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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抗议中共以言入罪政治迫害刘贤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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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6 13: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惊悉著名民主人士刘贤斌先生,在被中共极权政府超期羁押九个多月后,于2011年3月25日上午,被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指鹿为马、杜撰而来的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每个具有良知的闻讯者无不痛心疾首!无不愤慨万分!无不愤怒抗议中共如此丧心病狂以文字狱枉法重判刘贤斌先生!无不强烈谴责中共如此邪恶以罪恶的文字狱政治迫害刘贤斌先生!无不由此认定中共极权政府已经堕落到了顽固与世为敌的无可救药的卑劣程度了!

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女士在接受路透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刘贤斌无罪,他只是在2009年撰文呼吁中国实行民主改革而因言获罪。知情人士还披露,四川省遂宁市中级法院以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如此丧心病狂重判刘贤斌先生的所谓事实依据,其实仅仅是刘贤斌先生出于公民良知、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所明文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权——在网络上发表的纯粹表达个人见解的5篇文章,其中包括涉及批评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包括声援因揭露豆腐渣工程而被以言入罪枉法判刑的谭作人先生和黄琦先生等内容。

批判中共!谴责暴政!强烈抗议中共通过政法委非法操控公、检、法、以言入罪政治迫害刘贤斌先生!

强烈吁请每个有良知的海内外、体制内外同胞同仇敌忾、同心协力敦促中共必须立即停止、立即纠正此类戟害良知的犯罪行为!必须立即改判并无罪释放刘贤斌先生!

强烈吁请联合国,强烈吁请国际社会,群起敦促中共必须立即停止、立即纠正此类戟害良知的犯罪行为!必须立即改判并无罪释放刘贤斌先生!必须立即立法禁止文字狱!必须立即修定刑法彻底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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