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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与古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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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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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9: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理

     刚从网上看到一幅某地县长的出行图,那架势跟港产片古惑仔似的,从其服装的品位上一看就是一伙地痞。看到这个所谓县长的熊样,似乎就是一幅傻逼像!其实网友发这个图上网上,真不叫什么新闻,这县长能亲自走路,已经是不错了,错就错在这县长一行人独占半条马路,这在古代叫做地赖子巡街,但现在改朝换代了,美名叫领导视察。

     看到这县长很有霸气!走出了气势,走出了“主人”翁的感觉。县长走在最前面,副县长较县长差半步,局长较副县长差半步,队型很规整,比当年上海黑帮的派头大多了!这帮人是那帮人的手下,横行霸道,这种“河蟹”走法,人们一看就明白了,这正是一群黑社会的大佬和打手。

     这就是典型的等级社会的缩影。当然,这图片的“官”还算和蔼,比起那些那个警车开道出来亮相的,简直就是杀气腾腾,随着警笛声声,路人鸡飞狗走!当下就好看了,对一群土匪聚义,杀人截货的家伙刚好对上了号,全是一伙的,上下级关系。一帮癞蛤蟆,好威武啊!

     本人不禁要问?作为一个自称是人民公仆的官!非得这样走吗?不能随便点吗?给人民一看就像是什么收取保护费、还乡团的什么似的。要知道,根据国家的交通法规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本人不知道是不是这些的法律条文中后面还有没有注解说明是“领导例外”的?要不,这样行走的必然就是那些“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这样的话,他们的“监护人”就失职了!或者说那些法律条文规定中:行人应走人行道、靠右边走。规定要求说的是起码是“人”。可能这一群的不是“人”吧?当然这也有可能,因为,当他们道貌岸然地走在大街上,或者说一脸凝重地坐在主席台上时,谁也不知道他们办公室里抽屉里放着女下属的数十条原味内裤呢!他们只是一群吃完牛鞭还喜欢吹牛逼的SB

     明明是一群品位低下的酒囊饭袋,却明目张胆的招摇过市。本人真的想不明白,现在这些当官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人类现代与文明已经发展到的今天,这些人怎么还是一幅九品县太爷的嘴脸?一些公仆们出门,常常是要安排公安局布置警察做好安保措施.......!看它们害怕到什么程度了?到底他们都害怕谁?害怕些什么?

     一个九品的芝麻官出门,左右四大金纲前呼且拥,简直魔里青魔里红的。这就说明了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横行霸道,看一看他们的骄横跋扈神态,看一看这些不可一世的现代土皇帝,本人只能说,这才是真正的黑社会。

     2011-4-21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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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0191926396  [时间:2011-4-21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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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20: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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