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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黑官场,全国十大以言治罪案首沉冤至今竟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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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 06: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莆田官场全国十大以言治罪案首沉冤至今竟不平
编者按:被国人誉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十大诽谤案榜首的福建莆田“诽谤领导”案的沉冤者林国奋,尽管一次次全国高调曝光,一次次获得高层批示,但是沉冤十六年了却依然如旧。问题症结到底何在?是否表明现政权丧失了自我纠错的机制?政令不出中南海的后果多么可怕?!
这里特地转载《人民网名博评论员》公开发表的文章《能否让中央第二地方巡视组王太华组长收妻的一封信》详尽介绍了整个情况,令人深思。
能否让中央第二地方巡视组王太华组收到的一封信
尊敬的王太华组长:
本人叫林国奋,被国人誉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十大诽谤案榜首的福建莆田“诽谤领导”案的沉冤者,尽管一次次全国曝光,一次次高层批示,沉冤却依旧。
请看:最高检《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上,仍挂着十年前由新华社记者采写同时刊载《半月谈》上的《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 竟被以罗织而成的种种罪名判刑入狱》,曝光莆田如何将举报人林国奋以诽谤罪判刑六年,打入牢狱的冤案真相。
《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网址:http://www.yfw.com.cn/shownews.asp?id=472

请看:人民网上,仍挂着十年前《工人日报》新闻评论专版右上角,以十分醒目竖通栏黑字体大标题评论员文章《最黑的“黑”字怎样写》,评击莆田制造“诽谤门”,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迅速被《人民网》《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全国报刊网站转载。  
《人民网》网址:http://www.people.com.cn/GB/guandian/183/4855/6170/20010813/533863.html

请看:中华网上,《网友给力:此案不平 反腐大耻 法治大耻 公平大耻 国之大耻》
中华网社区: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22/67/26/2_1.html

请看:人民网上,《猪哥虽死 “阴魂不散 ----福建首例诽谤治罪举报人18年冤案录》,在全国各大网站转载,这事实难道不是反腐大耻?法治大耻?公平大耻? 国之大耻?
   
人民网网博:http://blog.people.com.cn/blog/c51/s304112,w1299854612849677
中华网社区: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23/50/12/6_1.html

1996年莆田首创“以言治罪”打击迫害举报人先河。在遭受打击迫害十几载后,举报者眼睁睁看莆田“猪哥书记”一个个落马,抓的抓、判的判、免的免、死的死,就是竟然得不到正义的伸张,莆田天理何在?莆田公理何在?莆田法理何在?

2007
年始,林国奋成为《搜狐网》十大健博;2008年,成为价值中国网500强专家;2009年,《人民网》特聘林国奋为反腐倡廉名博评论员;2010年,《新浪福建》特聘林国奋为特约评论员;林国奋在知名网站开设实名制博客,将自己遭遇打击报复的悲情遭遇公布于世。

2011
1月份,沉冤者林国奋在网络上发表了《网友给力:此案不平 反腐大耻 法治大耻 公平大耻 国之大耻》为题----致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一封伸冤信,引起了巨大反响,终将送达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得到了批示;随之,曹建明检察长直接批到莆田市检察院,要求重新认真复查;二月上旬,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批示件,转到莆田当局。
214上午,沉睡10多年的林国奋案卷,终于从曾经提起诽谤公诉的莆田县检察院,现改称荔城区检察院正式调送到莆田市检察院。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一种说法却弥漫莆田,说什么,林国奋一案时间久远,许多当事人找不到,无法进行复查;说什么,林国奋一案当时这么做,总是事出有因;说什么,林国奋一案政治上诽谤罪可免,经济上贪污受贿罪要保留;说什么,林国奋一案若改判无罪,国家承担不起赔偿责任……
叫人奇怪的是:最高层的批示件,最高检的批示件,莆田市检察院竟然如同打“太极”一样处理,以检察委员会的集体意见形式向最高检递交所谓官样的复查报告……
难道说:真的“猪哥”死了,假的“猪哥”在莆田的阴魂,仍不散!




全国十大诽谤案榜首的莆田“诽谤领导”案沉冤者大事记

1993年11月1日 交流莆田梧塘镇任党委书记
1993年11月1日,在莆田市委组织部工作近8年的林国奋,在干部锻炼交流大背景下,由时任莆田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交流到莆田县梧塘镇任党委书记。
梧塘镇是福建省有名的明星乡镇,众多的外商投资企业使当地经济十分活跃。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名声赫赫的梧塘镇实际出现了财政亏空。在组织清财查账时发现,镇里数百万元的账目一塌糊涂,还欠了一屁股债……此举无意中触动了一些人敏感的神经。
 
适逢1993年全省村级换届民主选举试点定在梧塘镇举行,县委书记郑海雄、市委书记许开瑞秘书吕品等人,直接插手村级人选安排;特别起劲的是郑海雄,三番五次到梧塘镇强行插手,亲自钦点指定要林国奋安排受到莆田市计生协会查处通报,有严重违反计生国策的枫林村党支部书记林某等3人,为村干部的主要人选。由于敢于顶住县委书记郑海雄的压力,保证民主选举试点顺利完成,林国奋邀请到全省村级换届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福建日报》作了专题报道。
梧塘镇松东村有200多亩林果园,市县林业部门多年投资,由松东村集体经营管理产生效益。县委书记郑海雄,授意亲信司机程秀杰,伙同镇长郑瑞锦,副书记吴天赋,背着镇党委和村里签约,盖上镇政府公章公正,应承松东村书记、村长连任两届,以2万低价承包50年,每年每亩仅2元钱。公然侵吞集体果林园的行为,引起村民极大愤慨,群起上访,村民正当权益得到镇党委书记林国奋的支持,并旗帜鲜明反对和拒绝司机程秀杰指令镇党委书记执行让松东村书记、村长连任两届的要求。司机程秀杰便勾结镇长郑瑞锦,副书记吴天赋,让县委书记郑海雄下令县公检法,重惩松东村敢于上访反对低价侵占集体果林场的村民。领头的郑金山,就被立即逮捕法办,罪名定为“破坏集体山林”,一审判处五年。
由于镇党委书记林国奋,没有迎合县委书记郑海雄和司机程秀杰的指令,反对判刑迫害维权村民,先后向县市其他有关领导反映此事,招惹了这帮人的痛恨,郑海雄与郑瑞锦、吴天赋、程秀杰等人合谋,扬言要让林国奋丢官撤职进监狱。

1994年8月6日 第一次迫害非法羁押7天7夜
1994年8月6日上午9时,由莆田县检察院开来一部警车到梧塘镇会议室,将正在主持全镇各村支部书记村长工作会议的党委书记林国奋带走,关押在莆田军分区招待1楼301房,莆田县检察院检察员朱伟平,以每天开具一张《询问通知单》的形式,连续羁押、审讯7天7夜,理由是林国奋贪污受贿巨大。结果却因为证据不足,无法立案,非法拘留整整7天7夜。由于,此事惊动了时任福建省检察长的郑义正,在检察长干预下才被迫放人。

1995年10月18日 第一次省委领导批示被忽悠
  
在无端迫害期间,多次找县、市主要领导讨说法,都被对方搪塞过去。在无奈之下,1995年10月18日,只好向当时的福建省委副书记何少川反映了自己的遭遇,何少川副书记在上诉报告上作了批示,福建省委办公厅以督查件下文,要求莆田市有关部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可是,郑海雄与许开瑞勾结起来,下令莆田县纪委重新对林国奋所谓的经济问题进行所谓的正式立案,但是,莆田县纪委前后查了两年,认为比林国奋严重的,就不按违纪处理,故一直没有正式结论。莆田县检察院非法羁押7天7夜,从举报的20多项罪状,贪污受贿金额达200多万元人民币,最后变成几件乡镇经常碰上的事,郑海雄应对省委促查下令由县纪委立案。

1996年11月6日 第二次迫害诽谤治罪判六年
林国奋一直被郑海雄以所谓经济问题,无端地“挂”着靠边站,三年都无法参加工作。于是,一边参加中央党校政治管理本科班的函授学习,一边搜集整理有关莆田贪官猪哥书记腐败的线索,在众多有正义感的领导和同志的支持下,先后整理成《福建莆田圈地炒卖土地严重》、《莆田工程与买官交易内幕数例》、《莆田农民负担问题调查透视》等材料,附上在莆田广为流传的“莆田人民没福气,仨只猪哥当书记”等反映社情民意的民歌谣顺口溜,先后用特快邮件寄给了中央各常委、中纪委、最高检、中组部及及新华社等新闻单位。
    1996年11月6日9点,莆田当局数百名精兵强将组成的重案组,层层包围林国奋住的市委组织部宿舍楼,一举成功地逮捕了举报人,立即实施刑事拘留。当天11点,在莆田市检察院迅速召开市政法委、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纪委六长紧急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树芳主持会议,传达市委书记许开瑞 “50天内迅速走完一审起诉、二审上诉、投入监狱”全部程序的指示。
1996年12月初,莆田当局以“对现实不满,用民谣顺口溜诽谤县、市领导”,并强加上“贪污、受贿、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公诉指控举报者;12月30日开庭时,实际上将判刑6年的判决书,已经事先打印好了。

1997年6月18日 中纪委查处许开瑞终被免职
1996年11月中旬,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率队莆田查处莆田市委书记许开瑞,经中纪委查处半年后,在1997年6月18日终于由福建省委正式免职。

1997年10月18日 第二次省检市检进监说平反
由于许开瑞的倒台,激起莆田上告潮。许多受无端株连迫害的,纷纷向上反映。林国奋在监狱中,坚持不懈地向各级申诉,1997年10月份,终于惊动了最高检察院领导和福建省检察院长鲍绍坤,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蔡文懋,他们派省检监所处的处长和市检监所的科长陈效通等三人,来到监狱与林国奋见面,还拿了当时镇长郑瑞锦拒绝签字报销,由林国奋代垫购买公用办公家俱的发票4700元,核实年终冲帐虚开六张接待费发票3000元的事实,查证所谓经济问题,传达高检领导、省检察长鲍绍坤、市检察长蔡文懋指示,复查属实冤案,尽快平反,认为公诉诽谤程序有错,经济罪名不清,表示尽快监督改判出狱。可是年复一年年,直到2001年3月5日才出狱。

1999年8月13日 工人日报首发内参送达省委
    莆田“诽谤门”的举报人命运,引发《工人日报》的高度关注。在林国奋入狱和受株连同志蒙冤之时,就以内参形式,向中央纪委部门、福建省委书记宋德福呈送。
    1999年8月13日,《工人日报》以《来信摘抄》第3期总第842期刊发《反对腐败被免职,揭露腐败遭判刑》和《 对举报者杀一儆百,凶残逼供、诱供》两篇内参,曝光举报人林国奋的“诽谤门”真相,为受到打击迫害的举报人和大批被株连的同志疾呼,向中央纪委、福建省委呈送。

2001年3月5日 出狱晋京上访冤案大白天下
2001年3月,举报人林国奋从冤狱中迈出,立即晋京上访,新华社和《半月谈》杂志早就关注莆田“诽谤领导案”,迅速派记者到福建和莆田进行深入采访,光采访厅、处、科级干部的录音,就有好几十盘。
《半月谈》2001年14期报道调查摘录: 今年5月25日,记者来到福建采访了部分对林国奋一案比较知情的同志,从而获得了不少有关莆田问题的第一手资料。被采访的同志,目前大部分是仍在职的厅、处、科级干部,他们提供的情况表明,林国奋所反映的问题决非“捏造诽谤”之类,大部分都是有事实根据和出处的,有些问题甚至比材料所反映的还要严重。
 
一位在省里工作的正厅级干部直言不讳地说,莆田搞林的案子,并且整得如此厉害,说明有人心虚,所以要把举报腐败的搞倒……

 
莆田县一位曾参加过地下工作的离休老干部,是看着林国奋长大的,他认为林“敢讲话,直爽”,而莆田市投入安全、公安、检察等几大部门成立一个专案组,对老百姓反映的莆田那么多腐败问题不查,却整一个小小的镇党委书记,实际上是抓住林的小问题作大文章,从而掩盖他们自己的问题。

 
莆田县梧塘镇一位已退休的村支书说得更是直白:“林国奋为什么被打入监狱?因为举报了县市两级领导,因而被打击报复!”

    2001年7月25日,中国共产党诞辰80周年之际《半月谈》2001年第14期,率先以四个版面公开报道《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首次曝光莆田“猪哥”书记大搞“诽谤”治罪打击迫害举报人,并实行刑讯逼供株连大批人的案情,让沉冤得以大白于天下。
   
一时间《工人日报》《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新华网》《人民网》《检察网》《公安网》等数百家全国性报刊杂志网站,纷纷转载并发表评论。惊得莆田许多地方赶紧收缴2001年14期《半月谈》以及有发表报道评论的报刊杂志等。


2001年8月5日 法律专家夏家俊致信省人大
夏家俊先生,中国著名司法专家,曾经任职全国八届人大常委会常委、全国九届政协常委、公安部特约督察员等职,多次专题为政治局领导讲授法律课。
2001年,任职全国九届政协常委、中国政法大学夏家俊教授,多次会见“以言治罪”蒙冤受害者林国奋,并多次在全国政协常委会上,就保护举报人议题为林国奋冤案呼吁。
2001年8月5日,夏教授在住宅处,亲自题笔为林国奋撰写给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启彤的请求落实平冤信函。当天,刚巧上海卫视上夏家摄制《夏青天》节目,还对林国奋做现场10多分钟采访,摄录了夏家俊先生为林国奋冤案呼吁的专访报道,并在当月22日上海卫视播放。


2001年8月13日 报刊评论最黑的“黑”字怎样写

2001年8月13日,《工人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在新闻评论专版右上角,以十分醒目竖通栏黑字体大标题《最黑的“黑”字怎样写》,载文评击莆田制造“诽谤门”,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工人日报》评论员文章,迅速被《人民网》《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全国报刊网站转载。




2001年8月30日 莆田律师界元老伸张正义呼唤法律
莆田法律界元老、原市法律顾问处主任刘恺行特地向莆田相关部门领导提交《有关林国奋错案纠正的六点建议》和《伸张正义
为林国奋遭受刑罚一案而呼唤法律 》法律意见书,特呼唤法律,要求对林国奋遭受刑罚一案,给予重新审判,宣告无罪;对本案的以权代法者和认权不认法的违法行为,应分别给予查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的权益,挽回不良的影响。


2009年11月4日 民主与法制刊发举报人建言
举报人建言举报保护机制 ——《举报人的渴望》专题报道
李泽江、林国奋、王培荣等曾经因为举报而付出沉重代价的举报人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举报保护制度建言献策,提出了让追求正义的公众更有举报底气的长远举措。


2010年3月6日 时代邮刊我们的生活我们的门
2010年《时代邮刊》3月刊《我们的生活,我们的门》,直面当今社会的热点,直面我们民生的难点,对准我们时代的焦点。就我们的生活,我们的“门”之二:“诽谤门”
莆田民怨成了全国上访信访之乡,惊震中纪委刘丽英副书记亲自率队查处时任莆田市委书记许开瑞,于1997年6月18日免职;莆田县委书记、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市长助理郑海雄,在2000年远华案发同时人间蒸发;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政协主席陈少勇,不断受举报,却不断提拔高升,终于2008年8月案发,2010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尽管如此,林国奋仍然一直被冤枉着。
   
莆田发生林国奋“诽谤门”,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来“以言治罪”打击举报人的先河,揭开了众多地方以“诽谤门”滥用公权,打击迫害举报人的新一幕!


2010年4月13日 东莞时报因言获罪的人和事
2010年4月13日《东莞时报》发表《那些因言获罪的人和事》文章,告诫人们:“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网络有风险,发帖须谨慎”。这是“因言获罪”的那些人给亿万网民的忠告。
 
《东莞时报》在“诽谤”简史中 再次披露莆田以诽谤治罪史
  1996年7月,莆田市梧塘镇委书记林国奋,向中央等有关部门举报市委书记许开瑞等人的贪污腐败等事实,附上广为流传的民谣顺口溜。
  最后林国奋被以“对现实不满,用民谣顺口溜诽谤县、市领导”,强加上“贪污、受贿、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
  此后,在莆田全市乃至全省大张旗鼓地宣传林国奋“诽谤领导”案,“以言治罪”严厉警告所有敢于举报腐败、反映问题的人!
  这个案例典型的代表了后来所有的案子,它具备了所有“诽谤领导”案中所需要具备的各种要素。
  尽管时任莆田市委书记许开瑞被中纪委查处,并于1997年6月18日免职;时任莆田县委书记、湄洲湾北岸工委书记、市长助理郑海雄,2000年人间蒸发;时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少勇,2010年案发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林国奋还是被冤枉着。


2011年1 月 20
网络反腐让世人和中央关注

多年的上访与伸冤,虽然在全国各报刊网站新闻媒体曝光冤案,只见莆田许多地方收缴2001年14期《半月谈》和有关报道评论的《工人日报》、《法制日报》、《法制文萃报》、《解放日报》、《报刊文摘》《民主与法制》等,还屏掉网站上的报道和评论,特别是跟贴。莆田当局最著名的回答是:后官不便理旧事!
上访不如上网。于是,林国奋选择了上网开博,在搜狐、新浪、网易、凤凰、新华、人民、中华、价值、中青、中律等网站上,开设自己的实名制博客,将自己遭遇打击报复的悲情遭遇公布于世,希望能引起国家有关领导的重视,实实在在地出台维护举报人权利的措施。
功夫不负有心人。多年来的努力,竟然成了网络名人:2007年始,成为《搜狐网》十大健博、保健顾问;2008年,进入价值中国网500强专家;2009年,《人民网》特聘为反腐倡廉名博评论员;2010年,《新浪福建》特聘为特约评论员 。
2011年1月份,沉冤者林国奋在网络上发表了《网友给力:此案不平反腐大耻 法治大耻 公平大耻 国之大耻》为题----致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一封伸冤信,引起了巨大反响,终将送达给国家主席胡锦涛,得到了批示;由曹建明检察长直接批到莆田市检察院,要求重新认真复查;二月上旬,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批示件,转到莆田当局。
2月14日上午,沉睡10多年的林国奋案卷,终于从曾经提起诽谤公诉的莆田县检察院,现改称荔城区检察院正式调送到莆田市检察院。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一种说法却弥漫莆田,说什么,林国奋一案时间久远,许多当事人找不到,无法进行复查;说什么,林国奋一案当时这么做,总是事出有因;说什么,林国奋一案政治上诽谤罪可免,经济上贪污受贿罪要保留;说什么,林国奋一案若改判无罪,国家承担不起赔偿责任……叫人奇怪的是:就认真复查林国奋案件的最高检批示件,莆田市检察院竟然以检察委员会的集体意见形式,做如上述打“太极”方式处理,以集体意见形式向最高检递交所谓官样的复查报告……
难道说:真的“猪哥”死了,假的“猪哥”在莆田的阴魂,仍不散!
莆田就是不愿纠错!


沉冤者再次向中央地方巡视组呼吁:
相关部门应当主动迅速地为沉冤18年的福建莆田林国奋诽谤领导案,进行平反昭雪!如果再如此长拖不平,则是共和国反腐之大耻!法治之大耻!公平公正之大耻!

此致

敬礼!
致信人:林国奋 上(联系电话:15259100228)
附件(1):
致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一封伸冤信
附件(2):
《半月刊》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
附件(3):
《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莆田:一个举报人的遭遇,竟被以罗织而成的种种罪名判刑入狱
附件(4):
《民主与法制》举报人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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