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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十载“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于4月26日开庭 
 
 十年不决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拖压近五年,福建省高院近日才通知律师阅卷。本案第一被告人陈科云的律师林洪楠被要求回避,再次遭“闭口”。
 开庭时间: 2011年4月26日早上9:30分;地点:新建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次二审开庭,每个被告人亲属也只能领到两张旁听证。记者采访需向法院申请。
 下个星期二的26日敬请国内外媒体关注这起全国首例纪委机关爆炸案二审开庭审理。
 特别提示:当年任“福清纪委爆炸案”专案组组长、原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于2003年涉黑暴露被重判16年。
 
 
 被指控为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已于2004年12月10日夜,悄然无罪释放。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呼吁公众、媒体、律师关注!
 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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