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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2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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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警察参与拆迁破门而入,被业主用日本刀一刀穿胸
http://news.163.com/11/0507/09/73EK342V0001124J.html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发生了恶性拆迁案件,‘民警’和综合执法人员被动迁户用长刀捅成重伤。”两天前,《法制日报》记者接到一条关于暴力拆迁的线索,在强拆过程中,两人受重伤、3人轻伤。
齐簿是聖潮足道馆的经营业主,她告诉记者,足道馆的店面是在去年5月从房主魏军那儿兑来的,兑店费用加上租金及装修等投入累计50多万元。今年1月,接到通知说要拆迁,当她找到兴隆台区动迁办谈及装修及营业损失补偿时,却被告知找房主去谈。而房主魏军根本不跟她谈补偿问题。尔后,足道店在今年3月的一天突然起火,4月30日,又遭到三四十人打砸。接下来,便发生了5月2日的事件。
据当天在“聖潮足道馆”内看店的一个小伙子介绍,早上5时左右,房门突然被人踹开,由于房屋断水断电,模糊中他看到几名身穿制服的人手持棍棒,让他赶紧出去,要拆房子了。正在他穿裤子时,对面的房门也被踹开,借着过道透出模糊的光线,他看到店主杨东明手持一米来长的日本刀,一刀捅到踹门者的前胸,拔刀时他向右一挥,将旁边一人的手臂砍伤。后来他才知道,受伤者是一名“民警”和一名综合执法队员。
在采访中,已被提拔为兴隆台区副区长(正在公示期)的兴隆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岩说,在此次事件中,还有两名综合执法队员的眼睛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原因是队员在进入“腾达旅馆”时,老板用事先准备好的灭火器喷射闯入屋内的人员,还遭到拆迁者一顿暴打。
网友评论:
支持拆迁户,反对暴力拆迁,反对强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正当防卫是公民的权力
好啊,这就是中国,砍的好啊哥们,公安部已经禁止民警参与强拆,世道太乱了,兄弟敬你酒,大家都这样这些狗日的就不敢了
辽宁省沈阳市网友 [50分] 的原贴:
我是盘锦的,盘锦原市长现书胤记别号:孙大扒。刚装修完的区公胤安局大楼扒了,附近几个刚刚装修完的区委区政胤府扒了,附近大片的住宅扒了,每平米最多给3600块,都卖给大连大商集胤团,大商盖楼卖6000块每平米。今年就扒文中附近的电业家属区,给的还是每平米3000多块,人家那是9*年盖的5层楼,市价也能卖个4、5000块,附近新盖的大商商品房都上6000了。
比停电、停水逼胤迫拆胤迁更为恶劣的是: 1、堵门锁眼,让居民经常换门锁。
2、报警时,无人出警。
3、报媒体,无人采访。
4、报法胤院起诉,法胤院不受理。
5、砸坏暖气管线,让楼道变成水帘洞。
6、破胤门胤而胤入砸坏自来水龙头,让水浸泡行李衣物。
7、砸坏门窗,让居民无法居住。
8、扒楼顶防雨层,让大楼成为危楼。
9、砸坏3层一下的楼梯,让居民无法进入自己家。
10、制胤造恐怖气氛,让居民生活不得安生。
福建省泉州市手机网友:
真有这样
11,半夜砸你家窗户,
12烧你家旁边被拆一半的房然后连你家窗户都被烧,
13停你家人的公职,
14破坏你的生意让你不能正常做,
15叫一些穿着虎皮整天恐吓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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