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5292|回复: 16

2011年春天 我心中的北京

[复制链接]

0

主题

1198

回帖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36584
发表于 2011-3-25 21: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奇特的“护城河”———被非法拘禁十天记

(维权网)吴华英(网名:心尘  福建三网民之一)



一、事情缘起


每年两会期间,冤深似海的人们,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状态下,总想将自身的冤情,向两会代表们反映反映。于是突破当地官员的围追堵截,纷纷涌向北京。
我不久前才从“福建三网民”一年冤狱中刑满释放出来,又继续未竟的事业——为弟弟吴昌龙蒙冤十年而奔走呼号。
两会临近,我原不准备进京的。不料,却接到一个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人的电话说,已获准到北京,向中央高层呈送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情材料。
听到这一喜讯,我无比激动。以最快的速度,作了进京呈状的准备。
为了蒙冤入狱仍被超期羁押十年的弟弟,于两会期间,再赴京上访。
不料,我人尚未到北京,却先遭到非法拘押。而将我拘留的河北香河县公安局,竟然不敢给我拘留证书。却将我随身携带十份材料、录音笔及U盘扣押。然后被北京黑保安公司的人员,押送返闽。
二、逃离福建
2月28日,我和福清镜洋镇失地村民卓友桂一同赴京。卓友桂也有十年上访苦旅。他们村的耕地,被官商联手强征。千万元征地补偿款,流失得无影无踪。他不服,要追究征地补偿款流失的原因,遂引发了黑心官员对他的打击报复,获刑一年。
卓友桂出狱后,继续上访,又惨遭“灭口”阴谋,幸好谋杀未遂。一直诉求,至今无果。
我躲过家门口的监控探头,躲过盯梢人员,几经周折,买到了站台票。
在路上,又陆续遇上顺昌拆迁案的访民张德锦,再遇上沙县捍卫选举权的访民林碧仙。我们一行从福建小站上车,到北京相邻的霸州站下车。
此时虽到春季,但车到北方下车时,天刚蒙蒙亮。没有一丝暖意,依然是透骨的寒气。
从25摄氏度的南方,一下子来到5摄氏度的北方,我一时难以适应北方的寒冷。于是用一条黑色的围巾,把眼睛以下的脸部裹得严严实实。
我拖着一只行礼箱,随着人流出站。一边与同行者议论刚刚传来的坏消息——纪斯尊又被关进了黑监狱。
突然,一位年轻人用福清方言喊道:“华英,华英……”并指着不远处的人员说:“我们是福清市政府和镇政府的人员,来配合你们进京呈状。”
听到这一突然喊声,令我感到问题严重。当地官员神通广大,竟然把进京的要道,堵得严严实实了。
虽然历经十年上访苦旅,历尽了屈辱艰难,但这种阵势从未遇到过。除了在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把进京的访民扣下,押往久敬庄,再由当地驻京办来认领。当时我也是被扣押的访民之一。
当地官员的紧追之势,令我感到措手不及。情急之下,便声称自己还不想进京,只是会会朋友。
那名年轻人一听,愣了一下,立即掏出电话向其上司汇报。
趁此空隙,我们加快步伐,大步流星向前走去。而那部白色的面包车,则在我们身后不紧不慢跟着。
此时,林碧仙和张德锦拐进了附近一家旅馆。
等到我与截访者拉长了距离时,我们背后开来了一部的士。我拦下那辆的士,上了车。
上车后,我们从车后看到,那部白色面包车,又倒回去二三十米,把那位头头捎上。
这时,我和卓友桂与围截者的距离就拉得更远了。在熟悉路况的当地司机帮助下,花了200元钱,终于把盯梢的尾巴甩掉了。
我和卓友桂来到了香河县城,住进了朋友李金芳家中。
接连两天,福清市政府信访局长,福清市政法委的书记均表示,希望卓友桂返闽,他们会协助解决问题……
那天被冲散的张德锦和林碧仙,已到了北京。但他们的处境堪忧,现无处栖身。
我人在香河,京城内的访民遭遇不绝于耳:到国办和人大接待室的访民,皆被扣下了。先把他们送到久敬庄,再由当地驻京办截回。两会期间,有的访民被软禁在黑监狱,有的被专人看管,饥寒交迫,温饱难续。
3月5日,两会如期召开了。
早上8点许,我和卓友桂坐上了霸州开往北京的938次直达快车。准备进京,购买返程的车票,顺便我要将《给两会代表的公开信》,在就近邮局寄出。
我们好不容易挤上满载乘客的938快车。司机提醒每位乘客:带好身份证,以便随时应付查证。
汽车还未开出一站地,就到了香河高速公路收费站,被路口的一群警察拦了下来。
挤在通道上的我们,被赶下了车。
警察团团围住下车的乘客,催促出示身份证件。
我从票夹里抽出证件递上,发觉自己拿错了证件时,马上又递上自己的证件。
警察一看,就将我和卓友桂拉到警车边上,说我冒用他人身份证件。
迅即搜查我俩的随身包裹,在卓友桂的包里,发现了8份控告件。
三、被拘
我掏出手机想打电话,手机却被警察夺走。
随后,我们两人被押上警车,送进香河县公安局,分别关押了起来。
不一会,来了一位30来岁的矮个便衣,来对我讯问。
我要求对方出示证件。
矮个便衣看了看,出去了拿来一本别人的证件来糊弄我。
我当场质疑他:为何不出示证件?
矮个便衣无法回答,就走了出去。
不一会,来了一位身着咖啡色皮衣的高个便衣。
高个便衣出示了证件,想迅速收回去。但在我的坚持下,才看清这位既是审问人又兼书记员的警官,名叫池清泉。
他给我安上的罪名,竟然是“冒用他人身份证件”。
我抗议说:在你们的催促下,我匆忙之中抽错了证件。发现后,马上递上了自己证件。根本不存在冒用之说。就算有点过错,也不至于如此大题小作。
池清泉并不理会我的辩解,便开始讯问:
问:家中成员?
答:父母及女儿,还有被关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不决的弟弟吴昌龙。
问:家人的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和通知。
答:我的母亲周洪玉,手机号为:13950263907。
问:是否有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记录?
答:有啊。三次治安处罚,一次刑事判刑。2002年6月13日,因拦了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轿车,被拘留十天。2003年4月21日,在福建省政府门口拉横幅,被拘留十天。2005年9月11日,在福州市温泉路口拦了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轿车,被拘留15天。2009年6月30日,因关注轰动全国的“闽清严晓玲案”,被福建当局诬为“诽谤罪”而获刑一年。
问:几号到香河?住在哪里?
答:3月2日凌晨到霸州火车站,被当地政府截访人员围追堵截,一路逃到香河。由于香河旅馆也要真实身份登记,为避开截访,住在朋友家中。
……
问:进京给哪些领导呈送材料?
答:《给全国人大代表公开信》、《致温家宝总理》、《致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致最高法王胜俊院长》、《致全国人大吴邦国委员长》、《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致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致中办、国办、人大来访接待室》等十份控告件。
笔录时,我报了王胜俊的名字。
池警官反复问我:王胜俊是谁?
看来“护城河”的公安,居然连中国首席大法官都不知道。
问:为何要到北京寄信?不直接在香河寄信?
答:因为我们把该办的事情都办得差不多了,准备返闽,也要从北京站上火车。到北京寄信,上面盖有北京邮戳,当地政府才会重视。
一个多小时后,池终于作完笔录。要我在那份笔录上签名,摁手印。
中午时分,杨警察几次翻阅我的包裹,把包里的东西逐一倒出来,一件件仔细看过。那部装在小包里的手机,也被翻腾出来带走了。放在底层的10份控告信件,也被他找到后,收缴去了。
他们如获至宝,马上往上汇报。
杨警察临走时,嘱咐年轻警员看好包,不许我靠近。生怕包里的东西被转移。
过了一会儿,杨警察气急败坏地跑进来对我说:你那哥们嘴忒硬,一句话都不漏,老说自己上访的事,不想把问题交待清楚。只要你们不是什么暴动分子,有什么话不好说的?
我苦笑道:我连上访的权利都被你们剥夺了。如果有说理的地方,今天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你们也没有审问我的必要?卓友桂也不用担心因好心人收留,而被他连累。
事后,我才知道,卓友桂被杨警官转关在审讯室里,还被铐在老虎凳上好几个小时。整天都不让他进食。
卓友桂一再申辩:你们硬要说我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我也没办法。你们查身份证时,我的驾照本里有三张身份证,我也没说那身份证就是我的。你们不查问清楚,却反诬我冒用身份证件……
直到天黑,百般无奈,卓友桂才简单交待了所谓的问题。
没多久,警察又弄出了另一份笔录,在我的第二份笔录上,把关于住朋友家的内容都删除了。
随后,对我们两人抽血,作DNA鉴定,按了指模。
这时,新面孔的警员在电脑上不时地操作着。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张A4纸上,写着我们被抓获的过程。惊诧之余,欲看个究竟,却被制止。
遂质问对方:今天只是出示身份证一点误会而已,为何说是“抓获”?
警员却解释说,办案过程,都称为抓获。
紧接着,警察又拿来没收我婶婶身份证的签单,要我签字。说予以没收。
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位年轻警员,又拿着一张笔录,要我签字。其中有一段内容说,已对我“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行政处罚。并告诉我:已电话通知我的家人了。
从早上8点多,一直折腾到晚上9点多,我和卓友桂才被五六名小警员押进警车,送到香河县拘留所。
随身的钱物、文胸及项链,都被拘留所收走,作了登记。
在处理我的背包时,有一名年轻警员脱口而出:国保等着要,不需要贴标签。
我的心一沉,普通的行政处罚案,竟然也惊动了国保了!难道福建的黑手已伸进香河?看来凶多吉少。
送到拘留所后,拘留所要求作孕检。我又被几位年轻的警员押出拘留所,在就近医院作了孕检。
约莫一个小时后,我回到拘留所。在二楼时,我看到今天提审的3名警官,已站在那里等着了。
那名年纪较大的管教,一改刚开始时和蔼的态度,逼迫我在一大堆空白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当看到最后一整联空白“解除拘押单”时,我当场抗议:自己还没被关进拘留所,你们竟然就要解除拘押?你们到底要干什么?要把我带到哪里去?
此时,我眼前浮现出腾彪记下的一则亲历:抓他的国宝说:挖个坑!埋掉算了!我今晚将要面临怎样的凶险呢?
老管教吼叫声,把我的思绪又拉回来:今晚你不签也得签!到这里你还不老实!把你的靴脱掉!赤脚站在地上!
我弱弱地说:我只是一位伸冤之人,你没必要对老百姓张牙舞爪的,我不是犯人。
我不亢不卑的态度,更激怒了对方。老管教气得脸色铁青,大声咆哮说:要好好修理这个不识时务的女人。还说如此不配合,事事卡死你……
果然,当晚领被褥时,他只给我两床薄得透光的被子。当天晚上,把我冷得瑟瑟发抖,一夜无眠。
嗣后,我被曹军英女警官带到隔壁搜身,这是我来拘留所后的第二次搜身。
她叫我褪去外衣和外裤,我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一切,心里充满鄙视。女警官仔细地摸着我外衣及贴身衣服,还说我怎么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
几经折腾,我在几张询问单上签名,但坚决不在“解除拘留单”上签字。
最后,那三名审问的公安走了。我又被叫去刚才搜身的房间作了指摸、掌纹、拍照。
待到“进所”的程序都办好之后,我才被带进9号拘留室。
那里只关押着一位刚才解我文胸和搜身的在押人员,她叫李静。只因拉了来村庄镇压失地村民的武警一把,就被关进拘留所十天。后来,她只关了七天就被提前释放。
当晚,我对着窗口喊话,告诉关在7号监室的卓友桂:从今天起,我准备绝食,抗议不法遭遇。
那天,认死理的卓友桂据理力争,被罚饿肚子,一整天滴水未进。
四、香河拘留所
第二天早上,那名老管教来到了9号房间,拿来一个塑料碗、勺,还有牙杯、牙刷,斜着眼睛,向我努努嘴道:吴,要不要?
我尽管疲惫万分,仍努力表达善意,有气无力地道了声:谢谢!
老管教就把四样杯具丢在床板上,头也不回地大步走出女监室。
6日早上,9号监室来了两名不速之客。一个是食堂女工,另一个不清楚身份。
她俩把浑身无力的我架了起来,把床上的被褥掀开。那个年轻的女孩穿着鞋直接踩在床板上,把被子提起来,抖了又抖。
我睡过的地方,床及床柜,都一一仔细搜查过,把我全身捏个遍。
她们还要我把衣服都脱掉。依然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才作罢。
同日早上,卓友桂也遭遇同样的被搜身、脱衣服的搜查。
7点左右,9号的女监门又被打开,送早饭的师傅来了。我只看了一眼,就转头睡去,不再理会。
接连两天绝食,我昏沉沉地睡着,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已饿过期的肚子,一点饿的感觉都没有了。只感到嘴唇干裂得厉害。
值班的管教,每次来送饭时,都会劝我进食,皆被我拒绝。
直到第三天晚上,被女号称为萤火虫(黑夜里让人看到光明)的管教,站在女号门口劝慰道:其实,你的事情并不是因为身份证的问题。根本的原因,你心里应该清楚,国宝在介入此案。如果你想喝开水,想吃点东西,我这儿有。你也可以出来走动走动,看看电视。我们可以陪你聊聊天、散散心。你要知道,身体是父母给的,你没权利糟蹋。
刚开始,我拒绝萤火虫的好意。事后想想,总不能这样呀。我要留着身体,给弟弟诉冤呀。再说我也想从他口里得到更多的消息。
后来,我在李静的搀扶下,到了萤火虫的办公室,喝了三杯热开水,吞下两片饼干。从此以后,我听从了萤火虫的劝告,第三天中午,我中断了绝食,开始进食了。
当我把自己面临的问题想通之后,心情豁然开朗起来,唱起歌来。结果,又遭到老管教的大声喝斥:在拘留所里,要遵守这里的规矩,不准唱歌。
他说完,呯地一声,把那扇窗户重重地关上。
9号那天,香河公安又来提审。我坦然而谈,将他们心中的疑惑都解开了。我的心情也有所好转。
回到9号监室后,不经意间,又哼起“铁门呀铁窗铁锁链……”
突然,窗户被推开,老管教站在外面,大声暴粗口:你妈个屄!
我愣了一下,随即用微笑对着窗外老管教说:请你文明用语,不要骂人。
老管教咬牙切齿,又崩出一句话:就是要把你刑拘了。
在我无奈的摇摇头。
老教管又把那扇窗户重重地关上。
刚才那一幕,可把平时被管教欺凌的同号乐坏了。
她们说:吴华英,当你微笑面对气急败坏暴的老家伙时,精彩极了!
同号的话音刚落,老管教又来开门,把我喊了出去。同时还让一个男在押人员陪同,前往其办公室。
老管教坐在办公桌前,抬眼责问:上次跟你说过,在这里要遵守拘留所的规矩,不可以唱歌,今天你又唱歌了。你是存心跟我过不去?我在这里见过几千个拘留人员,从未见过你这样不屑一顾的。也许你见识多,但在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规矩。
我连忙解释:上一次你说过不可以唱歌,当时窗户是打开的。这一次哼哼,以为关上窗户,外面听不见。我不是存心的。只是一整天呆在十几平方的屋子里,心情郁闷呀。随口哼哼,缓解压抑的心境呀。
老管教听完之后,若有所思,抽出一支香烟递过来。
我婉谢:不会抽烟。
老管教把递出去的烟转给旁边的男在押人员,然后以缓和的语气说道:心情郁闷,唱歌也不行。在这里,就要服从规矩。今天的事,你就是到公安局长那儿控告我骂人,也不会有人相信你。告了也白告。你信不信?我一天只给你一个馒头吃。你信不信?我只要申请,就可以把你整天铐在床头上。在这里,不要不识抬举,不要总是一幅不屑一顾的样子。那样我会把你卡得死死的。你跟你的老乡用本地话喊话,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刚进所,你坚决不在空白的解除拘押单上签字。事后我也觉得有道理,也没为难你。是吧?我这人脾气不好,只要认定的事,我是不会怕的。即使是局长,我也照样骂。
看到老管教“麦克风”卡住了,我依然不亢不卑问道: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要走了。
老管教看了我一眼,无可奈何地摆摆手。便让随同前来的男在押人员,重新把我关进9号笼子。
刚进来时,一惯低眉顺眼的李静说:其实这个老管教人挺好的,每天晚上,都会叫她出去看看电视,散散步。有时还会安慰李静,同情李静的遭遇。不知为何,他对你如此仇视。也许是香河国宝给他灌输了什么东西,或者是他感到权威受到了你的挑战,让原本和蔼可亲的老管教,变得如此不近人情。
一同关在香拘的卓友桂,也有类似的感觉。后来在截回福建的路上,他也对老管教印象不错。只要是他上班时间,都会让在押人员轻松度过,晚上放出来看电视。
也许我被香河国宝特别关照过,使老管教先入为主,从而提高了他的“阶级斗争的警惕性”,对我特别注意,特别凶狠吧,使我的活动空间缩小了。
刚进拘留所当天晚上,我用本地话对卓友桂喊话。结果使得卓友桂在十天时间里,连续调换了四个监室。
卓友桂关在男监。刚开始时,他们监室的四人床上,挤了6个人,挤得难以转身。
喊话风波后,他被调到两人间。另一人白天在厨房工作,晚上回来睡觉。整个监室里,只剩下卓友桂一人面壁枯坐。
卓友桂在十几平方的监室里,无人说话,便来回踱圈。一连踱好几百个。他感到每天过得特别漫长。直到第七天,才被转到2号监室。偶尔会让他到户外干点活,但他的活动空间也被严格限制。
五、五个女号友
5号晚上,我被关进香河县拘留所第9号监室时,只有一个女号。是来自香河县本地失地村民,32岁的李静。她只因拉了去香河小(QI)庄镇压的武警一下,竟被拘留十天。
李静是典型纯朴的农家女,被拘留前,她在纸浆厂上班,月工资近二千元。小日子过得简单幸福。
当她看到我躺在床上绝食抗议时,反过来安慰道:时下流行一句话,以前的土匪在深山,如今的土匪在公安。
李静每天早早起床,先在窗户跟前站一会儿。看看窗外武警站岗,随后就穿着号衣,静静地倦坐在床沿一隅。只要管教让她出去帮忙干些零碎活,手脚灵快的她,二话不说,就去帮忙。干完活后,又回到监室,静静地枯坐在墙角一隅。
有一天,看到李静从外面干活回来,我就对送她进来的管教调侃道:这么勤快的人,是不是也该提前释放?
管教笑笑道说:不会啊。
没想到,第二天中午,李静就被提前3天释放了。
6日晚上,9号监室又来了一位哭哭啼啼的少妇。管教还在门口劝她:不要哭了。说比你更冤的人,大有人在。说完后,特意指了指躺在床上绝食的我。
少妇名叫张岩,户籍在香河县。因婚后财产纠纷,一直在申诉控告。
这次两会召开之际,她进了北京,到了天安门,一路走到西单。看到旁边有很多警察,便拿出一叠控告材料,向一位年纪较大且面善的警察询问。说自己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应该要找谁?才能主持公道?
之后,她就被带到了当地派出所。
第二天早上,警车就开进她家不远处,对她进行跟踪、盯梢。接着,她被派出所叫去。以她在几个月前摔坏一个烟灰缸,就以“毁坏公物”的罪名,将其行政拘留十天。
让张岩十分气愤的是,这个所谓的“毁坏公物”,发生在九个月前。已过了半年的追诉期。
没想到,为了达到行政拘留张岩的目的,阻止其在两会期间再跑到北京上访,作为执法机关的法官,竟然公然作伪证,把砸坏烟灰缸的时间,推迟了三个月。
她越说越气,越哭越伤心。
看到张岩的遭遇,我触景生情。从而得出结论,就算自己没拿错身份证,也逃不脱失去人身自由的厄运。冒用身份证只是借口,限制访民进京,把冤民的声音隔绝起来,才是其根本目的。
曾有好心人提醒我说:有些事物,别太当真。如果法律有用,你也不会上访了十年了。你为弟弟的冤情奔走呼号,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自己还获刑一年。说白了,法律是专门拿来对付老百姓的,最终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9日凌晨2点许,女监室又来了一位美女。管教令其睡在最后一张床上。
这位河南美女小尹,37岁,可了不得。她从派出所二楼跳下来,翻过围墙,越过四条胡同。原以为逃脱了,没成想,她刚从一家商店出来,与踏破铁鞋无觅处的警察撞上,逮个正着。
小尹说:自己迟一秒,或早一秒,都会与警察擦肩而过,逃过此劫。如果当时不从二层跳楼逃跑,罚点款也就没事了。这次进来,就认命了。就在拘留所呆着吧。
小尹在拘留所时,还闹出一连串笑话,成了苦闷岁月的精神调剂。
过了两天才知道,小尹一直戴着假发。由于生理出现紊乱,她的头发,突然间一撮撮脱落。去看中医,中医说,要好好调理身体机能。
在监室里,小尹几乎裸着头。
有一天,老管教开了两次窗户,反复追问:女号关了几个人?
开始时,我感到莫名其妙。监室关押几个人,电脑上都显示着。有必要多此一举么?
晚上睡不着,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小尹时而戴着假发,时而裸着光头,让刚上班的管教弄不清,感到头大,才特意前来查询,问个明白。
小尹为光头事,平时连矿泉水都舍不得买。口渴了,就喝自来水解渴。却被拘留所狠宰了200元。
小尹失去自由前,到北京医院看了中医。医嘱每天拿生姜蹭头皮,可以刺激发囊,重新长出头发来。
初来乍到,小尹一直忍着。稍稍熟悉后,才求管教帮忙购一斤生姜。
拘留所的收费很贵,价格都是外面的两三翻。已知潜规则的小尹,已做了充分的估计,她准备花50元钱购一斤生姜。
她原认为,能让心爱的头发生出来,是最为开心的事。花点钱也值得。
于是,她干脆把仅有的300元收款收据,交给了管教。
不料,半天后,管教送来的不是小尹渴望的生姜,而是200元的垃圾食品:约5斤麻花,3斤油炸花生,6小包双汇火腿肠,外加一小袋洗衣粉。小尹用200元换来的东西,充其量只值60~70元。
为此,小尹嘀咕了一句:没有生姜就没有生姜嘛。咋,给我整出这么多的零食?
这话被购物的管教听见了,管教也蛮委屈的,便对着窗口说:“我又没有贪污你的钱。这里的东西,价格就是与外面不一样。”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11日晚上,女号又来了一位来自四川南充进京务工的候小芳,37岁,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少好几岁。一张精美细嫩的小脸上,写着她的幸福感。她实在没想到,也会有牢狱之灾。
候小芳说起话来,慢条斯理。这次进拘留所,缘于香河当地一个司机,不慎撞坏了工地的大门,引起了争执,产生了肢体冲突。
报案后,民工们一哄而散。站在旁边劝架的候小芳与工头的小叔子,都被拘了进来。
候小芳一直在唉声叹气,早知道会被抓进来拘留15天,她就躲得远远的,不去劝架了。
她以为自己没打人,不会有事。没想到也弄了进来,还处以这15天的拘留。
候小芳常念叨:这15天该怎么过呀?
从未受过如此“礼遇”的候小芳,扳着手指头,熬过每一天,真是度日如年。
晚上就寝前,候小芳总是唉声叹气。我就在她的叹息声中,渐渐地入眠。
白天,候小芳只要聊到儿子、丈夫、女儿,幸福就洋溢在脸上。
她18岁的儿子和丈夫,都在工地里干活。父子俩的工资,每月有上万元。在老家盖了一座房子,在城里也买了一套30几万的商品房。
候小芳6岁的女儿,正在乡下念书。每逢署假,她坐飞机回家,带上女儿,到北京玩上一阵子,等开学了再飞回去。要不是工地流动性大,她早把女儿接到北京念书了。
候小芳想起幸福往事,越发伤心,眼泪吧嗒。
她人在拘留所里,仍时刻牵挂在工地上干活的亲人。担心他们回来,吃不上她煮的饭。恨不得长对翅膀,马上飞到家人的身边。
有件事情挺纳闷的,李静、小尹、候小芳一进来,就有经办部门开具的拘留证书。
而我和张岩却没有。
回到家里后,我一直联系不上张岩。不知她16日拘留期满后,可否拿到经办部门开具的拘留证?
六、香拘见闻
香河县拘留所的女号9监室,约18平方米。靠墙角处,并排四张木床。最里面是水池,左侧是洗手间。
监室内四面墙壁上,刻满了在押人员的恩怨情仇和渴慕自由的字句:“希望家人平安健康”、“他不是人,出事了也不管”、“我爱某某某”、“香河拘留所是地狱”、“抢我土地的官员丧尽天良、不得好死”……
在刻满文字墙壁之上,那架电视机成了摆设。只有过年才打开,平时都关着。上面积满了灰尘。
监室密封性好,冬天有供暖器,但没有通风的电风扇。如果在酷热的夏天,那可受罪了。呼吸系统有问题的人,有可能窒息。
每个在押人员,都要交相应的费用。拘留10天,需交370元(伙食100元,余下270元是杂物费)。
在押人员虽交了相应的费用,但管教人员经常无礼克扣。不给牙刷、牙膏、毛巾、香皂等日用品。
七、第二次提审
我被关在约十平方米监室里,一天24小时,有20个小时躺在床上。
平时在家时,总觉得睡眠时间不够。到了香河拘留所里,我原想可以好好补充睡眠。
谁料想,晚上闭上眼睛,只能睡着三两个小时,一点都感不到困乏,睡不着。每天晚上,我几乎是睁眼听着室友鼾声盼天明。
香河拘留所陈规陋习很多,这个不行,那个也不许。没书,没电视。还要闭口不言,不能唱歌,更不能大声说话……种种限制,日子过的苦闷无聊。
值得一提的是,香河拘留所里女在押人员,也归男管教看管。竟然没有女管教。
9日上午10点许,女号监室门打开了。原以为又是叫人去见亲朋好友了。不料,开门的小青年却喊我出来。我以为可以见到好友了。
跟着青年管教走到老管教的办公室,却看到香河公安局杨警官和那名女警官,早在那里里候着了。女警官的案头上,摆着一大摞刚打印出来的材料。看来,今天来者不善呀。
我问杨警官:还有什么事?今天又来了?
杨:还一点事,我们想问问清楚。
我:既然你们今天来了,我也有话要说,我想见见你们的领导,有些事想当面向你们的领导反映反映。
这时,杨警官的电话响了,他走出办公室接电话。
女警官接话说: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说也一样,我会向领导汇报的。
此时,杨警官接完电话又进来了。
随后,又跟着进来一位身着咖啡色皮衣的中年便衣,想必就是此次提审的最高领导吧。来拘留所五天,我从未见过此人。
我说:“好吧,我就实话实说。此次进京呈状,事出有因,有人向中央高层呈状,此次,进京因此而来的。

“鉴于我家冤情重大,我不希望香河公安局,被福建省与此案有关系的无良官员利用,希望你们不要掺和福建的事情。
“如果你们一意孤行,执意要沦为福建公安厅打击报复冤属的工具,有人会向中央反映的。
“你们不用怀疑我的话,事实真伪难不倒你们。我手机里不多的信息和通讯往来,想必你们已反复看过,并讨论过。”
听到直接给中央高层送材料,杨警官就马上站起来,责怪我为何不早说。
我很无奈地说:“你们当时不是说,一码归一码。不管我上访控告的事,只管冒用身份证件的事吗?”
杨警官听了,沉默了好一会儿。又从档案袋里取出手机,打开我诺基亚N78手机。
开机后,只听到接连几个短信音。随即,又听到云南朱承志大哥连续打进两个电话。
杨警官就问:朱承志是谁?当他知道朱承志曾是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众多关注者之一后,才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杨警官走到办公桌前,从档案袋里换了另一部手机问:姚仲亮局长是谁?
我说:“姚仲亮局长是福清市信访局局长,那部手机不是我的,是卓友桂的。这是昨天卓友桂跟姚局长、王书记通话后,要他不要进京上访,马上返闽。王书记与姚局长答应,尽力协助妥善解决卓的诉求问题。听了当地政府的承诺,5日早上,卓友桂本来打算去北京站买票返闽,没想到还没到一站地,却被你们带到这里来。
这时,那位身穿咖啡色皮衣的便衣,就走出去办公室。估计是打电话汇报去了。
我向杨警官讨要拘留证。
杨警官说:“出去那天,我会给你拘留证的。”说完之后,也出去了。
沉默多时的女警官,刁难我说:“你跟卓友桂一同上访,这次到北京呈状,有这么好的机会,为何只送你自己的材料,不把卓友桂的材料也一同送去?”
面对这位女警官反复搜身、刁难、找碴,我忍无可忍,斥责她道:“你是不是弱智呀?这样的话你也问得出来?我希望你每句话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奉养你们的纳税人,不要信口雌黄,无事生非。你们不是一直查我冒用身份证的问题,现在怎么又查起控告信的问题来了?这跟我刚到香河公安局时大相径庭呀。”
女警官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站起来辩解说,是其职责所在。
香河公安一再无事生非,我一再容忍。我只想就事论事,不想介入太多的个人恩怨进来。于是,要求女警官出示证件。
刚开始,女警官想赖着不予出示。看到我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很不情愿地从包里掏出证件,把证件表面往眼前一晃,欲放回包里。我要求验证证件是否是她本人。
我说:“作为执法机关,有义务出示证件。被审问对象,有权要求审问机关出示证件。”
在我的坚持下,才看清女警官庐山真面目,名叫曹军英。
随后,我跟曹警官坦言:“你我无冤无仇,我只是一个寻求法律正义的访民,而作为执法人员的你,更应遵守法律。”
自出示证件后,曹警官的语气也缓和了。她翻开一叠A4复印纸问:“林应强是谁?”
我说:“林应强是福州访民,他是失地村民。因举报村委会征地腐败问题,被陷‘敲诈勒索罪’,获刑四年。”
杨警官问:“3月6日,林应强又给你发短信说:我们今天中午出发,你们情况怎样?”
我说:“3月5日,我被关进香河拘留所,手机都在你们手里,他发来的信息,我又如何知道?”
杨警官问:“3月3日,林应强发来短信:下午好,你们福清帮(班)怎么样了。老纪被押到漳州农业局。林应强为何给你发这样的短信?”
我说:“自我被冤案制造者打击报复,陷狱一年(福建三网民案),声名远扬。全国各地网友都在关注我家的不幸遭遇。我的手机号码是公开的,他们经常发短信、电话问候。我无法控制他人给我发短信。随便发条短信,就成了罪证?作为公安,你很清楚,关键是我发了什么短信。至于林应强发来的短信,这并不能说明什么。”
杨警官问:“林应强为什么一直发短信给你?”
我说:“我们都是福建访民,保持联系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福建三网民案轰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我在两会前听说,林应强要与同村失地村民一起进京上访,后来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我也没有参加。”
杨警官问:“2月27日,林应强短信说:‘找不到住处。’后来你为何回了:“多保重!北京昨晚又在扫荡进京的各地访民”的短信?
我说:“2月27日,我在家里,接到林应强短信后,我深知进京上访的不易。那时恰好在网络,网友告诉北京正在扫荡进京的访民。”
杨警官停顿了一下,说我这样的回答,还算圆得过去。
我很生气地问道:“杨警官,你怎么就听不进真话?”
杨警官还想再挖点什么,问话的内容跟福建有关方如出一辙:“十年都在上访,你的生活来源靠什么来支撑?”
原不想回答这份多余的“操心”。但为了满足杨警官的好奇心,我还是耐心地作了解释:“本该安享幸福晚年的双亲,为了洗清儿子身上不白之冤,只好拖着年迈的残躯,找份工作维持生计,以续心中的希望。
“当然,对于耗神、耗力、耗财的上访路,老人家的努力也是杯水车薪,难以为续。好在有亲人在海外,也免得你为我的生计操心。”
我不失时机反问杨警官:“今天问这么多,好像跟冒用身份证都没关系。那天如果我的包里只有本人身份证,你会让我进京吗?”
杨警官停了一下,答非所问地说:“你为什么要选择这时候进京?”
我重申:“来京目的,别无他意,旨在呈状。除一年牢狱之灾外,每年两会都进京上访,而且都是提早进京,一访就是一个月左右。何况进京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两会期间不得上访。如果两会召开不能上访,当下的媒体和电讯如此发达,为何不公开公告。若此,也不用劳民伤财,让当地政府和访民到处玩猫捉老鼠游戏。”
杨警官又问:“住在香河还见过什么人?”
我想了想:“哦,3月4日是我的生日,邀请了老虎庙来香河一起过生日。”
“什么时候认识老虎庙?”
“前几年就认识老虎庙,当我被福建当局打击报复入狱一年,老虎庙为此还写下了78篇文章。”
八、黑保安遣返
按香河拘留所的规定,10天拘留处罚,要关足十天。我应在15日早上释放。
14日早上,为了祝福同号女友生日,我请萤火虫管教购买10个苹果。但他没买来,却送来两个苹果,让3个女号分着吃,说图个吉利。
我很感激他,在倒霉的岁月里,我绝食两天之后,在他的劝下,劝我吃下他给的两块饼干,让我有了食欲,重拾希望。当我要离开这里,他又送来两个苹果。
刚吃完中饭,我正准备午休,突然,监室门打开。管教站在门口,让我收拾行礼回家。
听到提前释放的消息,没有任何预兆,也没有心理准备。我慌乱地把洗过的衣物都穿在身上,赶到办公室,看到杨警官和曹军英警官也在场。管教把剩余的钱款结清,把两包衣物还给了我和卓友桂。
出来了才知道,两包衣物已于6日送到,香河国宝交待拘留所,不让他们交还我们。
临走时,杨警官还警告我和卓友桂:以后不要再从香河路过,看见了还要抓。
因为我比较欣赏有话直说的杨警官,所以一直没要求他出示证件,只问了他姓什么。
我回应道:香河县不是你杨警官的私人财产,而是中国一部分。我是中国公民,要从哪儿过,是公民的权利,你无权干涉。
当我索要手机、控告件、录音笔、U盘及拘留证时,杨警官说:放心好啦,少不了你的,一会儿给你。
随后,管教和杨、曹警官,急匆匆把我和卓友桂按进一部白色面包车,里面已坐着6个年轻人,还未等我回过神来,车门就被关上了。
这时,又有两人上车,一个是我户籍所在地东张镇副书记。2008年奥运期间,他赶到全国人大信访办,把被信访办扣下的我,接回了福建。
另一个不认识。估计是卓友桂所在地——镜洋镇政府的头儿。
我问张书记:又来截访了?
他挤出一丝苦笑说:和你拼车来的,刚到,情况不明。
我问坐在车头前面的是哪里的?30来岁的年轻人自称驻京办的。但听他的口音,我感到挺纳闷的,于是问:原来截访的福清人,今天哪儿去了?
这时,我才想起杨警官和曹军英来,他们已无影无踪了。
我马上问领头的张队长:我还有东西在香河公安局,麻烦你开车去取。
张队说:你的东西都移交给你当地政府,他们已在福清等你了等你下车后,会交给你的。
我要求到朋友处取包裹,也被蛮横地拒绝了。
回想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我到全国人大上访被扣下,先送久敬庄,再由当地驻京办接回。
当时,当地截访的官员李向阳,态度颇好。开车到较远的鸟巢帮我取行李。哪像今天的黑保安,只知道赚黑心钱,而不顾我的财物损失。
满载着10个人的面包车,在马路上穿梭着。不一会,在香河附近餐馆用餐。我才看清这辆车牌号为:京P-R-J830,类似安元鼎黑保安公司的押送车。
面包车的第一排上,坐着张队长和司机。我被安排坐第二排里侧。哈尔滨女孩紧挨坐在我的身边。
第三排是两名东张镇政府截访官员。卓友桂被安排在最后排的中间,他的左右两边,是来自石家庄年轻人。过道上还躺着一个人。
一路上,到了服务区停车休息,上洗手间时,我和卓友桂身后,还分别紧紧跟着黑保安。
吃饭时,将我和卓友桂的座位错开,生怕我俩一起逃跑似的。
安元鼎刚被取缔,黑保安又死灰复燃。在服务区吃饭或上洗手间时,巧遇一部大型黑保安公司的专车。车上起码有十几个访民。上完洗手间的访民们,被赶鸭子似的赶进车内。
漫长的旅途中,听6个黑保安相互对话,才知道他们来自哈尔滨、河南、石家庄。我感到黑保安是有来头的。
听哈尔滨女孩说:还有一部车,去押送3个访民。
张队长用电话跟多个正在押送访民黑保安车队保持联系。想必,2011年全国两会,镇压访民进京的黑保安,已盛况空前。
记得刚上车不久,我一直想自己被提前一天释放的原因。明天朋友们会去接人,到时又会扑空。
于是,恳请张书记帮我打个电话。
刚开始时,张书记感到很为难。
我也不勉强他。
到了晚上,想到朋友多次到拘留所看望,已添了不少麻烦,于是我据理力争,申明自己不是罪犯,只是一个有冤待伸的访民,依法享有的通讯权。说他们没有权力剥夺我和家人通话的权利。请张书记向领导汇报一下,明天早上我要给家人打个电话,转告我的朋友不要去拘留所接人。
第二天早上7点,张书记拿出自己的手机。我当着他的面,拔给母亲一个报平安的电话。
通话时,黑保安张队长欲转身阻止,哈尔滨女孩用手指示意——电话来自雇主。张队长才默然。
到了福州区域时,张书记频频接到来自镜洋镇政府和福清市政府官员的电话,说他们已在福清宏路高速路口待命多时了。
黑保安押送访民的金杯牌白色面包车,8个座位,却超载10个人。在跨省高速收费时,出示6座位行驶证,按一类车标准收费。
经过28个小时长途颠簸,终于回到福清地界。在宏路高速路口,镜洋镇政府的官员,早在那儿候着了。
面包车停下了,我向黑保安头索要被扣押物品。却像犯人一样,被押到旁边,不让我靠近。我想,是怕我被听到或看到权钱交换的黑幕吧。
那边厢,只听张书记叫镜洋镇政府付给黑保安一万元。当然,东张镇政府也要付黑保安公司一万元押送费,外加一路下来的餐饮费。
黑保安在那边交易,我和卓友桂两人这边打开档案袋,寻找自己的扣押物。
两人共18份控告件,没踪影了。
在拘留期间,我屡屡追问拘留证,杨警官口口声声说:等你出去了,会给你拘留证的。没想到,天子脚下的执法人员,敢于将人拘留,却始终不敢开拘留证。
而被“依法”没收的“冒用身份证”,却回来了。我还少了一支录音笔,一个U盘。
我向黑保安索要未归还的扣押物时,黑保安张队收完黑钱,将我一把推开,赶紧上车,重重关上车门,然后绝尘而去。
香河县公安局与黑保安沆瀣一气,同流合污,把访民交给昧着良心赚钱的黑保安公司,不顾公民的生命权,自己坐地分赃。这样的执法人员,他不是在维护社会稳定,而是在制造社会矛盾。这样的公安,如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九、被偷偷扣留的控告信
十天后,我和卓友桂请点被扣物品时,竟由黑保安归还。
查点扣押物时,我和卓友桂发现,我准备寄出的10份控告信件和他包里的8份控告件,已无影无踪。我要呈送的信件是:
1、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秘书处;2、全国人大代表转福建代表团;
3、人大吴邦国委员长;4、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
5、最高法王胜俊院长;6、国务院温家宝总理;
7、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8、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9、全国人大来访接待来访表格;
10、中办、国办来访接待室。




2011.3.15

0

主题

1198

回帖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3658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6 13: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春天,寄不出的十封致两会代表的控告件



九、被偷偷扣留的控告信

十天后,我和卓友桂请点被扣物品时,竟由黑保安归还。

查点扣押物时,我和卓友桂发现,我准备寄出的10份控告信件和他包里的8份控告件,已无影无踪。我要呈送的信件是:

1、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秘书处;2、全国人大代表转福建代表团;

3、人大吴邦国委员长;4、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

5、最高法王胜俊院长;6、国务院温家宝总理;

7、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8、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9、全国人大来访接待来访表格;

10、中办、国办来访接待室。


2011年全国两会寄不出的十封控告件




     2011年3月15日,路过河北被香河公安以冒用他人身份证拘留了15天的吴华英和卓友桂被黑保安驾驶“京P-R-J830金杯六坐白色面包车押送返闽,东张镇和镜洋镇各付黑保安1万元人民币权当押送费。

2011年3月5日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准备寄给全国人大信访办的表格





2011年3月5日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准备寄给中办、国办信访办的表格




1、

查办造假触目惊心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
致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代表的信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震惊国内外。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国侨务执法大检查”汇报后,此涉侨案件等被转最高法要求依法处理,最高法为此专门给福建省高院下发(法【2006】169号通知),提出办理原则和要求。然而,在官谎的遮掩下,五年过去了,这起查办大造假案件拖压了十年,仍悬而未决。


大会秘书处暨请转会议代表:



我们是福建省福清市2001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其亲属。根据公民权利之有关规定,谨向会议代表致这封信,敬请依法履职的代表予审议。


2001年6月24日(
星期日)上午,福清市纪检委司机吴章雄接到单位领导的传呼,告诉了其妻子,来到单位触动放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蹊跷的是,此前先后有多人看到该物,均无恙。


案发后,省公安厅督办,由市政法委书记任破案总指挥,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案等被判重刑)任专案组组长,调集大批警力,规定排查十种人(乘机取利),却不查打传呼者。警方隐匿了死者的传呼机、手机和电话通话账单,隐匿了死者妻子关于打传呼者姓名的二次询问记录(均未入案)。只以纪委办公室一副主任顶缸,转移侦查方向,在没有任何证据下,凭诬告,对仅仅因受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尚在复议中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及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框定为涉案者,实施秘密抓捕,非法拘禁在私设办案点长达103天和56天。终因无法忍受酷刑折磨致屈打成招,再据其刑供殃及到其他四个无辜者,如法炮制成爆炸案的“替罪羊”。随即通过舆论媒体,大肆渲染案件“成功告破”。


翌年7月,有长官指令将此支离破碎的案件移送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明知此案存在严重刑讯逼供,却对当事人及其律师反复要求司法伤情鉴定置之不理,其起诉书中以“暂时无法认定”,把残酷的刑讯逼供回避掉。法院对案件漏洞百出提出质疑,又有省政法委书记出面“协调”,让检察院两次退回“补侦”,问题依旧。

福州市中院在已超审限后,开了一次庭,拖了整整两年未判决,造成严重超期羁押。2004年9月,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原为公安厅副厅长、该案的督办者)组织公检法三家,请来指定的专家,亲自坐镇指挥,历经两个月对漏洞再进行大修补。 2004年12月1日,福州市中院以被告人被逼供诱供、充满矛盾的口供为依据,在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情况下,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五名被告死缓至三年徒刑。荒唐的是,一审判决时,被公诉机关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于2003年3月到案,因警方人事调整,王未遭到刑讯),却不让到庭;一审判决后九天,王被判无罪,悄悄释放。引起轩然大波。

被判的被告人个个不服,提起上诉。2005年12月1日,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该裁定书中对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到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所有环节都予以否定。然而,福州市中院在福州市政法委那位书记掌控下,顶着诸多问题,重审顽固维持原来的枉判。

2006年10月案件再次上诉,已经三次审理(其中二次督查)此案并作出明确结论的福建省高院,依法当在最多二个半月内公开作出二审判决、终结此案。可是,福建省高院获知此案还有省领导撑着,就采取“拖”字诀,至2007年4月全国人大再次派员莅闽对该涉侨案件督查时,福建省高院竟以“疑难复杂”搪塞;福建有人明知故犯对抗中央要求,公然徇私枉法。在官谎的遮掩下,这起06年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督办的案件,至今问题依旧。

鉴于此案荒谬之恶劣影响波及国内外,我们在日本的侨属不断向福建省相关部门和领导呈状诉冤无回音后,又不断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申告,期间还受到时任大使王毅的几次接见并答应会把状件经外交部批转最高法院。由于福建当局控制舆论,国内外媒体如:《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等也相继对案情据实报道。但福建省当局领导不予自省,反谎诬此案为政治性案件,让监督有名无实,10年了,中央已完善建立起法治的机制,但在福建,此案仍在无休止地拖延。

综观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在侦查伊始,就有人利用公权力放纵凶手,故意转移侦查目标,硬生生地把陈科云等人充当“替罪羊”投进牢狱。冤案制造者又恃权顽固坚持枉法滥判;二审法院明知案件造假,担心危及自身利益,只好捂住盖子,以假掩真,十年不给说法,福建司法腐败触目惊心。

一年一度的福建省人代会,我们已连续多年向大会送出公开信,可是皆无音讯。福建当局为了所谓“维护地方形象”、“出政绩”,极力掩盖真相,瞒上压下。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而肆意违法。

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我们的痛苦和悲愤。现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即将召开,我们发此件,敬请大会秘书处转曾率团赴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的韩启德代表阅处,并望转福建省人大代表团,要求身为团长的现省主要领导(此案与她无关)秉公持正,明白说法,还我们一个清白!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2011年3月5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抄送: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秘书处、全国人大代表转福建代表团、吴邦国委员长、国务院温家宝总理、曹建明检察长


2、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 拖压十年仍未决
司法腐败冤无辜
务请督办抓落实


——蒙冤者及亲属备受煎熬,再向最高院讨说法


2006年4月全国人大“侨务执法大检查”,该涉侨案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全国人大办公厅函转最高法院要求依法督查处理;最高法院给福建省高院下发(法[2006]169号)通知,五年过去了,问题依旧。福建省高院明知冤案,却采取无休止拖延……


最高院沈德咏副院长暨请转王胜俊院长:
2001624星期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有领导打BB机传呼纪委司机吴章雄,吴来到单位触动曾经多人看见过的爆炸装置,当场被炸身亡,发生
“纪委爆炸案”。蹊跷的是,警方组织庞大队伍,由省公安厅督办,在规定排查十种人中,却不查打BB机者。对吴章雄身上的BB机、手机、电话通讯记录单以及案发后对死者妻子询问的二次笔录等基本证据都隐匿不入案,只让纪委办公室一副主任顶缸了事。在闹腾一个月后,警方决策者改变侦查方向,以有人举报为名,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就推定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涉嫌搞爆炸。并以搞“突破口”为名,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关押在私设的办案点连续五十多天刑讯逼供无果;又对陈科云夫妇刑拘,为获取口供,采用法西斯手段对陈、吴二人进行严刑逼供,致屈打成招后,又刑拘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使案件成型,随即通过媒体为“成功告破”大造声势。在警方种种暴力加谎言混合而成的恐怖行为下,六个无辜者成了爆炸案的“疑犯”。
20022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福州市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问题依旧。却在长官意志干预下,被强行起诉,福州市中院提出质疑,又在省政法委书记协调下,让再次“补侦”。当年11月福州市中院已超审限不得不开庭,法庭上所有被告人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累累伤痕,全案八个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实因案件漏洞百出,全案一个实质证据都没有,庭审后拖了整整两年,造成了严重超期羁押后,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原是省公安厅副厅长督办过此案,后调至福州)组织公、检、法三家联合重办此案,把原羁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的五名被告秘密分散关押在福州市辖下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两个月(20049月——11月)后,于2004121,在该书记坐镇下,福州中院一审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
一审枉判后的第九天(20041210日)夜,被公诉机关指控为爆炸案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不予并案),被“另案处理”关押了一年九个月,福州市中院悄悄宣布无罪释放。几天前福州中院判决陈科云等五人搞的爆炸,就这样成了一起没有电雷管的奇案。
20051231,福建省高院对一审判决作出“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附件)。该裁定书指出: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 裁定书载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
退回重审后,福州市中院提出九个问题发出《建议补充侦查函》,不但无法补侦,而且对认定为“拉动触发式爆炸”(即电雷管引爆),被指控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已无罪释放,没有了电雷管,怎会爆炸?福州市中院连这最基本的事实和证据都没有,却在长官意志下,于20061010日重审再次强行维持原来对五名被告死缓至二年徒刑的判决。
更为荒唐的是,王小刚明明已经无罪释放,重审居然仍把他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该判决书语无伦次,谬误举不胜举。
犹当指出的是,在对“成功告破”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于20037月和20041月两次奉命对该案进行督查,都有明确意见。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案件的是非曲直,是昭然若揭的。
20064月,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经韩启德副委员长汇报,该涉侨案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转最高院处理,贵院当年给福建省高院下发(法【2006169号通知),可是,近五年多时间过去了,福建省高院面对长官意志的强悍,顾及自身利害,对该案采取无休止拖压。
事实和法律是判案的唯一根据。几年来我们不断向福建省高院等部门上访、申诉,也屡屡到最高院上访并呈状,强烈要求二审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这起大冤案,可是福建省高院至今也没有给我们以应有的说法。
最高院明确规定:刑讯逼供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福清纪委爆炸案”刑讯逼供可谓是登峰造极,福建司法当局却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惜耗费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历经九年多反复“补侦”,至今全案依然一个实证都没有,仍无视法律关于“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的明确规定。如此执法违法,当然毫无对法律的敬畏,司法公信力还有多少?
问题很明显,自2006年10月,第二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已经四年多了,福建省高院既不公开开庭审理,又不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去年8月,福建省高院提出“大干150天打响清案结案攻坚战”,省高院院长信誓旦旦,可是这起十年积案拖压依旧。
最高院对全国人大在五年前要求负责监督的这起涉侨案件,有确切事实可据;今年全国又开“两会”,我们在悲愤难忍中再呈此状件,恳请监督抓落实,做到有始有终,敦促福建省高院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依法纠正错案,根据最高检不久前发出久押不决案件在规定时间清理完毕的规定,让这起拖压了近十年的案件,由福建省高院迅速终审。以挽回极大的负面影响。
此谨呈!


蒙冤者及亲属:杜捷生
谈敏华


陈美珠
陈科斌

吴华英



吴玉堂
周洪玉
王小刚
同具



201135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3、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凸显司法重重黑幕

蹊跷案件离谱办
庇护真凶搞枉法

蒙冤者及亲属再向省人大泣血呈诉

省人大孙春兰主任并常委会: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您到福建履职已一年多了,中央评价您党性强,作风正……,我们因而对您信任和期盼。2001年福清市发生的那起“纪委爆炸案”,由于案件查办大造假,我们的五个亲人都被警方滥用警力非法抓押,个个惨遭酷刑,致屈打成招。九年多来,我们坚持据实申告,四出寻找青天,在上访路上�被抓被关被凌辱成家常便饭,犹不断舍命抗争,坚信总会有云散天开之日。考虑到您初来乍到,了解福建需要时间,我们到09年末起才上书于您,至今已送七件,所诉都有事实为证。期间,我们仍向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省人大、省委信访办、省高院等处不懈呈诉。令我们痛心和十分遗憾的是,接状单位和部门都不予正面答复,监督制衡机制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近十年来,我们侨居日本的亲属也心忧如焚,不断向驻日大使馆等处反映案况。原王毅大使就很关心此事,曾几次亲自批交诉状送外交部转最高院监督。20064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带队赴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会同福建省人大、华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原王美香副省长一起了解案况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检查专项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但在省长官的遮掩下,瞒上欺下,无视监督,至今问题依旧。
当年福清纪委发生爆炸案,警方定出要查“十种人”,滥用警力,随意拘传,从中取利,却唯独不查纪委自身。案发前,纪委有人打BB机传呼司机吴章雄(该天是星期天)到单位,触动爆炸装置,当场被炸身亡。奇怪的是该天有多个员工见到该爆炸物却安然无恙。按理,警方必须把打BB机人的确切身份、吴章雄的BB机和手机的通话记录、乃至案发后警方向吴章雄妻子的两次询问笔录等作为基本证据的要件,但警方全部隐匿不入案,这说明办案决策者明知故犯地放过这个重要嫌疑线索后,改变侦办方向。案经一个月后,依然大肆践踏刑事办案程序,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诬告,就框定陈科云为作案对象,并将其单位的年轻司机吴昌龙作为“突破口”实施武装密捕,手铐脚镣加身,关押在私设的多个办案点长达一个多月,取不到供词,又利用矛盾刑拘陈科云夫妇,同样如法炮制。吴昌龙生不如死,只好认供,警方再凭刑讯之口供,逐个抓其他人,通过严刑逼供使案件“成型”,随即利用媒体炒作,使“告破”之声震惊国内外。在那种种由暴力加谎言混合而成的恐怖手段下,六个无辜者成了爆炸案的“疑犯”。
然而,谎言掩盖不了真相。大造舆论宣称案件“成功告破”备受社会广泛质疑。在长官意志下,20027月,案经检察院两次“补侦”,还是漏洞百出,又有长官指令移送到福州市中院审理。承办法官对案情提出不同意见,同年823日,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召集福州市政法委及公、检、法办案人员,以听取汇报为由,稳住了对该案要进入司法审判的程序。
1130日案件超审限时,福州中院才开庭,法庭的旁听席上,除了给五名被告亲属各发两张旁听证外,座满的都是政法部门指派的人员。法庭外有许多人要求旁听(包括记者),都被拒绝。法院奉命戒备,庭审充满杀机,被告人喊冤叫屈,展现身上累累伤痕,都无济于事。
庭审后,新华社福建分社原社长许一鸣很气愤,写了《如此刑讯逼供怎能保证办案准确》的内参,指出“福清市6·24爆炸案疑点甚多谨防出冤案”,向鲍书记反映,不了了之;省里控制住舆论,不让辩方要求公开报导,福建日报资深记者不得不先后写了《“福清爆炸案“疑点多多》等多篇《内参》,同样未见批转。
此起彼伏的质疑声和内参的不同意见被置若罔闻。福州中院在福州市政法委主要领导(原省公安厅对此案的专办者,时已调至福州)的掌控下,庭审后拖了近两年。期间,中央“两院一部”发出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仍我行我素。挨至2004121日,在那位政法委书记直接坐镇下,竟然把这起千疮百孔的大假案硬判。九天后的1210日,福州检察院指控为爆炸案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后来到案,不让并案审理),福州中院判他无罪而悄悄释放。
王小刚的无罪释放,电雷管的来源和提供者也就子虚乌有。没有电雷管,哪有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又如何爆炸?对此,人们议论纷纷,《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和由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不得不相继批露案件实情。
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院。一年多后,省高院在两次对此案件督查基础上,再次作出“此案难成立”的审议结论。省高院领导无独立行使审判权向省政法委请示报告,但鲍书记竟将该报告下转给了福州市政法委,这种荒唐的“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结果也就不言而喻。
省高院揣摩此案有省领导撑住,秉公判处于己不利,至20051231日(休息日)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
退回重审后,对这起没有一个实证的爆炸案,还在市政法委领导掌控下,福州中院于200610月重审仍顽固维持原来的枉判。在该份榕刑初字第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洋相百出,荒谬绝伦。主审法官无奈,事后对被告亲属说:“我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哪个领导愿意坐下来听?”
在反复的折腾中,200610月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办案法官多次明确表示要公开开庭审理,可她的话不算数。至今,再次上诉已五年了,福建省高院一再说要终审,却屡屡食言,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已荡然无存。
这起千疮百孔的大假案,若程序正常,本在初始阶段就不会发生,若监督不缺位,也早可以纠正,但就因为福建司法状况异常,造假者和参与者设置重重障碍,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形成的利益链中被拖压至今仍难见天日。究其原因在于放了蒙冤者,真凶再难遁踪影,也对某些长官不利……,尔今,我们不得不说,原省主要领导作风怎样?党性如何?法律何在?谁能对他制约和监督?他刚愎自用,在调离福建前,司法旧账未清,又为您留下了制造冤案的新的“遗产”。倘要详情,我们愿再呈告。
尊敬的人大主任:省高院对此案的是非曲直是明了的,我们盼望在您主持下的福建省人大能够洞悉真相,体恤民意,做到“依法办事”,要求审判机关秉公断案。全国“两会”在即,务请您在百忙中予过问。切切期盼。
此谨呈!



“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谈军华
王小刚
同具

2011年3月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周洪玉
0591—85273696





4、

“福清纪委爆炸案”为何乱象丛生 十年未决
切实监督纠正错案
福建纪委责无旁贷

省纪委陈文清书记并党组成员:
您从中央空降来闽任职后,我们一再据实陈情,满怀期待依法依纪督查“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大造假案件。可是,该案至今仍被无休止地拖延。在党的纪检机关发生这类恶性爆炸案件,福建是仅见,全国也是罕见,若当年侦查能依法秉公,也早已从重从快审结。
异常蹊跷的是,当年警方动用大批警力,耗费巨额经费,但因有人故意转移侦查目标,以假乱真,以致乱象丛生,至今十年仍在二审法院搁着。

事实表明,“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成功告破”是一个弥天大谎!有人明知故犯,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

古今中外无数实例表明,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是由刑讯逼供造成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堪称造假典型。警方无视法律,并大肆践踏刑事办案程序,在种种暴力加谎言混合而成的恐怖手段下,把六个无辜者先后当成了爆炸案的“疑犯”,没有证据就滥用警力搞秘密逮捕和刑拘,在暗箱操作中使案件“成型”,随即利用媒体大肆渲染“成功告破”,让舆论代替审判,影响波及国内外。
事实是,侦查机关把嫌疑人长时间秘密关押在办案点,大搞刑讯逼供,凭着在酷刑下的有罪供述,在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甚至连案件最重要的电雷管的来源和提供者都没有到案的情况下,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漏洞百出的案卷,福州市检察院进行两次退回补侦,问题依旧。
明知不能起诉,由于有长官指令,检察院照办。福州中院对问题案件提出质疑,却在省政法委领导出面协调下,只好再补充,至超审限而不得不开庭。法庭上被告人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全案所有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当局均置若罔闻。庭审后拖了整整两年,在案件疑团滚滚的情况下,居然强行判决,引起轩然大波。
被告人个个不服。上诉一年二个月后,省高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裁定书上写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
裁定书还特别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显然,二审法院遭遇压力,不好查此案存在刑讯逼供,但还是以这种方式保护了上诉人的诉权。该裁定书包括正副庭长在内共有五位法官的署名。

发回重审,省高院意在让福州中院自己纠正其错误判决。实因长官意志的猖獗,福州中院继续顶着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再次判决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二年徒刑。更为荒唐的是,此案重审,爆炸最基本的电雷管的来源和提供者,居然仍是被判无罪并已释放了两年的王小刚。判决后的第三天(2006年10月13日),审判长杨春姗通知陈科云的儿子陈炜领取判决书(因律师们对枉判表示抗议而拒绝出庭)时无奈地告诉说:“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哪个领导愿意听”。显然,福州中院的强行枉判,长官意志暴露无遗。
2006年10月,案件再次上诉到了省高院,省高院面对“权大于法”的强悍,既不开庭审理,一直拖压。我们坚持控告辩冤,法院领导一再回避,让办案法官出面应对,办案法官也诉苦说,她一天也不想拖,巴不得马上结案。接待我们时,多次表明要公开开庭审理,只能屡屡食言。联想到2006年1月24日(发回重审前一天)省高院法官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曾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可年复一年,五年多过去了,至今问题依旧。
事实是最好的证据,这起案件查办太离谱,十年难结,就是有人滥用公权力,使同样处在权力圈子的省高院领导,在各种权势纠结面前左右为难,导致“官员不拿法院当回事,法官不拿法律当回事”。
一个原本在初始阶段依法可以纠正的大假案,却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恶性循环中掩盖着真相,致蒙冤者深陷冤狱,让真凶长期逍遥法外。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近十年来,我们含冤受屈、背着爆炸杀人的“黑锅”,以极大的忍耐和克制,等待着公平正义的到来,可是,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恃权屡屡对我们进行刑事传讯和拘押,甚至连律师以及持不同意见的办案法官也不放过。我们不得不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极大的怀疑。此案发生在党的纪检机关,实事求是乃党的宗旨,依法纠正错案,平反冤狱,事关纪委机关的形象,省纪委当责无旁贷!

此案拖到如此不堪的地步,说明没有民主哪有法治?新一年又到,全国即将开“两会”,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在号召什么,主张什么,您比我们清楚得多。您还是中纪委委员,如果还认为要上面给力,恳请如实向中纪委有关领导报告;孙春兰书记主政福建工作,又是省人大主任,务请您如实向她反映。这起爆炸案不能再让依法监督形同虚设。现在,控、审、辩三方乃至北京等处转的相关材料都聚集在省高院,我们只为讨个清白和公道。至于真凶为何长期被庇护,有知情者在,连死者的妻子也站出来举报了。只要动真格,真相肯定很快会水落石出。坦率而言,我们已很心寒,不想过问,也无力过问。顺附近日向省高院领导送达的一个状件,请予审视。

以上呈诉,敬请您和省纪委一班人秉公持正唯盼!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2011年3月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8

主题

5110

回帖

2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4065
发表于 2011-3-26 15: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谢谢。发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3-26 20: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政权所作所为,与强盗土匪有何不同?

吴华英,我早就说过,中共已经在你身上“安装电子遥控装置”,他们几乎每时每刻盯梢您,因为您是“重要人口”(这是公安的专门用语)

中共政权践踏人权,违反法律。他们所作所为,与强盗土匪有何不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3-28 13: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政权践踏人权,违反法律

中共政权践踏人权,违反法律。他们所作所为,与强盗土匪有何不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3-29 08: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锤百炼的吴华英,永远坚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3-30 12: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维权女侠吴华英致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3-31 13: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4-2 07: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将“狱中纪实”“ 2011年春天 我心中的北京”编辑出版

建议吴华英求得海外人士(或且“对华援助协会”等团体)的赞助,将去年的“狱中纪实”以及“ 2011年春天 我心中的北京”等文章编辑出版。一定有众多读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4-3 07: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没有基本的人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4-4 07: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只要吴华英健在,冤案总有平反昭雪的一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35

回帖

4378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4378
发表于 2011-4-4 19: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第57个民族-----上访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4-7 08: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凸显司法重重黑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4-8 07: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华英多次“获奖”,请看:

“三次治安处罚,一次刑事判刑。2002年6月13日,因拦了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轿车,被拘留十天。2003年4月21日,在福建省政府门口拉横幅,被拘留十天。2005年9月11日,在福州市温泉路口拦了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轿车,被拘留15天。2009年6月30日,因关注轰动全国的“闽清严晓玲案”,被福建当局诬为“诽谤罪”而获刑一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4-9 19: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福清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xixihaha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4-10 15: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8

回帖

177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776
发表于 2011-4-13 06: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叫什么“东”的专家,一定说吴华英有“执着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5-6 13:0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