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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的冷血兼恶霸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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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2 23: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希哲的冷血兼恶霸理论


张三一言


    王希哲写的理论有其特点(优点):一是,在同一文内逻辑能自治,几乎做到滴水不漏、无懈可击。二是,能持同一标准对待所有,取得了公平公正平等的理论高位,具备理论力量。基于这些特点(优点),人们很难反驳。本文选在下面摘录段落,是王希哲多次作过类似表达的思想,能比较充分代表王希哲特点(优点)。现在试作一些驳议。

    摘录的王希哲文字:『既然你一上来就摆明了阵势你的性质就是革命,是什么“花”的革命,也就是你一上来就告诉共产党,我不闹到你下台推翻你就不收场,那就怨不得共产党“反革命”了,就怨不得共产党镇压了。你革命人家当然就要反革命,都站在道理上。实话说,你既摆明了是革命,我当然支持你革命,但也支持共产党镇压你们。看你们谁赢。…最反对的是政治投机取巧,既说是革共产党命,又不许共产党镇压,想不付出多少劳动最廉价地夺权。』王希哲就世界日报记者陈运璞采访所谓中国茉莉花革命的谈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1121450既革命了,你就要作好被反革命的流血准备。不要幻想什么和平革命 (老王:所谓茉莉花革命,迟复智富先生)


王希哲这两段文字的内伤是均等地对待正义和反正义:人民有革共产党命、推翻共产党的权利,共产党也有反革命、镇压你的权利。王希哲认为:共产党的镇压和人民的反暴政都站在道理上。在王希哲这里没有共产党反正义和人民正义之分,没有是非对错之分,只有“看你们谁赢”之分。

    王希哲的内伤说明,其文字除了有特点(优点)外,也有一些弱点、死角。这就是冷血,违背正义;还有,前提是假。

    王希哲均等地对待正义和反正义:人民有革共产党命、推翻共产党的权利,共产党也有反革命、镇压你的权利。王希哲认为:共产党的镇压和人民的反暴政都站在道理上。在王希哲这里没有共产党反正义和人民正义之分,没有是非对错之分,只有“看你们谁赢”之分。并根据赢输作结论──赢了的就是合法的,就是合理的(全理到成为法统)。赢者为王,赢者就是公理。

   进一步看看赢者为王的理论。例一。被强奸妇女用暴力反抗强暴汉,按王希哲的理论,强奸汉有反对被奸妇女使用暴力的权利,所以,只要你被奸妇女不首肯、合作,不愿顺奸,反而暴力反抗,强奸汉奸杀就合理;被奸妇女与强奸汉都站在道理上。例二。强盗入村奸淫洗劫,若村民不顺从献财奉女,而用暴力反抗,按王希哲理论,强盗就有反村民暴力的权利,强盗奸杀掳掠就合理。村民和强盗都站在道理上

    看了这两个例子后,再回归到王希哲的理论:人民要求收回自己的权利和共产党用权力镇压人民要求权利的道理道义都是相等的;人民要求改变专制政治制度与权力的革命与共产党保党专政权力的道理道义都是相等的。那么,请思考一下。现在王希哲等人也成立了一个叫做民主的党,想来他们也是想要在中国实现民主的吧,按照王希哲的理论,现在中共反普世价值、反多党制、反权力制衡、反王希哲的民主党在道理道义上与王希哲的民主党都是相等的。但是,到底在终极谁有道、有理?按照王希哲的理论,唯一判断的是森林法则:赢输。赢了的就是有理有德。(王希哲的话:我当然支持你革命,但也支持共产党镇压你们。看你们谁赢。)就现实而言,共产党在赢着状态中,而且还在大赢特赢状态中,所以,共产党有终极之理和有终极之德,而且有大理大德。反言之,要求实现自由民主的王希哲民主党就是无理无德,还可能是负理负德。既然如此,王氏民主党还要来干甚么?干反理反德、伤天害理的勾当?

    王希哲的理论核心就是森林法则。甚么是森林法则?森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法则。我在《森林法则、道义、法律和立场》一文中提到:“必须全部满足如下四个条件才能构成森林法则:一是,行事者是强者;二是,以暴力行事;三是,对弱者行事;四是,违背(或没有)道义行事。”历史告诉我们种族主义者、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军国主义者、法西斯主义者都视森林法则为天条。今天,森林法则广泛地被应用到社会哲学人类学优生学政治学经济学投资学等多方面去了。毛泽东的“枪杆子里出政权”就是名例。

    因为王希哲立足于森林法则,所以,很自然地就会把狼吃羊和羊逃命、强盗奸掠与村民反抗、势力极强大的共产党抢权霸权与没有实力的人民要民主放在“平等”地位上去。因为这“平等”保证了永远弱肉强食;保证了事实的永远不平等;即保证了森林法则永远合理、有效。可以这么说,王希哲的违背正义表现在:均等地对待正义和反正义。把正义与反正义放到对等地位,就是要表明自愿自觉放弃正义。人之成为人,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认同正义──正义成为其内在观念、行为的律令。一个摈弃正义的人与禽无异,一个没有正义的理论就是冷血理论,更准确的说法是恶霸理论。

    王希哲理论的第二个内伤是政治权力私有化。王希哲政权私有化有一个生动的描述『如张三的人性,你说为私是人性。那么,共产党打了天下,天下就归他自己占有,这不完全符合你的人性么?张三的人性不与共产党一样的么?怎么你又反对共产党为私的人性呢?如果张三、徐水良革命成功,打下了天下,老金就赞成天下归张三、徐水良所有。这是理论的一致性,与热血无关。如果张三说,不,我打了天下,要归全民所有。那张三就没有人性了。起码,就有两个张三的人性了。(金谷


例如张三的人性,你说为私是人性。那么,共产党打了天下)』

    政治权力私有和政治权力公有,是两种对立的政治思想。政治权力私有论认为政治权力可以占为私有。这是人类具有长远传统的思想,所有专制、皇权、极权权力、共产党一党专政都是按照这一理论建立的;是政治反正义的表现。政治权力公有历史也颇长远,只是近代发扬光大并占据了理所当然的主流地位;是政治正义的表现。政治权力公有就是民主理论。它的核心意义是: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只有受到被统治者授权和同意统治者才能进行统治。王希哲的理论就是权力私有制。谁有能力夺取到,权力就是谁的;即强者为王、强权即公理。所以,王希哲提出,谁要夺共产党私有的统治权,谁要革共产党的命,共产党就有权杀谁──因为这权力人民是没有分的。你人民若有本事夺到共产党手中的私有权力,是你人民的本事,到那时你就尽管杀共产党吧。主张权力私有的王希哲在逻辑必然是以森林法则为行事准则。在王希哲理论中,一点正义影子也没有。

    由于王希哲以森林法则为判断是非对错的准则,所以不论左派还是右派要民主,他都视为是左派夺权专政或右派夺权专政;并没有左派民主或右派民主这一回事。由此进一步得出左派右派混账论。

    王希哲的理论就是所有专制、极权、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理;与王希哲争论是民主与专制、极权、共产党一党专政争论的一个小小波浪而已。

    王希哲以上理论是建立在这么一个前提下的:所有强弱争论、对立、冲突…之间的各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可惜,并世界上并没有这样的事实;所以,这个前提是假的。

    附加说明一下。王希哲完全有坚持他的森林法则、恶霸理论的权利,我也有发表评论的权利。王希哲当然有把他的民主党建成恶霸党的权利,王希哲民主党的党员是认同森林法则实行恶霸治国、还是反对,那是他们党员的权利;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一些想改变中国的人和事和理有发表评论的权利。

张三一言
20110311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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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00: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与歪理的较量。
支持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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