的去了安康医院。到那后问了那的门卫才知道安康医院是干什么,也根本见不着人。家属知道仇杰有心脏病弄不好会威胁到生命,也在打听中知道安康医院医疗条件恶劣,不具备治疗心脏病的能力,于是就要求放人送医院治病,安康医院领导说:“放人我们说了不算,我们只管人在这里别跑出去,其他的事情我们都管不着。放人由唐处长说得算,你去找她吧,没有她的话我们不敢放人,我们也害怕人在这里出事,承担责任。”仇杰妻子到了大连市公安局信访处要求见唐处长,信访处职员通报后告诉唐处长不在。仇杰妻子只好在门外等,一等就是一上午,门卫见她还不走便告诉她;“你就别等了,唐处长是不会见你的。”为了仇杰的生命安全他妻子进了唐处长办公室,见到了唐处长挑着二狼腿打电话,当她得知来人是仇杰妻子时,一群人上来驱赶仇杰妻子,在争执中还有警察在录像,唐处长知道这种录像放出去会是什么影响,下令;“录什么录,把机器关掉。”并且对仇杰妻子说;“人是安康医院关的,你来找我干什么?放人你去找安康医院。”两家多次推诿,之后,唐淑华才告诉仇杰妻子,你去找大连市市委吧,是他们的决定我说不算。等仇杰妻子到了大连市市委,市委里出来一群警察将她扭送到派出所。这就是美丽的和谐的大连市,像唐淑华这样的公安局处长,还是辽宁省大连市树立的辽宁省公安战线的劳动模范。因为镇压仇杰和其他冤民而立功,现在唐淑华升为局级干部,公平公正在哪里?

   (夏德仁、张中、張继先谈和谐的结果之一)
     
    2006年9月21日大连市公安局信访处科长闫开打电话邀请仇杰到大连市驻北京办事处---侨园宾馆商谈解决仇杰公安局被打案件。仇杰一到宾馆里,闫开对周围使了个眼色,一下子12个特警将仇杰打倒在地,其中一个队长乘机将仇杰的手机、鞋和裤腰带抢下来后,特警对仇杰进行一顿暴打。从北京捆绑后押回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非法拘禁32天。在关押期间仇杰的孩子在医院做手术,想见父亲一面,他妻子打电话找到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和大连市政府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张家荪,这两位位居大连市高级职权的领导用同一种语气回答说;“不镇压仇杰,大连市就会完在他的手里”。张中还说;“仇杰不是有病吗、这次我送他去好好治治他的病”可怜的孩子没有见到父哭着进手术室。
仇杰在绑架回连途中致使他心脏病暴发,闫开他们不但不送到医院看病,不顾他的人身安全,强行将他关押在大连市             公安局康复医院的目的,是为了到大连市领导那里立功受奖。他们惨无人道的行为让有良心的人们无法接受。
仇杰的回到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期间,他们不通知家属,还多次对其进行毒打至休克,导致他心脏病频频发作,他们不但不给他治疗心脏病,还用手铐脚镣将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他动弹,致于他死地。后来,仇杰家属得知被大连市公安局非法拘禁于大连市公安局康复医院,家属到大连市市委,大连市公安局要人,在家属的强烈抗议下,在心脏病危急生命时,公安局送仇杰到大连市中心医院,医院经过检查需要马上住院手术,大连市公安局不但不交医疗费用及时配合医院治疗病情,却通知家属后驾车逃之夭夭。家属四处筹借医疗费四千多元治疗心脏病,方保住性命但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夏德仁、张中、張继先谈和谐的结果之二)

2007年4月17日,大连市公安局信访处马立科长要与仇杰家属谈谈。晚上李处长又与家属通电话,让家属做仇杰的工作,让仇杰从北京回来,解决问题。家属经过周折联系到仇杰,经过做工作后,仇杰答应回来。4月26日,仇杰等28人在北京乘坐大连市政府派的接访车,于27日凌晨接到大连市政府后。涉案单位陆续将上访人接走都送回家,只有仇杰和陈风云被留在市信访办。陈风云大约快两点多到家。大约中午仇杰被大连市公安局信访处马立、张庆、程帅接走,当时他们对他进行全身搜查后才带走。12点多钟仇杰家属接到一个匿名电话说:“仇杰被公安局马立、张庆、成帅强行绑架到大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家属便赶往安康医院,当赶到安康医院时,公安局马立、张庆、程帅都在场,发现保安手上都是血。他们说:“仇杰自杀、动脉血管被割断,正在抢救。”当时家属质问:“为什么又一次关押仇杰。”张庆说:“这是市政府的命令,我们是在执行任务。”当时,由于仇杰心脏病发作,他们让家属送心脏病用的药。因为安康医院不具备救治心脏病的条件。
仇杰第二次被大连市公安局无故非法羁押了42天,公安局不仅用手铐脚镣将四肢用铁链锁在床边,不让仇杰动弹,还给打毒针,吃不明药物,不仅仅在身体上千方百计折磨,而且对他的精神进行了残酷的摧残。大连市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有关人员以仇杰有精神残疾为借口,千方百计折磨残疾人。对他进行非法羁押搜身,滥用职权对仇杰进行侮辱诽谤,捏造罪名进行陷害和镇压。让人不堪忍受。

(夏德仁、张中、張继先谈和谐的结果之三)

今年两会过后大连市市委书记夏德仁、政法委书记张中不但不执行两会精神尽快解决信访问题,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代法,不仅对上访本人进行非法拘留和监控,还对其家属而进行威胁和恐吓。
    2010年3月5日仇杰在北京既没违法也没到上访窗口,却在北京的亲戚家伺候病人的时候,在其亲属家门口被警察抓回大连市,拘留十天。而且他们对仇杰的爱人也不放过,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社区片警还随时电话骚扰,让家人不得安宁。
夏德仁、张中利用手中的权利,指派陈风云儿子单位的领导对其儿子实行威逼利诱 ,“虽然现在没有株连九族,但是由于陈风云是上访老户,给单位领导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造成其儿子在单位非常难堪。仇杰在拘留期间得知,在大连市拘留所里,犯了罪的人只要拿钱关两天刑期不满即可放人,但是对上访人不仅无故关押,甚至到期还继续教养。其中不难看出大连市司法何等腐

(在大连你要反腐就株连九族重演之)

在2002年十六大期间,检察院将陈风云的投毒案列为重点案件,检察院在调查本案期间, 2002年10月8日大连港公安局甘井子区派出所所长刘家福找到陈风云,说;“检察院要复查此案,要公用大水壶,你给找出来” 陈风云没有给他,因为她不相信港公安局。万万没料到,此事给陈风云的儿子带来了巨大的麻烦,10月12日上午10点,上高二的儿子在校课间时被人叫出去后无缘无故遭到毒打,并且将儿子的眼镜抢下用脚踩碎,还扬言说,“让你们家人老实点。”当时家属报了警,经校方和派出所查实,此事与校内学生无关,连儿子也不认识这伙人,校长和任课老师都认为孩子不可能惹这样的祸。是与陈风云有关系。
今年两会过后大连市市委书记夏德仁、政法委书记张中不但不执行两会精神尽快解决信访问题,反而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代法,不仅对上访本人进行非法拘留和监控,还对其家属而进行威胁和恐吓。张中利用手中的权利,指派陈风云儿子单位的领导对其儿子实行威逼利诱,“虽然现在没有株连九族,但是由于陈风云是上访老户,给单位领导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造成其儿子在单位非常难堪。

(在我市、你要反腐就株连九族重演之)
   
2008年奥运期间,仇杰被教养时,大连市以稳控为由,张中下令给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刑警队:密切监控仇杰妻子,防止进京上访,此任务直接与其局长的工作前途挂沟。8月13日赵队长和王鑫等三名警察以找其了解些情况为由到仇杰妻子单位,将其妻强行带到甘井子分局。在分局里由分局局长和办公室主任亲自接待,一开口就让把陈风云的手机拿出来并问陈风云在哪里,她都不知道什么事就被带来,于是也没给出他们想要的回答,这时分局局长就恐吓说:“你不说可以,我就能让你和你丈夫一个下场,让你孩子自己在家过日子......”在僵持下时赵队长对其妻说:“这次主要让你来是因为北京的上访人杀人了,上面有指示要将你监控起来防止你进京上访闹出事来。想让你写份保证书,保证你不进京。”之后甘井子分局起草了一份保证书,这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为了孩子,其妻子在保证书上签了字,这样他们还不放心,又找来了泡崖子派出所王向才副所长,由他们派人将其妻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其妻又做了一次保证并逼其交出身份证如不交出
今晚你就不能回家,其妻身份证没带,只好带所长回家取走身份证,这种情况下,派出所还派片警朱玉辰24小时监视仇杰妻子的一切行动。

                                      
(在大连市委领导下只要反腐就株连九族重演之)
陈风云被投毒一案十年沉冤,不但其儿子被株连,就连其弟也被牵连十年,陈风云的弟弟因为在二审法庭为其姐姐代理本案之后,多次遭到单位领导的质问。2003年政法委书记对本案做了重要批示后,责成市政法委副书记王琦亲自到大连港办理此案期间,大连港集团下属的外理公司徐书记受大连港集团委托亲自找到其弟说:”你回家劝劝你姐不要闹了,闹大了对谁都没有好处,特别是对你.....”此话带来的恶运笼罩其弟十年的前途。
2004年其弟被迫辞职离开大连港集团。来到新单位中联理货公司,中联理货成立之初,为了在大连地区顺利开展业务取得开门红,选拔三名出类拔萃业务骨干从事大连中联开港第一条船作业,三人出色的完成了任务,为公司业务开展垫定坚实的基础。其他两人提拔到领导岗位,由于大连港集团变成中联的大股东,其弟被牵连,新公司曾承诺给其弟的职位就没有兑现。2005年单位选派三名业务学历过关的业务骨干,参加中国检验检疫局举办的检验鉴定资格证考试,其中包括弟等2人过关,此证已在检验检疫局备案,其中一人已提拔,其弟又被姐姐株连了。就连单位同事聚会时还有人对其弟说:你姐的事跟你有一毛钱的关系,别看你囊括本行业所有从业资格证书和职称,都没用......。

控告状
控告人:陈风云50岁 汉族,辽宁省大连市中市区中南路34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市政府,孙春兰、孙广田、胡世俊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王琪
被控告人: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先、唐淑华、王正乔、刘晓东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港公安局局长王启迪、王副局长、刘家福、薛文儒、王基馥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市检察院院长娄玉华、葛延民、李处长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董国建、陈向贞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全慈、孙皓、姜世元,李同新、赵男、林驰等人。
被控告人:大连港集团书记朱宝学、刘伟、薛惠全、刘兆军、曲高义、魏伟、赵忠君、于文、姜海莲、宋安国,杨宪臣等人。
一、案由: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渎职犯罪,贪污受贿罪,枉法裁判罪。
由于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原)书记孙春兰、市政法委书记张中、市公安局局长张继先、大连港公安局局长王启迪等人,长期不履行职责,包庇纵容大连港务局官员和区法院、市法院多名法官,收受贿赂,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将一起故意投毒杀人和持有毒品罪的刑事犯罪分子杨玉凤,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大连市市委书记孙春兰等领导敢徇私枉法,主要是只因为杨玉凤掌握了地方官员的贪污腐败证据和事实,就能逃脱刑法的制裁,所以造成我进京上访。
二、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二)、请求依法解决问题。
(三)、请求依法赔偿一切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事实及理由:2001年4月5日清明节,大连港甘井子港务公司职工杨玉凤迫不及待的到6号门岗水房蒸饭处,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盐投入我的饭中,我劳累一上午吃午饭时,感觉饭里有异味,便不再吃了,十五分钟后感到恶心,经医院诊断为中毒,向大连港公安局甘井子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报告刑警队,刑警队赶赴现场,初步确认杨玉凤是投毒故意杀人尾随,当场刑警把杨玉凤抓获,在包里搜出亚硝酸盐250克,大连港公安局认定杨玉凤触犯了《刑法》第232条,为故意杀人罪,已将她投入法网。但因杨玉凤的父亲买通大连港务局和港公安分局的领导,他又掌握了领导们贪污行为,所以港务局、港公安局的领导们为了包庇自己的贪污行伪,对故意杀人尾随得杨玉凤作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向大连市委书记孙春兰反映次案,大连市公检法得到孙春兰的批示后成利了,由政法委牵头一条龙造假小分队、公安局造假毁证,法院故意枉法裁判。检察院滥用职权不作为,导致大连市公安局把本案推向检察院,检察院推向法院,法院又推向公安局,形成恶性循环,互相包庇,导致案发十年,投毒者被层层保护,受害人欲告无门。  
他们的刑违已触犯《刑事诉讼法》第86条《刑法》第399条、第232条、第254条、 第350条、第397条、第399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32条、第33条《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他们的权力已经凌驾党纪国法职上,他们的行为是歪曲法律、肆意造法。请求中央领导关注此案,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
受害人:陈风云    联系电话:13940893284

控 告状
控 告 人:高云,女,44岁,汉族,农民,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市南山路215号。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副书记王会全,副市长孙广田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政法委书记张中、王琦、修德全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张继先、赵吉奎、唐淑华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检察长娄玉华、葛延民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区委副书记孙佩丽,区政法委副书记高景龙,区公安分局局长咸金奎、魏旭刚、徐斌等人。
被控告人:辽宁省大连市阿尔滨公司孙友利,吴兴年,孙作跃等人。
案由:合伙职务犯罪,渎职侵权,包庇合伙报复故意杀人犯团伙。
由于辽宁省大连市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王会全、孙广田、张中、张继先、王琦等人长期不履行职责,包庇纵容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咸金奎局长、魏旭刚刑警队队长、徐斌法医等收取贿赂,在利益的驱动下,区公安局帮助凶犯制造假现场,把一个团伙杀人案变成了自杀案,因为疑点重重,我们要求立案,由于大连市市委、市政府的黑暗,案件至今都没有立案。在没有经过家属同意下,于2003年12月20日,将尸体强行火化,毁灭证据,以达到毁尸灭迹,掩盖事实真相的目的,骨灰至今下落不明。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2、要求依法查清解决。
3、请求依法赔偿一切费用和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00年12月25日孙作跃打电话说:“你哥哥早上六点钟从工地上走了。”我们经多处寻找,2001年1月2日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火葬场找到了惨死的哥哥。为了弄清楚哥哥的死因,我到工地了解了一些知情人,有证人说, 因拖欠工资问题我哥与包工头孙友利和孙作跃发生了多次争执,并被欧打过多次,孙友利还扬言要我哥哥的命。当天晚上我给法医徐斌打电话询问哥哥的死因,徐斌说:“做案手段十分高明,看现场是他杀。”
可是2001年1月6日,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区分局法医徐斌对尸体进行解剖,结论是“自缢死亡”,他说;左臀部2.5厘米宽、5.5厘米深的伤口是现场树枝刺的。当家属强烈要看树枝时,他说树枝找不到了,更为荒唐的是,2003年10月16日,徐斌又拿来两根树枝说,5.5厘米深的伤口就是这两根树枝刺的,现场竟没有一滴血迹,事实证明现场是伪造的。鉴定后魏旭刚、徐斌等人下令从此家属再也不允许看望尸体。他们为了毁灭证据,他们故意将尸体置于高温下让它高度腐烂,面目全非。法医徐斌徇私舞弊,掩盖事实真相,已触犯《公务员法》第53条;《警察法》第22条等之规定。
无奈之下,我进京上访,此案于2003年9月25日由市委副书记王会、副市长孙广田、政法委副书记王琦等人亲自包案,他们伙同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区委副书记孙佩丽,区政法委副书记高景龙,区公安分局局长咸金奎、魏旭刚、徐斌等人维持“自缢死亡”的错误定性。对此决定我强烈不满,一个月进京数十次,他们害怕腐败事实真相败露,王会全敢徇私枉法,官官相护,亲自下令将强行尸体火化。
本案被告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第254条、第350条、第397条、第399条等规定,由于地方保护、层层包庇,致使我兄长命案,久告无果,且状告无门。将有头案变为无头案。悬案十一年没被立案!万望领导在百忙的工作中关注此案,使执法部门能真正公正执法,让普通老百姓看到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彻底清除公安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为百姓申冤,依法严惩凶手。
控 告 人:高云
联系电话:13795115717     
201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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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1 15: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大连市的孙春兰开始)
仇杰说:、、、、、、、、
大连市首先迎了一个涉黑包黑的孙春兰
我们的父辈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文革时期我们成了狗崽子,改革开放后我们被平反。自从送走了现在打黑英雄薄熙来,来了孙春兰,文革时期打砸抢,因迫害老干部提升为干部,又因领导去旅游,她做了好向,拜了个好姐夫,所以把大连市委书记坐。在大连培养提升一批张中,张继先,娄玉华,郑全慈等大连市公检法腐败贪官。这批贪官一上台就徇私枉法。迫害冤民,他们为了包庇黑恶势力,制造伪证,毁灭原始证据,故意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为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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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1 16: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连人民给;中央九大领导班子的一封公开信)

因有保护伞、所以全中国大连市最牛、中央的政令不通、天高皇帝远、谁敢来管大连。
党中央一再强调,新闻舆论监督是当前我国主要的公共权力监督形式之一。公众在获知真相的前提下,通过正当的渠道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同网民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相结合,对反腐倡廉工作既有巨大价值,也意味着挑战。可是我们大连市的老百姓最近用实名在各大媒体网站反映大连市腐败事实和冤假错案,遭到个别网站的阻挠,尤其是直通中南海,以及中央和地方各部委办局信访、举报等网站打不开。特别是中国残疾人网不但不替残疾人伸张正义,还将IP地址给封锁了。我们不知道是大连市的干预还是有其他原因,因此恳请中央领导们关注此事,让中央的政令在地方畅通。
我们大连市的夏德仁书记为了能坐稳市委书记的宝座,为了名声和利益,天天在喊民生的同时,确把一些高污染的项目引进大连。利用权力纵容弟弟的黑恶势力进行野蛮拆迁。非法用摧泪弹和干警欧打老百姓,继续制造冤假错案迫害老百姓包庇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提出,坚决惩治受贿犯罪的同时,紧盯“跑官买官“也必须加大查处行贿犯罪的力度。可大连市公然与党中央精神对着干还在继续跑官买官。夏德仁不仅如此,欺骗党中央的胆子越来越大,向庄河市海洋社区的千人跪求解决信访事件,难道只是庄河市长的责任吗。大连港客运站造成4人死亡的责任事故,只是当班两名工人的责任吗。大连港输油管的爆炸,只是中石油一家的责任吗?难道不是早在建设时已经埋下了不安全隐患吗?为什么在爆炸的余音中,大连市市委不但没有查清事故的真相,反倒在大连市大搞庆功表彰大会。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召开的“7•16”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上,为什么本该承担事故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竟成为了功臣,立功受奖。尤其是负责该原油罐区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的部门和负责人,都成为了表彰重点。大连港公安局也用同样的方式表彰了事故的责任人。谁敢说夏德仁书记会不知道?这样震惊世界的特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的事故,又成了他升官发财的渠道。本是大连港的主要责任,大连市委竟敢包庇大连港,原因何在。从中也不难看出大连市市委不仅仅是黑暗,他们的所作所为真令人费解毛骨悚然。因此大连港陈风云被投毒,能按治安案件处理,十年喊冤无结果,就不足为奇了。大连市的冤民为了讨公道进京到中南海、新华门自杀,以死来引起中央首长重视大连的黑恶势力。例如:大连市市委为了迫害仇杰将他低保给撤销,还对他24小时看管。为了维持生活,他利用春节期间进京到亲戚家伺侯病人,被大连市干警抓回连非法拘留10天。苏早生、曲华松被迫害的无家可归,只好在京过节,被大连市干警抓回非法教养。大连市市委还向中央虛报、谎报信访问题已解决,信访问题是否解决、我们所反映的是否属实党中央,国务院应该有记录备案,他的行为已触犯党纪国法。
大连市自从孙春兰当上了市委书记以来,先后培养了張中、張继先、娄玉华、郑全慈为首的公检法腐败贪官,制造出一大批冤假错案,象仇杰在公交车上因乘务员的失误造成他精神病发做,司机拨打了110。大连市巡警支队,交通支队四大队四名巡警到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和司机、修理工对他进行一顿暴打。造成重伤5-6级伤残,又因为房屋动迁中山区房产处不履行协议法院又枉法裁判案。因大连市市委,市政法委明知这些职能部门违法违纪,不但不纠正大连市的不正之风。还将仇杰多次送到安康医院无故关押上重刑,无奈在种情况下,他拖着重病的身体,行使了公民的救济权利,在北京东城区东交民巷处冒着生命危险拦截温总理的座驾。在大连市市委,市政府的贿赂下,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分局至法律而不故,又将仇杰劳动教养一年。陈风云在工作时饭盒里被投毒,大连市公检法在得到孙春兰对此案的批示后,联合起来造假毁证,包庇大连港公安局渎职犯罪的行为。高云哥哥高洪波因阿尔滨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发生争执,被阿尔滨公司工头勒死后,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大连市市委强行将尸体火化。韩兴荣的儿子韩家欧为要回工资被大连宏源建筑工程公司雇佣的黑社会活活打死,中山区分局不立案。周海燕因交通肇事法院故意不执行,没有钱送父亲到医院,导致父亲死亡。于庆军的妻子被镇政府医院无照行医者,治死的人命案。刘治利状告村委会在第二轮土地延包调整中,大连市法院法官赵全胜纵容腐败官员违法违纪,枉法裁判,大连市驻京办事处混淆事实,将他非法拘留10天。谭玉英与刘贵君的经济纠纷案,因法官赵全胜索贿没得逞,法官敢判他们入狱六个月。邹红俊这位革命烈士后代不但没有享受革命烈士待遇,无故丢了十条人命还被多次非法拘留。姜胜阳在部队因公负伤,部队鉴定为六级伤残,回到大连市政府只因为没缴好处费,就能改为九级。王虹因实名举报单位前党委书记姜永成贪污腐败涉案40万,已被查处后,政府对她进行打击报复。張继云为了保护公共材产被法院枉法裁判。苏早生因阻止镇党委书记非法转让土地,遭到“黑社会”非法入侵民宅殴打致重伤,法院枉法裁判案。宁振广控告的是金州区公安分局警察大队长刑讯逼供敲诈勒索未成将他非法羁押61天。范云平控告瓦房店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范云露,范云平。公安局刑讯逼供,伪造鉴定书伪造作案工具,找人做假证等这只是几个例案,还有很多案件,逼的无处喊冤诉苦的百姓无路可走。

张成寅上任后。公检法贪官们狗仗人势,以搞稳控为由,利用职权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他们大肆镇压反腐冤民、对反腐冤民施行非法拘禁、拘留、教养等各种手段。非法拘、教养人有:仇杰、于庆军、周海燕、張继云、苏早生、陈淑芳、曲华松、刘治利、邹红俊等许多人。他们并切买通北京公安局共同造假镇压反腐冤民。大连的信访问题解决的方式是,政府信访官员的弟弟,死亡在工地,就赔偿80多万元,与市政法委书记張中有关系的徐东英,“一巴掌”囯家就赔偿28万元。而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宋为家的儿子,一条人命只赔偿14万元。还有一些解决的案件是市委、市政府信访官员们利用搜刮民财的手段回扣15%而解决的。真正老百姓的问题并没解决,反而被大肆镇压和迫害。被国外媒体报道后,并反映给党中央,中央领导直接下批示给大连市委、市政府的冤案,政法委书记张中说:“从纸张、印章到编号都是假的,是你们和一群犯罪团伙制造的假批示”。并且还威胁说:“北京警察要来连查清此事,是我阻挡过去了如果没有我你们的麻烦就大了”。如果此批示真是假的,又如何进入市委、市政府的呢?并不是我们送到大连市市委、市政府的,而是你们市委、市政法委告诉我们中央下的批示,难道大连市市委、市政府是假的吗?收到的批示也都是假的吗?连中央下的批示大连市市委都敢说是假的,他们就是目无党纪国法,把大连市凌驾于党中央之上。
大连的夏德仁、張中、张继先、娄玉华、郑全慈、唐叔华等一批腐败官员,无视党纪国法,把个人的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与中央精神对着干,他们就是重庆的文强,重庆文强不敢做的恶事,他们都敢做,只因有原省委书记到全国人大、到囯务院和孙春兰的干姐夫,为大连腐败贪官黑恶势力做了后台,所以他们什么都不怕,什么违法违纪的事都敢干。重庆树立了一个打黑英雄王立君,而大连市公安局能树立一个涉黑保黑镇压冤民的省劳模唐淑华,她的功绩是稳控为名迫害人民,包庇罪犯。这样的人,在辽宁省大连市就能成为公安战线的劳动模范,公平公正在哪里?
今年两会后,中央决定由全国人大带督导组从辽宁到大连,从信访工作抓腐败,抓贪官。可是大连的保护伞又随全国人大来到大连,再一次做了保护伞。被买通的官员们,为了选票,为了金钱,再一次无耻的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摆平了督导组。大连市信访工作至今无果,就是因为天高皇帝远,许多中央高官做他们的后台,难道说中央就不能亲自惩治大连市的腐败吗?如果任其下去,他们徇私枉法的权利无人敢追究,使得大连市黑恶势力逐渐强大。象大连市这样的城市党中央,国务院必须落实到位一抓到底。不要让大连市的腐败官员继续蒙骗党中央,继续危害老百姓了。什么时候能让大连市人民看到被依法铲除的黑恶势力。什么时候信访问题能真正得到解决。因此我们寻求中央领导、国家媒体,有反腐倡廉、打黑精神的领导们,给予呼吁并对国家腐败官员们提出强烈抗议,依法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冤民电话;仇  杰:13591399264   陈风云:13940893284    高云: 13795115717    姜治君:13130467839   谭玉英:13942090255    王虹:  8736109 刘治利:13614085036   刘贵君:15941159818    王浒:  87362667
张继云:13624919766   于庆军:15942487601    周海燕15142497124            邹红俊13050539582    韩兴荣:85176286      宁振广 13214208998      范云平:15840830830   苏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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