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时十载“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于4月26日开庭
十年不决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拖压近五年,福建省高院近日才通知律师阅卷。本案第一被告人陈科云的律师林洪楠被要求回避,再次遭“闭口”。
开庭时间: 2011年4月26日早上9:30分;地点:新建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次二审开庭,每个被告人亲属也只能领到两张旁听证。记者采访需向法院申请。
下个星期二的26日敬请国内外媒体关注这起全国首例纪委机关爆炸案二审开庭审理。
特别提示:当年任“福清纪委爆炸案”专案组组长、原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于2003年涉黑暴露被重判16年。
被指控为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已于2004年12月10日夜,悄然无罪释放。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呼吁公众、媒体、律师关注!
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